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开题报告(精选5篇)
科研项目开题报告范文第1篇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综述、关键技术、可行性分析和时间安排等四大方面。由于开题报告是体现论文总构想的文字,因而篇幅不必过长,但是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写得清楚明了。开题报告一般是表格式,需要把要报告的每一项内容转换成相应的栏目,这样做既避免遗漏,又便于评审者一目了然地把握要点。
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题目、理论依据(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拟解决的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协作单位及分工、人员配置)、课题负责人、起止时间、报告提纲等。
开题报告作为科研课题的说明文章,很多人都以为可有可无,或者干脆敷衍了事,往往就是因为此才造成了科研论题不被批准或者基金申请不被许可等结果。那么关于开题报告,究竟有哪些误区呢?
第一,认为开题报告可有可无。不少人认为写开题报告不过是研究生培养环节中的一个例行公事,其意义不大,这种想法很常见,但实在要不得。实际上,写开题报告是培养青年学子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跨入科研领域的一块“敲门砖”。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如何更好地进行现场调研和文献调研,如何分析问题、归纳问题、提出问题,如何设计项目、确定方案,如何设定目标、实现目标,如何预估困难、制订计划,可以从中学会如何对一个短期项目进行规划。这些年来,我为校内外的朋友们评审(或预审)了数以千计的基金项目申请书,从中发现了一条规律:凡是毕业于名校的或师出名门的博士生,写的申请书的质量要高得多,这可能与他们认真写过开题报告和看过导师的申请书有关。
科研项目开题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控平台;路径
1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投入现状
1.1基本现状
科研作为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并将其放在首要战略地位,不仅配套出台相关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还持续加大对科研经费的投入,2023-2023年我国政府投入的科研经费增长170.13%。高校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科研经费已经成为其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大量科研经费投入到高校、科研院所等,较好的调动了科研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根据2023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分析,当年中国国内论文数量为44.8万篇,其中66.3%集中在高等院校,中国的SCI论文占到世界总量的21.5%。如何管控好海量的科研项目和配套经费,这不仅关乎科研项目的成效,更是防止科研经费“跑、冒、滴、漏”,甚至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管理者必须解决好的实际问题。
1.2高校科研经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实际运行来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一是对科研预算编制不够重视。二是科研预算编制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三是科研预算编制和实施未形成合力。四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五是科研经费的适用缺乏有效监督。这些问题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重立项,轻管理”的错误思想仍然存在。二是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缺乏专业指导。三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过于笼统。四是相关部门本位思想严重未能形成有效合力。五是科研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不够。
2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路径
以“做好两个优化,搭建一个平台”为纲,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
2.1做好制度优化
制度就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石。好的制度,有利于推进工作,不好的制度,不仅影响甚至阻碍正常科研工作的开展。目前高校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散见于各处,且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僵化、老化,与实际有一定脱节,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执行者遵守,也不便于监督者执行,所以优化整合现有制度,夯实科研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基础,是提升加强该校科研经费管理之基。
2.2做好流程优化
流程是事物进行过程中的次序或顺序的布置和安排,是向既定目标有序前进的保障。简洁、明了的流程是避免重复劳动,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针对该校目前科研预算管控流程不清晰,链条冗长的实际,有必要全面、系统梳理流程,删除多余环节,减少不必要环节,组合重复环节,保留必要环节,让流程中的管理层掌控目标,各部门明确在各环节中的职责,经办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大家按部就班,高效推进科研预算管控工作。
2.3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
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互通平台,即由科技管理部门在全校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开发设计集科研项目和经费预算两大板块为一体,功能涵盖项目立项申报、项目流程管理、项目结项审核,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经费审计等流程,管理层、各部门、各经办人多层级参与的信息网络互通平台。让数据多跑路,提高该校科研经费费管理工作的效率,让项目信息在该平台实现共享,充分发挥信息使用者的主观能动性,变科研经费被动式管理为主动式管理。
3搭建信息平台的构想
3.1项目预算管理
