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经济论文(精选5篇)

商业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人文经济 人本 商业文化 融合 重构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提出“人文经济”概念,尽管对它具体的理解各不相同,但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强调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坚持以人为中心,体现人文关怀,关心人、重视人、尊重人,为人的全面发展和价值实现创造条件。人文经济是在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逐步酝酿形成的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对传统的单纯依赖科学技术、通过资源消耗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反思、超越和发展。它强调从我国国情出发,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的发展为根本的思想指导下,充分发挥文化在人文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着重克服当前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一些与人文关怀背道而驰的迫切问题,其实质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管理经济”,即遏制权力和资本的侵害性,将无限(权力)政府导向人文政府、将野蛮市场经济导向人道市场经济。人文经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的同时,使经济社会的运行建立在文化、知识、智慧、价值观念、精神动力、人文环境,以及高新科技和文化发展所形成的巨大创新能力和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之上,从而促进了人与自然协调、可持续发展。

人文经济以创新作为灵魂,蕴含着新的价值取向,对人的价值、人的地位、人的作用、人的目的和意义等人生与社会的哲学思考,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时尚要素,而文化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经营理念、发展观念创新等,则是在网络化和信息化的知识经济条件下为实现“人的目的”所必须具备的最主要生产要素。人文经济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它既包含着西方文艺复兴的人本思想,又包含着中华天人合一、物我一体的传统精神,同时也包含着当代科学所揭示的更加人性化的经济运行规律、经营理念、管理作风、价值标准、行为规范、规章制度等,体现着科学、和谐、创新的时代精神。

当今时代,物质生产与文化生产日益趋同,物质消费与文化消费趋向统一,物质资源与文化资源共同构成为综合竞争力。人文经济提倡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融合了文化力与经济力,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而经济与文化的双重融合则又构成了新的生产方式,进而对社会和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人文经济的时代要求及其带来的深刻变革,首先反映在商业领域,表现为商业文化的冲突、变革、融合、创新等,这势必促使我们对当前中国的商业文化进行深刻反思。商业文化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具有文化品格的商业观念和商业方式,主要包括商业物质文化、商业行为文化、商业制度文化和商业精神文化四个方面,涉及商业哲学、价值观、道德规范、商业精神、规章制度、标志等。商业文化具有强大的导向、凝聚、协调、激励、约束、辐射功能。优秀的商业文化可以不断地激发企业的生机与活力,推动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现代化管理,为商业发展提供精神支柱,增强商业凝聚力,同时还可以在商业内部形成有利于培育人才的环境,促进职工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最大限度地挖掘商业潜能, 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人文经济条件下,商业文化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因而必须寻找新出路,提出新思维,关键是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

第一,从物质层面来看,商业物质文化体现着商业企业员工们创造的群体价值观,而在人文经济时代,这种群体价值观首先表现为以人为本、个性化时尚、创造才能的发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它强调塑造基于真善美的多元统一、和谐共生的价值观。人类有追求真善美的天性,而这种天性的充分彰显则只有在人文经济时代才有可能得以自由实现,比如街区的商业布局、商业建筑风格、商业设施、商业环境,以及商业企业招牌、店容店貌、标志、色彩、商品广告、商品陈列和商品包装、劳动环境等,都体现着商业员工的群体价值观,因而也就内在的包含着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基于真善美的高度统一的人性化追求,这种人性化追求的最高境界则是在正确处理利益与仁义、竞争与合作、物质欲望与精神追求的前提下实现商业主体间、人与物、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最终使文化的物质载体实现由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商业价值观的根本转变。

第二,从商业行为文化层面来看,人文经济高扬人文精神,追求经济与文化的双重融合,它呼唤对人的生命存在和人的尊严、价值、意义的理解和把握,以及对价值理想或终极理想的执着追求。商业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活动、市场营销活动、学习娱乐活动、协调人际关系的活动等商业行为,体现着企业经营作风、精神面貌、公关品格,是企业目标、企业精神奋进的动态反映,因此商业行为既是经济活动也是文化活动,从根本上说都体现着“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体现着方法论和对人生的终极关怀,其要旨在于尊重人的价值,肯定人的作用,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在人文经济条件下,商业行为受到人文精神的规约,人文精神不仅规范、指导和约束着人自身的各种活动,而且让人们以“人文标准”衡量一切商业行为,以商业行为的真善美程度作为评判商业企业和商人的标准。人文经济要求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社会经济发展理念的有机统一,科学和社会经济发展要具有高度的人文价值和人文关怀,人文精神要具有现代科学意识,要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观念,要使人树立起正确的社会公德心和责任感。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人文经济将促使商业行为人性化、个性化和时尚化,促使商业行为最终由物质利益至上过度到和谐共生为本。

