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精选5篇)

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一、明确村干部离任审计的审计范围与审计内容

村干部离任审计的审计范围是村干部任期内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村干部离任审计的重点在于评价村干部离任时的经济责任,所以审计的范围除会计资料外,还应该包括与经济指标和经济责任有关的非会计资料。同农村集体财务专项审计相比,干部离任审计具有被审计会计期间长(一般是干部的任期)、审计范围广的特点,所以在进行村干部离任审计时一定要制定出具体的审计目的,进而明确离任和接任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村干部离任审计一般包含的内容有:1.验证干部上任时该村的财务状况;2.审计干部离任时该村的财务状况和任期内的经营成果;3.评价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4.审计干部任期内的重大经营决策和法律诉讼等情况;5.评价干部任期内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看有无财产损失和浪费、贪污、挪用等行为。

二、组织开展审计

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要对村级提供的会计资料和重要文书,按照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济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查阅、比对、核算。对撰写审计报告有用的数据资料和存在的问题分清责任详细记录下来,并让经手人、责任人签字盖章,作为审计底稿保存。

三、撰写审计报告

农村干部的离任审计报告一般由农村审计机构组成的审计组出具,报告书应对农村干部任期内的各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虽然村干部离任审计报告是对干部的考核、评价,但是对改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很强的使用价值和借鉴作用,所以撰写村干部离任审计报告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村干部离任审计报告其内容和格式没有统一规定,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一般干部离任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范围段

同农村集体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相同,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应说明已审的反映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名称、日期、期间,审计依据和已经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二)说明段

这是报告的正文,审计组成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对认为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详细记载,以备写报告之用。在确定需要说明的事项时,审计人员应当说明该事项是否重要,该项说明与审计目的是否相关,离任审计需要说明的事项很多,既包括反映干部离任经济责任的正常事项,又包括农村财务专项审计报告中一般事项。说明段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说明。1.财务状况说明。这是对干部上任和离任时的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的综合分析,一般可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顺序分别进行评述和说明。说明时要分析干部离任时的实际情况,有些项目如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还可以通过有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如对应收款、应付款的说明,既要反映干部离任时应收应付款总额,还要分析应收款能收回程度,应付款存在原因,以确定干部离任时潜在的坏账数额及下任干部需要偿还的债务。又如对固定资产的说明,既要说明固定资产的数量、原值、折旧、净值,又要说明固定资产的使用、未用或出租出借等存在状态,以及报废处理情况。2.经营成果说明。主要说明干部任期内各年损益及收益分配表内主要项目的重要变动事项。审计组可运用表格及比率的形式进行经营成果分析,如分析收入增加(减少)或费用增加(减少)的原因,公积公益金增加或减少原因等。3.内部控制制度的说明。主要说明会计制度是否完备;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是否落到实处,行之有效;有无内部控制制度松懈而导致管理上存在的错误和舞弊;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是否紊乱,账簿是否健全,会计凭证是否完整等。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中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加以评述,并提出改进建议。4.其他说明事项。除上述各项说明外,审计组应对干部任期内的其他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加以说明,如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工程完成情况的说明,重大承包合同发包、订立及收付款情况的说明,长期投资及借款情况的说明,并对项目运作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贪污和资产流失的情况也逐一说明。

(三)意见段

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出台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华晋焦煤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用历史的、客观的、发展的眼光来分析、评价和看待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既利于提高对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本质的认识,又利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笔者作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实践者,现就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方法、存在的难点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看法。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方法

在对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时,采取听、谈、查的方式进行审计。

听:就是在审计过程中听取所在单位对领导人员任期内工作评价情况汇报及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谈:就是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部分业务人员进行个别访谈,对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团结合作等方面的看法和评价;

查:就是审查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分管工作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对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及审计调查,取得了相关审计证据,就有关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审计调查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Www.133229.COm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存在的难点问题

在对公司所属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过程中,遇到许多难点问题,亟待解决。

(一)对重大审计事项认定的难点

1.对存货的真实性确认的难点

(1)存货涉及的账户众多,抽查审计难免有疏忽或遗漏。存货的核算内容包括材料采购(或在途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很多账户,这些账户属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的发生时间,少则2-3年,多则达5年之久,对其审查通常依据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选择重点账户和近年发生的事项,难免产生审计风险。

