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报告范文3篇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本文是经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一: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如何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就是指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臵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xx年开始试点,20xx年时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迅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并且在20xx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把社区矫正写入了想《刑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也预示着现价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也更多的暴露了出来,比如说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脱离管理现象不断增多,还有就是随着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所面临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而相应人员、装备、经费却不能配套。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该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解决好这些困难、问题和矛盾,笔者结合对河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分析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想法。具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现阶段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
河西司法所自20xx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 收社区矫正人员xx人次,累计为期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xx人次,现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数为xx人。在这xx名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有xx人、女性xx人;未满xx周岁的x人、18至45周岁的xx人、46至60周岁的x人、61周岁以上的x人;高中文化的x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xx人;被宣告缓刑的xx人、被裁定假释的x人、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x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x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xx人、侵犯财产罪的xx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xx人。xx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居住在河西乡8个行政村的94个村民小组中。 通过对这些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xx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大概在87%)的人员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而且男性居多,他们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或重要成员,承担着家庭里很大一部分的经济负担,而同时他们本身却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多数人是属于故意犯罪。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主要工作机制 一是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包括执刑档案(主要包括法院、监狱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和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矫正方案、通话记录、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二是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为其制定对应的矫正方案,成立一对一进行帮教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矫正人员所居住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明确矫正监督人、明确矫正志愿者,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协同管理,各司其职。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个星期给我们至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每个月至少到司法所来一次进行思想汇报,并接受月度考核。同时严格按照《社 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外出或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请假外出在七天以内的由司法所登记和审批,并报县司法局备案;请假外出超过七天的司法所登记、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针对部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先向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包括电话联系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和向矫正人员亲属发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一般为两周)返家,如若逾期未归的,司法所将向县司法局提请给予矫正人员警告。
四是积极走访,掌握动态。我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于小组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从侧面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五是加强对拟假释罪犯和可能被判处缓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评估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征求罪犯家人、罪犯居住地村民小组、村委会的村民、干部的意见;其次要对罪犯以往的社会经历和一贯表现进行认真了解;最后征求所在地派出所得意见。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要求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增多 近年以来,随着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主要承担家庭经济重任的社矫人员不断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矫正人员的家庭和矫正人员本人都希望外出到发达的省份进行打工赚钱。而他们外出的想法和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当前的环境不好(如毒品比较泛滥、周边朋友亲戚吸毒的较多、没有固定工作的机会),到新的环境去,能够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避免和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可能更容易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赌博、好吃懒做、酗酒);第二能通过赚钱偿还一些债务(比如一些因故意伤害而获刑的矫正人员,他们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很多也都承担了较高的民事赔偿,往往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都会把家里的经济掏空有的甚至因此背上债务);第三家庭主要成员(如妻子、孩子)都在外面打工,整个家庭可以说都已在打工地,自己外出打工就能和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按照目前的管理规定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最多就是一个月,而且也不可能给予矫正人员连续请假。而希望通过变更居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矫正人员,又要面临着比较严格复杂的程序和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变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是否批准、是否接受)等问题,所以往往很多矫正人员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
(二)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各机关之间缺乏联系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与多个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不能各自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往往就会影响到矫正工作的质量,列如,一名矫正人员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可能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在联系不到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就会动用大量的行政资源进行查找,这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还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而且有可能让矫正人员逃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日益加重的工作任务和与之相配套工作人员、装备、经费存在矛盾 当前这一矛盾在基层司法所表现最为突出。司法所承接着社区矫正的所有日常工作,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装备也比较滞后,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质量。以河西司法所为例,河西乡国土面积为102平方公里,司法所共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摩托车一张,而现管理的xx名社区矫正人员又分别居住在不同的村民小组内。