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组织执政为民思考
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这些重要论断,深刻反映了我们党爱民、为民的根本立场,集中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为本、以民为重、以民为先的价值取向。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农村基层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而执政为民则是基层党组织全部工作的总目标、总方向和主要内容。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带领农民脱贫奔小康的前沿指挥所,更是面向“三农”最直接的政策实施者和引路人。如何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广大农村基层工作看必须首先作出回答的一个重大课题。1999年以来,麻柳乡党委积极推行“八步工作法”,创新了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机制和方法,从制度上保证了农民群众当家作主,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发展,维护了农村稳定。麻柳乡的变化证明,“八步工作法”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探索,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科学方法,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是维护改革时期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八步工作法”为我们提供了一套农村基层党组织执政为民的有效实现形式。
一、“八步工作法”确立了“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
古人说,天地之间人为贵。几千年来,从盘庚的“重民”到周公的“保民”再到孔子的“爱民”,从孟子的“民贵君轻”到苟子的“君舟民水”再到汉唐以来的“民为邦本”,民本思想一直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以民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和本质特征。举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我们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立正确的执政理念。
“八步工作法”,坚持用清正和廉洁去赢得民心,用正确的政策去安抚民心,用热忱的关爱去感召民心,用健全的民主去理顺民心,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蕴涵了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麻柳乡党委实施“八步工作法”,坚持问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保证在思想上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上不仅考虑群众需要不需要,而且考虑群众愿意不愿意;在工作上不仅敢于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而且善于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办起;在效果上不仅把党委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而且把群众的利益真正落到实处,形成了一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执政机制,以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把“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具体地体现到了每一步工作中,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一)甘当公仆、权为民用的权力观
“权用正了,民心就稳;权用歪了,民心就乱。”麻柳乡过去干群关系紧张,原因就在于基层干部在执政中权力错了位,把权力用在了处罚群众、损害群众利益上,忽视了对农民负责这个根本。他们下村,在农民面前摆架子、耍威风、下命令、不尊重农民。遇到群众思想暂时不通的问题,不是反复耐心地做思想工作,而是采用强硬手段,伤害了农民的感情,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麻柳乡现在干群关系密切,重要原因在于实施了为民用权的“八步工作法”。“八步工作法”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这就表明当“官”就是要给群众办事,干部做任何事情,都要符合群众的意愿,体现群众的利益,做人民的公仆;干部必须把权力用在为党建功、为国尽职、为民造福上,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当干部就要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责任的关系,把责任放在第一位,把职位看成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八步工作法”强调决策征求群众意见的面要达到60%,赞同率达到85%以上才予以实施。这就表明“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权力是人民的,党受人民选择和委托而执政,党不能将权力据为己有,也不能代替人民当家作主;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要从“执政就是管你”向“执政就是服务”转变,自觉按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权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掌权、用权的出发点和归宿,真正把权力用在工作上,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八步工作法”纠正了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的错误认识。过去一些领导干部把“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现在看来,当官主要的不是为民作主,而应该是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过去一些领导干部常常以“父母官”自居,现在看来领导干部更应是人民群众的儿子、服务员,而不是父母。麻柳乡实施“八步工作法”的前后对比告诉我们,掌权为人民,用权谋事业,就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反之就会被人民群众唾弃。
(二)正位图为、情为民系的地位观
有为才有位。对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来说,真正的“位”就是能够在自己执政的范围内政令畅通。“八步工作法”淡化了“官本位”思想,民众的人格得到了真正的尊重,按群众通俗的说法,就是“把他们看起了的”。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麻柳乡干部没有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官架子”,有的只是虚怀若谷、平易近人的好作风。面对1998年群众集体打砸乡政府事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去追究群众的责任,而是带着自责和愧疚去给农民道歉,坦率地承认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诚恳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意见。按照“八步工作法”,他们克服官本位意识,始终心系群众,注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把群众的要求当作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按照“八步工作法”,他们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坚持深入到困难多、矛盾多、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去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按照“八步工作法”,他们乐民之乐,忧民之忧,努力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按照“八步工作法”,他们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亲民之所爱,为民之所需,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使老百姓看到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确实是在为群众办事,因而,现在的乡村干部在群众中说话又有威信了,各项工作干起来也顺了,干部的“位”自然而然地树立起来了,而这种树在老百姓的心中的位比任何“位”都高。麻柳乡“八步工作法”的实践告诉我们,“官”与“民”是一种平等关系,官的地位有多高,就看你在群众中的分量有多重。心里装着老百姓,实实在在给群众办实事,就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就会在群众心中占据应有的位置。
(三)廉洁行政、利为民谋的利益观