(2)存货不仅占企业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而且品种多、数量大,实际盘点工作量非常大,通常要依靠被审单位抽调人员进行盘点,审计人员监督盘点或抽盘也只是一部分存货,因此账实核对的困难多、难度大。此外,有些存货如原煤、精煤、中煤等只能采用经验估计法或理论测算法,难以避免与实际情况有差异。

(3)对于在途存货、港口存货,审计人员外出调查取证存在路途远、花费大、成本高等困难,使审计证据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于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留下的存货,如果有潜在损失,那么现任领导任期内究竟消化了多少前任领导的潜在亏损,现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混乱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审计人员分清离接任领导的经济责任,带来很大的难度。

2.对债权债务的确认难点

(1)债权与债务核算中相互混淆,企业没有真实准确地反映,目的在于人为缩小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掩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造成企业资产与负债、债权与债务结构合理的假象。(2)债权债务单位路途遥远,审计过程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回函率极低,导致对企业债权债务中的坏账损失和有问题的资金难以认定。(3)审计中所属企业请求审计组不要发函到对方单位询证,否则往来单位正好以此为借口找上门来结账催债,使得审计有时无所适从、举步维艰。

3.对重大投资项目及其投资损益的确认难点

由于审计人员受知识面的局限,对企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效益及风险难以断定和评价,因而往往采取就事论事等回避矛盾的办法,使得企业投资及其损益的真实性难以确认,从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风险。

(二)经济责任认定的难点

1.离接任领导人员责任划分界限:

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的账户多以及账务处理的不规范、财务管理失控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审计中要全面、彻底地划清前任、接任、再后任的经济责任界限难度大、风险大。

2.盈亏不实和潜盈、潜亏的界限

从理论上讲,根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明亏和潜亏是能够分清的。但在离任审计实践中,有时却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如某些离任领导人员要求对库存产品按现行市价与账面成本计算潜盈利润,而接任者则认为不能就账论账,因为产品销售过程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如质量、价格、销售费用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不能计算和认定库存产品中的潜盈。

3.直接责任与主管领导责任的界限

对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的事项,如果发生错弊、损失或风险,是否一定要承担直接责任而不是主管领导责任;而对于其他副职领导分管范围内的事项,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作为主要领导是否只承担主管领导责任而不是直接责任。对此,在审计定性处理中有时争议较大。

(三)审计评价的难点

1.政绩量化与非量化的矛盾

离任审计中有人认为,如果企业资不抵债,就不能评价其内控制度健全、有效,至少应该表述其管理不善或管理混乱。如果企业经济效益很好,就总结和评价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而忽视和回避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出现“一好遮百丑”的现象。在量化政绩的尺度把握上确有许多人为因素,从而给审计评价带来一定的风险。

2.审计内容与非审计内容的界限

被审单位的职工有时通过书面、口头等形式,要求审计组审查并答复某些事项,审计人员如果介入其中,往往是非难分,陷于被动局面。

3.任期政绩与发展后劲的关系

一般来说,对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内已实现的经济效益指标评价比较简单,而对未来发展后劲的评价相对来说情况复杂,难度较大。

三、完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对策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仅用听、谈的方法是难以达到审计目标的,必须与审计调查结合进行。审计调查既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有效方法,又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的必要环节,二者有机结合,有利于保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实现审计目标,防范审计风险。

(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调查的特点

1.审计调查对象的特定性

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需要调查的对象是特定的,即与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审计调查内容的针对性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3.审计调查方法的多样性

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4.审计调查结果的客观性

审计调查能够获得账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账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的分析,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分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方法,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三)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内容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1.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2.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

(四)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充分运用的措施

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审计调查结果得到充分运用。

1.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依法进行,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认真编制审计调查方案,科学确定调查对象、范围、内容、步骤、方法,组织方式等,收集和整理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写好审计调查报告。

3.建立规范的审计调查工作制度,保证审计调查的质量、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4.建立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听取和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检查审计调查档案资料,防止审计调查走过场和隐瞒审计调查结果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调查中的舞弊行为,保证如实反映审计调查结果。

总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真实、准确、科学的评价,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标准来评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得失,为全面考核、合理使用企业领导人员提供审计依据,推动审计监督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序衔接,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2007年-2008年有关离任审计文章[j]. 会计之友.