第三,从商业制度文化来看,人文经济的蓬勃兴起直接推动和催化了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的深刻变革。自然经济重视产品的劳动含量,资源经济强调生产要素的优化,知识经济则看重知识和科技的含量,而人文经济则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它是以人为本的文化经济,文化经济化和经济文化化已成定势,因此它高度重视文化与经济的融合程度,重视经济的文化含量和智力资本,从而使商业经济与文化由二元结构转变为双向融合。人文经济彰显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揭示了“人的回归”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中知识、技术、文化理念等文化要素的增多,意味着经济增长方式将发生质的转变;精神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增加,意味着物质资源消耗的减少;人文价值取向渗透到经济发展之中,意味着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面进步;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相融合,意味着劳动者素质的全面发展;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意味着人类资源观由物到人的根本性转变。而这种以知识和文化为竞争力的经济发展战略,又必然促进人们文化素质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学习型和创新型企业、组织、社会的真正形成。

商业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内容提要】本文尝试从法律规避角度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崭新思路,文章首先借助经济学和法学的研究工具对法律规避型创新进行理论探讨;然后剖析了美国70年代以来在利率、分支机构、分业经营三个领域的法律规避型创新实践;最后对我国目前普遍关注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集团问题从规避创新视角予以深度阐释。【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 法律规避 金融创新俗谚云:“强龙不压地头蛇”,然而面对进入WTO的竞争与挑战,中国金融业尤其各商业银行并不由于自身丰富本土资源、服务网络优势而轻松几许。“狼来了”,怎么办?政府旨在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若干政策相继出台,诸如发行特种国债充实资本金,剥离不良信贷资产,股份制改组以及上市等等,但是如何缩短与外资银行之间创新差距的措施不多,因为行政手段在该问题上是束手无策的。本文与大量关于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组织结构等技术层面研究不同,尝试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规划一个新思路——法律规避型创新。一、 法律规避型金融创新的经济学与法学理论基础“创新”(Innovation)这一概念,最早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Alois·Schumpeter,1883——1950)于1912年出版《经济发展理论》(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一书中首先提出。熊彼特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生产函数,即企业家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到社会生产体系的活动,“新组合”包涵以下内容:⑴引进新产品;⑵引用新技术;⑶开辟新市场;⑷控制原材料供应新来源;⑸实现企业的新组合。①熊彼特认为创新是理解资本主义体系以及发展的核心概念,创新是经济发展的过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因,更是经济发展的本质。上述创新理论,在上世纪50年代引起广泛的重视,并首先应用于工业领域,技术创新成为一个流行词语。发韧于70年代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浪潮,促使传统金融业发生深刻变革,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的概念应运而生,面对眼花缭乱的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方式、金融技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及金融衍生产品,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探求金融创新原始动力,形成诸学派的创新诱因理论,而西尔柏(W·L·Silber)的约束诱导金融创新理论、希克斯(J·R·Hicks)和涅汉斯(J·Niehans)的交?壮杀敬葱吕砺邸⒋魑梗·Davies)和塞拉(R·Silla)的制度学派创新理论以及凯恩(E·J·Kane)的规避型创新理论影响较大。②上述创新理论都不同程度触及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互动性,凯恩理论认为当外在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机构内在要求相结合,寻求回避各种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就会产生金融创新。政府管制是有形的手,规避则是无形的手,许多形式的政府管制与控制实质上等于隐形税收,阻碍金融业从事已有的盈利性活动和利用管制外的利润机会,因此金融机构通过创新来逃避政府管制。金融机构对各种规章的适应能力较强,因为需求增长会促进货币供给,扩大货币供给的过程可以采取许多“替代品”的形式完成,但是当金融创新危及到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不能按预定目标实施时,政府又会加强管制。同时,不同于传统工具的替代品又会为规避而不断生成,这样管制又将导致新一轮创新。管制与规避引起创新不断地交替过程,凯恩称之为“管制辩证法”(Regulation Dialectic)。法律学者对“法律规避”问题,基于不同的法系理念而持有不一致的态度,普通法系赋予规避者较大的自由空间,“非法律明文禁止的都是允许的”,因此英、美等国是金融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相反,大陆法系仅在国际私法以及税法的避税问题上进行探讨,而且相当学者认为法律规避是一种法律欺诈,所谓“欺诈使一切归于无效”,对之持否定观点。在我国“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渐成共识下,法律规避问题似乎不合适宜,仅有朱苏力学者从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③,以及法律规避在社会转型阶段的制度创新作用的角度④给予肯定性的论证,笔者认为金融领域的法律规避型创新具有以下合理性:(一)法律规避型创新是对法律弊端的调适。任何法律不应以“良法”或“恶法”作以简单评价,因为法律利弊可视为一枚铜板的两面,所谓“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法律存在且不限于以下缺陷:⑴守成倾向,即法律是一种不可朝令夕改的规则体系;⑵法 律规范框架中固有的刚性因素,法律具有地一致性与普遍性使解决个别案件面临困难;⑶规范的控制和约束的扩张性。⑤宽容对待法律规避创新是矫正法律自身负面影响有效途径之一:例如,法律规避型创新是在发展变化客观环境中对稳定的法律制度的新解释或修正,使之在动与静、保守与变革、僵化与无常的彼此力量之间谋求和谐统一;法律规避型创新给予资质相异的个体在法律的原则性下进行不同回应,获取适己所需自由空间;法律规避型创新是对法律控制的反作用,法律的约束限制愈大,个体进行法律规避创新的动机也愈强,总之法律不能尽善尽美的客观存在,是规避型创新存在的合理依据之一。(二)法律规避型创新促使金融监管优化。凯恩理论认为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好似跷跷板做游戏的两方,它们不断彼此适应和作用。管制的理由不外公品、外部性、信息偏在等市场失灵,然而管制固化形成特定利益集团,也不可避免引致管制失灵,既限制竞争、减损效率和剥削消费者选择机会等,而规避监管则可以打破旧利益分配格局,从而抛弃原管制不合理部分,继承其合理成分,增添新内容产生新管制,再管制实质上是对原管制的否定之否定。