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精选5篇)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文第1篇
“城乡居保”的出现,标志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新农保”和“城居保”)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参保率从2009年最初的10.62%,增至2023年的76.58%。且中国目前已经实现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还解决了两大保险制度间的衔接问题,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全覆盖”成为中国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下一个奋斗主目标。因养老保险的实际全覆盖不仅是养老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真实论据,更是降低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增强养老金抵御风险能力的强有力保障。但合并后的“城乡居保”,相对于“职保”而言,其缴费形式、养老金领取金额、养老金替代率等方面的总体保障水平在制度设计层面就相对较低,难以有效保障参保居民单纯依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而实现“老有所养”的未来生活;而这种以“职保”为主、“城乡居保”为辅的互补并行社会基本养老模式,其差距性的体系设计既保留了劳动者就业积极性的机制激励,又保障了低收入居民养老的基本权利,被视为是效率与公平的良好契合,符合中国当前的基本国情,短期内将难以变更。因此,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全覆盖的实现将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
二、城镇化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促进效应
(一)提升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诉求意识
伴随农民“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呼声愈发高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念亦在不断扩展和深化,农民对于享受国民待遇的诉求亦变得日益清晰。相比农村而言,城市化生活往往预示着完善的基础设施、丰富的物质条件、良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价廉质优的公共物品、更多的就业机会等,这些都吸引着众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以期待获得更加良好的生活品质。1980年代以来,中国出现了以民工潮为主流的农村人口向城镇地区的流动,且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的流动规模、流动速度以及流动频率都在发生着变化。如中国2000年流动人口规模仅为1.21亿人,2023年则增至2.45亿人,流动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6;若按照户籍统计,流动人口数量则更多,2023年人户分离人数就已达2.76亿人,跨区工作、学习、生活已成为许多人的一种现代生活常态。但在中国现有户籍管理制度下,大部分区域性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获得仍与户籍挂钩,致使流动人口在改善生活水平诉求的实现过程中遇到了各种阻碍。而在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流入并非是单纯地从农村向城市的迁移,而是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市民化身份的转变,是人口城镇化向户籍城镇化的演进,意味着村民和市民身份差异的逐渐融合及消除、所享基本公共服务数量与质量的趋同,从而有助于缩小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需求意识的差距,激发全体公民公平享受国民待遇的积极性,提升人们对社会保障的认识程度、接受能力和主动诉求意愿,以致将养老保险发展成为一种全民公共必需品,从而鼓励和激发更多的城乡居民投身于社会养老保险之中,促进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全覆盖的实现。
(二)降低城乡居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成本
城镇化道路的选择进一步缩小了城乡间的制度差距,平抑了中国人口城镇化、户籍城镇化及土地城镇化不同步所带来的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矛盾,有效缓解了城乡间的公平问题,降低了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带来的众多负面影响,也必将促成城乡均衡乃至“城乡一体化”的真正实现。针对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还未实施之前,“职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之间存在制度衔接断裂问题,许多人员基于对更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作出的生活或者工作迁移选择,却引致原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被迫中止或取消,造成参保人一定的经济和精神损失,不仅阻碍了部分人员的正常流动需求,还严重打击了流动人口对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积极性,对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形成不良情绪。而当前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将更加有助于全体居民享受差异性逐渐缩小的养老保险服务,并有利于各区域间养老保险制度对接的高效推行,减少因人口流动而造成参保人养老保险金的损失,降低城乡居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成本,调动流动人口的参保积极性,为各种流动人口提供更加自由的养老渠道选择,解决人口流动的后顾之忧,从而有助于实现劳动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的无阻碍流动,以此优化中国各区域间的资源配置,实现良性循环。
(三)倒逼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而言,无论是“新农保”、“城居保”,以及合并后的“城乡居保”,虽然与“职保”相同,也设定了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但资金来源却与“职保”由企业与个人主要承担不同,其资金主要来自于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而地方财政不仅担负着最低缴费档次的财政补贴责任、困难群体养老金部分或全部的代缴责任,为了配合中央要求,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缴费档次,还承担着奖励性财政补贴资金的支持责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最为基本的公共服务,对于城乡所有居民而言,政府均具有无法推卸的提供义务与责任。但在中国财政分权及社会养老保险还未实现全国统筹的背景下,由于各地区之间的财力存在显著差异,地方政府所承担的具体财政补贴份额有所不同,一方面,根据Tiebout的“用脚投票原理”,作为“经济人”的参保人会从利己角度衡量比较各种参保地区、参保方式、参保档次以及参保时间的利弊得失,从优选择更利于自身未来发展的参保模式和地区;另一方面,从区域治理的角度,本地区适度的人口规模增加,不仅可以有效降低各项制度的推行和运营成本,还可降低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均供给成本,发挥规模经济作用。再加上中国实行属地税收管辖权,会导致税源随着人口的迁徙而相应发生流动,造成地区间税收竞争和人力资本结构性的掠夺。这些都迫使中国城镇化未来发展模式将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型,倒逼地方政府走持续、高效、健康发展地区经济的道路,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避免因城镇化过程中各种优质生产要素的流出,以稳定地方财政收入,缓解以致消除地方财政支出压力,缩小地区间社会福利差距。从长远看,伴随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将会逐步缩小,而“城乡居保”的合并实施以及地区间、制度间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障碍的消除,都预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必将实现全国统筹。而“城乡居保”作为社会基础养老保险体系中的一部分,其个人效益也会慢慢体现,进一步激励和带动更多居民投身于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之中,从而实现全国整体参保率的提高。
三、城镇化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阻滞效应