预算管理旨在通过系统手段,科学规范的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全流程中的各种行为。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预算编制、预算审核、预算调整、预算监测四个模块。3.1.1预算编制模块为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项目预算编制。对于项目审核通过已经立项的项目,用户(项目责任人)可以在系统进行预算编制,用户页面展示个人所有立项项目的预算编制状态,分为“未编制”、“未提交”、“待审核”、“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并可以查看预算编制当前状态的全部内容,“待审核”、“审核通过”状态的预算不可进行修改。(2)支出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支出类别页面,包括人员费、设备费、管理费、交流费、会议费、差旅费、咨询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支出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支出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3)来源预算。系统提供格式化的具体来源类别页面,包括企业经费、捐助经费、单位划拨经费、自筹经费、政府专项经费等子项目,用户在该页面填报所有收入的预算及其子项目,收入预算完成后保存相关信息,。(4)预算提交。用户完成收入预算及支出预算填报,形成完整的预算方案后,将所有预算内容汇总后提交到项目所在部门处,项目所在部门初审后,将项目预算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3.1.2预算审核模块实现预算编制的线上审批决策,同时保证审核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及审批流程的完整性,该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预算审核人员管理。系统管理人员根据接受的信息,维护管理预算审核委员会的人员信息,确保预算审核人员确定后能够及时获取审核权限,对预算编制进行审核。(2)目标相关性审核。该模块中,预算审核人员通过查阅申报材料,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项目任务目标,各项支出是否与项目任务紧密相关。(3)政策相符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项目预算涉及的政策及制度,预算审核人员审核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财政政策及财会制度,符合经费管理规定,预算的开支范围、额度、标准是否符合具体规定。(4)经济合理性审核。该模块中,系统展示同类科研各子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预算审核人员可以参考同类标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核支出的经济合理性。(5)预算审核意见汇总。预算的分类审核完成后,在预算审核组负责人处汇总意见,预算审核组负责人依据上述意见,对预算编制提出整体意见,作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反馈给系统。(6)审核意见反馈。系统根据审核人员的结论意见,将审核通过的预算编制存档,并将预算编制状态调整为“审核通过”,展示给项目组;审核不通过的预算编制则直接反馈给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3.1.3预算调整模块考虑到科研项目的不确定性,为应对可能出现的主、客观条件变化,保证预算的严肃、合理性,为项目开支留有一定的空间余地,防止预算的经常性更改,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调整申请。项目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预算调整页面进行申请,填报预算调整的子科目、原因、金额等格式化文本,向预算审核委员会进行提交,状态标记为“已提交”。(2)预算调整审核。项目预算调整申请后,系统向预算审核委员会推送相关申报情况,预算审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状态标记为“已审核”,并反馈至系统管理员处。(3)预算调整执行。系统接收到审核组的意见后,对于“审核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根据预算调整的审核意见,记录预算调整审核全过程,根据预算调整申请的内容,调整系统内预算指标,向用户反馈审核通过的意见,并更新项目预算编制,用户界面显示预算调整审批的过程及结果,展示更新后的预算编制内容;对于“审核不通过”意见的项目,系统管理员将申请反馈至用户处修改,用户可以撤销或者重新申请。3.1.4预算监测模块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旨在及时发现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该模块有以下功能:(1)预算执行信息查询。预算执行模块与财务系统对接,通过请求调用财务系统数据,展示项目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供项目组及管理人员查看。(2)预算监控。系统根据一定的规则,将项目进度与预算进度进行匹配,在系统内设置项目预算执行的临界值。当项目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情况达到临界值,系统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财务系统,并由财务人员操作财务系统,暂停某个子科目的费用报销。同时,系统向用户发送通知告知冻结情况,提醒用户及时查看预算执行情况,需要调整的由用户发起预算调整流程,预算调整获得批准后,系统根据新的预算编制情况,为用户调整预算执行指标,并向财务系统发送信息,解除相关费用报销限制。(3)预算执行报告。系统定期对全部项目进行预算执行数据收集,从收入、支出、效率等方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生成预算执行报告向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供其进行决策参考。(4)项目资产入库。项目组购买设备、材料或研发出实物成果,交由运营管理部门进行采购、运输、入库、保管,当项目组需要使用时,应通过系统向运营部门申请使用。(5)预算评估考核。项目过程中,考核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评审,审核评估预算执行情况,通过与考评系统对接,将预算执行情况与个人考核考评相挂钩,作为评估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6)预算审计监督。项目过程中,审计及监督部门能够随时介入项目中,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时,监督部门通过系统向项目组发出通知,要求整改或中断项目。
