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文(精选5篇)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文范文第1篇

其实,人往往是自私的。只是有的人私心特大,有的人私心较小而已。但这个世界是公平的,自私的人永远是不受欢迎的。世界是由许多人组成的一个整体,我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拥抱着才能飞翔,人与人之间需要尊重和理解。人活一辈子,其实就是与其他人沟通。要能够沟通,就必须坚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现在许多人就如前面那个富人,一有些钱就目中无人,说话也变了味,这样的人浑身尽是铜臭味,他只愿交往比他富的人,完全忘记了“达者兼济天下”这句话,别人在他眼里都是穷光蛋,说话不客气,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这样的人是要吃大亏的。

陈世美一心只想荣华富贵,他攀龙附凤,杀妻灭子,终究是人才两空,死在包大人铡刀之下。唐明皇宠信杨贵妃,不顾百姓劳顿,岭南快马送荔枝往长安,终究弄得众叛亲离,江山破碎。

而唐太宗则知道这个道理,他采纳魏征的“十思”而天下大治,百姓安居乐业,自然国泰民安,历史上才有贞观之治的美誉。

孟子进言齐威王,以“齐桓晋文之事”晓之以理,阐述了要体谅百姓,使其“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则天下可运于掌上,民之归如水之下也。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伦理精神 实践困境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含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语出于《论语卫灵公篇》,是孔子经典妙句之一,亦是儒家文化精华之处。在《论语卫灵公》中提到,“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不想要的东西,切勿强加给别人。孔子所强调的是,人应该宽恕待人,应提倡“恕”道,唯有如此才是仁的表现。“恕”道是“仁”的消极表现,而其积极表现便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指当自己具有了较高的德性或具有了“仁者”气宇之时,就应将自己的成功和发达同他人分享,促进他人成功与发达;在自己享有发展权的同时,不仅要尊重他人的发展权,而且还要帮助他人发展。)

孔子所阐释的仁以“爱人”为中心,而爱人这种行为当然就包括着宽恕待人这一方面。

这句话所揭示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讨厌的事物,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二、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解

孔子所强调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在提倡“忠恕”之道。

冯友兰曾说:“把忠恕作为一种实行道德的方法说”。所谓实行道德的方法,即以忠恕为“行仁”的方法。冯友兰认为,在这个意义上的忠恕,是指“尽己为人”和“推己及人”。“怎样才算是尽己为人呢?为人作事,必须如为自己作事一样,方可算是尽己为人。人为他自己做事,没有不尽心竭力底。他若为人作事,亦如为他自己作事一样尽心竭力,他愿意把他自己的一种事,作到怎样,他为别人作一种事,亦作到怎样,这便是尽己为人。”“所以忠有照己之所欲以待人的意思,我们可以说,己之所欲,亦施于人,是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冯友兰先生的理解是极为精当的。

应该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过程,就是一个“推己及人”的过程。

从内在机制上说,“推己及人”是一个“我与己”、“人与我”的关系协调过程,其实质是一个情感互动的心理过程,也是个人内在道德价值的实现过程。它所体现的精神是一种人际间的关爱,即所谓“泛爱众而亲仁”((出自《论语学而》)。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从人性假设来看,“推己及人”认为人具有相同的属性:同情、同心。只有这样,才可能从自己推及别人。

其次,从出发点来看,“推己及人”是从自己出发,即把自己作为参照点,以自己的道德心理感受对比、判断他人的道德心理感受,从自己的道德心理体验出发,要求别人或不要求别人,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推己及人”与“换位思考”不同,“推己及人”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度量别人的心理与行为,而“换位思考”是从他人的角度,而非己之角度来考量人我关系。

再次,从运行过程和结果来说,“推己及人”主要是以“己”所欲、所感悟为标准和依据,来判断、要求、体察、体谅和宽容他人,从而处理好人我关系。从过程上讲,“推己及人”是以自己的道德价值观为根本依据,来度量他人的价值观,判断其合理性与不合理性、合法性与不合法性。从结果上说,这一过程体现出主体的主动性与他人的被动性,即一种他人的被强加感,以及自己的优越感,从而使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实现扩展,得以外在化、普遍化。