(一)“职保”对“城乡居保”的示范性负效应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一直存在包袱重、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效率低下、基金缺口日渐加大等问题。中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所有养老保险制度均已改革为以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方式,并努力做实个人账户,但由于历史缺口、养老金的运营管理以及退休人口规模的增加和新增缴费人数增幅的放缓等原因,养老金的未来缺口问题仍旧影响着参保人参保与否的决策。再者,中国当前还未实现养老金的全国统筹,虽然基于整个国家的层面,养老金的收入和支出不存在当期缺口问题,但若将各个省份分开来看,当期缺口与当期结余却同时存在。此外,城镇化的推进还加速了公众对于制度设计公平更高层次和深度的追求。如中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最大难点就在于养老金替代率的设定,以及财政对养老金的分担可能造成的隐性债务问题,这些都在加重“描绘”养老金缺口的可能性,甚至造成诸多参保人员对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而产生质疑,进而影响参保人员对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信心。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信息化社会的推进,农民和市民的身份界限越发模糊,公众所掌握的信息也越发全面。对于“城乡居保”的参保人而言,来自于“城居保”的参保人由于其参保时间较短,且参保行为具有显著的从众特征,其抵御压力的能力较弱;而来自于“新农保”的参保人基于对“老农保”实施几近流产的“不良记忆”,和对于“新农保”先天的信心不足,面对收益率和完善程度更高的“职保”,城镇职工的退保现象进一步放大了农民对“新农保”和城镇非就业居民对“城居保”的不信任,再加上“城乡居保”过低的保障水平,参保人投保后再“弃保”的风险依然存在,“城乡居保”的实际全覆盖问题仍旧难以解决。
(二)城镇化建设对养老保险补贴的“挤出效应”
现行财政分权制度造成中国地方财政主体收入逐渐缩水的趋势,随着“营改增”范围的扩大,地方财力愈发紧张,再加上中国以GDP为导向的地方政府考核机制,使得地方政府在城镇化进程中发展本地经济的冲动与其财政利益高度吻合。而城镇化“以人为核心”的理念又要求交通运输、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逐步实现和整体供给水平的提高,这都依赖于地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支持。但短期内城镇化率的迅速提高,可能会造成现有城镇内公共服务的拥挤或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快速增长,如住房问题、子女就学问题、交通拥堵问题、留守老人儿童问题等,造成地方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下降或者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的加剧。在地方财力有限的前提下,地方政府需对各种投资项目进行筛选,短期效益较为明显的项目往往成为地方政府优先选择的目标,基本养老保险这种周期长、经济效益不显著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则很难得到青睐。“城乡居保”中地方财政承担的奖励性档次补贴可能会因为本地区的财政压力而选择消减甚至取消,影响参保人的积极性。再者,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初期,往往具有征缴扩面的“运动式”特点。但“城乡居保”过低的养老金替代率虽然体现了国家对公众提供的社会福利和一定的社会救助特性,却缺少了社会保障的社会保险功能,制度设计本身缺乏足够吸引力。而社会保险制度一旦步入常态后,包括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培训经费等在内的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广经费,由于缺乏健全的后期保障机制,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处于较大财政压力的地方政府难以有效保证“城乡居保”后续推广工作的正常进行,由此也就难以保障长期实际全覆盖的实现。
四、城镇化进程中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速推进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建设不仅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还整体上有助于中国“城乡居保”养老保险实际全覆盖的有效实现,是促进中国“城乡一体化”的最佳途径。但由于中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受地区经济增长、农业现代化水平、产业结构格局、政策导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各个因素间相互交叉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应根据比较优势原则调控地区的产业结构格局,转变原有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城镇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引导和配合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实现城乡统筹、资源节约、发展均衡的城镇化,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城镇化对养老保险的促进效应。
(二)消除公众对养老金缺口的认识误区
改革和改进“运动式”征缴扩面的养老保险推进工作模式,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常态化。引导公众正确、理性解读中国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历史缺口、当期缺口以及未来缺口问题,缓解公众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的质疑及担忧,避免公众对中国养老保险政策的不当解读而引发的悲观预期和对政府不信任的负面情绪的进一步膨胀,增强公众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总之,通过及时、有效、透明的信息传递和政策解读,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改革拖延以及改革成本的堆砌提高。既全力推进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又要全力促进中国养老保险实际全覆盖的实现,从而降低制度运营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养老保险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公众与政府的“双赢”结果。
(三)多方位增强地方财力
地方政府的收入水平真实反映了地方政府长期可用资源的丰裕程度,预示着地方政府财政补贴“城乡居保”养老保险的能力和可持续性。为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解决部分地区的“吃饭财政”问题,应把握财税制度改革契机,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一方面加快房产税的推出节奏,调整消费税的归属和增值税的分享比例,适时开征遗产和赠与税,构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体税种,明晰各级财政的收入划分,充裕地方财力;另一方面,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挂钩机制,依据养老保险缴费信息,通过纵向转移支付的方式,由省级自上而下合理分担比例,采取一般转移支付的形式划拨到地方进行基础建设,调动地方对流入人口的接纳积极性,形成公共福利与经济增长的互惠互利。
(四)尽快实现全国统筹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文第2篇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但由于南寨镇镇大人多,要真正把养老保险管理好,将需要下很大功夫。于是,我针对南寨镇养老保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寨镇位于XX县城以东北方向6公里处,辖20个行政村,6451户,25086人,享有中国刺绣之乡美誉。三合村在2007年7月份开始实施新农保制度,2009年其他各村养老保险工作才全面推行。截至目前,全镇参保15312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3.1%,其中缴费11800 人,待遇享受3754人,待遇享受率基本达到100%,但是在工作开展中经常出现一些漏报、错报等问题,直接影响工作质量。
二、调研方法:入户调研、问卷调研、电话抽查调研
三、问题归纳
通过调查问卷、电话抽查、以及入户走访多重方法调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归纳:
(一)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这次走访和调查问卷汇总,我了解到全南寨镇养老保险政策制度知晓率只有95%,还有5%的人对政策不太了解,并对养老保险制度怀有一定的质疑态度。
(二)村级服务工作人员水平有待提高。通过调查了解我镇真正有协管员的只有10个村,其他10个村都有文书代劳,但是文书大多年龄偏大,又不懂电脑,对养老保险的有些工作完成起来有点力不存心。
(三)基层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细致。在今年享受待遇申报过程中,就有3个迟报现象当事人直接反映到镇上。我直接打电话到村上进行调查,据了解到是村上专管人员不操心,没给群众把政策讲清而造成失误的。同时,今年还在核对个人信息账户时,有5个村核对出个人账户信息好多处都不正确。这足以使我感到有点担心,如若长期这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信度在哪里?