3.2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过程管理主要是管理项目研发进度,实时追踪项目进展情况,该管理系统可以分为研发计划、研发实施进展、阶段评审三个模块。3.2.1研发计划模块在管理研发计划文本档案,通过研发计划生成各项进度指标,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计划申报。项目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发计划申报界面,填报格式化研发计划文本,明确研发任务、研发周期、研发用途,细化计划任务及时间节点,项目研发计划被提交至项目管理人员处,进行研发计划审批。(2)研发计划审核。用户上传研发计划后,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审核操作,审核完成后,系统管理员将意见反馈至用户,由用户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的,用户可以查阅研发计划书。审核不通过的,用户需要重新修改提交。(3)研发计划任务分解。研发计划审批后,系统根据审核通过的研发计划,为研发人员提供量化可视的研发进度指标,分配工作任务,研发人员完成指标内的工作后,相应的进度将提高。3.2.2研发实施进展跟踪监测进度完成情况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研发工作上报。项目组成员定期上传个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格式化文本,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批汇总,形成项目组定期工作计划、总结后上传至主管部门。(2)研发进度量化。系统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完成的工作内容与研发进度计划相匹配,量化评估研发进度后,将工作内容及工作完成度更新至工作任务界面,供有权限查看的用户了解项目实时进展。3.2.3阶段评审定期对项目情况进行评审的管理模块,主要有以下功能:(1)阶段报告申报。系统根据项目计划书,设置关键时点提醒功能,用户将接收到系统发送的阶段报告上报信息,用户需在研发计划所列示的重大时间节点前,整理阶段工作成果,填报阶段成果格式化文本,并向主管部门进行汇报。(2)阶段报告评审。用户上传阶段报告后,系统管理员将报告发送至评审人员处,评审人员出具评审意见,经评审组长处汇总后,系统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组。评审意见作出后,如评审通过,则阶段报告任务完成,相关报告归档并不可修改,供相关人员查阅调取;如评审未通过,用户可以进行一次申诉,提交补充材料后由评审人员审核;如申诉未成功,则相关阶段报告作废,状态显示为“审核未通过”。
3.3项目结题管理
项目结题管理旨在规范项目结题流程,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促进成果转化,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项目结题管理模块有以下功能:3.3.1结题申报(1)项目结题报告上报。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组全部工作研究资料,撰写格式化的结题报告,提交项目工作总结、研究结论及成果运用方式方法,提交完整的结题报告。(2)报销终止模块。结题前,项目负责人通知项目组成员在结题截止日前报销所有财务费用,所有报销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向财务部门发出账户冻结指令,终止项目相关的一切报销行为。(3)资产清查系统。财务系统受到项目终止指令后,会同运营部门清点核对项目资产,将系统中的资产全部列入封存状态,关闭资产申请使用功能,编制项目资产负债表及预算执行表后由审计等部门联合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财务报表发送给项目负责人。3.3.2项目结题评审一般由财务、科研、运营、专家等多个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评审:(1)部门评审。项目组所在部门归口管理本部门的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审查提交材料,归档项目材料,科研技术申报及管理,将所有资料汇总提交至科研主管部门。(2)科研主管部门初审。科研主管部门接受所有部门的项目结题报告,统一进行归口管理,同时对材料完整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后将对应资料权限开放给相关评审部门。(3)运营管理部门评审。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项目的实物成果,对项目组提交的实物成果完成入库封存操作,对实物物资出具保管及处理意见,同时出具会签的评审意见。(4)财务管理部门评审。财务部门收到项目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财产作出清算工作,完成项目结题财务处理,在系统中录入项目结题时间节点的资产负债情况,对项目预算执行状况出具评审意见。(5)专家组评审。专家受到结题申请后,对项目组的任务完成进度、成果结论、运用转化等作出专业评价,出具科研报告验收意见。(6)科研主管部门终审。科研主管部门汇总各评审成员单位的评审意见,形成总的评审意见书,向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分发,再由项目组所在单位反馈至项目组处。3.3.3项目结题对于项目结题终审状态为“已结题”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配合项目结题。项目结题后,项目组用户显示项目为“结题”状态,同时关闭项目的所有修改操作功能,归入历史档案作查询调阅使用。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搭建,在完善科研经费申报流程和审批流程的同时,提高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的科学性,以实现科研项目全过程管控。项目在实施工程中,通过系统及时汇报进展,让决策部门了解项目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目标及任务。监督人员能够动态调阅项目经费的申报审批文件,将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的情况形成指标,录入项目考评系统,对项目进展进行阶段性评估,杜绝考核和拨款两张皮的问题。同时,通过平台高效的档案管理功能和用户行为记录功能,防止角色缺位错位,甚至违规操作。最终实现一个平台既要管科研项目的“出生”,又要管科研项目的“成长”,还要管科研项目“消亡”,更要管科研项目全程可复盘追溯。
[参考文献]
[1]邵亚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研究——以S大学为例[D].苏州:苏州大学,2023.
科研项目开题报告范文第3篇
一、课题申报
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科在职的医师。鼓励全科与医院各科、室、部门横向联合申报,以利资源共享。参加评审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并提供有关表格。
二、课题类型
科研课题要围绕我科专业设置方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推广和成果推广,旨在解决本科室发展中的重要技术问题。所有的课题都要注重创新性、科学性和前瞻性。
三、课题遴选
本科要对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对申报的科研、教研等课题进行审议,以确定所申报课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先进性以及所给扶持资金的款项。
四、课题的审批
科内课题要经本科室全体人员评审通过后,上报院领导批准。
五、课题经费
设立科内科研、教研课题专项研究经费万元,以后根据科室发展和课题申报情况增加,以扶持科内立项的课题。对技术难度较高,有创新的科研课题和较重大的教研课题方可拨给一万元以上的专项研究经费,一般的科研、教研等项目的专项研究经费原则上在一万元以内,专款专用。
