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工作总结(精选5篇)

法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白驹过隙,日光荏苒。转眼间,我已在临漳县人民法院工作一年有余。过去一年来,我注重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在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在思想上, 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工作中,我被分到法庭,能跟着优秀的法官工作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他告诉我钻研业务的重要性。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我总是挤出时间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他教导我怎样和老百姓打交道,要以公心换取信任、以诚心获取认同、以细心洞察焦点、以耐心平息怨气、以责任心赢得配合。使我在业务上取得了很大进步。

在学习上,我充分发挥自己吃苦耐劳、虚心请教、主动学习、自我摸索的优点,明确了学习的方向,提高了学习效率;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我坚持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公文写作及相关的计算机知识,更好的适应智慧法院的建设。经过不懈的努力,我的业务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为自己以后的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实践能力需要继续磨炼。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法院人,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总结人:

法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市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从今天起就要面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书记员、当事人、人、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同学,也就是说我必须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满憧憬。

接受我的实习单位是区人民法院。这是一所机构完备的基层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8个专业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等8个综合部门;另设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据年统计数据显示,全院编制总数192人,实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83人。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15人,书记员14人。在职干部中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学位的16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13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29人。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这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阳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么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下面让我结合实际,谈一下在执行局实习的体会:

二、两位老师

在这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这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印象最深的是郭书记员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调解了一起执行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该案以自动履行的方式了结。他告诉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或语调面对不同的当事人,都大有讲究,我深有同感。想来也是,有时候一句话可以激怒一个人,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一句话可以平息一个人,使干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后来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今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三、制作法律文书

其间我制作过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案件上网信息通报表、合议庭评议意见、执结报告、代为拘留书、查询冻结扣押划拨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每一份文书老师都要亲自过目,检查无误后才让我提交打印。

(一)询问笔录

以上文件我都逐渐掌握了大致情况,其中制作笔录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我是安徽人,对话很不敏感,而当事人几乎全是流利的话。我只好听懂一点就问一下当事人,不懂的让法官解释,然后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记录。有一次申请人说他被开麻目的撞了,要求赔偿,我就很迷惑,这“麻目”为何物?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机动三轮车……这使我认识到记笔录也不简单。需要有很强的应变能力、手脑耳的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二)审阅整理卷宗

除制作法律文书,我做的最多的就是审阅整理卷宗了。开始由于我对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够熟悉,面对大量法律文书不知如何处理。后来我翻阅了《民事诉讼法》、自学了《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加上王法官的细心教导,我才学会整理卷宗:

执行案件正卷文书材料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审批表;4.申请执行书;5.执行依据;6.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执;7.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8.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送达回执;9.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10.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11.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12.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查封、冻结、扣划、扣押、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文书材料;13.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14.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15.执行和解协议;16.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外出执行

有幸随他外出执行公务。过中行中华路支行、汉口中行新兴花园支行等银行,师从王老师期间。去过拍卖行和看守所。每次出行前我总是帮法官收拾好公文包,检查要带的各种法律文书,一切准备妥当就开始出发。

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并按规定着装。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出示有关手续,并说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采取强制措施后,应当将情况告知其他当事人。采取拘留或罚款措施的应当在决定书中告知被拘留或者被罚款的人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王庭长出行时都携带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记得很清楚。而在强制拘捕刘时,有法警协助参与。拘留前向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刘出示的有关手续还是打印的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也很充分,被执行人无异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时,做了裁定,并送达至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要求看守所协助执行时,填写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也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看守所。程序正义、程序公正要求的不仅是执行结果的公正,还要求执行过程的公正,通过公正的执行程序,达到执行结果对执行当事人各方的公正,过程公正与结果公正的统一。更注重执行过程的正当性,执行方法的合法性,执行行为的规范性,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合理性。注重对执行当事人利益的平等保护,追求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能够通过执行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一种是有效率的公正。很高兴我实习的单位可以在执行中秉公执法。

双方当事人和拍卖行的熟人都要请他吃饭,另外让我佩服的一点是王老师有一次拒绝了三次当事人的邀请。已经到中午12点。全部断然拒绝。古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能流传至今经久不衰的古话,自然有它存在理由。而听说检察院有些工作人员整天在饭店山吃海喝时,非常不屑。保持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品行,这个浊世着实不容易。

五、执行的意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当事人发生纠纷,以我现有的知识看。首先会寻求和解,和解不成则找人调解,再不成可以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不服仲裁的实在无法用私力方式救济的那就去法院打官司吧。

费尽口舌,民庭实习的同学告诉我法官在当事人前总会千方百计地想法子调解。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才纳入司法诉讼程序。

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而经过开庭、审判、判决之后。才轮到执行局出马,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或扣押动产,或腾退房屋、清出土地…

大家都没有机会执行局一游,可见不到万不得已。而执行局面对的总是又硬又臭的骨头。据以上分析,执行案件不会很多,然而我实习其间都很忙,问题出在哪里呢?

