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销存管理制度(精选7篇)
进销存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消耗,减少制造成本;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1根据本制度做好物料及产品的入库出库工作,并使物料及产品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1.2做好物料及产品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物资明细帐和产成品明细帐,及时编制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料和库存产成品,做到帐、卡、物相符。
1.3积极开展废旧物料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做好呆滞物料及库存产品的处理工作。
1.4做好仓库安全预防工作,确保仓库物料及产成品的安全与完整,保持库容整洁。
1.5公司各部门所申购一切物料、材料以及各部门所生产的产品,应严格履行先检验后入库、再出库的规定,并做好料卡和样品卡。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检验及出、入库手续。时限半天。
二、运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储部门及仓储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 入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采购物料抵库入仓前,仓管员要及时通知品管课品检员根据已核准的 “指令单”或“采购申请单”和“送货单”,依据指令单号和采购物料的性质对物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色别)、数量、质量及外包装要求等进行检验(测试)。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仓管员依据“指令单”、“检验报告单”,填写“收料单”,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物料严禁进仓。产成品入仓前必须经品管部门确认品质并按生产指令单要求的数量入库(包括残次品)。
第二条
生产急需的物料,在来不及检验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放行措施。但必须得到有权放行的主管人员的批准。仓管员应在该批物料“入库单和出库单”上注明“紧急放行”字样,有权放行人员必须在入库单和出库单上签名以示负责。必要时物料使用部门、品管课和采购课同时会签。但事后应对该批物料重新检验。填制检验报告。
第三条
大货材料在订单采购的情况下,严格按订单接受,订购单须注明客户、单号、数量、单价、色别、规格,并在订单上贴上色样。如未按上述规定填单或填单不清或单货不符,原则上仓管员可以不予办理收货入库手续,超出指令单用量部分的材料原则上不收。
第四条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品管课应及时将检验报告单传真给供应商和上报财务部及采购部,采购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同仓库办理退货、打折和索赔手续。退货物料未出库前,仓管员应将其按区域单独标识存放。
第五条
生产单位因生产之需领补材料时,补料单位应填写“补料单”经主管审批,生产经理批准。没有批的仓管员拒绝补材料;
第六条
仓管员应严格按指令单发料,超出指令数的应开补料单。如查出有超出指令数无补料单的,仓管员应对超出额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控制车间乱领料现象,只有车间的领料员才能领料,领料前应按指领单的内容填写“领料单”,“指令单”内的由车间主管批准领料、超消耗的,须经生产经理审批,在领料前必须把前单剩余材料退回,方可发下个单的物料;凡是补料领料都必须落实到责任人,并明确责任原因。没有落实的仓管员不能发料。
第八条 机电配件、修理备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领用需以旧换新(日常消耗品除外);机械/机电配件、修理备件、易耗品的领换用需经领用部门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办公用品(日常消耗品除外)的领用由部门领导审核,行政部经理批准。仓管员才可发货。领用人必须登记签名。
第九条 对于生产/使用单位退库的物料,仓管员要依据退库部门领导签署的退料原因,分别对物料进行处理,如确系供应商材质有问题的,仓管员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办理退、换料手续。若是计算失误而造成材料多购的,由材料核算员负责。
第十条 物料或产品入库时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入库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特别是单号和客户名,同时,做好入库台帐,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不得遗漏。
第三章 出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领料单”或发货清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特别是有无部门或有批准权的领导批准)是否齐全,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并核签有关单据(如指令单、领料单、发货清单等)。发现计算数据有误时要立即通知开票人员更正重开再发货。
第二条 发放物料时要坚持“按指令单的要求、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物料管理原则,坚持“单货不符、无批准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料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损失,仓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第三条 出库时要认真填写领料单或发货清单,领、发人员应当面点清,并相互签字。
第四条 仓管员每日应集中精力统计、编制当日进出库、欠料动态报表,上交生产部;每月30日前应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准确盘点,并将表上报财务部; 每日21:00点停止一切发料。以免出现差错。集中精力整理当天的库容和进出帐务。并与统计员进行核对。
第五条 产成品出货,要认真核对发货指令,组织、调度、指挥装卸人员装柜,不合格品坚决不允许出货。
第六条 装柜时要认真核对数量、产品名称、单号等。不准错发。
第四章 物料储存保管规定
第一条 物料或产品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料或产品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分区域,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第二条 周转量大和比较笨重的用托板落地堆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标识存放;周转量小的物料按其性质上架标识存放。
第四条 物料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整洁有序、标识清晰、作业方便、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原则合理安排物料的垛位并规定好各垛位的地距、墙距、垛距、顶距、灯距。
(二)按物料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 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
第五条 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置于明显位置,物料卡上载明物料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采购入库日期和检验状态等,特别要注意挂好生产单号标识。
第六条 库存物料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
第七条 仓库建立库存物资明细帐,(一本按定单的流水帐,一本分类总帐),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仓库台帐,月终进行帐实盘点,完毕后与财务部门对帐。结出盈亏。
第八条 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制库存月报表。每月必须对库存物料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
第九条 物资报废处理的控制程序:
(一)物资报废的控制
第十条 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检工作,定期与财务部门对帐,保证帐实、账帐、帐表、表表相符。
第十一条按照“5S”的要求做好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第十二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料的安全 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十三条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对易燃品、危险品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五章 仓管人员工作要求与纪律