总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运行过程,其基本前提是自己内在的道德情感与道德价值观,其基本过程是以“己之心”来衡量“人之心”,其结果是自己内在道德情感与道德价值观实现扩展,得以外在化、普遍化,体现出一种人际间的爱。

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伦理精神

从伦理精神层次上看,在个人“推己及人”的过程中,体现了一种崇高的宽容、尊重和平等精神。

其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体现了一种“宽容”精神。唯有“宽”和“容”,君子才可取得人心、获得民意,意指统治者要取得人民的拥护,就必须“推己及人”在道德上以身作则、宽以待人。并且在现代,对处理人际关系,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其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体现出一种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应互相尊重的精神。从道德价值角度分析,“己所不欲”也是“人所不欲”。若自己不欲别人剥夺自己的“生命权、生存权、财产权、名誉权”,那么自己就不要剥夺他人的“生命权、生存权、财产权、名誉权”,否则是一种反人类和不道德的行为,就是对别人的不尊重。因此,当自己在拒斥“己所不欲”的同时,也应尊重“人所不欲”,不要将“己所不欲”转嫁于他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指当自己具有了较高的德性或具有了“仁者”气宇之时,就应将自己的成功和发达同他人分享,促进他人成功与发达;在自己享有发展权的同时,不仅要尊重他人的发展权,而且还要帮助他人发展。

其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体现出一种人格平等的精神。从道德意义上超越了贫与富、穷和达、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等之间的差别,为“仁”德的践行与普遍化实现提供了一种“人格”可能性与可行性,为人我关系的良性互动提供了最佳途径。

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践的困境

从理论上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确实体现出一种宽容、尊重和平等精神,但从现实层面上看,它在实践过程中却面临一定的现实困境,这些困境在不同程度上弱化了它的普适性与有效性。更有甚者,当人们真正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却造成“强人所难”的恶果,不仅没有体现应有的宽容、尊重和平等精神,反而背离了这种精神,事与愿违。

其一,方法的单向性与人际关系的复杂性。

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发,“推己及人”,从自己出发,从自己的道德心理体验出发,来对比、判断他人的道德心理感受,来看待和处理人我关系,在方法上呈现出一种单向性特征。尽管人与人在人性假设上存在共通性,但人们在感情、欲望、目标和理想等方面总是存在差别,极具复杂性和多样性。始终强调以“己之所欲或所不欲”来衡量“他人之所欲或所不欲”,难免会给人一种个人中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的感觉。并且“己之所欲”未必是“人之所欲”,“己所不欲”也未必是“人之所不欲”。更为严重的是,有时“己之所欲”恰恰是“人之所不欲”,“己所不欲”恰恰是“人之所欲”。当“己之所欲”恰恰是“人之所不欲”时,仍然单纯地用“推己及人”的方法处理人际关系,忽视人我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交互性特征,忽视他人自我价值实现的多样性,就有一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他人,形成一种对别人不宽容和不尊重的感觉,不可避免会造成冲突和纷争。更为戏谑的是,有时自己的初衷是要表达对他人的“仁爱”和“善意”,结果得到的却是“差强人意”的“恶”名,得不到别人的理解与接受。

当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政思想,应用于社会管理时,作为社会管理者应直面人生实况,注重分析人欲的复杂性。因为人欲有“无之必不然,有之未必然”的特点。(这句话暗含了另外一种表达,自己乐为的事情,别人未必乐为。)作为社会管理者既不能把己所不欲的事情,例如“冷来冷时冰凌上卧,热来热时蒸笼里坐”强加于被管理者,同时也不能一厢情愿地将自己乐为的事情,例如“冷来冷时蒸笼里坐,热来热时冰凌上卧”之极端施与被管理者。当推己及人时,自己欲有独立的人格,也应愿意人家有独立的人格。社会管理者应尊重管理对象,推己及人,都应有站得住的人格与权利。