共产党人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共产党员的称号,全部含义就是为人民服务。过去,麻柳乡干群关系不协调的症结在于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一方面加重了群众负担,另一方面群众盼望多年的修路等事情又不去兴办,群众有了困难和问题又不去解决。而“八步工作法”作为一种工作机制,要求干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不与群众争利,不以牺牲群众利益作为发展的代价,杜绝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中该退的退,该收的收,让群众心服口服;要求干部坚持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处处考虑群众的利益,廉洁从政,“只管事、不管钱”,在工程承包和施工中坚持“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求干部做好农村工作,坚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艰苦奋斗,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真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在实施“八步工作落中,麻柳乡党委加强群众的思想工作,注重将群众的注意力和思维方向引导到大多数人长远的、全局的利益轨道上来;麻柳乡的领导干部坚持把“淡名利如水甘为孺子牛,重事业如山当好领头雁”作为座右铭,不争名利,只争事做,把心思用在了为民办事创业上。通过实施“八步工作法”,逐步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的一系列问题,使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大为改善。麻柳乡的“八步工作法”的实践告诉我们,领导干部的“名”应该是清廉之名、勤政之名、奉献之名;领导干部的“利”应该是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人民的利益。
(四)重实干、求实效、创实绩的政绩观
政绩是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所取得的绩效,是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创政绩、留政绩,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重要目标,是群众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干部知识水平、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等素质的综合反映。首先,“八步工作法”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八步工作法”第一步就是解决给人民群众做什么的问题,要求深入调查了解,准确掌握民情、民意,群众所想、所盼的,也正是我们所要干的。群众满意,群众得到实惠就是我们最大的政绩。追求政绩的出发点只能是为了造福百姓、惠及社会。一任领导、一个干部是否有政绩,检验的标准,就是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其次,“八步工作法”回答了“树什么样的政绩”的问题。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其三,“八步工作法”回答了“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谋假绩、虚绩易,出真绩、实绩难,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政绩是埋头苦干、勤奋工作干出来的,而不是为了个人的升迁、得失,坐在办公室绘蓝图、画框框编出来的。麻柳乡实施“八步工作法”干出了实实在在的政绩,麻柳的政绩,没有不切实际、不顾民力、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有的是遵循客观规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没有高高在上、遥控指挥,有的是干部下水,放下“架子”,打消“官气”,深入一线真抓实干;没有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追名逐利、弄虚作假的“数字工程”,好大喜功的“面子工程”,有的是一心一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深得群众的拥护,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立起的一块块“德政碑”。麻柳的干部说:这些年,我们没有搞什么“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只是围绕群众所需所盼,把修路、兴水、改电等平凡事情当作自己竭尽所能为民兴办的大事,把它们办成了群众称赞的“政绩”。麻柳乡的“八步工作法”的实践告诉我们,只要是群众最需要的,不论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紧迫问题,还是抓那些影响深远的基础性工作,都是政绩。只有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把政绩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正当的、合理的、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政绩。
(五)立足实际、统筹协调的发展观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基层党组织执政为民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快发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在让人民群众不断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中,让群众不断得实惠的过程中,密切关系、凝聚民心、塑造形象、提高威信。麻柳乡是一个边远山乡、农业大乡,也是一个贫困乡镇,境内山高坡陡,资源匮乏,全乡有7000多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25.7%,*3年人均纯收入1021元,不足全县人均的一半,财政滚成赤字达120多万。运用“八步工作法”抓发展是立足实际的发展。“八步工作法”的程序规定由老百姓决定发展什么,怎样发展。老百姓最实际,他们不允许好大喜功,不允许表面文章,他们需要从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发展中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麻柳乡利用自然地理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前景看好的魔芋项目,利用山场资源较丰富的特点,建成山羊、毛兔两大基地,利用传统优势,大力开发小咸菜项目,正是立足实际的结果。这种发展是量力而行的。农村穷,老百姓的资金非常有限,超过老百姓承受能力的发展方案,老百姓不会认可,在决策中通不过,在实施中也行不通。事实上,麻柳在发展公益事业中,很多的方案都是经过群众反复在必要性与群众的经济承受力之间权衡之后作出的。这种发展是先急后缓、层层推进的。因为落后,麻柳乡需要解决的发展问题很多,而民力有限,老百姓不允许乱铺摊子,浪费民力,发展必须从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到并从中得到实惠的地方和事情做起,从最急需、最当紧的事情办起,一年一个重点,从公路畅通,到人畜饮水,电视电话网络覆盖,信息传输,农电改网,一步一步地推进。这种发展是不等不靠,积极而为。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是投入的问题,麻柳乡积极探索投融资方式,采取政府向上争取一点、本级财政挤一点、向社会募捐筹一点、业主开发投一点、受益群众集一点的办法,尽最大可能加快发展,在公路建设中,政府用50万的投入换取人民群众1150万的投入(含投劳折资)。这种发展是平衡、协调的。统筹农村建设与场镇建设,统筹条件好的村和条件差的边远村的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乡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
(六)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的群众观
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八步工作法”是一个群众的事群众定、群众的事群众办、群众的事群众管的工作方法和机制,是一个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和机制。用“八步工作法”开展农村工作,就能处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大事小事都听取群众意见,并由群众作主,从而,保证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满足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愿望,极大地激发起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调动起群众改造山河的积极性。“八步工作法”要求基层党组织凡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事情,都要竭尽全力去做;凡是失民心、背民意的问题都要雷厉风行去改。用“八步工作法”开展农村工作,基层干部就能够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掌握实情,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谋人民群众之所需,办人民群众之所盼,带着群众干,做给群众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麻柳乡的“八步工作法”的实践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在任何地方,我们都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农村基层党组织,学习“八步工作法”,就要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实践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八步工作法”规范了民主理政的执政机制和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必然发展到对政治利益的追求,政治利益追求的核心就是要求实行民主。