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的政治制度

【论文关键词】美国政治制度 宪法 政党制度 选举制度

【论文摘要】美国政治制度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由于美国政治制度的复杂性,本文仅从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美国的政治制度,以期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建设和改革提供良好的借鉴。

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政治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一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带有时间和空间的烙印。二百年前制定的美国宪法规定了奉行至今的美国政治制度。不同于英国政治制度是经过极为缓慢,因而也更为自然平和的漫长历史演变积淀而成。美国政治制度是人类智慧的人工产物,它从一开始便显示了自己的独特性:复杂性和个性。美国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务员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标榜“人民民主”,以代议制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权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它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英国政治家维尔认为美国政治制度在当今世界的所有政治制度中大概是最为复杂的了,而它二百年来的成功运作则有力地显示了它所有的巨大弹性和应变能力由于它的复杂性,本文不能一一阐述,仅从宪法,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三个方面来探讨美国政治制度。

一、宪法

1787年9月17日,美国宪法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制宪会议上获得代表的批准,并在此后不久被当时美国拥有的l3个州的特别会议所批准。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由各个拥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联邦国家,从此联邦体制取代了基于邦联条例而存在的较为松散的邦联体制。l789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该部宪法为日后许多国家的成文宪法的制定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宪法在美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确实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说起美国的政治公开,政局稳定,美国人都会把这归功于他们的宪法。美国的宪法是一部十分通俗,十分实在,十分简单,十分低调的区区几个条款的合成。美国的宪法是世界各国宪法中最短的,它的序言简洁得叫人目瞪口呆,翻译成中文只有84个字:“我们,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虽然美国社会是世界上最复杂多变的,但时代发展到今天,美国的宪法依然是它诞生时的那个文本,仅仅是增加了二十六条修正条款。

美国宪法贯彻了彻底的三权分立,规定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国会,联邦法院和总统各司其职,乃至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工也十分明确。从国会来看,国会的权力并非仅仅是“掌管钱包的手”(管理钱财),国会首先是立法机构。其次才是财政权,还有对外宣战权以及其他事项进行调查的广泛权力。联邦法院是美国三权分立与制衡的一个重要砝码,除了行政方面功能和立法功能外,最重要的是监督性功能和司法性功能。总统是国家元首,一切重大仪式和代表国家的活动都要出席,总统的实际权力远远超过宪法中的简单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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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规定了分权制衡关系。但是没有否定这一基础的合作。在和平时期,三方面的制衡多于合作;在动乱或者紧急事件中,三方面的合作多于制衡。因为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所维护的利益从根本上与国会一致,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国会对总统采取忍让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不仅在国内事务上,国会往往与总统采取合作态度:在战争和外交问题上,法院遵循“司法依从”和“政治问题回避”等原则,也常常与总统合作,放任总统的行为。这种时而分权,时而合作,具体什么时候怎样表现,主要取决于美国统治集团的利益和民族国家的利益。

二、政党制度

在1787年起草和审议《美国宪法》时,美利坚合众国的建国先贤们并不希望建立政党,他们认为政党是恶魔,容易导致党派之争。所以,他们力求通过种种宪法机制——如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联邦制以及由选举团间接地推选总统——使新生的共和国免受政党和派别的影响。

到l9世纪,随着选民人数的大量增加,需要一种手段来动员广大选民。为完成这一至关重要的任务,政党遂应运而生。

美国政党的问世是这一民主革命的内容之一,到l9世纪3O年代,政党已经牢牢植根于美国政治生活中。

今天,从十八、十九世纪时期的政党演变而来的共和党和民主党主导着美国的政治进程,美国是实行两党制的典型国家。美国宪法虽然没规定政党地位,但政党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渗透于其他各种政治制度中。两党制在美国成立联邦初期就已萌芽,到南北战争初期,两党制正式形成。垄断资产阶级通过两大政党控制整个国民政治机构,操纵全国政治生活。两党的主要职能是操纵和包办选举,特别是总统选举。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长期轮流执政。美国除两大党外,还有其他一些政党,但它们都无法影响两大党轮流执政的地位。

三、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础。二十世纪,普选制在欧美各国陆续建立。普选权的功能在于,通过非暴力的、和平有序的方式即公民普选的方式实现公共权力机构的产生、让渡与更替。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制度保障,它对于维护政治稳定和政治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每逢偶数年份,联邦和大多数州及地方政府都会举行选举,选出在各级政府任职的官员。还有一些州和地方政府在奇数年份举行选举。美国选民每隔四年改选总统及副总统。每隔两年改选美国联邦众议院(U.S.HouseofRepresentatives)全体435名议员以及美国联邦参议院(u.S.Senate)100名议员中近三分之一的人。联邦参议员的任期交错,每次任期为六年。美国实行一种复杂的联邦制:联邦政府为中央政府,州及地方政府行使权力解决不在联邦政府管辖范围之内的问题。州及地方政府享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自行在本辖区内组织选举,而且这类选举定期举行,管理有序,其结果具有最终效力。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实行总统制,行政权属于总统。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由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大选选出,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漫长而复杂,必须历经政党初选、提名、竞选活动、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才能顺利入主白宫。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是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卅I首府投票上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l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以普选制实现权力委托的。不仅国会两院的议员,而且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总统及副总统,都是由公民直接产生的。美国总统及领导的行政机关,对国会不存在任何关系。它们只有到选举的时候才各自向选民负责,平时都只对联邦宪法负责。因此,它们之间,仅仅是宪法上规定的相互“制衡”关系,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政党制度和议会制度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总之,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美国政治制度既包含着现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当今时代特征所产生的共同性,也具有各国的现实国情、民族特点和历史传统的不同而形成的差异性。美国政治制度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同封建主义政治制度相比其有历史进步性。不但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新鲜的血液,而且为社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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