其二,目的无限定性与行为结果的“恶化”。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提倡以宽恕之心来待人,本来是好的,但也应有分寸,防止“过犹不及”。应该考虑施行此方法的人出于什么目的,其立场是什么。立场不同,虽同是宽恕,但结果却会异样。明代儒者吕坤曾说:“好色者恕人之淫,好货者恕人之贪,好饮者恕人之醉,好安逸者恕人之惰慢,未尝不以己度人,未尝不视人犹己,而道之贼也,故行恕者不可以不审也。”(出自《呻吟语》)这未尝不是推己及人,但由于出发点和立场的错误,故严重地损害了此方法的纯洁性与崇高感,因此施行时要审慎。

用现代的观点来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施行时,应该是有限度的。一种无限度的宽容,也不是真正的宽容,而是姑息。在现代社会,与人交往,宽容一些固然是重要的,它可引导做错了事的人,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的情况下自觉改正错误。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出现一味地宽容的情形,特别是对一些小错误,认为是人之常情,便一味地姑息迁就,反而贻害自己、他人和社会。

举个例子来说。当今社会出现了许多道德丧失的现象。不仅表现在曾有一位知名经济学教授居然会去嫖娼,而且还表现在社会对这种行为无原则的宽容中。我看了一下网上留言,发现不乏对他表示同情的人。有的认为这位知识分子“只是虚伪的道德标准的牺牲品”,还有的认为“因嫖娼而辞职是教育事业的损失”,最过分的当属这样一条留言了:“他毕竟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强奸女学生,只是嫖娼呀……”。但是我们应该深思的是:他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鉴于一个人的特定身份,他必须承担怎样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社会公众的期望是什么,而这种期望又该如何落实到一个具体的人的身上?

不知为什么,有许多事情总是在矫枉过正。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了一个道德虚无主义的时代。殊不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人”如果没有道德约束,是很容易出现“机会主义行为”的,即为了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不惜做出损害他人的事。这一点我们已经从身边防不胜防的假冒伪劣商品及弥散性的腐败中痛切感受到了。这一趋势如果得不到扭转,下一步必然是全民陷入“囚徒困境”:谁遵守道德谁吃亏,大家都去做坏人。

对重建道德的呼吁嗤之以鼻的人总喜欢引用“斯密信条”———追求自利的理性经济人,经过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最终会促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改进。但他们没有意识到,亚当斯密提出这一信条的大背景是欧洲当时正处于基督教道德被普遍尊重的社会氛围之中。“斯密信条”一个隐含的前提是:理性经济人在追求自利的过程中,是以尊重而不是践踏道德为先决条件的。如果不尊重道德,那么追求自利就不会增加社会整体福利,最终也会损害个人的福利。

如何重建我们的道德?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精英阶层必须有所担当,表现出道德主动性。按照哈耶克的理论,道德作为一种“未阐明的规则”,它的变化总是从个体层面上开始启动的:一些人采取了新道德,他有可能取得成功并被别人学习和模仿,如此一来,道德就被部分地更新了,这种更新的逐渐积累将导致道德的自然演进,最终使新道德占据主流。我之所以强调精英阶层要“表现出道德主动性”,就是因为他们通常是别人模仿和学习的对象。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单靠精英们的自律是不够的。精英也是人,是人就有人的弱点。因此社会就必须对他们提出更高的标准,看管得更严。比如一个普通的美国公民有婚外性行为,那是他的个人隐私,别人无权置喙;克林顿有婚外性行为,就要受到舆论的强烈批评乃至国会的弹劾,就是这个道理。