四、问题分析与讨论 针对上面这些问题,我进行了针对性调查分析,其中有以下几方面:
调查1 20xx年4月21日,我打电话给陈家槽村村文书和史家坪文书,了解他们的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及问题。陈家槽村和史家坪文书都说他们的学历有限,又不会电脑,养老保险工作量大,并且好多工作要在电脑上干。自己是有心而力不足,并且他们村党员干部都没有会电脑的,大多时间找打字部做,多多少少肯定会有失误。如果可能,希望能给他们村配个协管员,最起码就减少我们工作量了,也就会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我打电话一个管理养老保险多年的劳动保障协管员高玲,让她谈谈自己的情况及感受。她说:从2009年开始,她就开始在朝阳这个大村干协管员,觉得业务上基本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觉得养老险在体制上本身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像参加企业保险的和我们这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不能同时享受呢?群众不时来问她:她也每个准信,不知如何回答?还如今年在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时,她就觉得有点恼火,每年养老保险征收完,自己不但把票据和缴费资料是对了又对,并且在镇上交票时,和系统数据也是对了又对,但是为什么在今年缴费信息进行核对过程中仍有很多错误信息。我希望:你能问题把这个好好向上级反映反映看是什么问题?于是,我便询问管养老保险业务多年的赵文,他告诉我:这个系统确实有些问题,会丢数据。他们当时做系统时,也把村上主管养老保险的叫来,挨个订正的。这让我感到有点不可思议!我就不相信,只要我们当时把工作做细致了,怎么会出问题呢?
中午14:30 左右,我在正在大厅办公,县农保中心打来电话说:南寨村一个人,到农保中心去冒领丧葬费。让我查是什么原因?据调查,他父亲已去逝好好几个多了,村上给他通知,可他自作聪明以为不去销户就可以继续领,村上等过了2个月不见他销户就报了死亡。就这小小一件事情,反映出很多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没把政策真正宣传到位引起的。还如,在今年4月份年审过程中发现,全镇50名死亡者,其中有35名在冒领养老金,据了解都是村级管理松散的杰作。
资料2 在2023年5月21日 我依次对邓家塬、南寨、尧头、千塬等4个村的劳动保障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入户调查。他们都是专职人员,但参保率一直不高。据我了解他们每年都很努力,真的该做也做的不该做的也做了,参保率就是提不高。到底是宣传力度不够还是村民的参保意识真的很差,这也值得我们深思。我同时对这几个村的未参保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其中抽查的50名当中,有15名政策他们知道,但是自己现在年龄还小离交够15年早着哩,家中也没人享受不愿意参保。其他都说准备今年开始参保,原先他们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点质疑。这一句句朴实的话,给我一种无形的压力,也给我前进的动力。
四、意见及建见 这反映的一些列问题,我觉得我们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加强管理,让养老保险这项惠民真正惠及于民。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参保率。新农保工作事关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项民生工程,又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县乡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都相对比较重视。再加我镇镇大人多,参保率本身也不高,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是不可省略的环节。可经常组织已享受养老保险金群众现身说法,采取集中发放等形式,营造氛围,大造舆论,充分调动未参保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 要我保转变为我要保。
(二)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运行顺畅。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要强化考核机制,对村级工作人员进行奖优罚劣,增强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要逐步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保费收缴、资料管理、养老金发放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运转顺畅。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有关制度,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消费;生命周期理论
长期以来,我国GDP增长的主推动力是出口和基础投资,居民储蓄率居高,消费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长期呈下降趋势,有效需求不足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预防性储蓄,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本文首先进行文献综述,然后通过计量方法来分析我国养老保险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 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
国外在有关社会保障对消费是否有影响的理论基础上并无大的分歧, 大多是利用时间序列数据或面板数据以储蓄为变量来进行实证分析, 且倾向于分析养老保险财富对居民消费和储蓄的影响。
Feldstein(1974)运用扩展的生命周期模型,提出社会保障对储蓄的影响存资产替代效应和退休效应。一方面,养老保险会降低提前退休人员在工作期间的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养老保险的资产替代效应使得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大幅度降低储蓄额和资本总积累,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十分显著。Wouter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障与总消费存在正相关关系。Wilcox(1989)认为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变化与总消费的变化之间有着显著的相关关系。H.Yigit Aydede以土耳其为例,指出社会保障财富对总消费有显著的正向影响。Phillip Cagan利用1958-1959年消费者联盟中15000位会员的数据分析消费者的储蓄行为。研究发现参与养老金计划会增加储蓄,从而抑制消费。Hubbard,Skinner 与Zeldes(1995)认为社会保障能够通过降低居民面临的不确定性而影响居民的预防性储蓄。Barro的代际转移支付理论批驳了生命周期模型。他认为生命周期模型撕裂了各代人之间的联系,用储蓄作为中介变量, 社会保障可能被个人代际转移支付所补偿,从而抵消一部分挤出效应。
(二)国内研究
国内对于养老保险与居民消费之间的研究在时间上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且普遍认为养老保险支出对我国居民的消费有促进作用。史静远、郭兆利和何广安(2023)的实证结果表明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对城镇居民消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马凤鸣(2023)认为城市居民消费受家庭收入和户主教育程度影响的同时,社会保障对中、低收入水平的家庭消费也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此外,收入和社会保障对消费的影响存在着相互削弱的关系。孟祥宁(2023)的分析结果表明,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养老保险支出每增加1%,消费就会增加0.5%,说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对消费有较大的推动作用。邹红、喻开志和李奥蕾(2023),分析了2002 - 2009 年广东省城镇住户社会保险参与率和缴费率对城镇家庭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参保家庭的消费支出与未参保家庭相比有所增加,且城镇家庭消费会随社保缴费率的增加而降低。从家庭类型看,非国有部门、低收入和老年家庭的社会保障缴费率对消费的抑制作用低于国有部门、高收入和年轻家庭。从社保类型看,养老保险缴费率增加1%,消费将降低2. 58%; 而医疗保险缴费率增加1%,消费将增加2.1%。
