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农村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中共***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综合改革试验,加强社会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发[2023]22 号)和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

二、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多予、少取、放活,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发展目标

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健全基层协同共治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益;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农村规划和建设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通过改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逐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提升城乡发展水平,建设幸福***取得明显成效。

四、行动方案的内容

(一)理***基层管理结构。

主责部门:社会工作局

1、推动“三下沉”与“三分离”,创新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镇成立社会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成立行政服务站,实现政府管理下沉、服务下沉、资金下沉;理***村(社区)委会、村(社区)党支部、行政服务站三者关系,实现村务、党务、政务“三务”分离;村(社区)设立村居议事会,发行村报,印制财务明白纸;成立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

2、规范和完善村级行政服务站建设和管理。统一村级行政服务站的建设和服务标准;明确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的配备和薪酬标准;将行政服务站工作人员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两类,分别由镇政府和村(社区)进行聘请;鼓励行政服务站吸纳“两委”成员,鼓励行政服务站管理人员兼任股份合作社理事;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享受村(居)民委员会的其它报酬、补贴或奖励。

3、合理设置全征地居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将选择常住人口户多、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关系清晰、全征地且各项条件较成熟的村,设置全征地社区居委会;结合实际,对部分社区居委会设置进行调整,探索在大型新建小区、连片工业区单独设置社区居委会;已确认完全被征地的股份社,经民主议事程序表决同意,可依法依规解散。

(二)推进集体资产规范化运作,完善股份合作社股权管理。

主责部门:社会工作局

1、规范农村股份社管理。探索股份合作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规范股权的继承和流转;划分股东性质,明确股权转换的条件;维护外嫁女等的合法权益,对拒不履行分红责任的股份社,采取强制手段。

2、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模式。全面核清农村集体资产现状,镇一级成立集体资产交易所,村一级成立集体资产交易站;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资产,除非股东代表会议或股东大会否决,都进入交易所或交易站进行交易;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集体资产,探索先交易后补办手续的模式。

3、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与地位,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探索股份社的撤并、解散。

(三)创新和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主责部门:经济促进局

1、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和发展。积极培育本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点支持水产养殖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组织成员依法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服务,为本社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2、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强化市场流通,发展现代农业园,加强农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争取用5年时间,围绕支柱和骨干产业培育若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统筹城乡建设一体化。

主责部门: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1、创新征地留用地兑现和开发方式。探索采用实地、货币补偿、指标调剂和政府收购等多种方式兑现征地留用地;鼓励村集体历史违法用地抵扣留用地指标。

2、分类推进宅基地固化。探索根据宅基地固化所需土地与供应的匹配情况,将本镇村(社区)分为强化城镇发展带、用地充裕带与用地紧缺带三类地区。对强化城镇发展带,以结合工业发展,服务产业配套的商住发展模式为主,积极探索宅基地自由流动;对用地充裕带,以完善落实固化规划为主,规划应侧重集中规模建设;对用地紧缺带,调整或重编宅基地编制计划,大力推行土地置换、“三旧”改造。严格控制宅基地审批,开源节流整合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单家独院式村(居)民住宅建设。

(五)加快村庄分类改造和提升。

主责部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分局

采取“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2023年前完成10个示范村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大力实施“四通六改三清一化”工程,积极开展村镇绿化,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与设施条件落后的现状,着力完善全镇道路网络,实现“雨污分流”, 加强供电设施与信息网络建设,5年内基本完成全镇村庄分类改造和建设。

(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就业。

主责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加强就业培训全面促进就业。量体裁衣,为各相应人群解决就业难题,加大企业招收全征地农民奖励力度;加大失业人员培训;拟每年新建一个社区工作坊,重点解决困难人员就业;每年举办2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每年建立2个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

2、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与我镇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居民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加大居民参加职工社会保障补贴、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效率管理,提高我镇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争取到2023年,我镇农民参合率达到97%以上;加大社会救助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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