五、针对上述困境,提出的几点建议

首先,与他人交往时,应学会尊重他人,倾听、理解他人,与他人平等相处。

我们知道,人是社会人,只有生活在社会中才有意义,个人价值才能最终得以实现。每个个人都不能脱离他人而孤立存在。故在自己与他人交往时,应当多与别人沟通、对话,应与周边的每个人平等相处,要善于向别人敞开自己的心扉,同时也要学会倾听别人,理解别人。理解他人就是要理解他人的需要、愿望、价值追求等。并且要学会尊重他人,主动去关心他人,与身边的每一个人和谐相处。在现实生活中,要建立平等的“我——你”关系,双方都以平等的姿态,展开交流。这种交流不仅包括语言上的交流,也包括精神上、心灵上的交流。这种交流是开放的,各方都敞开自己的心扉,以理解他人为基点,并真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并且平时在学校日常生活中,应多参加一些公共活动,在为实现共同目标的努力中,培养与他人合作,真正地树立起他者意识,相互走进彼此的心灵内部,真正实现精神的交汇与融合。

其次,宽以待人同时又有所限度。

人与人相处,难免会出现摩擦,甚至是冲突,如何恰当处理这些矛盾,关系到能否“化干戈为玉帛”,能否维系双方原有的良好关系,使双方互利共赢,更长远发展的问题。问题处理的得当,矛盾得以化解,敌人也可以变为好朋友;处理的不得当,矛盾激化,朋友也可能变为敌人,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中国人历来讲究和睦相处,互利共赢。和谐以共荣为前提,以双赢为目的。人与人的自然和谐,义字当头,利在其后。

日常生活中,自己树立良好的心态,以最终提升自身的道德品格为目的,学会宽容。生活中,使自己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很重要,从容不迫的对待一切;同时宽以待人,也让对方有一个明白对错而改正的过程。当然,这种宽容,也应是有限度的,绝不能无限度的放纵宽容。

总之,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中所体现出来的仁爱之德和“忠恕之道”,对于建设一个文明的世界、和谐的世界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应该加以弘扬。不强人所为,不夺人所爱,推己及人,将心比心,自利利他,自觉觉他,成己成物,和谐相处。

参考文献

[1]冯友兰.新世训[M].三松堂全集:第四卷.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

[2]吕坤.呻吟语[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

[4]周礼仪礼礼记[M].长沙:岳麓书社,1989.

[5]胡启勇.”忠恕之道”及其实践困境[N].苏州大学学报.2008,(1).

[6]苏静.重塑我国道德教育中的”他者意识”—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我国道德教育[N].河南职业技术示范学院学报(职业教育版).2004,(1).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结合 谈话策略 有效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广博精微,国学经典中蕴藏着中国五千年历史中的智慧精髓。《论语》、《三字经》等国学经典不仅是中国悠久传统文化的明证,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立身处世之本,可以将其精华部分或其思想迁移到幼儿园教育当中,特别是对幼儿的社会性培养非常有帮助,可以丰富幼儿园的德育内容,扩展幼儿园教育的深度。传统经典文化是中华文明传承数千年的重要载体,目前很多幼儿园都在利用国学经典来充实幼儿园的教育,效果也是不错的。

国学经典内容博大精深,流传的经典浩如烟海,需要教师进行选择和加工。对孩子来说,不一定非要掌握很多古代国学经典内容,教师可以循序渐进,选择与孩子生活紧密相关的一些经典言论。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经典学说,解释为自己不希望他人对待自己的言行,也不要以那种言行对待他人。即以对待自身的言行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简单地说就是推己及人,它蕴含着社会交往旳深刻道理,这句话能与幼儿日常行为和幼儿的有关社会性的价值观念有紧密的关系,期包含的道理在幼儿园生活中或孩子生活中经常能看到。

幼儿期的认识过程正在形成;知觉已能反映事物的意义和事物之间的关系,成为思维指导下的知觉;记忆理解性增强了,情绪情感逐渐深刻;有意想象开始发展;自我意识萌芽了。但幼儿的判断和推理通常是与具体事物或实际的生活经验相联系的,常按照主观经验或个人的情绪作为判断推理的依据。因此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是特别适合幼儿的心理特点易于孩子所接受。

在幼儿园里我们常听到这样的声音:“老师——他打我!”“老师——她不借我橡皮擦。”“老师——他说我是丑八怪。”“老师,他抢我玩具。”……当发现幼儿有不良的行为时教师要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实践中我发现针对幼儿的心理发展特点谈话时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经典道理与自律法、体验法和移情法的谈话策略相结合,可以启发帮助幼儿想象体验自身行为的结果,提高谈话的有效性,从而让幼儿约束自己的言行,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自律法谈话在国学经典教育中的运用