该认识也适用于金融领域,我国金融监管内容强调合规性,即金融业务经营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但在金融市场逐渐开放,金融业务日趋复杂,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势必向风险性监管转变,即观察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及其业务活动是否在合理风险范围之内,确认经营风险所在,并督促金融机构控制风险。风险性监管为金融机构实施规避型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也将与之相适应的不断完善。(三)法律规避型创新提升银行业的经营竞争力。在我国旧体制下银行业务可以用存、贷、转予以简单概括,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深入,证券、保险、信托等逐步构成对银行业的全面挑战,这也与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是相符的,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发展新业务,开辟新增长点,才能立于不败,其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突破旧框架束缚的法律规避性创新,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和自我约束,商业银行应以市场为中心,在经济利益内在驱动下,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发展,以法律规避型创新的方式不断在更高层次实现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平衡。在此应强调,帐外经营,变相拆借资金等违规活动绝不是法律规避型创新,不突破法律秩序性要求是其底线,实现商业银行在法律框架下利润最大化追求是其内容。二、 美国银行业的法律规避型创新实践美国银行业在世界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过去四十余年的竞争中,进行了金融工具、金融技术、金融体制等大规模创新,其中某些创新成果现在或将来会被我国商业银行广泛应用,因此针对美国若干案例的剖析,可加深对法律规避型创新的认识与理解。美国金融从自由走向全面管制是以经济大萧条时期(1929—1933)为分水岭,尽管1864年《国民银行法》(The National Bank Act)以及1913年《联邦储备法》(The Federal Reserve Act)授予了联邦政府一定的监管职责,但截至20年代后期美国金融制度基本上是自由竞争而不受管制,因此不存在规避监管的金融创新动机与实践。1929年一直牛气冲天的华尔街股市暴跌,并引出全球范围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至1933年美国已有9000家银行破产,整个金融业瘫痪。检讨经验教训,人们普遍认为华尔街应对这场灾难负责,于是以《1933银行法》(The Bank Act Of 1933)为代表限制银行经营法律相继出台,到70年代构成全面监管法律体系,相应地法律规避型创新随之出现,形成金融自由化的浪潮,80年代后至今美国顺应潮流又放松监管,笔者在此仅从以下三方面对美国金融监管与规避型创新之间博奕进行择要分析:(一)对利率限制的规避型创新。《1933银行法》授权美联储理事会对其会员银行利息率制定最高限,并规定商业银行不准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其后《联邦储备系统Q条例》(Regulation Q)进一步予以明确,1935年立法将Q条例扩大到非会员银行机构,1966年通过利率管制法进一步将该限制扩大到所有金融储蓄机构。⑥由于1933—1978年间利率较低,存款人的机会成本小,银行等存款机构仍保持较稳定资金来源。但70年代末名义利率大幅度上升,以致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存款大量流失,即“脱媒”(disintermediation) 。同时一些投资银行设计了能提供安全和高收益的投资以及享有开支票便利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Money Market Mutual Funds,MMMFs),引发银行业危机,为了争取存款,存款机构创设种种规避管制的方法:例如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持股公司大量发行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CP);商业银行发行具有固定期限和一定利率,并且可以在二级市场流通的存款证(Certificate Of Deposit,CDs);储蓄机构开发一种创新工具——可转让支付命令(the Negotiable Order of Withdraw,NOW)帐户以及类似的超级可转让支付命令(Super Nows);存款机构在电?白史窕∩峡旖钇谡驶в氪⑿钫驶嘟岷偷模攵愿鋈说淖远收驶Вˋutomatic Transfer Service Account,Ats)与针对工商企业的Sweep Account;此外与MMMFs性质类似并与其直接竞争的货币市场存款帐户(Money Market Deposit Account, MMDAs)等,大量规避利率管制的金融创新由量变积累到质变,1980年国会通过《对存款机构放宽管制与货币控制法》,从而开始分阶段取消Q条例对活期存款和储蓄存款利率限制,1986年3月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制解除。(二)对分业经营的规避型创新。基于大萧条是商业银行在证券市场投机而引起的认识,《1933银行法》第16、20、21和31条确立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规定投资银行不再接受存款或设立收存款的分支机构,商业银行除可以进行政府债券投资以及用自有资金和盈余的10%购买等级较高股票和债券外,不能经营长期的证券投资,不得证券发行、包销、分销和经纪等业务,这些条款被单独称为《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或称“格拉斯——斯蒂格尔墙”(Glass—Steggall Wall)。⑦70年代开始,人们开始对银证分业经营进行反思,认识到其实质是由政府支持的金融服务业市场分割协议,而且金融自由化浪潮对银行业务发生地显著影响以及来自外国银行从事综合经营的挑战,促使美国金融业竞相采用创新手段规避管制,进行证券、保险、信托和银行的交叉经营,其内容即包括投资银行通过以上介绍的MMMFs进入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金融工具创新,也有银行持股公司形式的金融机构创新。银行持股公司是指这样一类公司,它们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一家或多家银行25%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该银行董事会选举并对银行经营决策施加决定性影响,根据《银行持股公司法》银行持股公司获准在其他行业设立与银行业务有“密切联系”的子公司,如财务公司、信用卡公司、证券信托公司等。虽然法律上持股公司拥有银行,但实际上持股公司是由银行建立,并受银行操纵的一种组织,仅为满足《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规定的设立 “防火墙”(Firewall),规避法律的银行持股公司逐渐成为美国银行业主要组织形式,几乎所有大银行都归属银行持股公司,格拉斯——斯蒂格尔墙摇摇欲坠,1999年国会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结束了1933年银行法和1956银行持股公司关于分业经营的限制。(三)规避银行业务地域限制的创新。1927年《麦克菲登法》(Mcfadden Act)限制银行跨行设立分支机构,形成美国特色的单一银行制,其结果正如美国纽约克肯塞咨询公司金融分析家洛威尔·希莱思所说:“美国银行在全球金融巨人中只是侏儒,虽然我们有最大的金融经济,但我们只有最小的银行。”因此美国银行业为突破地域限制,形成多种金融创新,最有趣的是围绕自动柜员机(ATM)以及销售终端(POS)的法律争议,货币监理署和法院先后判定ATM和POS机不是《麦克菲登法》第36条下的分支机构。