扩大基层民主,增进群众政治利益,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农民群众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民主管理的愿望日益高涨。民主问题我们讲了多年,也摸索了多年,是一个老话题,但在农村基层真正做到民主理政,使民主制度落到实处的还不多。麻柳乡推行的“八步工作法”,为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这种民主权利找到了一条有效的实现形式。“八步工作法”满足了农民群众参与管理的愿望,培养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调动了他们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贯穿到每一步工作中,实现了农村政治生活由干部为民作主向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转变,由干部管理教育农民向依靠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转变;把民主的理念变成了一种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便于农村基层干部、农民群众理解和掌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有利于民主管理方式在农村的普及和运用。“八步工作法”是一个有效代表广大农民群众政治利益的机制和方法。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广大农民群众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次上生动地认识着和切身感受着自身的民主权利。
(一)决策前的议事制
决策前的议事制是指决策主体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充分发扬民主,收集民情,听取民言,了解民意,对决策的事情进行充分论证,不能个人说了算,不能盲目决定重大事情的制度。在“八步工作法”中集中体现在第一步,即深入调查收集民意(弄清大多数群众需要办什么);第二步,召开会议初定方案(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初步讨论具体怎么办);第三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和认识;第四步,民主讨论确定方案(多次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在初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群众的意见修正完善,形成最终方案。
在实施“八步工作法”以前,麻柳乡曾经发生农民冲击打砸乡政府的事件。干部、群众叹息:党的旗帜在麻柳乡倒了!乡干部走家串户,查找原因,认为症结在于工作的出发点出了问题,干部想的与人民群众盼望的不合拍,正如他们反省自己时所说:“其实,以前我们也想为老百姓办事,但往往办事是用行政命令,是一厢情愿,结果是钱也出了,活也干了,最后反而遭群众骂。回想起来,这是没有坚持基层民主政治带来的苦果。”按照“八步工作法”决策前的议事制开展农村工作,确保了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办事,结果就大不一样。一些农民深有感触地说:“我也说不清民主政治到底是啥,但我知道只要政府在办事时能够多征求农民的意见,能够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去干,我们就没有意见,就会拥护政府,就会跟着政府和干部们干。因为这是我们自己愿干的事,是在为我们自己干。”一些乡村干部也对实施“八步工作法”前后工作的对比发出由衷的感叹:以前的工作是上面叫干啥就干啥,从来没有征求过群众的意见,结果干起来矛盾重重,干部费力不讨好,“耗子钻风箱,两头受气”,现在实行“八步工作法”,啥事都按民主的原则办,由群众说了算。因为是群众自己决定要办的事,所以,办起来再也没有“棍棍棒棒”了,好事办成了,群众满意,上面也满意。从麻柳这几年的实践看,按照“八步工作法”的程序,坚持决策前的议事制,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意愿,让农民自己当家作主,干部在顺势引导的情况下带着群众干,就能使干部和群众两头都热起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情就能干成。
(二)决策中的票决制
决策中的票决制是指在民主讨论形成最终方案之后,组织群众进行投票表决并户户进行签字认可的制度。在“八步工作法”中集中体现在第五步,即户户签字进行公决(赞同的达到85%,才予以实施,否则暂缓),确定方案是否实施。“八步工作法”中凡是涉及表态的,都是通过群众投票的方式来决定的,改变了以前凡事都由干部拍扳定夺的局面,从而保证了方案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八步工作法”让群众参与决策,就容易将决策转化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由于群众参与了决策,需要他做的事情,就不是干部要他做,而是他自己要这样做。这种票决制实质上是把决策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在实施过程中,有利于决策民主化,使每一项决策都体现在集体智慧上,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发生;有利于决策公开化,防止了暗箱操作,有效杜绝了决策上的不公平性和隐蔽性;有利于增强整体合力,在重大问题决策上能达成一致共识,少了一些隔阂,多了一些理解,推动工作顺利地开展。
麻柳乡实施“八步工作法”,按票决制的方式作出决策,在实际操作中效果非常好。如仁美村在1996年就开始修公路,当时是由乡村干部作决策,公路修建中涉及到的线路走向、负担方案、土地赔偿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全民公决,群众意见大,工程动工后不久就被迫停工。1999年下半年,村里按照“八步工作法”的程序,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实行全民公决,使许多阻碍公路建设的矛盾和问题在民主协商的程序中得以解决,公路建设又重新启动起来。由于这次是通过民主程序作出的决策,得到了村民们的支持,只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就建成了全长9公里的公路。又如丰元村群众10年前就想修公路,但群众的思想始终不能统一,公路问题久拖不决。针对丰元村群众思想不统一的现状,乡党委在征求村“两委”意见基础上提出了“两头赶中间,26个转盘转上山”的公路建设预案,于*0年10月20日形成公决意见书,100%的村民在公决书上签了字,从而加速了丰元村的公路建设。
(三)决策后的监督制
决策后的监督制是指对某项事情进行公决后,把对这项事情的管理权交给群众,让群众进行自我管理、民主监督并付诸实施的制度。决策后的监督制集中体现在“八步工作法”的第六步,即分解工程落实到户;第七步,各村民小组组织实施;第八步,竣工结算张榜公布(由群众财务管理委员会清算财务)。同时监督制还体现在推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选,普通群众必须达到50%以上;为避免干部财务上拎不清,成立群众财务管理委员会,所有的钱均由群众代表管理,村组干部管事不管钱等方面。
推行决策后的监督制,让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到村级事务的管理、监督中来,是保障广大农民民主权利,发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有效、最根本的方式之一。麻柳乡在推行决策后的监督制中,一是坚持群众民主管理。即在兴办公益事业时,由群众推荐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有50%以上的群众代表。同时实行“干部管事”、“群众管钱”,即干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服务,群众代表管钱管物管账,避免了干部在财务上拎不清的问题。如大碧村和九坪村在共同修建鱼溪河大桥时,工程开支必须经过经办人、工程质监员(群众代表)、两个村的负责人、两名专门管钱的群众代表签字后才能生效,群众在参与管理中充分发挥了作用。二是坚持群众自我监督。麻柳乡党委、政府在为民兴办实事中,以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公开,并制定和实行了《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百分考核办法》,每上一项工程,都要由群众选出信得过的农民代表,组成财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鹿硐村一组的李元生先后4次担任村里修公路、修桥、安装有线电视、建饮水工程的财务“总监”,他说:“每次集资后,对收了多少钱、开支了多少钱,每张发票都得经过受益组的村民代表集体审查并签字,如果发现有不合理的开支,将不予签字报销。”这种健全的民主监督,使群众出了钱放心。鹿硐村在安装有线电视时,开始决定每户预收195元,当工程完工后算账实际每户只花了91元,随后,便将多收每户的104元钱如数退还。在集资修建村里水泥桥时,开始预算每人集资12元,修好后一算账,每人需集资14.06元才够,因为有群众代表参与直接的财务管理,所以农民毫无怨言地又每人补交了2.06元的修桥款。
在经济上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政治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八步工作法”建立了“该办什么、怎么来办,由群众说了算”的民主管理机制,群众参与兴办公益事业和发展经济等重大事项的民意调查、项目决策、资金管理、清算公示的全过程。“八步工作法”用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形式,把执政为民作为一种程序固定下来,具有战略性、根本性和可操作性。正如开县县委书记佘明哲同志说的“麻柳乡的经验不仅在于有一个勤政为民的班子,更在于建立了‘八步工作法’这样一套实践基层民主、提高执政能力的制度。只要遵守这个制度,即使班子里的人换了,干部与百姓的鱼水深情也会世代长存!”