根据建构主义心理学关于“学习是一个积极的建构过程”的观点,道德品格是儿童对情景选择并与情景相互作用而整合的结果。自我建构观强调品格建构的主体性和情景性特征,突出了品格变化形成过程中的自我选择、情景支持等因素的作用。皮亚杰对幼儿的研究表明,幼儿到晚期时已有自律道德的萌芽,而我国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我国幼儿4岁时就已经基本能摆脱成人的影响,作出许多独立的判断,7岁时主观性判断已有明显发展,我们可结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帮助幼儿做出正确判断自律自己的行为。

例如在助人亲社会行为谈话教育时,我启发幼儿当自己遇到困难时,比如需要画画但水彩笔没水了;想看图书,但在某某小朋友手上,你心理怎样?怎么办?他们都知道要寻求帮助。“我们得到别人帮助了就可以画画了,可以看到喜欢的图书了……这时我们的心里会怎样呢?”孩子们都知道得到别人的帮助会很开心。我就告诉孩子们:“我们希望别人怎么对待我们,我们就应该这样对待别人。这样得到帮助的人很开心,能够帮到别人的人也很开心,我们大家都会很开心,这多好呀!”这样孩子们可以通过自身的需要判断什么是有益的利他的行为,从而自律自己的行为。

二、移情法谈话在国学经典教育中的运用

移情,一种替代他人着想的道德能力。目前,国内外大量相关研究一致表明,儿童亲社会道德行为同移情能力密切联系在一起,移情有助于儿童做出亲社会道德行为或利他行为,而且它同儿童的道德判断、道德推理甚至道德习惯的形成是整合在一起的,是影响儿童道德图式建构的重要因素并成为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当幼儿发生不良行为时我们通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帮助幼儿移情,让幼儿想象其错误行为导致的结果,从而使他约束自己的行为。

例如收拾玩具时张×小朋友被报告打人,他申辩说:“他拆我的玩具” 我说那你可以叫他别拆呀。张×说:“我跟他讲了他不听。”我说:“是不是平时你不听话爸爸会打你?”他点了点头。“你愿意爸爸打你吗?”他说:“不愿意。”“那为什么呀?”“打了很疼。”“爸爸打了你你心里怎么样?”他不好意思地说:“很难受。”我温和地对他说:“你不愿意爸爸打你,希望爸爸好好跟你讲道理对吧?小朋友更不愿意你打他。记住,以后不愿意别人怎么对待你,你也别这么对待他。好吗?”他使劲地点着头。我通过把移情法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理相结合的方式唤醒他的情感体验,使他明白到不能用打人解决问题。之后我又让全班幼儿闭上眼睛感受如果自己的眼睛被打伤了看不见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想象这错误行为导致的结果,懂得自己不愿意有这样的事发生就不能做会受伤害别人的事情。

三、体验法谈话在国学经典教育中的运用

谈话体验正被学界认为是道德生成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就幼儿来说,研究表明,幼儿一般还不会明确考虑行为的道德后果与做出道德上的自我批评或自我反思,其道德体验源于行为的直接结果。我们在对幼儿进行谈话教育时采取体验法体验自身行为的结果从而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约束自己的行为。

