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读书笔记
读后感读书笔记(精选14篇)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2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3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XX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4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幸福的生活!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5
童年对于我来说是美且充满无限乐趣的。每当记忆的闸门打开,一个又一个场景跳跃着显现出来,我总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但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难忘的。
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痛苦。正是这些艰难的经历磨练了他超与常人的毅力,最终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成为一个让人尊重的人。他的自传体小说《童年》以高超的技艺,反映了当时俄国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的黑暗与罪恶。
小说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心地善良,刻苦耐劳的孩子。他三岁时丧父,无奈母亲带着他住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他脾气暴躁,贪婪,自私。他经常凶狠地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生了一场大病。他爱财如命,暗地里放高利贷,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工人们到市场上偷窃。
阿廖沙的两个舅舅自私,阴险,总会因为争夺家产而争吵不休,以至于毒打,折磨死了舅妈。
阿廖沙在一个令人窒息的,痛苦的环境里艰难地生活着。母亲的再婚,让他孤单又孤僻,对生活失去信心。
生活总会有光明的,而给与阿廖沙阳光的人是外祖母。外祖母是一位善良,乐观,心里充满了爱的慈祥老人,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心灵。阿廖沙在外祖母爱的哺育下,变的爱憎分明,敢爱敢恨。生活的苦难并没有让阿廖沙退缩,他相信所有苦难终将过去,迎来的将会是一片光明。
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丰富的时代,大多都是独生子女,享受着祖辈和父辈绵绵不断的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惬意生活。我们终将长大,这种溺爱会让我们像温室的花儿,无法经历暴风雨的洗礼。
《童年》给了我深深的启示,生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有磨砺的人生才会让人坚强、勇敢和自信。成长的路上我会带着这些金玉良言,披风斩棘,像海燕一样在暴风雨中飞翔,永不言弃。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6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平凡的星期六下午,我翻开那红色的封面,目光凝聚在黑色的宋体字上,情绪也随着这本书潮起潮落。
第一章的第一个场景,就是阿廖沙的父亲躺在一间狭窄的房间里,他,已经没有生命了。当时,阿廖沙仅仅只有4岁,想一想,一个4岁的孩子,面对亲生父亲的死亡,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我想,那是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悲伤。不仅是这种悲伤,阿廖沙每天都遭受暴力的外祖父的毒打,尽管有外祖母的关爱与呵护,但这只是重重黑暗中的一个光点。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围绕着他;兄弟、夫妻常常为一些财产吵架、斗殴。有时候,我都在想,阿廖沙他有没有真正开心地笑过一次,在这种黑暗愚昧的地方生活,犹如他的家庭一样,如果是我,说不定会忘记——怎样开心地笑。
相比起阿廖沙,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总是无忧无虑地玩耍,嬉戏。许多孩子的父母根本不舍得打他们,而他们,也从未尝到打的滋味,更想象不到被鞭子抽的感觉。我们天天都是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蜜罐里,与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尽管有时会有一些小困难,但这是人避免不了的。
但拥有这些,我们还不知足,天天想着要拥有最好的,最美的东西,现在一想,我们实在是太贪婪了。阿廖沙只有11岁,却能在如此黑暗的环境中悄悄生存下去,不被外祖父,舅舅他们所沾染。而11岁的我们呢?只享受着父母的金钱和关爱,看一看,我们与阿廖沙的差别有多大。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7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XX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XX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8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9
这段时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它讲述了作者高尔基在童年时的故事。
高尔基3岁便失去父亲,又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里。后来母亲早逝,外祖父辛苦经营的家业也因为一场火灾而破产,他小学没读完就被迫外出谋生,一直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但是强烈的求知欲望和顽强的精神使他从未而放弃过学习,终于,在他24岁的时候他发表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随后一路势如破竹,最终,他一举成名!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暴躁又严厉的外祖父、慈祥的外祖母、总是喝酒闹事的的两个舅舅、漂亮而又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总是用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被称为“绿老太婆”的所谓的“奶奶”、有孤僻而又执着于化学的房客“好事情”、有自杀的小偷彼得大伯、还有那一群玩儿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的小朋友们……尤其是善于讲故事,性情乐观开朗的外祖母,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富有诗意的慈母形象之一。
而作者则以一颗脆弱而又敏感的童心在这群人中生活着,体验着生活的酸甜苦辣。而在这其中,苦难让他充满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顽强的意志则让他在逆境中成长!一个个的困难都没有阻碍他学习,他也从不因为自己的条件而气馁,抓住每一个机会,不断地进步,以别人难以想象的姿态走进了文学界,也许很多人都认为名人一定都是名门望族,一定都是一步登天,也许很多的名人都是这样,但是他——高尔基则是一个“市井小民”,通过一点一点的努力,一点一点的积累,积少成多,逐渐的变成了一个有文化的人,最后大获成功!我们也要像他一样,不懈努力,成为一个顽强的人。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0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始终都是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的。
《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不过我想,在童年时的我们或许是最纯真善良的吧!不管怎样,与阿廖沙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就从这一点上,我们就与阿廖沙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并且更多想要的东西,但是不觉得我们这样做太过自私吗?