六、课题专项研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科内科研、教研专项研究经费是项目入选者进行科研和教研的经费,由入选者在全科监督下自主使用。经立项的科研、教研项目,课题负责需持有关的报销凭证经院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由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在专项经费中开支。课题经费一次核定,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项目主持人应在所填写课题申请书的有关栏目中写明“项目研究计划进行”);项目阶段性工作结束后,项目主持人应提交“阶段性工作报告”,在项目研究期间,本科室负责人要定期对项目执行进展和经费开支情况进行考核,如项目入选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况给予减少拨款、中止拨款或取消资格等处理。
1、逾期不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者
2、提交报告内容严重实者;
3、无正当理由,未按原计划开展研究工作者;
4、违反项目专项经费使用有关规定者。
对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无正当理由随意中断项目研究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成果鉴定
已完成的课题经医院学术委员会鉴定验收通过后,本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等高一级的机构推荐,组织鉴定和申报成果奖。
科研项目开题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语委)立项的语言文字应用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规划、部署全国语言文字应用的科学研究工作。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国家语委科研办)负责制订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布置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负责重大、重点项目的成果鉴定等工作。
第二章项目类别与项目申报
第三条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主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语委系统征集。项目类别包括:重大攻关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第四条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重点以上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4.申请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承诺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
第三章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五条国家语委科研办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视不同情况分别组织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
1.通讯评审实行匿名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独立评审,提出是否立项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议评审公开进行。专家评审组在经过充分评议后,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的申报课题方能立项。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或需要紧急决策的特殊项目,由国家语委科研办提出并报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条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项目评审的基本标准是:
1.课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鼓励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4.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
5.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比较合理。
第四章项目过程管理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按项目申请书中的项目设计要求(含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完成期限和成果形式等)及国家语委科研办的审批意见,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项目设计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国家语委科研办审核批准。
第八条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年度检查的要求及时向科研办报告项目研究进展和管理工作情况以及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一年内完成的项目,需提交中期报告),并对如何按期完成后续工作做出说明。项目进行中遇有重要问题和意外情况须及时报告。国家语委科研办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项目的研究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把承担的项目纳入本单位科研计划,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工作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要加强项目自我管理,以保证研究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第十条成果形式为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科研项目,须同时遵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回执所填账户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账户,由财务部门填写。项目组使用项目经费必须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接受财务管理部门的监督。账户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国家语委科研办。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
1.设备及耗材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所需设备及耗材的支出;
2.资料费:用于购买项目研究所需图书、资料等支出;
3.会议费:用于召开项目研讨会、座谈会、鉴定会等所发生的会议费支出;
4.差旅费:用于项目研究所发生的出差、调研等支出;
5.劳务费:包括项目研究所需人工费用和专家审定费等支出;
6.管理费:不超过年度科研经费的5%,用于日常科研管理工作;