⑧于是银行业通过ATM的设立实质跨区域经营的分支机构,增强银行竞争力,也削弱了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效果,并且利用1956年、1966年《银行持股法》对银行的定义,设立多种经营形式的机构,例如非银行持股公司的分支机构、货款洽谈处、非银行的银行、国际银行业务分支机构、信用卡业务、对失败机构的跨行业兼并和存款人等打破跨行设立分支机构,80年代的立法尽管尚未明确解除跨州设立分支机构限制,但实际上有关规定在执行中已经放弃,199 4法律取消关于跨州设立分支行的限制。三、 我国商业银行法律规避型创新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银行法律体系虽然刚刚建立,但迅速发展地经济现实以及WTO竞争环境作用,使某些法律规范形成制度障碍,压抑了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正如上述理论与实践证明规避型创新必然会产生。但与各国商业银行内在驱动型创新不同,我国创新类型是政府指导,即在政府推动或引导下,商业银行规避银行法若干不适形成的金融创新,笔者在此对近期争议较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集团两种规避性创新进行深度分析:㈠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从1999年4月至今信达、长城、华融、东方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成立,对此金融界、法律界给予广泛的关注,尤其“债转股”政策争议较大,一些学者担忧这会成为国有企业的“免费午餐”。笔者认为AMC实际是在银行法律体系下商业银行债务重组手段的规避型创新,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据估计约25%,各别商业银行更高,在世界银行业中不良贷款比例排名居于前列,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但政策性和历史性的因素是主要的,因此政府有责任在加入WTO之前降低其不良贷款比例,以增强其竞争力,化解金融风险。债务重组是解决问题有效途径,然而债务重组方式除核销本金、豁免利息等债务减让之外,诸如债权转股化、资产清偿债务以及证券化等都与《商业银行法》规定第二条、第四十三条不符,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吸收公共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业务等企业法人”;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而AMC业务上属于金融企业,但无相应法律法规约束,可以自由接收、管理、处置国有银行划转不良贷款。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其可以综合运用出售、置换、资产重组、债转股、证券化等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对债务人可以提供管理、咨询、收购兼并、分立重组、包装上市等综合服务,可以对确属资不抵债需要关闭的企业申请破产清算,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外投资者出售债权和股权。这些债务重组手段和资本市场业务都是法律限制商业银行运作的,而AMC则综合运用,实现最大限度的回收资产,挽救损失。㈡金融集团,80年代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初期,由于制度建设缺乏长期规划,“摸着石头过河”,以及体制转轨时期利益分配格局形成中的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利益冲动,形成金融混业经营,例如:银行办信托、证券及保险;保险公司发行信用贷款,并设立证券营业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超范围回收存款,超比例发放贷款,办理银行业务;证券公司收取客户交易保证金,代办储蓄,变相吸收存款,渗透进入银行业务。1993年初商业银行的大量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入证券、信托和房地产领域,一方面造成股票市场和房地产虚假繁荣,另一方面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受到威胁,影响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因此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决定》规定银行业与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1995年《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保险法》第六条、1998年《证券法》第六条进一步明确分业经营原则。1999美国《金融现代化法案》出台,我国成为世界上仅有的法律规定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国家,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竞争加剧,尤其是进入WTO后与“金融大鳄”抗衡现实,要求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呼吁高涨,尽管我国金融当局一再否认混业经营前景,但事实上政府始终默认规避分业经营的金融集团?拇葱滦问剑缫孕磐泄久遄⒉岬闹泄市磐型蹲使静⒘锌刂?6个直属子公司,10个地区子公司,7个海外子公司,3个香港上市公司以及4个下属公司,涉及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实业、房地产、旅游以及贸易等全方位行业;光大集团北京总部和香港总部各自独立法人分别直接交叉控制境内外银行、证券、信托、实业等涉及各行业的上市以及非上市19家子公司,间接控股孙公司几十家之多;以保险公司名义注册平安保险公司全资拥有平安信托投资公司,又以61%比例控股平安证券公司。⑨目前金融集团这种创新形式在WTO的冲击下,又有新的发展,例如:二月份光大集团受让上海财政局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并正与外资保险接洽成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已获中央银行批准,申报国务院的中信集团重组方案明确将成立三家附属公司,即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以及与保诚共同成立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众多国有、私有企业已单独或联合控股银行、证券等金融 机构,山东电力集团的产业资本已成功控股英大信托投资公司、鲁能金穗期货公司、蔚深证券,并且是湘财证券第一大股东与华厦银行第二大股东,这些都是证明金融集团作为分业经营法律限制的规避仍在一定期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入WTO,是中国的第二次开放,面对国际银行业同行的挑战,中国银行业必须“创新图存”,而创新内容除营销方式、服务手段以及金融工具的创新之外,法律规避创新也是商业银行的理性选择。【作者简介】闫 海,(1976-),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E-MAIL sea.yan@263① [美]J·A·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p73② 杨卫红:商业银行监管比较[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8.pp206-209③ 苏力: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化[J].中外法学,1993年(6).pp20—26④ 苏力:再论法律规避[J].中外法学,1996(4).pp12—17⑤ [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pp402—406⑥ 俞乔、邢小林、曲和磊:商业银行管理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p43⑦ 易纲、吴有昌:货币银行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p199⑧ 陆泽峰: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p139⑨ 夏斌:金融控股公司:分业/混业难局下的现实选择[EB/OL]http://www.drcent/cocd/xinzhuye/jingrong.html,2000-8-17

