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社区申报材料(精选5篇)
示范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山庄小区,始建于1996年,东临和燕路,南近邻纬一路,西与南京农专接壤,北以水吉路为界。是新港开发区征地拆迁配套兴建的复建房住宅小区,也是目前南京市最大的农民小区。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建有住宅70余幢,居住3000多户近万人,主要安置原燕子矶杨梅塘、新胜、兴武、笆斗、晓庄等村的拆迁农民。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社区内已有幼儿园、苏果超市、农贸市场、健身广场、卫生院、停车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小区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日趋完善。与此同时,社区居委会牢固树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通过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等多种有效途径,极大地增强了社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形成了社区各项工作民主化、法治法和规范化的良好局面。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社区成立后,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把社区的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根据自治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出的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是社区的议事监督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形成凡涉及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大事,均由议事机构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社区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居”,确保社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的规范。二.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保障社区管理规范化民主选举是社区自治的基础,是扩大社区民主,实现社区自治的举措。随着城市化发展需要,2001年8月撤销原##山庄社区一村、二村、三村3个小型居委会,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这次选举有如下特点:一是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居民选举的权利。将选民资格确认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依法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选民资格条件。二是坚持民主选举社区代表。选举高素质的社区代表是提高社区代表会议决策水平的基础。居民代表候选人不搞组织推荐全部由居民联名推荐产生。三是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杜绝指派和内定,采用居民10人以上联名,或者居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二种形式,召开居民代表与居民小组长会议进行提名。四是突破传统做法,采取预选候选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的居委会干部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社区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社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社区管理民主法治化
##山庄社区居民多是“农转非”,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现象,召开了社区班子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座谈会,专门学习了有关文件,通过他们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确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包片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联片、个个包组。同时发挥联户联防责任人的作用,让他们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治理。 三是综合整治,实现社区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居民或成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民主决策是社区自治的核心,社区内重大问题由社区成员民主决定,体现了社区自治的本质要求。制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主体、例会时间、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议题产生、表决方式和保证措施等条款,保证民主决策有章可循。
四.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社区管理透明化
民主监督是社区自治的保证,具体内容:一是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社区组织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财务公开更是重头戏,为了管好财务,坚持一枝笔审批,每月定期集体会审帐目,并对每枝笔支出实行“四章把关”,即:所有支出单据,必须依次由经手人签章、会计注明用途并签章、居委会主任审批签章、民主理财小组复查盖章。还实行“三书一单”理财制度:即年底由主任、会计、出纳就全年财务收支情况签定《经济责任书》,各民主理财小组签定《民主理财意见书》,对全年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居委会财务审计小组签定《审计鉴定书》,对全年的经济活动作出鉴定结论;会计、档案员签定《会计资料入档清单》,显示年底会计帐目资料交接情况。这一系列的制度落实,使居民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社区事务民主管理水平。
五.强化教育,实现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
示范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三.实行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社区管理民主法治化
##山庄社区居民多是“农转非”,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现象,召开了社区班子成员会议和居民代表座谈会,专门学习了有关文件,通过他们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明确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社区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包片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联片、个个包组。同时发挥联户联防责任人的作用,让他们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治理。三是综合整治,实现社区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社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社区居民或成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社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民主决策是社区自治的核心,社区内重大问题由社区成员民主决定,体现了社区自治的本质要求。制定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主体、例会时间、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议题产生、表决方式和保证措施等条款,保证民主决策有章可循。
四.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社区管理透明化
民主监督是社区自治的保证,具体内容:一是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民主自治,社区组织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居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财务公开更是重头戏,为了管好财务,坚持一枝笔审批,每月定期集体会审帐目,并对每枝笔支出实行“四章把关”,即:所有支出单据,必须依次由经手人签章、会计注明用途并签章、居委会主任审批签章、民主理财小组复查盖章。还实行“三书一单”理财制度:即年底由主任、会计、出纳就全年财务收支情况签定《经济责任书》,各民主理财小组签定《民主理财意见书》,对全年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居委会财务审计小组签定《审计鉴定书》,对全年的经济活动作出鉴定结论;会计、档案员签定《会计资料入档清单》,显示年底会计帐目资料交接情况。这一系列的制度落实,使居民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社区事务民主管理水平。
五.强化教育,实现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
示范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个人申请的程序
(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申请书、写明申请低保的原因;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收入状况、下岗失业证明、身体状况证明、学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递交申请后,积极配合社区、街道入户调查;
(三)审批合格后,签订领取低保金协议书,按时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及时申报家庭收入,按照分类施保的要求定期提出续保申请。
二、社区居委会低保申请、审批工作流程
(一)受理个人申请
1.社区低保专管员填写个人申请低保登记簿,注明提出申请的时间、申请人姓名、提供的证明材料;
2.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
3.发给申请人填写家庭收入申报表。
(二)入户调查
1.整理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入户调查;
2.社区低保专管员、工作人员填写入户调查表。
(三)民主评议
社区低保工作评议小组成员,对入户调查的结果进行评议,填写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表。
(四)张榜公示,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社区范围内公示(7日),拟保公示单。
(五)填表上报
1.根据评议及公示的结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知本人不予上报的原因;