以致于每月的走访都要耗尽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司法所还管理着xx名刑释解教人员,还要开展司法所其它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可想而知工作人员在分身无术的情况下,在对工作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4)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社会对其的认知程度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的积极性,相对的也就加重了该项工作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加重了主管机关的工作负担。如社区矫正中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比较滞后,缺乏一直拥有专业专业素质(熟悉我国法律、拥有专业心理辅导能力)的志愿者队伍,民众缺乏义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二、 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范全国社区矫正 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已对社区矫正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笔者认为还不够,还需进一步让全国的社矫工作规范和同步起来。因为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各省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遇到一些需要跨省份处理解决的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如社矫人员要求跨省份变更居住地的情况时,就会有因为依据不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质上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一些确实符合变更居住地的社矫人员在实际办理中遇到困难导致擅自外出现象增加。
(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帮扶 由于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人都对其缺乏认识,在寻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时候就会产生困难,就会加重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提高影响力。可能就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向这里倾斜,这样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困难如经费、人员等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首先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参考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在整个矫正期间,是要完全依赖于矫正地的各项资源来对其进行帮扶和教育的。而这些资源的优与劣则是体现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上。如果超出了当地本身的承载能力,势必就会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开展。如果能在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前,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矫正地的各项情况、罪犯的家庭情况等),我想这样可以给好的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真正让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二:社区矫正调研报告20xx年,我县被洛阳市政法委确定为社区矫正试点县,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多次召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协调会议。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公检法司各单位的任务及相互之间配合的要求。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概况
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于缓刑人员。我们在城关、小店、三屯、上店等乡镇开展第一批移交工作,四个乡镇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人,占总数的23%。
接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截止目前无重新犯罪情况,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打开了新的局面。
二、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成立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二)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多方协调,与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财经所、民政办等部门负责人联系,使资源得到优化管理,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三)出台文件指导具体工作
出台了《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和《汝阳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对我县的社区矫正相关制度作了细化和完善,重点解决了矫正对象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期满解除矫正等环节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的明确和相互之间的配合,并在实践中构筑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统一安排部署
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正式启动后,各司法所在县局的领导下,在公安局派出所、检察院、检索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信息进行了排查摸底。排查出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7名,95%属缓刑人员。
(五)组织学习
我们组织基层司法所长赴湖北荆门、四川郫县、成都市成华区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比较早和比较好的省市单位参观学习,学习外地单位好的做法和先进的经验。
(六)加强宣传
社区矫正还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新课题,在社会上和广大群众中还比较陌生,为扩大知晓率,使社会各界和基层干部群众认识、理解、参与和支持,通过各种媒体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县区及各乡镇发放社区矫正宣传资料。
(七)制作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为了便于管理,县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台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各种法律文书,规范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台帐,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的各种制式文书。
(八)利用科技手段科学管理
为及时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实际状况和活动规律,与电信部门积极沟通,电信部门为我们提供了司法e通管理模式,社区矫正办投资5000多元为10名社区矫正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
司法e通系统的开通,为我们向矫正对象下发通知、矫正对象上传图片、思想汇报提供了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行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工作也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
(二)全市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工作经费紧缺,交通、通讯设施配置还有待于加强。从事社区矫正的专业人员缺乏。
(三)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弱,特别是学习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人才较少,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相对滞后。
(四)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地位没有确定,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四、提出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部门一项新的工作内容,涉及人员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增加编制,配备专业人员。
(二)此项工作业务量大,工作经费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三)省市应根据相应政策和辖区实际情况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以便更好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有上级配发的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服装、交通工具等。
社区矫正报告范文篇三:社区矫正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并肩作战的同志们:
你们好!感谢领导给了我这个机会,让我能够静下心来总结、反思一年的工作,并向大家汇报自己的思想,下面是我的述职总结,不妥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一、通过不断学习,努力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我深深懂得新形势下学习的重要性。我把学习作为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把注重学用结合作为做好工作的立足点。
1、政治学习做到主动。我十分注重政治学习,不断强化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今年以来,我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政治的高标准。通过认真学习,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做到了讲纪律、讲原则、讲风格,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
2、业务学习做到经常。一年来,我尽可能多地从较为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边工作边学习。上半年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培训,在培训期间我认真学习,经过培训极大的提高了我的工作能力。业余时间我经常翻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书籍、文章、法规,对社区矫正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好的了解,带动了我对工作的热情。
二、认真工作,追求完美
20xx**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年初布置的工作路线,结合各项活动稳步开展。