商业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实体经济;有效途径

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很多实体领域经济的发展中扮演了推动者的角色。也就是说,推动商业银行的发展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前提条件,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就能让实体经济的发展更加稳定有序。

一、我国商业银行在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具体状况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发展转型时期的今天,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出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经济发展中最常见的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虽然不是特别明显,但是商业银行在经济服务方面的支持力度仍然存在不足之处,这不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使得实体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1.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水平

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之后,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价格也在受影响的条件下呈现出下调趋势,这就造成了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面临成本越来越高、产能过剩频繁出现、费用增长快速、资金供应不到位等局面,而且一部分产业的利润也不断下降,尤其是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这些困境带了的威胁是非常明显的。这种经济趋势的变化,让一些低端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订单数量少、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多个问题同时出现,对企业的效益带来了深刻的影响。这些状况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支持力度不断下降带来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完全超过了对其他群体的影响,造成了实体经济利润增长比较慢的问题。我国工业企业的利润已经更高,多达5万多亿元,增长了5个百分比,通过主要经营的业务得到的收入比较高,增长了10个百分点之多,而且在实体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明显较大,比商业银行增长的速度更快,只是最终的利润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与此同时,实体经济企业的发展在经济通货膨胀率极高的条件下出现了经济萎缩的问题,进一步造成了产业空心化格局的出现。

2.生产要素的变化造成了产业的空心化

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一些发展要素的支持,比如说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劳动力素质、资本投入等方面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出现资产的通货膨胀以及泡沫经济带来的高强度的压力,而在这种泡沫经济逐渐消退之后就容易造成企业实体的空心化问题。一方面,在资源价格不断上升的背景下,给劳动者带来了更广阔的选择,增加了劳动者就业的机会,这让企业在成本方面必须加大投入,造成了成本提高的问题,而且在实体经济中的成本回落现象变得非常突出。另一方面,在实体经济产业的发展中,大部分企业都存在技术发展跟不上要求的情况,同时在创新方面的力度仍然不够,这种创新不足的情况在一部分中小企业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大多数企业在转型过程中都面临着资源不足的问题。比如说,一些实体经济中的金融行业的市场在融资方面的能力会有一定减弱,投入的成本远远要比生产的资本多,而且使得实体产业的发展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关联性不断降低,原因都是造成企业实体经济发展不稳定的罪魁祸首。推荐阅读>>>经济学硕士论文范文推荐