二、协整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为了分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消费之间的关系,本文选取了《中国统计年鉴》(2002-2023 年)的数据为样本,选取当期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性支出(CS)为被解释变量;以当期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YD)、当期全国基本养老金支出(SS)以及城镇居民上一年末的储蓄(Wt-1)为解释变量。所有数据经过各年度CPI调整(以2001年为基期)。首先,对各变量的总量数据进行协整分析。然后,本文将养老保险支出引入生命周期理论的消费函数建立模型,分析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
(二)协整分析
为了降低数据的异方差性,首先对养老保险支出、居民收入以及居民消费作对数处理。
1.单位根检验
对城镇居民全年人均消费性支出、居民可支配收入以及社会保险支出进行ADF检验,结果显示,未经差分的序列lnCS,lnSS,lnYD都存在单位根,经过一阶差分的序列不存在单位根,所以lnCS,lnSS,lnYD均为一阶单整序列。
2.协整分析
本文将分别检验序列lnCS与lnYD 、序列lnCS与lnSS、序列lnCS与lnWt-i的协整关系。
对lnCS与lnYD 进行OLS回归,结果如下:
对残差估计值序列ε∧作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残差估计值序列ε∧的检验值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即残差序列是平稳的。所以lnCS与LnYD存在协整关系,即城镇居民消费与居民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对lnCS与lnSS进行协整关系检验,回归结果如下:
对残差估计值序列ε∧作ADF检验结果表明LnCS与lnSS 存在协整关系,即城镇居民消费与社会养老保险收入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而社会养老保险支出对消费的增加存在正向影响。
对lnCS与 lnWt-i进行协整关系检验,回归结果如下:
对残差估计值序列ε∧作单位根检验,残差估计值序列ε∧的检验值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即残差序列是平稳的。所以lnCS与lnWt-i 存在协整关系,即城镇居民消费与居民储蓄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三、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消费模型分析
本文将养老保险支出引入生命周期理论的消费函数中,运用人均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考察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一)模型建立
Modigliani(1963)年的传统生命周期消费函数为:
上式中,Ct代表居民消费支出,Yt代表持久性收入,Wt代表t年末家庭拥有的金融资产。现在将养老保险变量引入到公式中,构建存在养老保险的情况下的居民消费函数:
上式中,lnCS表示实际居民消费支出的对数值,lnSS表示实际养老保险收入,lnYD表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lnWt-1表示t-1年末家庭人均拥有的金融资产。
(二)实证分析
由于我国1997年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本文为避免改革产生的影响,选择了2001-2023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如下:
以上回归结果显示,可决系数R2=0.9990,模型的拟合度较高。
(三)结论
实证表明,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加都会刺激居民消费的增加;当期可支配收入是影响居民消费的主要因素;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居民消费;储蓄与消费呈负相关关系;养老金收入对居民消费作用虽然显著,但影响系数仍然较小。1997年改革以来,我国养老保险水平虽然大幅度上升,但其覆盖率仍然较低。2002年,我国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从1997年的11203.9万人,上升到2023年的32218.4万人,全国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也从1997年的1251.3万元上升到2023年的18470.4万元,但仍有大量人群未被养老金保险覆盖。因此,强化财政投入对养老保险的适度倾斜,继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将有利于城镇居民对未来形成稳定的预期,促进居民消费。
四、政策建议
本文将养老保险支出引入生命周期理论的消费函数中,分析我国养老保险支出对城镇居民消费的影响程度。研究表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对我国居民消费有一定的正面影响。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本文从以下方面对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居民素质与技能,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
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是居民消费的最主要的因素。我国要继续坚持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不断提高人民的素质和技能,大力发展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我国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对养老保险的依赖,提高居民消费水平。
(二)强化财政投入对养老保险的适度倾斜,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就我国而言,由于当前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力度十分有限,居民的养老金收入普遍偏低,我国养老保险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仍然有限。因此,强化财政投入对养老保险的适度倾斜,继续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机制,解决我国养老保险困境的重要手段。
(三)加快养老金并轨的步伐,缩小人群之间的基本养老金差距。
通过完善养老金制度,加快养老金并轨步伐,能有效地加大高收入者对低收入者的转移支付,提高国家福利水平,缩小不同人群之间的基本养老金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城镇居民的总体消费水平。
(四)拓展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筹措渠道,增加养老金支出的有效供给。
国际上大部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大多采用社会保障税的形式来确保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而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基金强制性还不够,大量人群未被养老保险覆盖,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呈扩大趋势,影响养老基金的可持续性。随着经济的发展,首先,我国可酌情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渐采用缴纳社会保障税的形式筹措资金,增加养老金支出的有效供给。其次,国家可适量发行特别国债,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力度。再次,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管理,使运营基金保值增值。(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 邹红,喻开志,李奥蕾.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对城镇家庭消费的影响研究[J].统计研究,2023(11).