7.其他支出:项目研究需要但未列入以上各项的其他有关支出。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一般在研究工作开始拨付50%,阶段成果检查合格后拨付40%,其余10%在项目全部完成后拨付。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拨付下期经费;情况严重的,国家语委科研办有权终止合约,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提交或不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书面报告的;
2.擅自将项目经费挪作他用的;
3.经审查,科研阶段性成果未达到预定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而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研制任务的。
第六章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
第十六条项目完成后,均需进行验收和结项,履行必要的结项手续。
1.一般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由依托单位组织,鉴定专家主要由外单位同行专家组成;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申请结项,并提交由鉴定专家签名的鉴定证明材料报国家语委科研办备案。
2.重大攻关项目及重点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由国家语委科研办组织,项目负责人可选择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方式进行。
3.申请结项须填写《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结项鉴定申请书》,提供最终成果鉴定证明及成果原件、成果摘要报告(含电子版),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国家语委科研办报送。
4.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科研项目,鉴定、审定工作须遵照《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5.国家语委科研办对通过验收、确认可以结项者,颁发结项证书,拨付项目经费的其余部分,并将验收结项情况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成果评价体系,注重成果质量,注重实际价值。
1.最终成果形式可以是标准文本、论文、专著、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除学术成果本身外,项目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辞书、科普文章、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
2.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责任人按项目合同和任务计划书完成了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合理合法。最终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字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第十八条建立项目成果奖惩制度。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项目责任人下次申请项目的重要参考;对成果验收为不合格的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语委科研项目。
第十九条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
1.各类项目结项时,须同时报送3~5千字的成果摘要报告,简述本课题学术价值、创新内容、社会影响等情况,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国家语委科研办。
2.鼓励项目成果向课程、教材、教学转化,为培养优秀人才服务;向决策咨询转化,为政府和企业科学决策服务;向社会转化,多做科学普及工作,为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服务。
3.项目承担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支持和资助项目优秀成果的出版,积极做好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工作。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调研报告,在提交有关部门的之前须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
第二十条项目成果归国家语委所有,以国家语委名义对外和使用。项目承担单位有将该成果用于科研、教学的权利和经国家语委同意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章附则
科研项目开题报告范文第5篇
研究和开发活动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但企业研究开发存在失败的风险,研发支出能否带来未来收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何在会计上确认、计量研发活动所耗费的经济资源,各国的会计准则并未做出一致的规定。争论的焦点集中在研究开发支出是应该费用化还是资本化。
主流处理方法有三种:一是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种观点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为代表。二是全部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采用这种方法的国家是荷兰。三是介于前两种极端方法之间的“有条件的资本化”方法,即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可资本化,否则应在发生当期计入损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38号规定,企业应将自行研发过程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其中,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应确认为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
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可予资本化,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大体一致。
新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至今已满三年。全面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对其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披露状况可以为以后年度年报的披露质量提供借鉴。
二、研究对象和样本统计
笔者以2007~2009年年报和半年报为研究对象,查阅在这期间有“开发支出”科目余额的公司的财务报告,以考察研发费用会计信息的披露质量。