3.实体企业中“脱实向虚”的现象尤为明显

从目前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在虚拟经济不断盛行的今天,虚拟经济的高回报以及短投资造成了大部分国内企业中的实体企业已经开始和实体经济市场相脱节,这其中的一些企业还逐渐朝着一些高回报、高风险的领域不停迈进。比如说,在债券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金融市场中,很多资金都已经投入房地产、贵金属等虚拟经济市场中。除此之外,为了在虚拟市场经济中有更高的收益,就可以借助一些市场运作和炒作的方式来实现,这种虚拟经济的大范围入侵,让实体经济企业的“脱实向虚”现象越来越突出,即使这种现象的产生离不开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影响,但是这也就正好说明了在市场中经济的发展存在很大的风险。比如说,在温州有很多实体企业,其中就包括了45家制造业,而在这些企业中大部分企业参与了房地产的开发,还有一些实体企业利用企业作为融资的单位,不断朝着房地产以及金融行业发展,以此来获得更多的信贷资金,支持实体企业的持续发展。

二、新形势背景下商业银行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动力的重要措施

1.不断优化商业银行信贷支持的政策

一些不同领域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已经规划到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中,同时借鉴了一定的实战经验后在商业银行的信贷方面做出了及时的调整,同时还把当地的实体经济发展状况作为指导,发展一些具有特色的聚集性的产业,从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把握企业项目准入、资金风险防控上的差异性,制定适应地区发展需要的计划,采用区域性的发展战略。除此之外,要想让资金能在固定的情况下及时得到归还,就要求企业必须对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加强对资金账户的管理和控制,并在定期内进行检查,这样不仅能控制一定的资金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信贷的风险。

2.加强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

在商业银行负责的范围内,不仅仅要加强对自身的完善,还要在金融产品的推广方面做足准备,同时也要在原有的金融产品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以市场为导向,对产品的价格和盈亏进行准确的定位,而且要想让产品能最大程度地满足信贷客户的需求,就要对产品的性能不断改进,要对产品的用途、价格、信贷额度进行一定的设计。而从市场债券方面来说,在生产金融产品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债券市场的产品,让一些中小企业在短期时间内进行融资,把每个企业的融资特点作为基础,这样才能让融资的渠道向更广阔的方向发展。从金融产品和商业银行产生的衍生品的市场发展来看,这种实体经济的作用是非常突出的,我国现如今就存在多种股票、利率以及汇率的衍生品,这种衍生品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有了自己的结构,而且也实现了在品种和业务上的创新和发展,这也就推动了商业银行基本资产朝着金融化的方向不断发展。

3.商业银行要正确引导金融资源的发展方向

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式之下,商业银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促进了商业银行和实体经济之间的不断融合,实现了商业银行资本朝着产业资本转化的目标。基于这样的基础,要求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依据一定的商业化经营原则,不能按照自己的经验来进行发展,不能只是一味通过粗放的方式来对实体经济进行支持,而是要不断加强对实体经济发展不足的环节的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一些发展缓慢的领域。商业银行在进行长期资本投入的过程中,应该对风险有一定的预测,要始终坚持“风险可控,商业经营”这样的经营原则,这时候就可以采用一些特殊的发展模式,比如说批量开发以及联户营销,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发展优势,把发展的目光集中在战略性较重的新兴产业上。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地区性产业发展的重视力度,要加强培养物流产业,不断促进能源、文化、科技产业的发展,这样才能进一步保证实体经济的发展在固定的生产链上完成,让实体经济的发展扩大规模,更具有组织性,这样才能让实体经济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利用实体经济带动其他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实体经济的共同进步。

商业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商业房地产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重大促进作用,但是也引起了众多问题,如投资过多、耗能过大、浪费严重、排放过大等,这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要想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建筑行业必须采用低碳发展方式,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全球的建筑行业大都在寻求绿色发展之路,我国的建筑业也应该不竭余力寻求自己的低碳发展模式,我们必须彻底变革经济发展方式,依靠科技创新,走节能环保的低碳经济道路。应该如何发展低碳经济问题,政府应该结合“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制定国家中长期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和路线图,明确各个发展阶段目标、途径以及重点支持领域。制定新的低碳排放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开发以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为载体的科技地产项目。构建多样、安全、清洁、高效的能源供应的消费体系。