[2] 陈静.基本养老保险对家庭消费的影响――基于CHFS数据的实证分析[J].消费经济,2023(2).
[3] 袁志刚,宋铮.人口年龄结构、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优储蓄率[J].经济研究,2000(11).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文第4篇
目前,中国的高储蓄现象已备受人们关注,很多学者认为中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养老保险覆盖面小是造成居民高储蓄的重要原因。他们大多认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解决了人们的后顾之忧,居民在工作期间就可以放心消费,从而减少储蓄”。然而,我国从90年代中期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起,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年扩大,截至2006年底,参保的在职职工已达到14130.9万人,是1990年参保人数的2.7倍;参保的离休、退休退职人数已达到4635.4万人,是1990年的近4.8倍,城镇居民储蓄率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却分别从1990年的15.3%、增加到2006年的26%。可见,近十几年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究竟能否降低居民储蓄率,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因而,评价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
下面,本文将利用我国各地区城镇居民1994~2006年的有关数据建立经济计量模型,就这一问题进行实证研究。
二、 文献回顾
国外学术界关于分析养老保险对储蓄、消费影响的文献十分丰富。最早可以追溯到diamond(1965)在经济增长模型中引入社会保险,从此,多年来社会保险对储蓄和资本积累的影响就成为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
feldstein(1974)利用美国1930-40/1947-71样本数据估计包含养老保险指标的生命周期消费函数,通过实证,他认为社会养老保险可消减个人储蓄。然而barro(1974)指出,当存在代际转移时,社会养老保险对储蓄没有影响。较早的关于研究这些问题的文献都没有一致的结论,例如,feldstein(1982,1996)、barro和macdonald(1979)、leimer和lesnoy(1982)等都提出自己的观点。cigno和他的合作者(1992)年通过对多个国家的时间序列数据实证分析,认为在完全基金制的情况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对储蓄有显著正的影响。abel(1985),kotlifoff,shoven和 spivak(1987)以及hubbard(1987)等人利用部分均衡模型分析了社会保障制度与预防性储蓄的关系。他们均发现,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可以显著减少预防性储蓄,进而降低储蓄率。
近几年,研究社会养老保险对储蓄的影响,国外研究者考虑更多的因素,研究方法也多有创新。
戴维斯(1995)利用生命周期理论研究养老基金对个人生命周期储蓄的影响。他认为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养老保险制度并不会使个人储蓄减少。第一,由于养老承诺的非流动性和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通货膨胀压力下,个人储蓄不会随着养老金收益的增加而一对一地减少;第二,流动性约束的存在使个人自由借债的能力受限,那么,个人在年轻时就应该为年老的消费积累资金,这样,个人储蓄就不会因为强制储蓄而减少;第三,为了追求闲暇,职工可能希望提前退休,这会使他增加工作期的储蓄;第四,如果从当前消费转向未来消费的税收方面有优惠政策,也会为提高个人的总储蓄而提供激励。然而,戴维斯在分析12个oecd国家、智利和新加坡的养老金后,并没有发现养老基金对个人储蓄有规律性影响。因此,他认为,基金制养老金计划对个人储蓄的影响要依各个国家经济的具体情况而定。
在《宏观经济学》(1998)一书中,奥利维尔•琼•布兰查德和斯坦利•费希尔采用戴蒙德的代际交叠模型分析养老保险对储蓄和资本积累的影响。他们得出以下结论:在完全基金制下,社会养老保险对储蓄没有影响;在现收现付制条件下,社会养老保险贡献 会使私人储蓄减少。
zhang(1995)分析养老保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时,认为非基金制条件下的社会养老保险可以通过降低出生率和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来促进经济增长。但他指出,社会养老保险对储蓄没有影响。
ehrlich和zhong(1998)用多国数据检测养老金/gdp这一比率与出生率、储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他们发现,社会养老保险对出生率、储蓄和经济增长有显著负的影响。
alessandro cigno、luca casolaro和furio c.rosati(2000)通过建立var模型,用德国数据估计社会养老保险对储蓄和出生率的影响。他们发现,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对家庭储蓄有正的影响,但对出生率有负的影响。
cigno和werding(2003)基于家庭网络原理,认为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增加总储蓄。
中国国内关于研究社会养老保险对储蓄影响的文献还不是很多。朱青(2002)对养老金计划实行部分积累制的模式进行了经济分析,并研究养老金计划对家庭储蓄率的影响。柳清瑞和穆怀中(2003)利用代际交叠模型分析养老保险对储蓄的影响,他认为,“伴随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制度赡养率的提高,现收现付制将出现养老金需求增加和供给不足的两难困境。同时,现收现付制将对家庭储蓄产生负面影响”。 刘俊霞(2003)认为在需求不足的条件下,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边际消费倾向,从而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岳远斌(1997)认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无论从某一个年度,还是从整个生命周期考虑,总表现为社会储蓄的减少,只有在现收现付制的传统体制下,才不会对储蓄产生太大的影响。
三、 理论模型
本文的实证分析采用了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假设消费理论。他认为,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其自身收入的影响,而且也受周围人的消费行为及收入与消费相互关系的影响,即消费具有“示范性”或“攀附性”;另一方面,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仅受自己目前收入的影响,而且也受自己过去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影响,即消费又具有“不可逆性”。根据这一理论假设,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假设消费函数可近似地简化为下式:
(3.1)
在该模型中考虑养老保险的影响,本文使用养老保险覆盖率指标,养老保险的实施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性,故建立模型如下:
(3.2)
其中,c表示消费;y表示收入;fgl表示养老保险覆盖率。
四、 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由于养老保险的相关数据只能收集到1989年到2003年,时间序列数据不足。通过近几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可以得到1994~2006年各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人均实际消费支出数据、城镇就业人数及参保职工人数。本文定义养老保险覆盖率为参保职工人数与城镇就业人数的比值。
(二)、模型设计
根据理论分析,建立模型如下:
(4.1)
其中, 、 分别表示城镇居民的人均实际消费支出、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以各地区1993年的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为100,从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剔除物价波动因素);i表示省或自治区(西藏除外),t表示年份; 表示养老保险覆盖率。
(三)、模型估计
对于模型4.1,涉及到固定与随机效应的选择问题。考虑到各个省或自治区在政策实施、经济进展、及消费行为上有许多不同,本文旨在考虑各自的影响因素对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故不把截面单元看成来自同一总体的一组样本,故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对模型4.1用eviews5.0估计结果见表4-1:
表4-1:模型(4.1)基于1994—2006年样本数据的拟和结果
dependent variable: sjzc? sample (adjusted): 1996 2006
cross-sections included: 30 method: pooled least squares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 error t-statistic prob.
c 206.7854 32.03799 6.454381 0.0000
sjsr? 0.477065 0.025279 18.87220 0.0000
fgl?(-2) 237.9313 59.02837 4.030796 0.0001
sjzc?(-1) 0.307389 0.040986 7.499861 0.0000
fixed effects (cross)
beijin--c 258.0200
tianjin--c 24.37011
hebei--c -121.7037
shanxi--c -112.2286
neimenggu--c -76.06340
liaoning--c 32.22301
jilin--c 4.572188
heilongjiang--c -109.0851
shanghai--c 69.67936
jiangsu--c -130.9523
zhejiang--c 73.10777
anhui--c -49.16519
fujian--c -7.967918
jiangxi--c -200.9693
shandong--c -153.0759
henan--c -159.7379
hubei--c 25.39022
hunan--c 58.26863
guangdong--c 288.8604
guangxi--c -7.368855
hainan--c -80.54226
chongqin--c 292.2889
sichuan--c 53.43304
guizhou--c -27.22416
yunnan--c 40.11709
shannxi--c 103.2125
gansu--c 33.62868
qinghai--c -30.13145
ningxia--c 48.95082
xinjiang--c -60.19158
effects specification:cross-section fixed (dummy variables)
r-squared 0.995020 f-statistic 1835.850
adjusted r-squared 0.994478 prob(f-statistic) 0.000000
注: shannxi表示陕西;shxnxi表示山西
调整后的 达到0.9945;参数都显著不为零。可见,养老保险的实施对人们的消费行为起到促进作用,养老保险覆盖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两年后人均实际消费支出增加238元。为了检验模型的合理性,本文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检验:1残差的平稳性;2模型阶段性的适应性。
(四)模型合理性检验
1、残差平稳性检验
最早使用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的是bhargava等(bhargava et al, 1982)。他们利用修正的dw统计量提出了一种可以检验固定效应动态模型的残差是否为随机游走的方法。abuaf和jorion(1990)基于sur回归(seemingly unrelated regression)模型,采用gls估计方法提出了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sur-df检验。levin and lin(1993)建立的llc 法也是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的早期版本。im、pesaran 和shin 在1997 年建立了ips 法,但breitung(1999)发现ips 法对限定性趋势的设定极为敏感。maddala and wu(1999)建立了mw 法。2003 年im、pesaran 和shin 在考虑异方差和残差自相关后,建立了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的w 检验。为了避免单一方法可能存在的缺陷,本文选择用levin, lin 和chu 检验、im, pesaran and shin w-stat 检验、adf - fisher chi-square 检验和pp - fisher chi-square检验(maddala and wu (1999) 和choi (2001))。这些方法出发点很类似,都考虑panel data如下的ar(1)处理过程:
(4.2)
表示外生变量,包括固定影响及各自的趋势。 表示自相关系数。 假定独立同分布。如果, ,则认为 是平稳的;如果, ,则认为 包含一个单位根。为了检测,通常对 有两个假定:一是 = 对于所有的i,levin, lin 和chu检验方法就包含这个假定;二是允许 随i的不同而变化,im, pesaran 和 shin (2003), fisher- adf 和 fisher-pp tests检验方法包含这个假设。
用eviews5.0检验模型残差水平数据单位根存在情况,在检验时选取具有固定效应的面板数据模型,结果见表4-2,可见残差是平稳的。
表4-2:残差平稳性检验结果
cross-
method statistic prob.** sections obs
null: unit root (assumes common unit root process)
levin, lin & chu t* -10.0101 0.0000 30 295
breitung t-stat -4.62939 0.0000 30 265
null: unit root (assumes individual unit root process)
im, pesaran and shin w-stat -5.80638 0.0000 30 295
adf - fisher chi-square 134.058 0.0000 30 295
pp - fisher chi-square 141.805 0.0000 30 297
2、模型的阶段性适应性检验
考虑面板数据模型对数据比较敏感,考虑到合理的模型对样本内的阶段性数据也应该有一定的适应性。由于在200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确定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政策,故以2000年为间断点,分别以1994~2000、2000~2006为样本拟和模型结果如下:
表4-3:模型(4.1)基于1994—2000年样本数据的拟和结果
dependent variable:sjzc? sample (adjusted): 1996 2000
method: pooled least squares cross-sections included: 30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 error t-statistic prob.
c 145.5405 84.11292 1.730299 0.0863
sjsr? 0.579703 0.035072 16.52898 0.0000
fgl?(-2) 292.2467 127.2074 2.297403 0.0234
sjzc?(-1) 0.187221 0.067279 2.782741 0.0063
fixed effects (cross)
beijin--c 194.6629
tianjin--c -67.36612
hebei--c -113.7160
shanxi--c -42.34672
neimenggu--c -152.1187
liaoning--c -18.23536
jilin--c -7.334862
heilongjiang--c -91.12028
shanghai--c 29.50539
jiangsu--c -81.55497
zhejiang--c 59.36932
anhui--c -44.54383
fujian--c 40.25343
jiangxi--c -170.0938
