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场2023年管理制度
土门果园场2023年管理制度
按照农场2023年经营管理制度之规定,结合土门果园场实际情况,为了调动大队干部职工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实际职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最大化,经大队“两委”会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资产的管理
1.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如办公楼、原集体老房子等)纳入大队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摧毁或占用,不得向外单位和个人进行抵押或担保,不得擅自变卖。不得擅自进行改造或改变其原有用途,违者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至司法机关。
2.本单位所有的道路,水渠,电路,广场泵站等公共设施属于固定资产,任何个人不得随意破坏或占为已有,一经发现,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至司法机关。
二、合同及收入管理
1.合同的管理。鼓励本单位全体职工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不违背农场和大队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灵活经营。
(1)承包合同当年度签订严禁签订长期合同(包括荒山、荒地、林地、竹园、鱼塘和其他未利用地等)。特殊情况需订立长期合同,经向大队提出申请,然后经农场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批准。
(2)严禁在价格上一次性定死或者签订低价合同。
(3)严禁个人私自签订转包合同。
(4)由农场项目资金投入改造的面积,每亩价格在原承包上另上调50-100元每亩。
(5)历史签订的长期合同到期的,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发包,坚持市场化运作。严禁单位或个人自行发包和私自转包,对原来签订的低价长期合同,提请司法仲裁,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定,或重新签订合同(租金与同等面积同步调整),或同比提高租金。
2.收入的管理。大队所有土地属于国有土地,承包收入,全额上交农场。
(1)农业承包合同必须以先交钱后承包为原则,要求现金承包(农场要求在5月20日之前交清所有承包费)。
(2)承包价格:2023年价格按2023年农场统一调价后的价格不变。若全场性价格上调则按农场文件精神执行。
(3)垸前屋后、门口塘统一纳入合同化管理,在服从大队调派,满足村民灌溉用水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签到承包合同收取相应承包费。
(4)当年合同承包款必须按时足额交清,拒不履行合同承包上交义务的报请农场,并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履行合同,同时取消下年度承包权利。(同时大队停办该人员一切服务性相关手续)。
三、土地管理
1.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集并,鼓励水果种植大户,在国家政策性补贴上给予响应倾斜。提倡干部职工招商引资,引进外来老板大面积承包种植水果,销售水果并对引进者进行 奖励(具体奖励额度跟效益挂钩)。
2.严禁擅自在田地、果园、鱼塘、水面上违规改造。一经发现查实,情节轻微的责令改造人恢复原状,费用由改造人承担,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殊情况个人需向大队提出申请,请示农场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每亩必须收取300元以上的复垦保证金,退出时返还。对承包户为经营盈利而进行鱼池、虾沟、林地改造等生产性固定资金投入,在退出时不存在任何费用补偿。在承包的土地上需栽种木的,必须报大队和弄场备案,并按每亩300元收取复垦保证金。
3.市场田果园的管理,严禁市场田果园抛荒和随意不种,特别是把分散的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田地果园抛荒补种,特殊情况不种必须提前三年报清大队批准,必须是按照大队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原则,方可退出。涉及的果园或农作物自己解决,大队概不负责。违者大队将取消其享受的人口田和政策性补贴,所抛荒的面积继续视同承包收取承包费(集体流转除外)。
4.人口田的管理,根据农场规定,按在职农业人口每人0.7亩分配退休职工,若因(嫁出场外、死亡、户口迁出等)情况则收回该人责任田,同时(嫁入、新生、上门女婿等)情况的需每年三月份向大队递交户口薄、出生证明。由大队统一上报农场批准后,下一年度开始享受人口田。2004年农场政策后迁入外来人口不分配人口田。享受人口田每人需向农场上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统筹、排涝费47元/人,一事一议15元/人,劳力费80元/人,擅自抛荒放弃人口田的需向大队出具自动放弃享受人口田承诺书,大队不再给予经济补偿,同时收取农场人口田需上交资金(47元/人+15元/人+80元/人)。
四、费用的管理
1.大队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按照农场2023年经营管理制度执行。
2.小队长、泵站看管人员、保洁员工资发放标准按照2023年度标准不变,特殊情况增加工作任务的需经大队研究决定上调工资额度。
3.水渠清淤、区域道路维护、生产道路配套建设、防汛抗旱支出、公用工等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范围内解决。实行小队集中上报,大队组织职工代表现场核实,会议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重后轻的原则)。
4.奖励政策:
(1)承包费上交在规定时间内(本年度5月20日前,且按2023年承包面积不减少)完成任务的职工给予奖励,按2023年承包费上交总额3%作为奖励。
(2)对全大队职工干部引进项目及资金用于大队建设给予奖励(特别是在引进果园承包、水果销售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
五、土管、城建规划管理
按照在农场规划管理一支笔的办法,不允许乱搭乱建,不允许在房前屋后乱围乱占,不允许在公共土地上乱开荒、乱挖坑塘、建新房,拆旧建新需要按程序审批,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建造。
对在规划允许的居民点。所批的新征建房田地及取土地开垦补偿金,同时对拆旧建新超出原占地面积收取土地开垦补偿金,收费标准按照农场规定执行。违者将报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的管理