手持生效法律文书的判决,从百姓的角度看。却拿不到相应的赔偿,一件可悲可叹的事情。有个民间借贷纠纷,记笔录时被执行人承认“欠了6万块钱,但是没钱,不是不想还,愿意还,就是没办法还。年底老板给我工程款之后我自然会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中记载,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面对这个案子的情况,法院也只好稳住当事人,说等他有钱了再强制执行。这里申请人没有错,索取欠款天经地义;被执行人也没有错,欠钱愿还,至少态度很诚恳;法院依法判决,不具备执行条件的情况下暂时中止执行,自然也没有错。那么错在哪呢?

法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组织部的周密部署下,政法系团总支开展了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找出差距,更好地开展工作,现将政法系团总支党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系党课的工作(一)培训目的入党积极分子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加强思想理论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发挥自身作用,从而在各方面积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二)培训情况1、政法系分党校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地培训了四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并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团总支意见。2、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3、分党校由院党委组织部和政法系党总支委员有针对性的以专题讲座、讲座交流、自学等形式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以培训课程的出勤率与结业成绩相结合,全面的进行最终考核。同时,认真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按时填写考察意见。(1)政法系党总支李洪君书记主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2)潘荣新副书记主讲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简史及组织机构、运作方式及其状况,并结合现实,讲授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3)吴进委员主讲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先进楷模。(4)在第四期分党课,院党委组织部的萧炽成老师为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了我院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4、分党校开课期间,由团总支的成员完成如下工作:(1)进行教室申请及管理(2)相关活动的策划和落实,如院党委的萧炽成老师指导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3)做好课堂考勤和纪律(4)进行结业考试的监考工作,通过综合考核,提交系党总支考核报告(5)配合系党总支做好党课结业证书。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上交系学本文生党支部填写支部意见。5、在本年度,政法系分党校于20__年10月19日至12月7日开展了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学员113人,综合考核通过率为95;于20__年3月29日至5月17日开展了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学员81人,综合考核通过率为98.二、院党

课的工作(一)本年度,系团总支均于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严格按照院党委组织下达的确定发展对象的标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接受院党课的培训。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二)根据院党委组织部的院党课名单,确定本系的院党课的小组长。(三)密切配合院党委的工作,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参加院党课培训及相关活动。三、发展党员材料整理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对入党积极分子一个长期的考察过程。在一年来,团总支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一)新生入学,团总支进行了动员发动工作,新生入学的第二个月,即有165名同学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占我系新生总人数的94.3.(二)团总支积极配合系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及时指导发展对象的材料整理,并且进行认真的审查。(三)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上交系党总支审查之前,由团总支的成员完成的工作:1、指导发展对象完善其入党材料,以及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2、认真审查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针对材料中的思想观点、知识文字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3、对于不合格的材料,退回发展对象及转正的预备党员,并指导其进行认真的修改。4、入党材料与转正材料通过团总支严格的把关审查,再由系党总支的通过审查,上报院党委组织部。(四)本年度,共发展党员85人,预备党员转正共有57人。(五)本年度,共转移政法系毕业生学生党员组织关系59份,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专升本学生党员共有7名。四、政法系党员队伍状况06级新生共有党员2名,占06级新生比例为1.1;09级共有党员10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3.3;09级共有党员63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19.1;03级共有党员41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33.6。五、政法系团总支日常党务生活政法系团总支党务工作接受系党总支的领导,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工作。除了做好系党课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院党课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之外,还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本年度,完成了两批政法系学生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上交院党委(二)完成了20__年10月份的党日活动,内容为参观东江纵队纪念馆,做好 宣传备案工作。同时,通过墙报、征文和党团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宣传

党的理论知识,使更多的同学接受党的教育,提高党性,努力向党组织靠拢。(三)做好政法系党总支的量化考评工作,党务材料的保存、整理备案。六、政法系团总支党务工作的自我评定党务工作是一项艰巨而严肃的工作,繁琐且要求细心、耐心,同时,还要求团总支成员需要掌握必要的党务知识。团总支成员发挥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根据上级党组织交待的任务,开展了四批的发展党员工作、四批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和两期的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班,以及两期的院党校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另外,认真完成了党费的收缴工作和配合党总支的量化考评工作等等。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的因素,出现了反复进行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的审查和修改。但是团总支的成员承受住压力,认真、严谨的完成了工作。同时,经过一年的磨练,团总支吸取经验和教训,增强了工作的信心。《20__年度政法系团总支党务工作总结》20__年度政法系团总支党务工作总结。