shandong--c -90.54050
henan--c -61.56922
hubei--c 60.57644
hunan--c 71.32459
guangdong--c 266.7200
guangxi--c 117.4767
hainan--c -133.5591
chongqin--c 300.0115
sichuan--c 52.16358
guizhou--c 32.38790
yunnan--c 75.32675
shannxi--c 40.96239
gansu--c -2.537140
qinghai--c 1.434211
ningxia--c 19.44210
xinjiang--c -104.9737
effects specification:cross-section fixed (dummy variables)
r-squared 0.994404 f-statistic 633.0670
adjusted r-squared 0.992833 prob(f-statistic) 0.000000 表4-4:模型(4.1)基于2000—2006年样本数据的拟和结果
dependent variable: sjzc? sample: 2000 2006
method: pooled least squares cross-sections included: 30
variable coefficient std. error t-statistic prob.
c 337.3374 60.33006 5.591532 0.0000
sjsr? 0.556231 0.035545 15.64855 0.0000
fgl?(-2) 171.3599 88.29712 1.940719 0.0539
sjzc?(-1) 0.173444 0.056427 3.073748 0.0024
fixed effects (cross)
beijin--c 334.1456
tianjin--c 67.76995
hebei--c -153.9622
shanxi--c -178.6641
neimenggu--c -62.23352
liaoning--c 80.42176
jilin--c 18.66479
heilongjiang--c -142.6986
shanghai--c 102.6244
jiangsu--c -189.8810
zhejiang--c 76.18871
anhui--c -68.51849
fujian--c -82.69486
jiangxi--c -290.2331
shandong--c -221.1987
henan--c -250.6841
hubei--c 31.67648
hunan--c 87.74826
guangdong--c 407.4439
guangxi--c -71.42074
hainan--c -65.65503
chongqin--c 329.7631
sichuan--c 76.00520
guizhou--c -68.37576
yunnan--c 29.75507
shannxi--c 151.9292
gansu--c 65.71205
qinghai--c -56.22428
ningxia--c 88.13489
xinjiang--c -45.53898
effects specification:cross-section fixed (dummy variables)
r-squared 0.995132 f-statistic 1130.692
adjusted r-squared 0.994252 prob(f-statistic) 0.000000
从表4-3、4-4可见模型有很好的适应性,但也从看出一些问题: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对消费的促进作用逐渐降低。
五、 小结和意见
通过面板数据实证分析,认为养老保险的实施解决了人们的后顾之忧,居民在工作期间就可以放心消费,从而减少储蓄,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对消费的促进作用逐渐降低。这可能是由于目前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依然不能达到应保尽保,见表5-1,这使得养老储蓄依然是很重要的储蓄动机;另外,养老保险金空账问题日益严重造成的(见表5-2),也可能加剧了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因而,作建议如下:
一方面,在“社会统筹”向“统账结合”的过渡阶段,政府应加大投资,包括对养老金支付的补贴和对个人缴纳养老费的补贴。确保“统账结合”政策实施前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经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确保政策实施后的个人账户资金不被挪用。
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展到经济效益较好的私营、个体和外资企业。确保养老保险资金更多的来源渠道。
表5-1:中国历年城镇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
时间 城镇就业人数(万人) 参保在职职工人数(万人) 覆盖率(%)
1990 5200.701 17041 30.51876
1991 5653.7 17465 32.3716
1992 7774.7 17861 43.52892
1993 8008.2 18262 43.85171
1994 8494.14 18653 45.53766
1995 8737.793 19040 45.89177
1996 8758.4 19922 43.96346
1997 8670.9 20781 41.72513
1998 8475.8 21616 39.21077
1999 9501.8 22412 42.39604
2000 10447.5 23151 45.12763
2001 10801.89 23940 45.12066
2002 11128.8 24780 44.91041
2003 11646.5 25639 45.42494
2004 12250.3 26476 46.26945
2005 13120.4 27331 48.00556
2006 14130.9 28310 49.91487
注:城镇就业人数、参保在职职工人数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
表5-2:养老金“空账”金额
时间 1997 1998 1999 2000 2003 2005 2006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会公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到行政事业单位、企业职工以及农民,但有城市户口而非就业无收入来源的城镇居民尚无统一的制度安排。我国于2023年7月1日开始进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养老保险作为二次分配的重要手段,应更加注重公平,本文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分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有助于实现权利公平
权利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第一要义,是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的基础和起点。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公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要求所有公民都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公民不能被排除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之外。其次,权利公平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超然于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而是一切权利主体享有相同或相等的权利。最后,权利公平既要维护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又要保障所有公民不会受到歧视,法律能够无差别地给予救济与保障,每个劳动者都有享受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带来福利的公平权利。那么实现真正的公平,就是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和自尊心。以“国民权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理念是现代养老保险体系的理论基石,其基本立足点是养老保险的受益者不应有群体的社会歧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应尽量覆盖到养老保险体系的盲点,这些人群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未参保企业的职工和退休人员