三、“八步工作法”体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作风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对农村基层干部而言,作风就是形象,就是力量,就是影响力和凝聚力。没有好的作风,没有好的精神状态,就没有凝聚力,没有号召力,没有战斗力。用不同的作风开展工作,结果会大不一样,良好的作风正是做好农村工作的前提。“八步工作法”紧紧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一核心,以清新的党风凝聚民心,以实干精神和实际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政作风。
(一)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勤政作风
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求真”就是认识规律、把握规律、遵循和运用规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惟书不惟上,求真理、讲真话、用真心。“务实”就是要实事求是,不能脱离实际;要脚踏实地,不能华而不实;要重在落实,不能光说不做,成为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人民的需要出发、一切从客观效果出发,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求真务实重在真抓实干,必须紧紧围绕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来进行,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真抓实干是一种精神状态,也是一种工作作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
“八步工作法”要求农村基层干部把心思凝聚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办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在真抓实干中开拓前进,体现了求真务实的勤政作风。
一是坚持调查研究,准确掌握群众意愿。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麻柳乡党委开展了领导干部“家访”和“乡村干部进万家”活动,全乡机关干部接触群众的面达到100%,与贫困户结“穷亲”40多对,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上百条,处理历史遗留问题40多件。同时,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探索出一条掌握真情实况的有效途径,确保收集意见的渠道畅通。他们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规定每个党委成员联系4个村、8个社、20个户(其中贫困户的比例占一半以上),要求深入到所联系的村、社、户时,都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推行“领导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的l、11、21日为主要领导接待日,并制定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将群众的意见建议逐条记录下来;建立“老干部定期恳谈”制度,规定每月7日定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在通报情况情础上,重点听取老干部对全乡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年度问卷调查制度,在每年底结合考核测评一并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参会人员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调查研究和畅通收集意见的渠道,更一步认清了乡情、民情,找到了麻柳的“真”,做到了“瞄准靶子再放箭,号准脉搏再下药”。
二是深入一线,倾情实干。群众最欢迎的是干部务实,最讲究的是实际,最希望干部深入一线吃苦在前,做给他们看,带着他们干。
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麻柳乡党委坚决反对高高在上,遥控指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提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不搞劳民伤财的假政绩,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把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和繁杂的应酬中解脱出来,把机关干部从大量的无效劳动中解脱出来,把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的负担中解脱出来,沉下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掌握实情,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谋人民群众之所需,办人民群众之所盼,带着群众干,做给群众看,群众夸干部个个能干。在麻柳乡大搞公路建设的日子里,机关干部白天修路,晚上做群众工作,餐风宿露、通宵达旦、流血流汗,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有时一上工地就是一两个月不下山,一年下来,干部平均穿破了6双胶鞋。哪里有困难,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干部。他们总结说:“农村工作没得巧,深入一线是法宝”,“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仁美村驻村干部陈远涛修公路时,与群众在工地上连续奋战三天两夜,直到通车才下“火线”。在大办饮水工程的过程中,乡里的同志带领村干部、群众代表到县城购买钢管,为了把价格降低一点,他们来回4个多小时走遍了全城13家钢管门市;为了节省80元装车费,他们用4小时自己动手上货;为了减少生活费开支,他们连天连晚赶回,在破烂的道路上艰难地走了三天两晚,5人一共花费不到100元。
三是诚心为民、务求实效。群众利益无小事,而群众的利益只能靠直抓实干来维护和发展。“八步工作法”,步步都要求干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把利民的事办好、办实,办得人民群众满意。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麻柳乡的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了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他们在干部中提倡白天“走、看、说”,晚上“读、想、写”的作风和习惯,发扬爱岗敬业、勤学肯钻,务实深入、敢抓敢管,立说立行、勇于负责,吃苦耐劳、一身正气的精神,对工作有一抓到底的狠劲、一说就做的实劲、一以贯之的韧劲,下真功夫、细功夫、深功夫、实功夫,一步一步地抓,一件事一件事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有不达目的不回头、不克难题不松手、不实现理想不罢休的精神和干劲。在实际工作中,以扎实的作风摸实情,以惟实的勇气说实话,以踏实的干劲干实事,以落实的指标计实效,做到惟实是务,所务必实,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一心一意谋发展上,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上,通过切实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体察民情、顺应民意的民主作风
民主执政是执政为民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只有坚持民主执政,才能保证执政宗旨的先进性和执政实践的正确性,才能为执政为民的实现奠定政治基础。民主执政必然要求干部培养民主的习惯、民主的作风。麻柳在实施“八步工作法”以前,乡村干部往往以领导自居,工作方法粗暴、简单,动不动就是发号施令,指手划脚,群众成为被动接受的工具。其结果是群众怨声载道,造成数百名群众围攻乡政府,砸烂政府门窗,乡村干部被围困等局面。实行了“八步工作法”,要求干部用民主的方法和作风开展农村各项工作,充分保证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大大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干部经常到村、社去,到群众中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到贫困农户中去,采取院坝座谈、会上畅谈、田间摆谈、路上交谈等多种方式,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与农民拉家常、谈心愿、话发展,掌握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希望什么,和群众打成一片,成为了他们的知心人、贴心人,获得了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重要依据。做到了以劝群众转变观念的苦心换民心,以按群众意愿办事的诚心顺民心,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热心暖民心,以改变群众生产生活生存条件的真心得民心。
在推行“八步工作法”前,曹庄村根据乡里的测量和设计,修建总长10多公里的村级公路,由于干部作风不民主,这条公路的走向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听取农民呼声,大多数农民不满意,因而,在集资、修建中出现了不少扯皮现象,不但工程进展缓慢,不少农民还拒交应交的税费。而在推行“八步工作法”后,三元村在修村级公路时,前后反复征求农民意见,兼顾大多数农民的利益,确定了合理的线路走向,最后于1999年10月1日开工,第二年的4月1日就顺利通车了,时间仅仅180天,所修公路长达22公里,创下了山区公路修建的奇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作风民主,充分了解民意,号准了群众的脉搏。