二、低碳经济对我国商业房地产经济的影响

1.不利影响

(1)低碳经济无形之中增加建筑行业的成本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还非常有限,低碳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对不成熟,而且发达国家对于中国的技术转让限制过多。因此,绿色建筑的发展势必会增加建筑行业的成本,而目前建筑行业的成本已经过高,在这种情况下去发展低碳经济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而且要用更加昂贵的新能源来代替传统的高污染、高能耗的能源更进一步增加了建筑行业的成本,由于我国目前对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技术上尚不成熟,使用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会大大提高成本,因此对于建筑行业来说低碳经济是一种成本很高的经济。大部分开发商大都喜欢根据市场要求来决定开发产品的类型与形式,而低碳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形式,很多开发商无法确定此种产品能否受到市场欢迎,对于小型开发商来说,他们主要主打单个项目的开发,因此并无充足的经济实力投入到低碳经济的研发中去,此外小型开发商并没有大企业所具有的高平台以及有实力的合作者,因此低碳经济在小开发商中很难开展。(2)低碳经济会抬高房价因为低碳经济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材料以及新技术,会增加建筑材料与建筑的成本,而且发展低碳经济会涉及土地应用,这就会使某些开发商借绿色建筑与土地利用低碳化而提高房价。同时,绿色建筑通常成本高、售价高,面向的是高消费群体,虽然他们售出的是高品质的房子,但此种建筑并没有得到行业的认同与普及,会被认为绿色建筑与高房价是对等的,从而导致开发商推波助澜来抬高房价,致使房价短期内攀升。(3)短期内低碳经济会限制商业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据测算,因为我国商业房地产行业中使用了大量的煤炭与木材,行业碳排量占到全国的30%,而且近年为了让建筑行业迅速发展,耗能量逐渐增加,建筑单位面积的能耗已达到欧洲的三倍,这说明我国当前商业房地产业的发展太过依赖能源的支持。正因为能源的使用方便与廉价才促使商业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所以缺少了能源的支持,商业房地产业发展就会受到严重限制,甚至出现倒退亏损,这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连锁反应,这对于整个建筑行业将产生不利影响。

2.有利影响

(1)利于对商业房地产行业的内部结构调整近些年房价持续走高,某种程度上是由很多开发商炒房导致的。这些开发商只会为了利益一味把房价炒高,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商业房地产市场门槛低、内部结构不合理导致的。很多消费者只看到房子的价钱与位置而不太看重房子内部舒适性以及内在品质,而发展绿色建筑则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并且随着宏观调控以及技术成熟,绿色建筑的成本将回归正常,长远来看这有利于商业房地产业内部的调整。(2)促进商业房地产业长期健康发展某种程度上,商业房地产业像股票市场,背后隐藏着泡沫危机,一旦房价被持续炒高,市场将失去承接能力,将会导致金融危机。所以,低碳经济的地产行业作为一个投资周期长、收益风险大的投资方式,能够避免炒房的发生,此外开发商还会更专注于技术的提升以及建筑品质的提升上,从长远考虑对商业房地产发展有利。(3)对商业房地产行业节能减排以及建筑智能化有利。近些年来,商业房地产行业研究的重点一直是节能减排与建筑智能化,但开发商过于追求短期内的收益最大化,往往忽视节能减排与建筑物智能化的发展。而开展低碳经济能够将市场资本与低碳技术结合,更多地将资本用于技术的研发,在未来有望实现建筑物的节能减排与智能化。

三、低碳经济下商业房地产经济的发展

在政府呼吁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大环境下,低碳经济将会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在未来,商业房地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将变为低碳经济技术的竞争,谁能主动建造出高质量的绿色建筑,谁就可以在建筑行业市场占得先机。而随着社会发展、经济的提升,人们也在寻求舒适的绿色环保型住宅。因此,发展绿色建筑不但可以让人们享受到高质量的生活还可以降低能耗。低碳经济不但可以提升商业房地产企业的成就感与社会责任感而且造福于后代,让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而对于老百姓来说,未来也倾向于购买低碳环保型住宅。

1.住宅产业化发展

住宅的产业化发展不但可以提高住宅质量而且可以降低能耗。在低碳经济时代,商业房地产企业就是要实现绿色住宅产业化,这样既降低能耗又节约资源。因此,实行低碳发展,可以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直接沟通,让企业了解消费者需求,做到优化资源配置,达到节能减排、提升人们生活质量的目的。

2.户型布局合理,加强开发能力

我国目前的商业房地产行业管理混乱,开发商根本不关心消费者需求,只关心自身的利益。目前开发商的做法是开发的住宅面积大、楼道宽、卧室客厅大,导致资源严重浪费。开发商为了资金快速回笼,不装修房子而让消费者自己装修,浪费了财力物力。而在低碳经济时代,商业房地产企业既要注重低碳住宅的开发水平与质量户型设计又要做到因人而异、以人为本。

3.推广新技术与环保材料的使用

我国目前发展低碳建筑的最大难题是房屋的用水与保温问题。因我国低碳经济起步晚,处于即使有清洁能源尚没有相应的技术的阶段。而如今房屋建筑中大量使用玻璃,虽然这可以大量节约建材,但是玻璃吸热散热过快,室内必须开空调保持温度,这就加大了能源的消耗;如果把这些玻璃换成具有科技含量的玻璃,既可以采光也可以隔热保温,就可以减少损耗。此外可以种植大量的花草树木美化清洁环境,还可以应用太阳能用于照明与提供热水热源等等。

4.倡导低碳生活,提高人们的低碳意识

商业房地产企业要以身作则,提高自身对低碳的认识,不但要加大资金投入而且要加强宣传,提高人们对低碳经济的认识。5.立足实际,长远发展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很多人有住房需求但无力购买,因此商业房地产企业应该立足于实际,多开发出小户型房屋,让更多的人买得起;同时加大节能材料的使用,广泛推广节能、节水设备,提高人们的节能意。商业房地产企业应该依据实践经验探索低碳发展模式,以便在未来的发展中取得突破。