法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1.强化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管。一是严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考核。规范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程序,圆满完成2023年考核任务。目前我区共有11家律师事务所,包含2家个人律师所,9家合伙律师所。执业律师122名,其中专职102名,法援律师7名,兼职6名,新执业7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家,2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是开展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切实抓好《律师行业集中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我局深入对照检视查,认真查摆问题,认真开展了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我局于4月30日上午,召开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布署会,全面落实《区律师行业集中开展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宣传发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参与。5月7日-8日到辖区11家律师事务所督查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掌握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了解全体律师的执业表现。分析各律所在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其立即整改。

2.开展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律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执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保持法定设立条件以及变更报批或者备案的情况;进行清算、申请注销的情况;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年度考核和上报年度执业总结的情况;受理举报和投诉情况;履行行政处罚和实行整改的情况;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3.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一是助力企业复产复工。深入贯彻落实我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依法依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安全平稳运行。英锐律师事务所帮助蓝翔节能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复产复工。二是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今年3月5日是全国第57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21个“中国志愿者服务日”。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要求,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于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读本、宪法修正案宣传资料、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接受居民法律咨询等方式讲解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拆迁补偿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维权意识,进行法律援助102起,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了法律援助质量。

4.助力企业依法进行生产经营。为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储备人才,创新技术,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英锐律师事务所选派律所合伙人、公司和金融业务部负责人吴益红律师进驻西商集团公司,就公司HR制度,规范人才招聘、用工、绩效、薪酬、培训、奖惩、竞业限制、离职等各个方面,从概念解读、典型案例、审理结果、律师点评、HR应对等多维度对所涉及的基本法律背景知识进行介绍、分析,做了专题法律培训讲座,提高了西商集团用工法律意识。

5.利用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中皋律师事务所参加交通音乐广播电台“一路顺风”栏目,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同时,该所与区街道社区建立“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共建”合作关系,签订《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共建协议书》,在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期指派律师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展普法宣传,并参与社区举办的公益活动,为社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1.持续推进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建立健全与律师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党建工作制度。2023年底实现党建工作对全区律师行业各领域工作、各方面人才全统领。

2.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将律师违规执业信息在区司法局网站公示。完善律师执业考核档案,将惩戒信息纳入档案予以管理。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与规范其依法执业。

3.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认真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局部署要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培训。推动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普惠均等、持续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受众,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普惠均等的目标。

4.提高工作实效,促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优化发展。

法务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局、景德镇市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推进改革、服务发展,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能力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治税抓好组织收入。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综合发力、精准施策、精细到位,做到“解经济之困、减企业之负、增民生之福、保发展之稳”。按照总局“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省局“八个不”的要求,应收尽收、应减尽减,严防出现收过头税、引税、提前预收、虚收空转、异常入库等现象。2023年,我局组织入库计划口径税收收入366171万元,同比增收7713万元,增长2%。组织入库财政口径税收收入381176万元,同比增收8249万元,增长2%。顺利实现奋斗目标。

(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共为企业减免税金61868.34万元。其中:鼓励高新技术减免18664.72万元,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即征即退增值税4416.55万元,改善民生减免7634.97万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12263.88万元,支持三农减免2591.23万元,支持文化教育体育减免549.63万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15446.42万元。保障减税降费红利落实落袋,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对表,挂图作战,扎实开展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联动推进政策落地。2023年,共计减税降费40522.31万元。

(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78号、省局14号文件要求,协调征管部门组织开展税收业务协调会,进一步细化丢失发票、未按期申报等税收违法事项行政处罚明细标准,提升税收治理精准度。

(四)突出重点提升征管服务质量。一是抓好“夯基础、立规范、防风险、促落实”。针对省局强基固本督导组7月份在我局调研发现的118个问题,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逐项整改落实。9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回头看”,并形成调研报告,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二是打好“降成本、优环境”组合拳。科学整合办税服务场所资源,办税服务厅9月23日整体进驻新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四个一”办税,落实“不打烊”式延时服务,确保纳税人便捷、高效办税。展开“滴灌式”精准辅导,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税企连心卡”1035张,推出4类82条便民服务措施。

(五)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力融入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积极贡献税务智慧和力量。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全市“双创双修”行动,助力打好全市脱贫攻坚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除保留4项行政许可外,取消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按时通过“双公示”平台对外公布税务行政许可。落实《纳税服务规范3.0版》要求,实行容缺受理服务,整合落实税务“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清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纳税人免费网上申领增值税发票,开展减税降费、税法和税收政策宣传进企业、社区、校园等活动,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纳税服务格局。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适时开展文件清理。根据《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字〔2023〕78 号文件要求,对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宣布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份,分别是《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平市重点工程税收代扣代缴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23〕50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乐平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评估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字〔2023〕58号)、《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字〔2023〕181号),上述三份文件,已由《乐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加强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意见等三个涉税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的通知》(乐府办字〔2023〕75 号)予以替代。