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止,A股(非ST)上市公司数达到了1540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开发支出”科目余额的公司数统计结果如表1。
三、上市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信息披露的规定
(一)新准则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规定
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这五个条件为:(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同时,新准则第十三条规定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计人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二)证监会的信息披露规定
2007年2月2日证监会了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证监发[2001]1160号),于之日起执行。其中第三章财务报表附注第二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的第十八条(十五)规定:“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第五节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的要求第三十二条(二十)规定:“同时,披露本期发生的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总额,以及计入研究阶段支出金额和计入开发阶段的金额。”2023年1月11日证监会又对该一般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内部研究开发支出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格式,要求上市公司2009年财务报告按此规定执行。
四、研究开发支出信息披露质量调查
(一)信息披露的财务报告位置和披露项目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研究开发费用情况最经常出现在董事会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在主要会计政策说明中解释对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二是在主要会计项目余额说明中列示研究开发费用的来龙去脉。根据笔者的手工数据统计,揭示研究发费用的主要会计项目除了“开发支出”科目,还有“长期待摊费用”、“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政府补助”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尤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披露的研发费为多,且名称繁多,如研究与开发费、科研费、技术开发费、技术服务费支出、技术转让费、课题研究费、项目前期费用等等。
(二)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方法
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项对企业内部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解释。笔者分3个层次进行考量:
(1)无说明和解释(或仅提及);
(2)按照新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对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说明和解释,
(3)除按照新准则以上条款进行说明和解释外,还单独披露了企业自身判断研究项目进入开发阶段的标准。
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报表项目的说明”说明项披露“开发支出”科目的构成或当期增减变动情况。我们亦分3个层次进行考量:
(1)无“开发支出”科目的解释与说明(或仅列示期初、期末余额);
(2)列示“开发支出”项目的期初余额、当期增减金额和期末余额,
(3)分别研究阶段、开发阶段详细列示当期投入的研发费用以及期初余额、增减变动金额和期末余额。
除以上考察的披露标准,我们还注意了财务报告中是否有其他体现企业内部研发支出的项目。笔者主要查看了董事会报告是否对公司当期的研发投资项目进行了解释说明;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项目、利润表附注中“政府补助”明细项目、“管理费用”明细项目以及资产负债表中“长期待摊费用”、“专项应付款”等明细项目中是否涉及企业当期的研究开发费用。研发费用会计准则披露执行的分析项目、级别及判断标准见表2。
(三)披露质量调查结果
考虑到2007年是执行新准则的第一年,按新准则第十三条的要求,对以前年度已经费用化的研发支出不再进行追溯调整,故一般情况下2007年财务报表“开发支出”科目应无期初余额。而到新准则执行的次年及以后年度,则可能出现虽然财务报表“开发支出”科目余额为零或空白,但当期仍有研发费用的发生,只是由于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当期损益了。因此,笔者共获取了130份上市公司2007年财务报告和170份2008年财务报告。扣除当年新上市的公司数,最后得到118份2007年财务报告都和162份2008年财务报告。我们就这些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研发支出的披露情况进行重点考察。最终形成了表3的考察结果。
1 整体质量
整体上看,2008年的披露情况较2007年度更符合准则要求,披露的规
范化和透明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如在会计政策披露项目中,没有对研究开发支出会计处理政策进行说明和解释或仅仅提及(披露等级为1-)的公司比例从2007年13.13%降低至2008年的11.84%;而根据公司本身研究开发项目实际流程具体制定了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披露等级为1+)的公司比例从2007年的8.08%上升至2008年的14.48%,增幅达到79.2%。在研发支出金额披露项目中,未对“开发支出”科目进行说明或只列式期初期末余额(披露等级为2-)的公司比例2008年较2007年降低了约5个百分点;超过半数的公司按照证监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规定对研究开发项目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进行了详细的披露,既披露了当期公司投入的研发费用,总额,也明示了本期费用化和资本化研发支出的金额,新准则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
2 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政策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处在会计政策披露项目中间等级(即披露等级为1)的公司比例占绝大多数,2007年为78.79%,2008年为73.68%,说明大部分公司注意到了新准则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的变化,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但具体披露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标准的公司数过少,2007年只有8家,2008年为22家。这暴露出多数公司只是“照搬”准则的条款,而缺乏对划分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职业判断,为操纵利润留下了隐患。