经营状况较差、无生产经营能力、破产清算,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城镇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
(二)城镇企业部分收入较低、无力承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由于我国养老保险现行制度实际上采用的是一种累退的缴费机制,即越是低收入行业的职工,其真实缴费率越高,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越重;越是高收入行业的职工,其真实缴费率越低,养老保险缴费负担越轻。对于收入较低的职工将难以承受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从而“被迫” 逃离养老保险体系,此类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存在正式和稳定的劳动关系且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就业方式,其以法律允许的灵活就业方式获取劳动报酬,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有两大群体:一是企业下岗、离岗职工以及部分城镇新增劳动力,主要受雇于小规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经营户,或从事临时工作;二是部分知识阶层和高校毕业生等城市新增经济活动人口,一般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或特殊技能,多为自由职业者。
(四)无工作的城镇居民
在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城镇户口、纳入城镇居民管理范围,但由于无就业单位无劳动关系,不具备缴费能力,不包含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
二、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有助于实现规则公平
规则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的必要保障,它必须通过一定的规则或制度来实现。没有规则或制度保证的公平,只能是片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法制经济(规则经济),参与竞争的各方,在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规则一旦制定,任何人都应自觉遵守。同时,在公平规则面前,出现优胜劣汰的结果,无论是胜者和败者都应自觉维护。因为规则是公平的,不能因为结果的不同而否认规则的公平性。规则公平使每个人受着同样的行为规范的约束,在同样的规则中行动,体现着制度的公平。
(一)个人缴费――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多档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主要面向缴费能力较低的没有养老保障的居民,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缴费标准。遵循“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标准低的基础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设定弹性标准,设置多档,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物价指数变动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另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待遇标准既不能高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不能低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二)政府补贴――政府提高养老保险基金补贴标准
政府应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保障支出,注重财政资金的运用效率,建立财政支持的制度保障,保持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和针对性。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应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加快制定公共财政支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办法,建立省市级财政补贴补助机制,确保资金及时、按量到位,减轻居民的参保缴费负担。
(三)基金监管――加强监督,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
应逐步健全对养老保险的社会监督,逐步实现多层次的基金监管模式,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规范、合法地运行。首先,政府机构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必不可少,包括劳动保障部门的基金监督机构以及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银监会等对于养老保险管理运营机构的监督。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督机构的监督处于枢纽地位,它同时负责对管理运营机构的监督检查、处理来自社会的投诉,与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进行信息交流;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监会、银监会等等分别提供基金管理运营专门领域的监督。其次,必须强化社会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包括社会专业组织、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等多个社会主体的监督。
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建立有助于实现分配公平
公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分配公平主要表现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相对公平,要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不能过于悬殊。个人收入的社会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有没有差距,而取决于这种差距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合乎民生发展。养老保险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到达制度规定年龄,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制度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这充分体现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责。
与此同时,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应根据社会成员老龄风险保障的基本需要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完善我国社会公平有着深刻的意义,我们应该以公平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保证整个社会和国民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河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新乡;453007)
参考文献:
[1] 何文炯.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要增强公平性和科学性[J].经济纵横,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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