二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与群众商量着办。干部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思想上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格。在兴办事业、发展经济时,改变过去那种“干部指挥命令,群众被动服从”的做法;干部说了算,群众意见可听可不听的做法;不管群众是否可以接受,党委政府的意见必须执行的做法。坚持群众的事情群众办,群众的事情群众说了算,广泛发扬民主,还权于民,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把党委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人地位还给农民。由于有这样的民主作风,群众即使有些矛盾、有些困难,关键时刻他们也会谅解、也会忍让,促进事情的办成。
三是集思广益作决策。运用“八步工作法”作决策、制规划、定计划,无论是召开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初定方案,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和认识,还是民主讨论确定方案以及推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人选和成立群众财务管理委员会,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益,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决策的依据。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不是那一个领导或乡村干部的意见,而是村民共同的真实意愿。通过决策的民主性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吸收群众参与决策将决策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样就以民主的方式、民主的作风,把党委的意图与群众的智慧有机结合起来了,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
在麻柳乡走出大山的奋斗历程中,有的农民捐出了“棺材钱”,有的甚至献出了生命;而干部也与群众一样住岩洞、打钢钎、填炸药……是什么感召了全乡几万名干部、群众?有人总结说:农村“八步工作法”并不神秘,它不过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基层民主的一种具体体现;它之所以这么“灵验”,就是因为民主政治作为一种手段,能够有效地配置各种资源特别是政治资源,干部的民主作风,调动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亮政于民、阳光作业的廉洁作风
廉洁执政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执政为民的前提和基础。“政清则社稷兴,腐败则国家亡。”只有长期坚持一心为民,真心为民,廉洁奉公,才会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党委、政府的崇高形象;只有公开办事、廉洁行政、不谋私利,才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办好人民需要办的事。
麻柳乡党委实施“八步工作法”,从群众最关心的财务问题、最怀疑的干部在工程上捞取好处问题、最反感的吃喝问题、最痛恨的办事不公问题等方面入手,实施廉政建设“阳光工程”,实行民主理财、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公平公正公开办事等一系列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温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八步工作法”将下级监督上级、群众监督组织、老百姓监督党员干部加以制度化,使干部的行为暴露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力地约束干部的行为,解决了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干干净净用权”的问题。
一是以“廉洁制度”约束干部。麻柳乡按照“八步工作法”,在乡村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四争当”活动。即:争当“行得正”的公务员、“过得硬”的村干部、“信得过”的社长、“靠得住”的党员。推行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干部下村“四不准”等一系列制度,做到用严格的制度纪律来约束人,让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不忘是人民的公仆。凡是干部下村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不准打牌、不准、不准白吃、村里不准有招待费开支,乡干部下村吃饭每顿付2元生活费。”规定党委成员必须坚持“十不准十做到”,即一不准因循守旧,做到思想解放;二不准欺上瞒下,做到实事求是;三不准违法乱纪,做到依法行政;四不准吃拿卡要,做到清正廉洁;五不准不学无术,做到博学活用;六不准遥控指挥,做到一线服务;七不准善恶不分,做到爱憎分明;八不准狂饮,做到娱乐有度;九不准办事推拖,做到事事有果;十不准碌碌无为,做到事业有成。在实施“公路畅通”工程中,对线路走向、负担方案、工程管理人员的误工补助等公路建设的每一项事、每一个环节,都实行群众公决,规定乡村干部不承包工程、不管钱物、不优亲厚友,只负责组织施工、协调矛盾、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群众事事当家作主,干部清白做事干净做人。
二是亮政于民。坚持“公开栏”设置到村,让群众自己监督自己的事情,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坚持“办事指南”公开上墙,将各乡属单位和部门的业务职能、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主要内容全面公示,使群众心中有了一本“明白账”,高高兴兴缴纳“明白钱”;坚持发放“连心卡片”到户,制作“干群连心卡”,把党委成员联系电话、“领导接待日”、乡干部姓名和承担的业务等内容告知群众,此举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广泛接受了群众的监督。
按照“八步工作法”,麻柳乡的政务、村务做到了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即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实行全内容、全过程的系列公开。如对各种证件(结婚证、劳务证、身份证)的办理,既公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还公布办理人员名单和得到办理的理由。真公开,即确保公开的真实性,乡政府把财务清理作为一项重点,几年来,发放了财务清理征求意见卡3000张,张贴公布150多次,收集群众意见292条,动员群众参加政务公开通报会、会、观看公开栏,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虑,可随时查阅每一张发票。常公开,即乡和村全部建有公开栏,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和其他应公开的内容,并在政务公开栏上设置了“回音壁”,及时收集反馈意见,以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三是实行阳光作业。在麻柳,对可能影响廉洁的工程,大到上百万的工程,下到几百元的门市出租,一律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实行阳光操作。从修路架桥、学校迁建、场镇整治到各村社的饮水工程,都一律要求实行公开招标、公开采购。在出售该乡农金会一门市时,党委一班人冲破人情网、关系网,将其向社会公开拍卖,结果比预期价格高出10*元,使门市增值30%。在投资300多万元的麻柳初级中学建设中,工程招标问题是当地群众极为敏感的一个话题,麻柳乡党委采取干部既不参与工程承包,又不介绍人承包工程的“两不”措施,用他们自己创新的“动态标的”的创新招标方式,有效预防和解决了招投标中的腐败观象。他们的做法是:审验资质后,将甲方领导小组成员所填标的的平均数作为甲方标的,将竞标单位报价的平均数与甲方标的的平均值作为中标标的,最接近中标标的的就中标。这样就避免了因事先泄漏甲方标的所带来的不公。
对干部的作风,群众自有评价和公论。兴坪村的村民廖华山过去曾经与乡政府强烈对立,而现在,他成了乡政府的热心支持者和拥护者,他说:“1998年前的政府,一是不民主、不伸张正义;二是不存在想为民办实事的想法,赚钱就办、不赚钱就不办。本届政府,一是坚定信心、一心为民,在1998年那种情况下,没有灰心,以高度克制的态度,一边解决矛盾,一边修双河口大桥,把小车也卖了;二是发动群众、群策群力,制定了“八步工作法”,实施过程中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做到人人满意;三是说实话、办实事,从不虚伪;四是姿态高,平易近人,与老百姓打成一片,无论你遇到什么问题,他们都热心解决,真正的服务人民。”
四、“八步工作法”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干实事、解难事的执政能力
执政能力,是指执政党在领导、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本领。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因此,党的执政能力,从总体上说是指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本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既包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班子的集体能力建设,也包括领导者的个体能力建设,还包括提高广大党员的素质。“若建非常之功,必得非常之人”,离开了广大党员干部,党的执政能力无从谈起;没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的执政能力就无法增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是关键。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强弱,是事关一个地方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