是啊,我们经常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只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而从不用自己独自在“人间”闯荡;这种日子过久了,心里自然不觉得不是滋味。而阿廖沙那个年代呢?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有时也会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难道他们身上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吗?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反而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然而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
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童年属于我,同样也属于你。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如果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我们的父母了。而且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和奢求,应该不再浪费任何东西,而是学会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当我们走进了校园,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并且吸取更多而且更好的知识,我们在不断地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慢慢走向成熟。
如今,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1
《海底两万里》,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能看到这本着作,我真荣幸。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阿龙纳斯教授其中两本着作也在其中,所以他们受到了款待。他们在这次旅行中走遍了各个海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后来船长告诉教授,他的潜艇的动力是来源于电,海洋中的电,这一切多么不简单。他们第一次旅行是林中打猎,船员利用电流在海中打猎,在猎物过程中,看到了许多美丽的生物,加上阳光的折射,色彩缤纷。他们猎到了在捕鱼的海鹅,后来又遇见了鲨鱼,真是刺激好玩又危险。跟着,在通过托雷斯海峡时,船被搁浅了,教授与他的仆人,还有尼德。兰一起在陆地上度过了几天。他们找了些水果。蔬菜以及猎物。后来遇上了土人,他们把嵌板打开,把铁梯通电,土人们被电流压回去了,2:40,船长的预言实现了,潜艇离开的托雷斯海峡。他们来到了珊瑚王国,观赏着美丽的珊瑚,同时又含着悲痛埋藏了昨日因病逝世的同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印度洋漫游着,后来船长主张去采珠场了解采珠人的生活,一个可怜的采珠人碰到了鲨鱼,船长英勇的救护使采珠人脱险,又参观了一颗正在成熟的珠贝,它大得惊人,足足有七尺。之后船长告诉他们,有一条隧道可以快捷的从红海通往地中海,他们经过一晚,就顺利地到达了地中海,真是奇迹。船长从地中海行驶到维哥湾,他们进行了一次夜间海底旅行,看到一座沉没的城市,教授很疑惑,后来才知道这是大西洋洲。终于,他们三人要逃走了,遇到了挪威大旋涡,在小艇上失去知觉,第二天,安然无恙的在一艘小渔船上,最后作者记录了这么一本书。
如果我是啊龙纳斯教授,当我与一个仆人在茫茫的海洋中游水前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不,当我这个负担被仆人独自承受着,我是不可能象他那样因其顺变积极自救;当我在那没有自由的潜艇上,我会象他那么乐观向上吗?不,虽然可以进行一些独特的”旅游’,但失去自由我会疯的,一个人家财百万,但失去自由,那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我是啊龙纳斯的仆人,当啊龙纳斯落水后,我会象他那样落水救人吗?不,在啊龙纳斯掉进水里的那刻,我定然会全然不顾的离去,把自己的主人抛诸一切;当啊龙纳斯全身僵硬,不能动弹的那刻,我会不自私自利,丢下他自己逃生吗?不,我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任由他被海水吞没。。如果我是那艘“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发现他们后,我会象他那么仁慈,留下他们吗?不,我会立刻潜到最深的海下,任由他们淹死;当船员被巨型章鱼卷走的时候,我会不顾个人安危去救他吗?不,根本没可能,我会逃走回船上,另谋计策。在这么多个如果中,我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啊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2