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为规范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结果利用,防范审计风险,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方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现就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落实“八八战略”、“平安*”建设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求的客观需要。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国家基层政权,乡镇一级的党政领导干部肩负着重要责任。通过规范和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管理经济工作的能力,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于促进乡镇政府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推进构建和谐社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要进一步认识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经验,加强规范,提高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加强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路子。

二、认真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

(二)强化审计计划管理。要深刻理解“全面审计”与“十六字”指导原则的统一性,切实纠正片面认识,促进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健康有序发展。审计机关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本着既符合党委政府要求,又兼顾审计机关资源现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突出工作重点,合理确定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增强计划的科学性。要严格计划制定程序,每年年底,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及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充分考虑审计机关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综合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审计建议名单,报经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同意,出具审计任务建议书。离任时距任中审计不到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安排离任审计。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包括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控制在审计机关全部审计项目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三)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工作程序,是保证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根本措施。一是重视审前调查。项目计划确定后,要深入进行审前调查,摸清有关乡镇的总体情况,尤其是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情况,掌握其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特征,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和可操作的审计实施方案,科学确定审计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审计力量。二是重视审计实施管理。以审计实施方案控制审计实施进程,围绕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抓好实施,同时,要保持一定的审计和审计调查覆盖面。要重视审计证据的收集,做到事实清楚,特别对与乡镇党政领导人员行使职权、履行经济责任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管理和决策事项,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做到边审计边签证。要增强职业敏感性,不随意放弃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重视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查证。三是重视听取各方面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审计组要重视听取被审计乡镇有关方面和有关人员尤其是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的意见,重点是对审计报告认定的事实、问题定性和责任划分的意见。

(四)严谨细致,提高质量。严谨细致是审计人员必须坚持的工作作风,要把这种作风贯彻到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争创高质量的审计项目。结果报告是体现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最重要的载体,应从不断满足党委政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需求的角度,规范体例,精简文字,切实提高结果报告的质量。结果报告可分为五部分:一是审计实施情况概述;二是对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评价,包括成绩和不足两方面内容的概述,成绩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的总体工作思路、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效果,问题指的是乡镇领导人员在管理使用全部政府性资金过程中存在的违规事实,包括制度缺失、管理不善、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和资金利用效果差等内容,总体评价不能与报告其他内容前后矛盾;三是乡镇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绩,这是对总体评价中成绩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评价中问题部分的适当展开,重点说明领导者个人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以及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五是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结果报告的文字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可能少用专业术语;应直接点出问题的性质,减少叙述性描写。

三、进一步明确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

(五)建立分类审计制度,突出对重点乡镇的审计。应重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乡镇情况的调查研究,根据乡镇全部政府性资金的规模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关注程度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结合乡镇党政领导人员任职年限、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将审计对象分为重点乡镇和一般乡镇两类,建立审计对象资料库,实行动态管理,为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提供基础。有计划地组织好对重点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与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对一般乡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以其他审计方式代替经济责任审计。

(六)突出审计的重点内容。突出审计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有关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要重视对乡镇土地管理机构、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部等临时管理机构、各种形式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重点单位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从收入环节和支出环节两方面,加强对乡镇负债、土地出让金返还收入、土地补偿款、征地拆迁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资收益和其他股权收益以及各种优惠措施的审计监督。

1.全部政府性资金收入规模的审计。全面掌握、准确界定全部政府性资金来源、分布和规模。可结合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进行。

2.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审计。对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按照支出类别分别计算各类支出的比重,分析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整治和经济建设等重点支出占全部政府性资金比重的变动趋势。

3.对乡镇财政预算执行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4.开展对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在对重要政府性资金支出结构进行计算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资金的使用、重要项目的实施等进行跟踪问效,把绩效审计内容同评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

5.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主要对照上级政府的考核指标、乡镇自己确定的计划指标,有重点地检查完成情况以及完成目标所付出的代价。

6.乡镇负债审计。通过对乡镇所属单位、机构的审计调查摸清乡镇经常性直接债务、融资性直接债务、或有负债和其他负债的总量规模、形成原因,存量结构和管理方式并对其管理状况和偿还情况作出评价。

7.全部政府性资金内控制度审计。审查与全部政府性资金管理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总结制度对资金管理效益的促进作用,揭示因制度缺失造成的管理混乱、责任不明、支出结构严重不合理、损失浪费以及其他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评价乡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