加强生产用电、交通事故、森林防火、居民防火、防盗等安全事故的管控力度。加大善法宣传和教育,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土门活动,实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村匪垸霸,维护平安建设环境,抓好信访工作,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常态化,积极推进法治信访,信访人要依法、依规,按程序理性上访,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相结合,健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加强辖区治安巡逻力度,加大赌博查处力度,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提高预防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洁美乡村、环境治理的管理
环境就是民生,打好治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抓住症结所在,从派头治理,重点整治饮用水源、排污水源、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秸秆焚烧污染、“厕所革命”等方面,提高土门居住环境。十九大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七大战略之一,2023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是土门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
1.推进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做到爱护卫生,人人有责,不随地乱扔垃圾,要有看到垃圾自觉拾起扔进垃圾桶的主人翁意识。提倡互相监督、互相举报、互相制止。
2.重点对房前屋后生活污水乱排放的管控,杜绝消除黑臭水体。
3.提升村容村貌,重点是整治脏、乱、差。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卫生。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4.重点对保洁员实行责任管理。负责各分管辖区域的道路、公共场所、公厕、文化广场的清洁卫生打扫、池塘的白色垃圾打捞、垃圾桶的管护和摆放整齐、花草树木绿化的管护等工作,服从领导的安排。
5.各村民房前屋后的清洁卫生和花草树木要靠大家共同维护和监督。对损坏公共绿化花草树木者经查实后进行重罚,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和保密。
6.定期开展房前屋后、室内、路段清洁卫生大检查、大评比,对做的好的家庭和本辖区的保洁员分别给予奖励和红榜公布,对做的不好的家庭和本辖区的保洁员分别给予罚款和黑榜公布。
八、葬坟管理
大队将组织转班人员对集中葬坟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划定区域统一规划管理,合理安排专人负责。
1.本单位职工免收土地占用费,只收取卫生费、管理费。
2.场内职工按农场规定守缺土地占用费、卫生费、管理费。
3.场外人员原则上一律不接收。
4.土地是国家的,农户只有承包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农户不能自私收取土地占用费,或提前变卖土地预收土门占用费。一经发现查实,严肃处理,大队将坚决抵制不允许安葬,所造后果由违者全部承担。
5.因大队统一安排,需要占用农户承包面积、一棺坟给予面积补偿400元(不减承包面积)。损坏果树按树龄和长势给予相关补偿,五年以上补偿500-700元每棵。五年以下补偿200-300元每棵,其他农作物(如油菜、棉花、蔬菜等)按损毁面积现场定价给予补偿(但最高不能超过300元)。
6.面积补偿费由大队负责支付,果树、农作物损坏赔偿费由大队出面协调,负责代收代付。
九、泵站管理
泵站是大队集体资产,安排专人看管,要听从大队统一安排和调度。
1.看管人员工资按2023年标准不变。
2.电费、维修费由大队承担,在一事一议支付。
3.看管人员要负责做好机械设备日常保养检修工作,确保抽水时机器能够正常运行。
4.农户需要抽水做到随叫随到,对于拖欠或拒交承包费的农户需要抽水时,看管人员应及时报告大队分管领导,经过批准同意方可抽水。
十、大队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及工作考核办法
1.工作职责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2)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对农场负责。
(3)负责生产公益性工程项目的申请、实施、管护。
(4)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社会事务,对社区负责。
(5)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2.人员分工
(1)骆雄斌(书记):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工作、项目建设,分管社区土管、城建规划、洁美乡村工作。主抓精准扶贫、美丽乡村。
(2)陈建兵(副书记):主管党建、农业生产、纪委、土管、城建规划,分管民政、综合治理、政法,协管项目建设,并驻点
(3)徐君(副主任):主管精准扶贫、综合治理、网格化、安全生产、厕所革命、民兵、协管党建、洁美乡村,并驻点土门果园场二小队。
(4)王篆(会计):主管财务、统计、民政、社保、医保、协管农业生产。并驻点白堰果园场和土门果园场一小队。
(5)朱云(计生专干):主管计生、妇联、工会、青年、洁美乡村,分管办公室、爱心积分超市、艾草馆接待工作,并驻点土门果园场三小队。
(6)小队长、保洁员、泵站看管人员:积极主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服从大队统一领导和安排,对工作不力、不听指挥、群众反对呼声强烈的人员大队有权进行更换。
3.工资考核办法
在绩效奖励工资中每人拿出2000元纳入考核,实行业绩考核和考勤考核。
(1)业绩考核占考核工资的60%,对所主管工作、分管工作、协管工作、驻组工作完成情况制定考核目标。分半年、年终两次打分考核。按总得分比例发放,由农场各分管线领导、社区书记、小区书记组成转班进行打分考核。
(2)考勤考核占考核工资的40%,今年实行工作日考勤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事假制度。以每天签到表为依据,结合纪委不定期抽查情况和到会签到情况三结合,对无故缺岗,有事外出不请假造成工作被动和任务未完成的,每次扣除考核工作的15%,并上报农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在编在岗人员长期不上班和外出打工经营的报告农场停发其工资。
十一、附则
本制度经大队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生效,此前大队所颁行的《经营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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