《悲惨世界》是法国着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作品,在世界上享有盛誉。今年暑假,我有幸邂逅,并仔细地读了一遍,让我感慨万千,受益匪浅。这本书内容丰富,情节精彩,一波三折。讲述了一个苦役犯冉阿让出狱后因勤劳,善良,勇敢当了海滨蒙特勒伊的市长。期间曾收留了一个叫芳汀的苦命女人,得知她有一个女儿珂赛特被旅店店主收留,当芳汀死后,冉阿让便去德纳第家买回了受尽欺凌的珂赛特,从此他们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多么美好的结局啊!合上书,我深吸了一口气,珂赛特和丈夫马吕斯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确令人感到欣慰。闭上眼睛,故事情节一一呈现在我眼前,其中有一篇故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那就是第五篇——冉阿让的第二篇,文章《英雄血》刚和珂赛特认识的马吕斯为了反抗暴虐统治,和一些革命志士走上街头,在修建的垒中与f军展开了激烈的战斗,这让我不由地想到了五四运动,这些爱国志士不都是为了祖国的事业才这样做的吗?
我从心底由衷地敬佩他们,战争异常激烈,马吕斯身受重伤,被赶来的冉阿让救走了,而在这篇文章中,冉阿让的表现也再次让我感动,在这一次街壮大中,革命志士们抓到了一个暗探——沙威,他们交给冉阿让枪决,要知道,沙威曾陷害过冉阿让,可冉阿让还是把沙威放了。现在的人们都是有仇必报,可像冉阿让这样不计前嫌的人并不多,在这点上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可见,这篇文章虽短,可十分耐人寻味。
在众多人物之中,冉阿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很敬佩他,虽然他因偷面包被判9年苦役,但出狱后他改过自新,凭自己能力改变了海滨蒙特勒伊经济萧条的状况,当了市长。这就说明他其实很有才干。不仅如此,他还很善良,勇敢,当别人遇到困难,他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当别人遇到危险,他舍生忘死,奋勇向前。在我看来,能表现一个人功绩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力,而是一颗善心,拥有善心,走到哪儿都倍受欢迎。
与冉阿让相比,珂赛特东家——德纳第就十分差劲。他猥狈,奸诈,贪婪,狠毒,当他收纳了珂赛特后,就不停地敲诈可怜的芳汀,一直到她一无所有,穷困潦倒,这是一个有良心人的所作所为吗?他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不仅如此,还对珂赛特拳脚相加,把这个孩子折磨地痛苦不堪,使我不禁对德纳第产生了无比厌恶之情。
这些脍灸人口的故事让我看出了当时社会统治的黑暗,低层人民对生活的无限渴望。同时,我们也应该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如果白白地浪费,那就太可惜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懂得了许多,在生活中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值得一读。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3
上帝欲叫人灭亡,先叫人疯狂。这是出自卡夫卡的一句话,我觉得现实就是这样,正如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偷了一块面包给外甥,竟然被判了十九年的刑,现实把我们的信心就这样碾碎了。