“八步工作法”作为一个制度,要坚持好,实施好,关键在人。“八步工作法”对干部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实施“八步工作法”又有助于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近几年,麻柳乡党委运用“八步工作法”,着力培养了干部干实事、解难事的执政能力,提高了干部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水平。
(一)提高了干部的基层工作能力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开展工作,从具体问题人手,竭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基层干部仅有执政为民的愿望是不行的,还必须有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农村基层党组织处在“三农”工作的第一线,面对当前农村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和矛盾,很多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都感到束手无策,不少人感叹: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八步工作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开展农村工作的新方法,运用这一方法,可以有效地提高干部的工作能力。
“八步工作法”是一个应用范围广泛的工作方法。“八步工作法”直接的范围是,凡涉及到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级财务预决算、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重点项目和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通过八步程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并由村民代表进行过程管理监督。而制度是带根本和全局性的问题,“八步工作法”的适用范围远比上述直接范围广泛得多,它适应于农村兴办公益事业,还适应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诸多方面;它适用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适用于党建、扶贫、民政、移民等其他方面的工作;它适应于农村基层工作,也适应于城市社区、企业的基层工作;它适用于落后地区,也适用于发达地区。学会了这一方法,就可以在广泛的领域使用,提高各方面的工作能力。
“八步工作法”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机制和方法。它的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操作要点和操作要求,可以复制和推广,同时八步的操作程序不是机械的不变的,不能拘泥于它的工作步骤和外在形式,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适当修正。八步的操作程序中,有四个关键程序和两个关键要件是“八步工作法”的核心和要领。四个关键程序是:听取民意、讨论民意、善解民意,弄清大多数群众需要办什么,希望干部做什么;从下到上、从上到下、上下联动,集思广益形成方案;全民公决,民主决策;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两个关键要件是:群众代表全程参加;群众代表管账管物管钱。这一具体的可操作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便于基层干部理解和掌握,可以使干部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解决了如何评价和检验一个干部的工作成效问题,从而促进了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提高。
(二)提高了干部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
“八步工作法”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产物,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这一方法和机制的直接工作对象是基层的群众。当前,一些地方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某些干部总是埋怨群众“素质低下”、指责群众的“刁民行为”,而从不深刻检讨自己工作方式不适应的问题。如何做好基层群众的工作一直是一个难题,“八步工作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的可行的方法和机制。
按照“八步工作法”做群众工作,主要是要坚持“四多四少”,实现“四心”。一是多自省,少指责,让群众舒心。当群众对我们有抵触情绪时,当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任务不接受时,要先从抓学习入手,从自我反省开始,查找问题,改正错误,少指责埋怨,及时疏通群众的心理障碍,让群众生活舒心。二是多民主,少独断,让群众顺心。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克服做官当老爷的“官本位”思想,摆正主仆关系,克服独断专行,让群众多参与、多知晓,使其办任何事情他都顺心。三是多实际,少形式,让群众安心。在工作中,小到业务报表,中到日常工作安排,大到事业建设、项目确定,力求实际实效,不务虚图形式,让群众安心。四是多服务,少索取,让群众称心。常思富民之策,常办富民之事,常兴富民之举,才能真正为群众服好务。诚心办事,让利于民,让群众休养生息,称心如意。
实施“八步工作法”,有利于促使干部改变过去那种“干部指挥命令,群众被动服从”的做法,学会运用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的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学会运用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以民主的方式把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保护和调动好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发展提供动力源泉。麻柳乡通过实施“八步工作法”办成的任何一件事,都是善于动员群众参与,组织群众苦干的结果。同时在运用“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乡村干部动员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也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三)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透明、开放、规范是现代法治精神的体现。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日臻成熟,广大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我们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执政和行政过程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规范权力的行使和运用,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自觉而坚定地做到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切实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八步工作法”体现了依法行政,它要求干部的行为必须经过一定的合法程序,不经过这些程序就不得强制、强迫、强硬实施;它要求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在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应由村民协商解决,由村民自主决策、自我管理,乡镇党委政府不能包办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它要求在兴办公益事业中,由村民通过的公决书、户户签字、民主管理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可见,实施“八步工作法”,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法律水平,同时,也使干部自觉地养成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办事的自觉性,从而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从麻柳乡的实践看,1998年以前,由于一些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不是行政执法的主体,也去执法;不管合不合法,领导研究定下的事就要办,而且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结果导致了干群关系紧张,社会矛盾激化。针对存在的问题,乡党委深入查找过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纠正了6起违法行政事件,此后,在实施“八步工作法”中,他们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办事,照章理事,赢得了群众的一致称赞。