8.乡镇领导干部本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审查职责范围内廉政建设履行领导责任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洁从政情况,关注有无在土地、重大投资或建设项目、政府补贴或扶持项目、政府采购中存在个人违反廉洁从政的行为。

四、加强协调,努力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

(七)审计机关应加强协调和沟通,主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和指导,积极主动地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逐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报送范围。逐步探索把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纳入领导人员目标考核体系和反腐倡廉考核体系,使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归入领导人员考核、廉政档案,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八)加强审计成果的整合提炼。把促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审计的主要工作方向,及时研究党委政府的审计需求,研究乡镇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反应。要根据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加以归纳整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和管理上分析产生原因,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九)加强整改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保证审计结果落到实处。对审计移送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和严重阻碍、拒绝审计的案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查处情况和结果。

五、稳步推进乡镇党政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

(十)乡镇党政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要与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各类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等紧密结合,实现审计资料共享、审计成果互用。探索“1+N”的工作组织方式,实现一次审计满足多种需求。要重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并把预算外其他政府性资金管理使用作为审计和调查的重点。

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一段时间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审计干部,要作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正确熟悉所处的位置和所要谋的政。就地位而言:从领导决策过程看,我处在“辅助者”地位;从执行角度看,则处在“执行者”地位;对处理一些具体事物,又处在“者”的地位。因此,我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不越权,不越位,严格要求自己作一个为人诚恳、忠于职守,勤于职守、胜任职守的审计干部。

主办和具体实施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工作中固然难度不小,在工作实践中,我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和选择较好的工作治理方法,不怕困难,踏实工作,讲求实效,勤勉尽责。较好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学习上的收获,思想上的进步,业务上的进步。

值此机会,现扼要述职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一、一年来主要工作扼要回顾

1、参与配合社会审计完成了20XX年年报审计

根据团体的要求,我积极参与本部分组织20XX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较好地协调了“上审”、“万隆”、“光华”及其他社会审计机构与团体及所属公司在审计过程中方方面面的情况,为按时按质完成此项工作作出了努力。

2、参与实施团体18周年庆实事工程项目审计

1月份我们对团体委托一物业实施的实事项目实行了专题审计,我们为了正确核定工程用度,对项目进行实地核对和丈量,对较技术性的业务,还主动请求总工室的帮助和指导。又快又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

3、参与实施一项目公司原总经理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于20XX年4月上旬至20XX年7月底对这一公司原总经理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协助完成了审计审计协调、审计取证、报告撰写,意见征求等各项工作。

4、参与原团体公司总裁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5月中旬至6月30日,我作为审计小组成员,协助审计小组协助审计主审顺利完成了审计协调、审计取证的各项工作。

5、参与与实施一物业治理有限公司的投资审计。

7月下旬,审计部对团体所属一物业公司治理的另一物业治理有限公司进行一次投资专题审计调查。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6、参与一公司的股东出资行为的专题审计

9月初,完成对一公司的股东出资业务进行了专题审计,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7、参与与实施了劳动工资专项调查审计

11月初到12月中旬,参与了对团体及所属公司的劳动工资方面的专项调查工作,协助完成了审计取证、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

二、面对不足,认清差距,不断进取

一年来,固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是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和常规事务工作,大胆开展工作的力度还不够。针对团体股份制改制,团体管控模式的转型、建设团体头脑总部等的战略调整,以及在国家紧缩货币政策、收紧房贷、打压投资需求的大背景,再加上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明年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服务功能、知识结构等也要紧跟这一变化。

面对明年的挑战,我们将按照公司领导的总体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与推进审计工作发展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民本审计观,践行和总结“文明审计”,以创新的思路做好本职责内的所有工作,努力协助经理使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感到困难比预想多,审计力度比往年大,取得成绩也比往年好。这主要得益于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得益于团体所属的共同理解和支持,对上述题目和差距,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认真解决。

各位领导,我将以本次述职述廉作为一个重要契机,认真做好总结,遵照团体的布置和要求,规划今年工作思路,力争在来年的述职报告中再谱新篇章。同时,本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应有的作用,一如既往,一切从零开始,奋发向上,励精图治,克己奉公,埋头苦干,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建设,努力将自己培养造就成一个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审计职员。

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新晨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的;

3.,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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