例如,户外活动时小朋友向我报告李×摘花还把花瓣一片一片撕下来玩。我对李×说:“你今天穿这裙子真漂亮,象这树上的茶花一样美。你喜欢茶花所以摘下来玩是吗?”她点点头。“陈老师很喜欢你这裙子,可是我要把它脱下来玩再给它撕碎可以吗?”她害怕了。“陈老师才不会那么残忍撕你的裙子呢,你害怕漂亮的裙子受伤害,那漂亮的茶花被你活生生地摘下来,茶树该有多难受呀。”我让李×自己试着用力拉自己的几根刘海,问:“怎们样? ”她说:“很疼”我又说:“你愿意别人把你的头发一根根地扯下来吗?——茶花被你摘下来就像你的头发被人扯下来一样的疼,你现在还会摘花吗?”李×使劲地摇着头。通过体验李×感受到自身行为的结果懂得我们不愿意受伤害就不能伤害我们的朋友和动植物,让幼儿通过生活的事情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想要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你不愿意别人这么对待你就不要这么对待别人。由国学经典所引出的道理融于幼儿谈话教育的策略中,可以大大提高了谈话教育的有效性,增强德育的实效性,教师还可结合国学经典故事的来历和趣事,提高幼儿对国学经典所蕴含的道理的兴趣,也可以增强幼儿对祖国文化遗产的自豪感。

参考文献:

《学前心理学》,陈帼眉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文范文第4篇

众所周知,自尊之心,人皆有之。每个正常人生活在社会中,都希望能得到其他社会成员,尤其是群体成员的尊重。而要得到他人的尊重,首先得尊重他人。尊重他人,不仅要平等相处,以礼相待,更重要的是要尊重他人的意愿。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就有必要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经典格言作一番具体分析了。

首先,自己不想做,别人也不愿做的事情,“勿施”,是一种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本意可能就是指这种情况。别人不想做的事情,即便自己愿意做,也应“勿施”,这也是尊重。这个时候“施”了,就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了。孔子的弟子子贡就说过:“我不愿意别人把什么东西强加给我,我也愿意不强加给别人。”他这是维护自尊,也是尊重他人。

其次,自己不想做,别人愿意做的事情,“可施”,这还是尊重。这种事情“勿施”,倒显得对他人不能理解,不够关心了。自己想做,别人也愿意做的事情,不但“可施”,而且“当施”。这不只是对他人的理解尊重, 而且是一种支持帮助。这种情况就是孔子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样做就由原本的“恕”延伸到“忠”的层面,更接近于“仁”了。

总之,自己对他人是“勿施”,还是“可施”,不在于自己愿不愿意,而在于他人愿不愿意。这样才能体现出对他人的充分尊重,也只有这样才能算是善解人意。

善解人意,是尊重他人的表现,但尊重他人又不能完全看他人愿不愿意做事情,关键还要看是做什么事情。合法合理的事情,天经地义的事情,比如学生读书,即便他人不愿意做,我们也可以“施”,应该“施”,有时甚至是必须“施”。只是应该通过沟通交流的方式,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并且要“不可则止”,否则仍然有失尊重。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合情理的事情,即便他人愿意做,我们也不能“施”,除非是谆谆告诫。因为这种“施”看起来是尊重,其实是祸害。

善解人意,说起来轻巧,做起来并不容易。设身处地,是善解人意的必要途径,但要更大程度地善解人意,还得通过相处,增进了解,了解他人的兴趣特长,走进他人的内心世界。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儒家德性论的核心是建构了一个内容涉及人们生活各个领域的德目系统因为这个系统德目繁多。涉及生活的各个领域,所以,古往令来被人们视为生活的行为准则、修养的理想目标。仁、义、礼、智、信是这个系统中最重要的德目。且以“仁”为核心。儒家德性的实践价值主要体现在“推己及人、修身养性、经邦济世”三个层面。

一、孔子的德性伦理思想——仁爱、忠恕、修己

儒家德性论的基础是人性论。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孟子主张性善论。孟子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闭儒家德性论的一个重要思想基础是“天人合德”。认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本原在天,是天的本质属性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因而。第一,作为人类社会基本秩序和行为规范的道德纲常。是天经地义的。第二。人类的社会生活和一切行为都是以天为最根本的法则的。第三。人类社会道德效法天的 自然 之道,体现天的“生生之德”,因而维持社会最和谐、最稳定的秩序。总之.儒家德性思想植根于

三、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居敬、穷理、省察

朱熹的德性伦理思想是建立在“理”的基础之上的.他提倡德性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和谐与美好的社会秩序。