(四)提高了干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农村改革的深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转型,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但是,也给农村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情况。一是物质利益矛盾凸显,农民群众缺衣少食这一最大矛盾已基本解决,但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农村中深层次的利益矛盾日益显现出来,集中表现为先富与后富、增产与减收、兴办公益事业与负担过重、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以及改革成果的市场分配与人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等矛盾。二是农民群众民主意识增强,在不断获取物质利益的同时,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民主管理的愿望日益高涨,要求参与村务的管理和重大问题的决策,行使属于自己的民主权利,自己的事情自己作主。三是干群关系趋于紧张,一方面,一些党员干部位置颠倒、滥用职权、形式主义、以权谋私,引起农民群众诸多不满,加上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以权压人,常常引发群众性事件;另一方面,一些农民群众,对干部的工作缺少配合,处理农民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不够正确,也是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的原因。这种时期的执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更复杂,对基层干部的执政能力要求更高。农村工作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八步工作法”用程序化的规定把复杂的工作明晰化,有效地提高了干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一是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在真正的民主管理机制和氛围中,促使人们自觉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使不顾集体利益、多数人利益和大局利益的人受到“孤立”,从而减少了农村的矛盾和纠纷;干部按照“八步工作法”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又从机制上保证了减少矛盾。
二是按照“八步工作法”的程序执行,有利于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把复杂矛盾简单化,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中。
三是在推行“八步工作法”中辅之以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出现的暂时困难,可以引导群众自觉地与党委和政府同心同德,共同推动改革和发展。
事实上,过去麻柳乡曾出现数百群众围攻乡政府,干部人心不稳.社会矛盾激化,财力十分拮据,农民负担问题十分敏感的复杂被动局面,面对这种局面,乡党委响亮地提出“头要昂起来,胸要挺起来,劲要鼓起来,旗帜要扛起来,工作要干起来”的口号,以开展“四谈”活动为突破口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以修建双河口大桥为突破口化解了民怨、顺服了民心、凝聚了民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合力。而现在,麻柳乡的干部得到了群众的衷心拥护,麻柳乡出现了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的好局面,这恰恰是他们执政能力增强的最好体现。
五、“八步工作法”巩固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基础
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面对社会环境和执政条件的深刻变化,如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是否稳固,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兴衰成败。
从我们党的执政规律上看,夯实执政基础,巩固执政地位,一般应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坚定不移地致力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锻造党执政兴国的雄厚物质基础;二是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发展先进文化,熔铸党执政兴国的牢固思想基础;三是坚定不移地致力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构筑党执政兴国的坚实社会基础;四是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党的自身建设,建构党执政兴国的坚强组织基础。麻柳乡实施的“八步工作法”,作为基层党组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有效实现形式,尤其是在夯实执政为民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组织基础方面起到了非常明显的作用。
(一)立足于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构筑了执政为民的坚实群众基础
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8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执政党,之所以能够在国际风云变幻、国内风波骤起的严峻挑战下立稳脚跟,不断巩固执政地位,根本原因就在于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麻柳乡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八步工作法”把党委政府的意愿和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紧地粘在一起,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八步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维护和实现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根本依据,从而创新了代表最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机制和方法。
一是“八步工作法”的宗旨在于把利民的好事办好。其每一步都是为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做到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群众的疾苦急于一切,群众的呼声先于一切,用民主的程序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群众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从而争取了民心,以诚心为民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八步工作法”坚持以人为本,以了解人、关心人、相信人、凝聚人为主要内容聚合民力。这不仅使执政为民的每件事情能得到群众支持,而且不断地为执政为民、振兴农村各项事业增添了有生力量。
三是“八步工作法”问计于民,让群众广泛参与,集聚民智。在办事的过程中,基层组织主要做好牵头、引导、协调、服务工作,而将决策、监督、管理的权利交给人民群众。这样就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办实、办好利民的每件事情,使执政为民有了深厚的力量源泉。
几年来,麻柳乡推行“八步工作法”,从增强对农民群众的感情入手,开展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的“四民”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争当“群众贴心人”;从减轻农民负担入手,废止了一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文件,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清退了一批临时人员,使农民负担平均减轻60%以上;从优化为民服务入手,开展“亮丽在窗口,满意在农家”活动,实行“全程式”服务、“一条龙”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从消除群众疑虑入手,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务(村务),增强了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任,打通了干群之间的“隔心墙”,形成政通人和、干群同心、谋事合力的良好局面,从而夯实了执政为民的群众基础。
(二)着眼于基层党组织执政为民的环境,打造了执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基础
执政为民既能优化社会环境,其本身又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基础才能正常高效地运行。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有的甚至还比较复杂,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八步工作法”正是利用民主方式维护农村稳定、优化农村社会环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是它通过说服教育、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的方法,构建民主管理机制,营造民主管理氛围,强化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自律意识,有利于形成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的格局,“孤立”只顾自己利益的少数人(有了85%,就不怕15%),通过群众的力量化解矛盾。
