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2023年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台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我单位在市人事、财政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广电事业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全台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全台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名,全年绩效工资为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 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 %)。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
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等级设置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年度考核奖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
五、绩效考核
我台成立以台长为组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台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一)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当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季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本季度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 天的,停发本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元。
七、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
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本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
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23年 月 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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