四、结束语

商业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资金是经济发展中的关键角色,缺乏资金将会导致经济发展的迟缓。资金永远是一种稀缺资源,用尽量少的资金办效益最大的事,是资金配置的内在要求,也是节约资源,提升国民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传统的专业银行资金配置有效率低、产品功能单一、缺乏生存危机与发展动力,银行在客户需求的不断满足中难以持续提升收益,这对于银行微观与宏观经济都是不利的,因而商业银行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有经过商业化改革,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国的信用主要形式为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其发展都不够充分,商业银行作为资金配置的重要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奉行效率优先的原则,追求资金的最优化配置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可以使客户的价值最大化,而这也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的基本理念。国民经济需求和商业银行的改革密切相关,商业银行的改革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一种高风险的经营模式,不仅涉及到银行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客户的收益风险。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的约束是非对称的,资产对客户的约束是软约束,受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道德风险、价格风险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决定着国家金融风险的程度,对安全性影响明显。而对客户的负债是硬约束,必须偿还。要规避金融风险,必须基于稳定的银行经营,商业银行体系能够抵御各种风险损失,并且保证充足的盈利,极力消除金融风险。传统的专业银行的经营往往不求盈利、不计成本,无法承担防范国家金融风险的责任,因而从化解金融风险出发,国民经济需求和商业银行的改革相关联,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运行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的改革是银行理性的选择。

二、国民经济需求与商业银行改革的研究

1.商业银行的改革刺激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

资金在市场经济中是作为经济活动的纽带,用户(企业和居民)对金融的需求不只是简单的停留在存取上面,在获取收益时以更小的资金使用量为追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种金融的需求不断涌现。传统的国有银行一线业务员配置偏低,产品创新的能力较弱,以行政区域为基础设立分支结构、管理机构过滥、过多,大部分营业以客户的结算和存取为基础,产品缺乏开发的深度和经营的广度,与国民经济的需求有一定的脱节。除储蓄之外的金融资产形式过少,金融体系的发展不够健全,国民金融需求过于压抑,无法使金融发展多元化,增加了发展的风险,这种银行模式不利于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而商业银行的改革可以促进集约化经营和扁平化管理,推进扁平化管理增加直接从业人员的比例,消除功能单一、低效的储蓄所等结构,转而发展全功能的营业结构,在最广大的程度上实现银行的功能。目前我国的金融压抑不利于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而银行商业改革为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等提供了关键的保障,在银行的微观经营上,可以增强其竞争能力,在宏观上,集约化和扁平化管理将促进银行功能的扩展,用户可以选择的范围较广,有利于内需的扩大,实现金融对经济的良性协助,化解当前储蓄额过高的风险,储蓄逐步向消费和投资转化,有利于直接融资比例和内需的扩大。因而,从微观和宏观上而言,商业银行的改革刺激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

2.满足国民及中小企业日益增强的金融需求。

在市场经济中,资金作为稀缺资源,是银行业务的基础,因而要推进国民经济的增长,需要以有效合理的方式,将资金配置到最急需的部门,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在资金的配置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资金的分配上,过分关注大公司、上市企业和大项目上,但对国民及中小企业的关注度低,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所创造的GDP占全国的50%以上,但其获得银行的资金配置的比例却过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欠缺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的成长受到制约,只能向非法金融机构等进行借贷,提升了成本,并且风险增加,不利于中小企的发展。因而商业银行的改革要更多的面向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理性的服务和指导,而这种纠正也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其理由主要有几个方面:其一,当前大型企业和上市企业迫于业绩压力,利润虚高,而中小企业的规模虽然不大,但其发展的质量并不低,有的甚至前景非常广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可以为其提供资金保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发展的效率;其二,虽然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免债空间大,反而降低了其资金利用的效率,中小企业迫于生存的压力,资金配置的有效率会更高;其三,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在评估企业的偿还能力时,并不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规模,而中小企业管理的灵活性和其制度建设的规范化,风险控制并不弱于大型企业,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加大对其支持力度也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其四,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出发,银行要降低经营的风险,就不能经营过于单一,在资金配置上要更多的向中小企业倾斜,实现资金配置的均衡,降低其非对称性,银行与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建立伙伴关系,实现共赢;其五,我国的储蓄额过高,风险大,资金过剩、流动性差也会降低其利用率,不利于财务状况的改善,因而商业银行的改革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资金利用率,提升其发展的质量。

3.提升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需求。

传统的银行过于保守,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过弱,更多的是依靠政策性的保障生存,但随着我国的经济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要提升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使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着手对商业银行进行改革。中外银行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会促使中国金融业的借贷压力增加,必然要提高资金的配置率来应对竞争,对于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是不言而喻的。而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其经营能力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加强,必然能够促进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在市场中只有利益,没有永远的对手,商业银行在与国外的银行进行竞争的同时,也会借鉴与合作,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也是国民经济需求增长的内在要求。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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