新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都明确规定了研究和开发的定义。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但研究和开发还是有很广泛的含义。为防止企业操纵利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如果主体不能区分创造无形资产的内部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那么该主体应该将项目的支出视同仅在研究阶段发生来处理。但新准则没有类似的规定,因此企业可操作的空间仍然很大。严格制定研究和开发阶段的判断标准,防止企业利用费用化和资本化调节利润,可以说是新准则在执行中面临的一大难点。
(2)研究开发支出金额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少数公司财务报表披露出现错误或更正。根据表3的统计结果,2007年共有18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披露研究开发金额时出现了错误或更正。我们注意到其中有9家上市公司“开发支出”科目有期初余额,前面已经提到,新准则要求对以前年度已经计入费用的研发支出不再进行调整,2007年是准则执行的第一年,只需将当年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准则披露,但这些公司的年报出现了期初余额。出现了对报表进行更正的情况,主要是对2007年“开发支出”余额进行更正。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披露错误。比如,把“计人开发阶段支出金额”放在了“计入研究阶段支出金额”;研发支出总额和明细项目金额之和不等。较严重的是前后两期披露的开发支出余额不相等,但公司并未作出更正公告;开发支出转入无形资产的金额与无形资产科目披露的金额不相等。
问题二:只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了“开发支出”项目及其金额,没有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2007―2008年均有20多家上市公司只是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了“开发支出”项目金额,却没有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研发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其列支情况。如果当期研发投入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比例不高,不影响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尚可;但笔者发现有上市公司该比重高达40%,仍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问题三:对研究开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理解有误,认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即为资本化金额。正确的理解应是公司应区别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条件的才能资本化,否则应转入当期损益。
问题四:没有分研发项目、亦没有区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分别披露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很大一部分公司出现了这样的披露情况。如下面一种有代表性的报表附注披露形式(见表4):
该披露(为2008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只列示(发生)了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也未对项目研发进展情况做出任何说明。按常识,对一个研发项目而言,研究阶段是必需的。对此可能的解释是,该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在上个会计期间已经结束,本期进入开发阶段。对于某一个研究开发项目在某一期发生这种情况并不足为奇,但是如果每个会计期间都是如此的话,就很难合理解释了。其次,是不是所有进入开发阶段的支出都能形成期末“开发支出”科目的余额。从实务来看,同时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并不容易。因此,有近半数的公司在研发过程中除可予以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以外,不存在任何转入当期损益的开发支出,其中当期计入开发支出的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最高的达到了60%。如果将这部分开发支出按照旧准则计入当期损益,对其业绩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对新准则的理解执行不到位,二则有操纵利润之嫌。
问题五:没有披露本期开发阶段支出的转出情况,即无法确定当前减少的开发阶段支出是计人当期费用还是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如某公司2008年年报附注中对开发支出项目的披露(见表5):
根据如上披露,本期开发支出科目期初余额为169 965.03元,本期开发阶段发生费用130 805.45元,共计300 770.48元,扣除二氯醋酸项目本期的结转金额35 326.04元,正好为期末开发支出科目的余额,但此项减少的开发支出是费用化还是资本化了,即研发项目的成败不得而知。
问题六:财务报表间项目不能相互验证。目前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的不同位置披露当期研发费用(如前所述),遗憾的是,不同位置的披露并不能前后验证。如在合并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注释中披露了研发阶段发生的计人当期损益的研究支出,但鲜有上市公司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做出详细注释,即使有提及,也不能相互验证。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合并利润表附注中都列示了“政府补助”的明细项目,其中占很大比重的就是政府对企业研发资助的拨款或奖励,但没有公司说明这些拨助资金的去向。
五、结论和启示
本文研究了2007~2008年两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由于研究开发支出包含内容广泛、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十分严格,都给新准则代替旧准则期间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一方面上市公司对新准则的理解不到位,另一方面新准则也为企业操纵利润留下了空间,影响了新准则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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