出狱后冉阿让背负着囚犯的身份,饱受其他人的歧视,然而现实逼迫他旧态复萌,他偷了主教一个烛台,主教却没有怪罪他,反而送他另外一个烛台。在善良主教的感化下,冉阿让洗心革面,变得乐于助人。这段也正如作家雨果所说“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收留珂赛特做养女,冉阿让身上体现了人道主义,同时反映那个时代的悲哀,是下层人民的苦难的缩影,这些源自法律习俗的压迫。世界不是完全的,不是绝对的,就像小说中的德纳第夫妇,这对夫妇对珂赛特百般欺压,还将珂赛特母亲寄来的东西给自己的女儿,最后沦为丐帮帮主,是典型的自私自利的小人物。
珂赛特的母亲芳汀,是冉阿让工厂里的女工,怀下珂赛特却被男友抛弃,为了珂赛特的生活,变卖首饰,甚至牺牲灵肉也要把珂赛特养大,芳汀对女儿深深的爱可以让人潸然泪下。沙威穷其一生追捕冉阿让,却发现冉阿让很善良,于是他无法面对多年坚持的信念,选择了跳河。也许有时候,我们就像小说中的人物,但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力量,打开前途,而不愿求有力者垂青。
世态炎凉,人们或许变得丑陋贪婪,也许乱世出英雄,这样的背景下诞生恩佐拉革命青年的领袖,风度翩翩,在策动的起事中壮烈身亡。不管怎样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存在。为正义而亡,也算死得其所。我觉得主教也是一个人道主义形象,把冉阿让引入正途,让人深刻体会到仁爱的力量是无坚不摧的,能感化所有冰冷麻木的心,这也是小说一大亮点所在。
读完这本书,不禁为人物的品质感动,他让我领悟到:原来在那样一个黑暗和冷酷的世界里也有光明和温暖啊!我不能忘却那些为革命燃烧的鲜血:当革命的起义者安灼拉发现了黑暗f的忠实走狗沙威,让冉阿让杀掉他时,冉阿让却为他松了绑,放走了他。令我疑惑不解的是,沙威的追踪使冉阿让东躲西藏,惶惶终日,他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这个罪大恶极的人呢?谜底在剧终揭开:沙威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认识到那个黑白颠倒的社会,那个冷漠绝望的世界,并不是他所维护和爱怜的,在善与恶的冲击下孤独而又绝望的跳江自杀,我才明白,他是在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崇高灵魂以及众生之下卑微的存在,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他坚信,这会开启一个美好而又光明的新纪元。
也许我们很难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让自己的心中拥有一片光明,用善和爱来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灵去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的阳光。
读后感读书笔记 篇14
三国中有着名的“三绝”——“智绝”“义绝”“奸绝”!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三位三国人物。
“智绝”非诸葛亮莫属。他可谓才智绝伦,总能神机妙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一不通。一代良相可谓流芳百世。“草船借箭”一文中,虽在之前失了很多箭,但诸葛亮却妙计一施,轻松夺回十余万支箭。在“赤壁之战”之前,刮得一直是西北风,曹操以为自己即将得逞,但诸葛亮得知后不慌不忙,早已算出不久将刮东南风,果不其然,交战当天刮起了东南风。诸葛亮正是凭着他的智慧与遇事的沉着冷静使众人不得不甘拜下风,因而一举夺得“智绝”这一美称。
关羽,可谓武功盖世,而在他身上体现的更为突出的是他的义胆忠心。在《三国演义》里,当关羽得知刘备的去向后,关羽不忘当年誓言,舍去曹操所赐金银,如数返还,并且把金印挂在墙上,随后低调的离开。关羽为了当年与兄弟许下的誓言,能放弃财宝与种种利益,其精神不得不让人由衷赞叹。然而,也正是他的“义”制造出不少麻烦。赤壁之战后,曹操逃命经过华容道,恰是关羽自告奋勇守在这儿,并向诸葛亮答应不会因旧情而放行,可是仅仅是曹操三言两语,就使关羽忆起当年之事,尤是感动,竟一抬手放了曹操。其结果可想而知,若不是刘备求情,恐怕关羽也性命难保了。
“奸绝”必然是曹操了,他胸怀大志,却狡猾多疑,可谓盖世之才,却不护忠义。《三国演义》有一回里,曹操同汉献帝打猎,其实早有预谋。在汉献帝三射鹿而不中时,曹操竟擅自拿来皇帝的金箭,一箭射中,众人看是皇帝的箭,以为皇帝所射,连喊“万岁”,此时,曹操的不忠之心已经一览无余,竟然挡在皇帝面前受众人之拜。如此小人,“奸绝”当之无愧!
三国人物,个性鲜明,人性中的精华值得我们学习,而那些糟粕,我们则应敬而远之,以之来做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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