朱熹首先对“理”作了三方面的规定:一是物之“所以然之故”或物之“所以为是物者”,是物之 规律 ;二是物之“所当然之则”,是人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三是物之必然即“自不容已”者.“非人之所能为也”。朱熹认为,“所以然之故”和“所当然之则”,都是“非人之所能为也”的必然。他说:“天道流行。造化发育。凡有声色象貌而盈于天地之间者,皆物也。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者,莫不各有其当然之则而自不容已,是皆得于天之所赋。而非人之所能为。”pt他认为德性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使人与 自然 、人与社会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他把“理”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德性。他说:“未有天地之前.先有此理”.理是先于天地、先于人类丽存在,这种超时空、超感觉的“理”是字宙的主宰。一切伦理道德准则都是由它派生出来的。“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问者.又各得之而为性。其张之为三纲,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明。他说:“理是个极好至善底道理,……是天地万物至好底表德。”嘲“其中含具万理。而纲理之大者有四。故名之日仁、义、礼、智。”这就是说,“理”不仅是诸种事物的根源,是根本的理,同时又是最高的道德准则,其中最主要的德性原则是仁、义、礼、智。要达到“理”的德性境界.必须做到“居敬穷理”。“居敬”就是做事专心致志。谨慎小心,不受情欲的干扰,不丧失心中的“天理”;“穷理”就是“格物致知”,即接触事物,研究掌握其道理。他认为将君、臣、父、兄、弟、夫、妇、事师长、交朋友等不同的角色。规范在仁、忠、慈、孝、友、恭、和、柔、礼、信等方面,这种规范是先天的,符合“天理”的。每一个角色都应当严格遵守。“未有君臣,先有君臣之理。”只有恪守这种一一对应的伦理规范.整个社会就能顺应天理.因而也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社会就得以健康稳定的 发展 。

朱熹主张重德轻欲,认为人欲是罪恶的,而天理才是崇高的。“夫人只是这个人。道只是这个道。岂有三代汉唐之别?但以儒者之学不传.而尧、舜、禹、汤、文、武以来转相授受之心不明于天下.故汉唐之君虽或不能无暗合之时,而其全体却只在利欲上。此其所以尧舜三代自尧舜三代,汉祖唐宗自汉祖唐宗。终不能合而为一也。”这就是说,尧、舜、禹三代帝王心术是天理流行,社会上所有的现象都是至善的、光明的:而三代以后的帝王,心术都是人欲之私.社会的一切现象也都是混乱、黑暗的。而治世的目标就是铲除三代后的人欲、恢复三代的天理。他强调天理并不是要消灭人欲,而是要使人欲服从天理,人正当的欲望是与天理相符合的.只有不正当的欲望才与天理相违背,这时只要统治者注重自身的道德修养.只要把握好一种尺度.就能达到一种和谐的境地.这样.世界就将处于一种美好的境界。

在治国德性上他提倡“仁者爱人”。他认为,求仁是人的道德修养的目的.只有战胜了人欲,恢复了天理,便叫做仁。“仁是众善之源,百行之本,莫不在是,此孔门之教,所以必使学者汲汲于求仁也”阅。他认为只有实行德治,统治者才能使天下归心,才能以静制动。也才能“以寡而服众”。

朱熹还特别重视道德修养。认为“私欲净尽,天理流行”是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是圣人。人们应当以圣人作为修养的模范、标准。他认为加强道德修养应该积极促使青年实践、立志、坚毅、用敬、求知、践实。他说:“学者大要立志。”对于立志.朱熹认为“为学须先立得个大腔当了。却旋去里面修治壁落教绵密。”闻“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闻。立志是朱熹求知进学的出发点.因为志既立则学问可次第着力。“识得道理原头.便是地盘。”嗍不然.则无从下手。道德修养贯穿于人的始终。而学校之道德 教育 对于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朱熹将学校划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小学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就是将“忠”、“孝”、“悌”、“信”等一般的道德伦理规范“必使其讲而习之于幼稚之时”。大学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之上“明其理”,即按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步骤.使其“明明德”,最后达到“止于至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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