第一条 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二条 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条 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保证物料完整无损。
第四条 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料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五条 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做到四“检查”:
(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夫。
(二)下班必须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三)经常检查库内温度、湿席、保持通风。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料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七条 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一)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严禁酒后值班。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四)严禁未经财务经理同意涂改账目、抽换帐页。
(五)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
(六)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八)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九)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
(十一)严禁向供应商索要财物和故意刁难供应商。
(十二)严禁接受供应商提供的礼品、钱物或好处费。
第八条 未按本规定办理物料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料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或帐实不符,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上级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九条仓管员对待供应商要热情,做到有问必答。服务周到。详细解释,笑脸相迎。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公司仓库主管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仓库主管部负责制订、解释、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本制度报生产部、财务部共同审议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条 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进销存管理制度2
存货仓储管理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仓储管理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
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
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
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
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进销存管理制度3
某制造类企业为了更好地进行物料与仓储管理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管理行为,包括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用料预算和存量管理办法以及物料领用制度等,各项文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第一条物资消耗定额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是正确确定物资需要量,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成本和经济等两种核算的基础。实行限额供料是有计划地合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第二条物资消耗定额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厂生产的具体条件,结合产品结构和工艺要求,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计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订最经济、合理的消耗定额。
第三条物资消耗定额分工艺和非工艺消耗定额两部分:
工艺消耗定额: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指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消耗,如六角钢、氧化铝等。工艺性辅助材料消耗-工艺需要耗用而又未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如石蜡,苏州土等。
非工艺性定额:指废品、材料代用、设备调整等三种损耗,但不包括途耗磅差、库耗等(此部分作仓库盘盈亏处理)。
(二)用料预算方法:
第一条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定用料预算;
第二条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的材料耗用基准,按科别(产品表)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定用料预算,其杂务用品直接依过去实际领用数量,并考虑库存情况,拟定次月用料预算;
第三条订货生产的用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用料基准,逐批拟定产品用料预算,其它材料直接由使用单位定期拟定用料预算。
(三)存量管理方法
第一条物料管理单位依材料预算用量,交货所需时间、需用资金、仓储容量、变质速率及危险性等各种因素,选用适当管理方法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列示各项材料的管理点,连同设定材料呈主管核准后,作为存量管理的基准,并拟“常备材料控制表”进行存量管理作业,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足以影响管理点时,物料管理单位应及时修正存量管理基准;
第二条由物料管理单位依据预算用量及库存情况实施管理(管理办法由各公司自定)。
(四)物料领用制度
第一条凡属本公司自办或代办工程的材料使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国产等两种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质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第二条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由物质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第三条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和国产等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定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第四条坚持工程、维护等两种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维护等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核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第五条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工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第六条各单位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进销存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仓库管理,确保库存物资在存储期间的数量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原料和产品仓储管理。
一、库区的规划和划分。
根据实际需要,整个库区分为原料库和成品库。原料库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分区按垛存放,成品库根据产品的品种和生产车间分库分区存放。
二、物资的出库和入库。
1、入库:
(1)玉米:首先由玉米初检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按照指定的仓位,在“复检员”的现场检验下卸车入仓,净重数量即为入库数量,并分仓记账贮存。
(2)原料:原料到厂后先有化验室取样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保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安排库位和垛位,并组织卸车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随时进行感官检验,根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开具《入库单》同时登记入账。
(3)成品:成品保管员根据经品管员检验后的成品实际生产量分品种每班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入账。
2、出库:
(1)玉米:生产结束后,根据当班的实际领用量开具《出库单》,做为玉米出库记账的依据。
(2)原料:生产车间根据当班生产计划计算出各种原料的理论使用量,并据此到仓库领取原料。生产结束后,原料保管员根据实际领用量开具《领料单》作为原料出库记账的依据,同时及时填写垛卡。
(3)成品:成品保管员凭财务部开具的《成品销售单》按照品种组织装车出库,每日成品保管员对当日的《成品销售单》和《成品销售记录》汇总核对后分品种登记、上账,《成品销售单》为成品出库的唯一依据。
三、物资的码放和标识。
1、码放:原料和成品的码放均使用托盘,根据原料、成品的不同品种分区按垛码放,不同垛位之间、垛位与墙壁之间、垛位与库顶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码垛高度最多不得超过三盘,同一品种原料或成品单盘码放包数一经确定后不准随意变更。
待检产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要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2、标识:每垛原料或成品均要悬挂垛位标示卡,标明名称、等级、供应商、出入库的时间和数量、包数、质量制定、结存数量及领用人等信息。
四、库存量控制和盘点
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尽可能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量,仓储部根据采购部制定的《原来最低库存量表》,当某一原料达到最低库存量时督促采购部及时采购。同时采购部应根据《库存原料日报表》及时组织采购。
库存物资要建立台账,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记账,月底会同财务人员进行月终总盘点,做到账务清楚、帐物相符。
五、库存原料的巡检监控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的要求每日对库存原料质量进行巡检监控、并及时填写《库存原料检查监控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化验室应按规定频次和项目对库存原料进行抽样化验监控。
六、仓库的环境要求和安全措施
1、仓库门窗要完好,库顶不漏雨,墙皮不脱落,地面应硬化无破损,防湿、防潮并保持通风。
2、库房的安全措施要到位,防火、防盗。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定位放置、明确标示,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七、保管员换任
保管员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保管员对经管的账目签字,新换任的保管员在部门责任人和财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换手续。
进销存管理制度5
1、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2、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
3、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登记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6、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8、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检查,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9、易燃、易爆仓库内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的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进销存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做好防火、防电、防盗、防机械安全事故、防资料信息泄密等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内容:
(一)仓库防火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管理人员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仓库范转不准吸烟、点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携带火种进入仓库。
3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4 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贮存物品的名称、危险特性、灭火方法、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严格执行仓库的有关制度。
5 仓库应根据贮存物品的危险特性和数量,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保持长期有效。
6 仓库内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如有使用,现场必须有人监督。
7 仓库应定期每周检查防火设施,做好《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记录表》。
(二)仓库防电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仓库内除了固定的照明灯具外,不允许使用其他电器。个别存放特殊物资的仓库确实需要使用抽湿、降温、排风设备,应单独设置。
2 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缺。
3 仓库人员不准私自架设临时电源线路。
4 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内,电源应设总闸和分闸。
5 仓库的电线、电路改装必须由相关专业电工人员进行操作。
6 仓库管理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关掉电脑、风扇、空调、饮水机的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离开。
(三)仓库库存防盗、防资料、信息泄密安全基本规定管理;
1 库房防盗设施,防护栏、门、窗、锁等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
2 特殊药品库必须执人双人双锁管理,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及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局联网。
3 仓库系物资保管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储存作业区,储存作业区内的人员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4 仓库范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准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准围聚闲聊,不准带亲友到仓库范围参观。
5 因业务、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
(1) 进仓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
(2) 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 进仓人员不准摄像、拍照。
6 仓库无用的账务单据要及时销毁处理。
7 仓库值班人员下班前应巡视库房,消除隐患,关好门窗。
进销存管理制度7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仓库管理,提高仓库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仓库管理包括:货物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发运、退库、盘点、安全等工作,以及对仓库人员的考勤和通讯、奖惩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仓库管理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入库管理规定
1、仓管员接到收货通知后,安排好货位,准备好必要搬运工具。
2、仓管员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每项进库的物品,应于货到当日详加验收。入库验收:
(1)对新采购的物品,仓管员应依据相关提货单、入货单、供方送货单,核对货物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是否相符完好;货物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
(2)仓管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如发觉附件短少、数量不符或货物破损时,应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并在《仓库日常记录本》做好登记。货物验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出现异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凭证,进行入库。如未办理相手续,擅作入库处理,日后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视为仓管员管理不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无法销售,仓管员应即时通知仓库主管,由反映情况后负责办理更换或退货。
(4)因公司内部借用、送样、更换、销货退回、调货等重新入库的物品,于交回时应保持领用时的状况。若有损坏,应由仓库主管会同相关技术人员鉴定。鉴定为无法维修或重新销售的,由实际借领人照价赔偿;若零附件遗失或不全时,则应由借领人依据货物价格赔偿。
3、入库物品验收合格无误后,须注明货到时间,由仓管员签字、仓库主管复核签字确认方可有效。
4、送货入货位,仓管员应及时填写货卡。
5、严格做到五点不收:凭单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节保管管理规定
1、货物的储存保管,以品种、车型规划设臵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则: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有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设备、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仓管员不得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据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品堆放,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因仓管员未及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导致物品受潮、损坏,仓管员应负责任。
5、保管物品,未经仓库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领导批准。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7、退回或换回的旧物品,必须贴上明显的标签,另行堆放。
8、进入仓库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应当每日进行清扫,保持仓库整洁。
第四节出库管理规定
1、出库验收:
(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派送至仓库,仓管员按出库单所列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准备货物,等待发货。若有内容不明确应即时与销售部核对、确认。
(2)特殊紧急出库时,业务人员必须开《物品借用单》将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写清楚并签字给仓管人员。仓管人员根据借条,并报仓库主管批准后方可发货,并于上班后当日上午补办手续,通知销售部补开《出库单》。紧急发货时,原则上要求两人(含两人)以上签字方可放行。
(3)凡属公司内部人员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单》。金额较高、较为贵重、或数量较大的物品需由所属部门主管签字或发短信同意后,方可借出。
(4)经申请批准同意拆件的机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购回后应及时予以恢复,严禁将未恢复的整机或零配件出库。严禁将已拆件缺件、已损坏、退回未经修复货物出库。
(5)严禁无任何单据货物出库,严禁仓管员无任何单据自提自发!
2、交货期限:
(1)正常库存产品接获公司销售部开具的《出库单》,当日出库。
(2)因缺货等原因不能当日出库的,仓管员应及时联络销售部相关业务人员并说明原因,便于告知客户,协商发货期。货到时,应按协商过的日期即时发货,如因仓库延误发货导致客户取消定货,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3、物品出库时,若无特殊要求情况下,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4、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出库单与实物相核对、出库单与装箱清单相核对、装箱清单与实物相核对。“五不发”:无计划不发、手续不齐不发、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未验收入库不发。
第五节发运管理规定
1、货物的包装:
(1)货物出库前,仓管员应仔细核对《出库单》所要出库物品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经核实无误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库。
(2)所有物品必须按其性能、属性包垫好,采取完好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货物的损坏。
2、物品的搬运:
(1)按类搬运,搬运货物时应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严禁一切人为可能损坏货物的行为。搬运人为损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并按货物实际价值赔偿。
(2)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货物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坏。
3、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其收货地点,应备注好其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并要求签名确认,其《出库单》应经销售部主管核签后方可办理交运。
4、仓库接获《出库单》方可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运。
5、客户在需要日期上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仓库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销售部人员转告客户同意后,并有销售部门出具的《出库单》后方可提前交运。若是紧急出货时,应由销售部门主管通知仓库主管先予以交运,再补办出货手续。
6、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入库手续。
7、若因工作失误,发错货物或发错地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关责任人应对来回运输费用、及丢失、损坏的货物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2倍的罚款。
8、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
(1)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
(2)如因公司车辆不够调派的情况下,可另行雇车,但需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生效。
(3)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货物交运前,仓库发货人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销售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
9、物品的交运:
(1)物品直接交运客户时,仓库人员应开具《出库单》的同时另开具《送货单》,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送货单》上签字。物品送达客户时,请其验收,并签收《送货单》回联。《送货单》客户签收回联由公司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2)客户要求自运时,仓库应先联络销售部门确认。物品装载后,承运人(客户)应在《出库单》上签字,并注明“自提”字样。
(3)物品通过承运公司发运时,发货人及承运人应在发运单据上签字,并注明发货日期。发运单据由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便于查对和月底复核、结账。
10、发货通知:
(1)货物发出后,仓库相关责任人必须及时通过传真、电话方式或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户货物到达的车次、时间和代理货运公司的情况。
(2)如因未及时通知对方造成货物遗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元-200元。
11、运费审核及控制:
(1)单次运输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应填写《费用审核单》,报请部门主管审批。
