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雇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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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嫂”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嫂。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我知道,这就是幸福的颜色,绚丽而温暖;我也知道,那种温暖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幸福的感觉。


(三)服务内容:(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专找我家好吃的,爬桌站凳,眼瞪锅儿。嘴去舔碗,搅得我炒菜找不到放的地方,地方多的是,

。(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
恢复体形。(5)产妇房间的卫生

这将会是一个不平凡的阅读之旅。实际阅读之后便更加清楚的感受到,这简直是不平凡到令人震撼!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嫂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嫂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嫂后,如果不请月嫂,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嫂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嫂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嫂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关系

如今的我们,是最幸福的一代!新时代,在党的领导下,在团的带领下,我们沐浴着改革40年后的和煦春风,

。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协议,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用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护理工作中。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不断努力地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从而使自己的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更上一个台阶,


(五)甲方派出的月嫂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三、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本协议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本协议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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