二是促使干部依法行政、依程序办事,把执政行为规范在“八步工作法”的程序之中,这就从机制上保证了减少干群之间的矛盾,即使出现了矛盾,也能通过这种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和处理,不至于转化成为更大更复杂的矛盾。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麻柳乡的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办事公道,主持正义,使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怨有处诉,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公正解决,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保持了良好的社会秩序,为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是党员干部均在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下,办事的全过程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群众看在眼里,服在心里。在这种全程监督机制的作用下,群众再多的疑虑也消除了,再大的情绪也理顺了,各种不稳定因素也就会消除在萌芽状态中。从而为基层党组织执政为民提供了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
麻柳乡由过去干群关系尖锐对立,群众以铳为号冲击、打砸乡政府,动不动就上重庆、北京上访,转变成现在政通人和、干群一心,连续三年零上访,各项任务年年按时完成,正是“八步工作法”这种工作机制化了民怨、顺了民意、得了民心,为执政为民创造了宽松的环境,打造了良好社会基础的结果。
(三)致力于基层党组织的廉洁和高效,建构了执政为民的坚强组织基础
“八步工作法”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有效实现形式,体现了基层党组织执政的性质——为人民执政;明确了基层党组织执政的职责——为人民造福。从本质要求的角度,探索了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思路。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组织用清正和廉洁去赢得民心,用正确的政策去安抚民心,用热忱的关爱去感召民心。用健全的民主去理顺民心。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组织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对于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建构执政为民的坚强组织基础,有积极的作用。
一是“八步工作法”作为基层党组织执政为民的实现形式,对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八步工作法”,坚持执政为民,要求基层党组织必须善于统揽全局,在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善于决策、决断,实现执政工作的高效运转;善于组织、引导、发动群众推动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麻柳乡正是在推行“八步工作法”的全过程中,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突出集体领导作用的发挥,狠抓作风的转变,使党委真正成为领导核心,党支部成为战斗堡垒,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民群众衷心拥护的执政为民的坚强领导者和组织者。
二是“八步工作法”作为对干部行为的一种规范,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使党员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执政理念,正确地认识和运用权力,把权力作为服务的工具,自觉地防止权力异化、以权谋私,从而始终保持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党员的先进性,形成了“一个党员一面旗”的局面。麻柳乡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事事都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步步都给群众一个清楚,给干部一个踏实,保证了权力在执政为民中干净运行,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形象。
三是“八步工作法”作为一种操作程序,有利于锤炼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激活党组织的细胞,促使其保持先进性。麻柳乡在实施“八步工作法”的实践中,要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实践,了解农村,熟悉农业,在实践中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增强做好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本领;创造条件,使他们深入群众,加深对农民群众的了解,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群系,提高新形势下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做好群众工作、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迫使他们经受艰苦环境的锻炼和考验,在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实践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磨砺革命意志,陶冶精神情操.始终坚持“两个务必”,保持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这就使“八步工作法”成为了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长才干和本领的“磨刀石”,从组织细胞上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活力。
四是“八步工作法”作为一种制度形式,把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的要求,变成了一种程序性的规定,以一种制度的形式把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有机结合了起来,解决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使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而进一步夯实了执政为民的组织基础。
麻柳乡党委实施“八步工作法”,在思想上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上不仅考虑群众需要不需要,而且考虑群众愿意不愿意;在工作上不仅敢于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而且善于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办起;在效果上不仅把党委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有机结合起来,而且把群众的利益真正落到实处,形成了一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执政机制,以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把党的宗旨、原则和要求具体体现到了每一步工作当中,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理论总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升华,在实践基础上经过升华的理论又总能成为实践的先导。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对它的实践形式,人们都在苦苦地探索和不懈地追求。麻柳乡基于执政为民的实践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八步工作法”,不失为这种探索和追求的一个有益成果。“八步工作法”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操作机制和有效实现形式;关键是推行民主政治,尊重民意、凝聚民心、聚合民力;核心是坚持正确的权力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精髓是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根本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方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八步工作法”这一执政为民的有效实现形式,对于我们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步伐具有重大意义。同时,社会是丰富多彩的,又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行业情况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和运用“八步工作法”的过程中,更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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