(七)加强内部工作制度的法治审核。为保障机构内部运转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同时强化对内管理、加强法治监督,市税务局法制部门对各业务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管理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避免管理风险,助力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八)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乐平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要求,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重大纳税人权益和公众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确保决策机制全程依法依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由党委会会议讨论,在充分调查讨论基础上,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尾表态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推进税务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景德镇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具体工作和责任分工并有序落实;先后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全系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部署有关工作,落实日常协调指导、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充实人员配置和装备保障。统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共7大类,涉及税收强制、税收保全、大额行政处罚、大额行政征收等内容,全年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户。我局配置执法记录仪7台,计划比照景德镇市局模式完善筹建税务约谈室。

(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情况。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执法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有效推进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应审尽审,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提出负责性审理意见,依法依规形成审理决议。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市局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完成各项监督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全年暂未收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加强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确保法律专业人才尽早尽快参与应诉程序。

(十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纪检、纳税服务举报投诉热线和邮箱,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高度重视网络信访举报,设置专人受理网络信访举报,跟踪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2023年未发生网络舆情。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三)加强行政调解、复议、应诉、信访管理工作。全系统调解工作人员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以调解形式积极妥善处理税务争议。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信访工作和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例会研究部署信访工作,明确各项任务,将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开展。全年未出现上访事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景德镇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具体要求,依托各类平台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公开透明、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我局政府信息需求,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民主监督,密切了征纳关系,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3年市税务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58条。

八、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五)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建立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主要通过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年召开各类会议集中学法3次,主要学习国家宪法、基本法律、党内法规制度、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治税能力水平。个人自学要求领导干部要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内容,合理安排时间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积极开展法制专题培训,组织收听收看总局、省局税收相关业务视频培训10期,持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199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3年分类学法考试,优秀率100%。

(十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学懂政策规定,学懂办税流程,学懂系统操作,真正做到将政策学深吃透,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迅速落地。举办多期面向纳税人的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针对不同行业纳税人特点,强化减征政策宣传培训,举办了多期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班,加强对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参加培训的纳税人达2000余人次,培训辅导覆盖面达100%。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精准辅导和上门走访两种形式,开展减税降费新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助力纳税人拿好“减税降费”大礼包。一方面采取线上推送,采取纳税人学堂、税企微信群、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推送相关税收政策11000余条,各分局通过税源管理微信平台线上发送短信700多条。另一方面采取是线下发力。由局班子成员带领业务骨干组成保障团队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业务和技术现场支撑,快速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办税问题,采取“走下去”的办法,开展点对点精准滴灌式辅导,助力企业发展。共走访企业90余户,发放各类减税降费宣传资料4000余份。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七)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设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我局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按照《景德镇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景德镇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内聘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各1名,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税务法律救济、法治学习培训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落实税务执法资格和税务检查证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十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年召开3次会议,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宪法》、《公务员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决定》等内容,研究部署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三项制度”等税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保障“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初心和使命”落到实处。

(十九)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挥“一把手”在推进法治税务工作中作为领导者、组织者、引领者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研法,引领全体税务干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守法与执法相融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工作中全面体现税收法治精神,自觉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认知能力、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把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的一项重要内容,检验督促全体干部自觉学法知法,浓厚的学法氛围在全系统蔚然成风。健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宪法和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廉政知识等专题培训、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做好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税收执法资格考试等工作,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用人导向的重要内容,以用促学、以考促学,确保税务干部持证上岗执法、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一年来,我局在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在2023年重点落实以下工作计划,确保在依法治税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一、持续推进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是我局近年重点工作之一,针对工作实际和基层反映的诉求,适时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充实人才储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根据上级制定的制度体系结合本地实际,不断细化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提升“三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完善税务机关的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不定期开展巡查督导,将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落地到位。

二、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组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式的培训,在鼓励干部自觉学习、勤于学习的基础上,制作些典型案例资料和分门别类编印些查案手册,供干部个人作为学习读本,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税收相关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对内实施部门交叉检查;对外构建多渠道的监督体系,把税收执法权装进社会和纳税人监督的“笼子”里。

四、继续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推进“降成本 优环境”改革工作,继续做好“减税降费”有关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改革红利落到实处,不断了解跟踪新政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反馈“减税降费”工作成果,积极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待省局新的权责清单后,及时跟进修改权责清单,对外并实施动态管理,完善配套落实制度,确保各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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