(2)仓库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签收单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至财务部整理付款。
(3)仓库审核运费时,应检查核对开具的回联,是否有逾期送达或相关异常签收(如货物损坏等情况),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4)对运输公司的选择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对比原则,对其价格、安全性、服务快捷进行综合评估,选择最适合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
(5)运费的控制:无论是公司付款,还是到付,发货人都必须选择最节省、最快捷、最安全的运输公司和运输方式,违“常规”者公司将严肃处理。
第六节退库管理规定
1、办理退库手续时,应开具《退库单》,并注明退库原因。
(1)退库物品外观保持完好的,须由技术部门鉴定,确认完好并在《退库单》上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
(2)退库物品外观未保持完好,由销售人员填具《退库单》签字后,主管确认签字,仓管员审核签收,方可退货。仓管员应在物品上贴上标识及《退库单》编号。
2、货物报损:
(1)退货物品经技术部门鉴定为无法修复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后,由相关退货人员申请报损。
(2)客户遗留的无法修复、使用的物品,转入报损物品入库,报采购部入账。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别处理的,仓管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七节盘点管理规定
1、货物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即指每月中旬仓管员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公司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2、货物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货物的账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货物的收发情况;检查货物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货物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3、仓管员的自盘:经常对出库率频繁、出库量大的物品进行自盘;每月中旬对常用物品自盘一次;月底实行全面自盘一次。
4、对货物的盘点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须在场。
5、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填具盘存报告表,如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库管人员签名负责。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情况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阅。
6、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库主管呈报总经理核准调整,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
7、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仓管员应将物品妥善堆放。若因仓管员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当造成损坏等,由仓管员负责。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库管人员变动时,应查对库存物品的移交清册,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进行实盘存。
9、仓管员定期向采购部递交盘点报告,随时与采购部门沟通库存情况,建立《最低存量基准》,货物低于存量基准时,应马上汇报上级主管和采购部门。
10、处罚:因仓管员不负责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盘等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或损失,应当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批发价赔偿。
第八节安全管理规定
1、库房钥匙仅限于公司指定人员保管。
2、除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3、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登记手续,并要仓库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库时应主动请仓管员检查。
4、仓库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要,不准把仓库物品试用试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7、做到每月防火检查,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沉着,冷静,及时拨打“119”火警台,并正确使用灭火器,尽力控制火势。
8、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吸烟者每次罚款200元。
9、所有账本、单据、记录本等相关重要的资料应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员离开时应锁好。丢失资料,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0、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加强防患意识。
第九节考勤/通讯管理规定
1、仓库物流部考勤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当日任务完成
以上考勤时间仅对员工的一种考核,非仓库、物流部门的实际工作时间。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时性,所有仓库、物流部门员工必须保证当日事当日毕,保证当日工作的及时、连贯完成后方可下班或休息。
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长途电话、声讯电话,非业务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线。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30元-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记过等处分。
3、通讯管理规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9:00--21:00手机保持畅通。
(2)若因通讯原因,造成工作延误,规定如下:手机关机一次扣款50元;月累计三次(含)以上扣除当月通讯补贴;情节严重者,根据实际情况严肃处理。
第十节奖惩管理规定
1、奖励规定:
(1)全年发货无错误,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对仓管员所保管的货物,全年盘点无丢失,无损坏,予以奖励仓管员500元-800元。
(3)发现并能及时制止重大错误形为的发生,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视情况给予1000元-2000元的奖励。
(4)工作认真负责,恪守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年终予以奖励500元-2000元。
(5)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对仓库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做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200元-500元。
2、惩罚规定:
(1)违反以上仓库管理规定,造成经济损失,仓管员对此负全部责任,仓库主管负连带责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完成,应主动反馈沟通。
(3)情节轻者处以罚款100元-500元。
(4)多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按实际价值赔付,并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记大过、或调离工作岗位,辞退等处分。
本制度作为原制度的修正,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本制度与原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公司保留对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和修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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