1、社区矫正工作
20xx年**镇共接收矫正对象30人,到期解矫22人。截止20xx年12月31日**在册矫正对象共40人。
完善台帐资料整理工作。所有矫正对象已经建立“一人一档”,并不断更新和完善档案内容。
加强连云港市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建设。今年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在完成“一人一档”的同时,根据市司法局的要求完成了移动管理平台资料的输入,并动员矫正期限半年以上的矫正对象购买定位手机。以前入矫的矫正对象也在不断完善台帐资料和管理平台资料的输入。现在已经做到公益劳动、集中教育、电话汇报、请销假情况等都能在网络上有查询记录。
认真落实定期思想汇报制度。在定期接受矫正对象思想汇报的同时,把握每次和矫正对象个别谈话的机会。在所有矫正方法中,个别谈话是对矫正对象罪有影响的方式之一,通过个别谈话可以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在他的心里加筑安全防线,即让他保持对以前所做的违法事情有罪恶感,又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引导他改邪归正。这是我在日常工作中总结出的一些经验,希望和同志们互相学习探讨一下。
严格执行公益劳动制度。采取集中与分散结合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每月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心,使其更好地接受矫正,早日回归社会。积极探索公益劳动与教育矫正相结合的新思路,运用公益劳动的手段,提升教育矫正的效果。 通过公益劳动增强了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了矫正对象的公益意识、环保意识,更是对他们进行了特殊的感化教育,对促进他们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悔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起到了很好的鼓舞作用。
认真实施集中教育制度。一要加强主动性的思想教育,强化主动接受改造意识。向矫正对象讲解社区矫正的工作内涵和进行帮助教育改造的工作理念,要求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更加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自觉性。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服从意识。会议从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假、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讲解了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所要遵守的相关制度规定,要求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区矫正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劳动等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管理安排。三要加强日常联系沟通,提高社区矫正效果。会议希望矫正对象放下思想包袱,鼓励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定期汇报思想,工作生活上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司法所反馈。会议还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尽心出力,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融归社会、汇报社会。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今年共有6名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没有发生不假外出和未按时销假的情况。为确保世博会、亚运会安全,世博会、亚运会期间一律不批准矫正对象外出前往主办地及主办地周边城市,没有发生矫正对象在主办地以及主办地周边城市逗留的现象。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维护社区矫正的严肃性。社区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进行月考核季评审,对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给予了表扬,同时也对不配合或者不接受矫正的矫正对象,给予了相应的批评和处罚,以体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
通过清查整治活动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更加了解,虽然未发生脱漏管现象,但是个别矫正对象的联系方式陈旧,联系时间较长。
开展教育矫正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全镇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正工作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维护社区安全稳定。
2、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20xx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人,所有接收人员均已安置落实责任田。
做好排查接收工作。主动与各村安置帮教小组保持联系,确保每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能联系上,都能配合安置帮教工作。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回归人员,以前有责任田的要落实责任田,没有责任田的我们负责介绍至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并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的记录,制定帮教方案,签订帮教协议,组建帮教小组。要做好日常的四项工作:及时宣传法律知识,发放法律读本,加强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日常知识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灌输和传播,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根据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一般人员定期回访,重点人员定期、不定期回访,给予帮教对象及其生活上的关爱和帮扶;同时,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与社区签订帮教责任书,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帮教对象提供就业途径和申请低保,做好生活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的管控工作,尽量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通过和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加强在就业岗位上的优势,激发帮教对象参加劳动、积极就业的自觉性;另一方面,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帮教对象的就业渠道,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通过家庭走访、谈话谈心、交流感想等多样化、人性化的手段,注重加强心理疏通,为帮教对象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做好心里疏导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镇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1、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
2、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是具体组织实施社区矫正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
3、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司法所来进行,但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司法所人员不足。
4、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并在台账中体现。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但目前台账工作千篇一律,没有突出每个矫正对象的特点。
5、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认识不足。在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中,“罪犯”意味着“坐牢”(监禁),认为只有把罪犯关在监狱里才是最安全和最使人放心的,担心把罪犯放在社会上不安全,不容易管理而失控或者罪犯会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改造而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认为罪犯被判刑后却仍然留在社会上就等于没有受到刑罚处罚,或最起码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且深根蒂固,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群众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6、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作用。目前公益劳动的教育性质没有得到发挥,矫正对象大部分还是报以完成任务的心理。
7、让走访常态化。走访互动可以更加了解对矫正对象工作生活环境,**镇目前有矫正对象40人,分布在全部16个行政村中的13个,现行按月每人走访工作难度较大。
8、提高集中教育质量。目前**镇采取的集中教育形式是集中学习一起上课,不论矫正对象学习多少统一都上一样的课,先入矫的矫正对象学习内容与后入矫矫正内容完全一样,教育效果不理想。
四、改正措施
1、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2、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协调与派出所之间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的监管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
3、大力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4、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5、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6、改变教育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按入矫时间、已学内容等各方面划分教育层次,制定教育方案。通过不断的思想教育来改变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并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
7、改善走访模式,采取个别走访与集中走访相结合的形式,这样可以减少路途奔波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我的述职,有不到和不妥之处,欢迎同志们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本人将虚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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