2.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社区低保专管员根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居民生活保障审批表”,申请人填写申请原因并签名,附个人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
3.整理材料上报,社区低保专管员整理审批表、评议结果、公示结果等材料,上报街道办事处。
(六)社区居委会在申请人材料齐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七)组织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填写低保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
(八)低保对象每月向社区居委会申报家庭收入,建立低保对象个人申报家庭收入登记表。
(九)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家庭,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填写人户分离居住地证明。
三、街道办事处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流程
(一)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接到社区居委会上报的低保申请材料后,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查漏补缺,并把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到社区居委会。
(二)办事处民政办公室对经审核材料齐全的申请低保家庭,会同分管领导及社区居委会进行第二次入户调查,准确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确定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经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根据其家庭现状、收入状况确定其类别和享受金额;对经审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注明原因,退回至社区居委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示范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户籍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小编分享关于的申请退役军人创业补贴书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全面促进和扶持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就业,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社〔20xx〕xx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xx社〔20xx〕3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按照《xx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创业补贴支出在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10%以内安排使用”的规定,2023年全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计划400人。
(一)补贴对象。
20xx年8月2至20xx年8月1日在庄浪县域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xx社〔20xx〕67号文件确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从事的个体经营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日期为准,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吸纳就业2人以上,就业创业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其中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必须满足离校2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返乡创业人员必须在创业前外出务工1年以上。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同一人员创办不同的小微企业或从事多个个体经营的,仅可享受一次补贴。由于受资金限制,在 2023年10月15日以前,凡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的创业人员,一律不再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根据户籍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创业企业或个体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由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组织专人对经营场所、营业情况及带动就业情况逐人进行实地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
(二)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各乡镇和城市社区管委会按照名额分配情况将申报资料报县人社局进行审定。经县人社局审定确认的,由县人社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企业和个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向县财政局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三、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庄浪县2023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营业场地证明材料;
5.本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6.个人真实性承诺书。另外,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需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退役军人需要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复印件;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外务工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或社会保险费转移接续等在外务工方面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年申报评审一次,所有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二份,一份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留存,一份交县人社局审定备案。提交申报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对所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审核。
按照属地管理和经营场所所在地审核申报原则,由各乡镇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本乡镇和辖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户籍地为水洛镇且经营所在地在水洛镇的由水洛镇负责审核申报;其他乡镇户籍且经营所在地在县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内的由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审核申报;其他乡镇户籍且经营所在地在其他乡镇的,由经营所在地乡镇负责审核申报。
示范社区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23]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建设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核心,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调整升级、企业岗位用人和技术进步的需求,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使其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资金安排上,向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学校和项目倾斜。在建设内容上,重在强化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教育质量,原则上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二、 工作程序(一) 地方预审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项目学校预审遴选工作,根据中央下达的项目学校控制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统一报至教育部、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二) 中央组织复核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需要对项目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抽查。(三) 社会公示复核结束后,在教育部网站(www.moe.gov)上公布拟予立项支持的项目学校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四) 正式公布公示期满后,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公布项目学校名单。三、 申报要求申请立项的学校应符合《2023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意见》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预审、遴选和申报工作,严格把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确保申报项目学校符合条件。申报时,请提交如下材料:1.本地区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的报告(附申报项目学校名单、排序)。2.各项目学校填写的2023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全面反映学校办学条件和总体改革发展情况的视频资料各1份(长度均不超过20分钟)。3.各项目学校制定的《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突出特色、重点任务、保障条件和实施步骤等)。请将以上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刻录为1张光盘,于9月25日前报至教育部、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逾期不予受理。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进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主页,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专栏,浏览并下载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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