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精选5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第1篇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目标责任的要求
1、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塔河工程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到实处。
2、塔管局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做到自身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抓好本单位(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加强同各个方面的协调沟通,定期听取汇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标责任的主体 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三)目标责任的原则
1、分级负责的原则。
2、“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
3、“一岗双责”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5、奖惩的原则。
(四)目标责任的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各级领导班子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2、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协助查办案件情况、纠正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情况)。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目标责任考核对象 下坂地建管局、局属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各级领导班子的第一责任人以及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
(二)签订责任书方式 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局分管领导与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内容
1、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
2、各级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的情况。
3、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召开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五)考核程序及档次确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除平时督查和年中单位、处室自查以外,年底由局纪委组织一次全面考核。在年终考核前,各单位、各处室应根据年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行打分,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及自查自评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专题上报局党委、纪委。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分为优秀(90分-100分)、良好(80分-89分)、合格(70分-79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由局纪委根据各单位、各处室自查自评情况,以及年终考核的综合情况进行打分并报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六)责任奖励与责任追究 XX年局党委将根据本责任书重点考核各单位、各处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坚持“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室及其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1)
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按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塔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及本单位有关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第一责任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的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局单位、处室主要职责:(16分)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单位、处室工作有新突破;(2分)
2、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全年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两次,必须做到有记录;(2分)
3、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队伍在思想、行动、纪律上有明显的进步;(2分)
4、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廉政规定》,确保本单位、处室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5、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单位、处室建章立制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党风廉政工作中有新的具体措施;(2分)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存在的问题集体讨论及时整改,无重大决策失误;(2分)
7、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纪律,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4分)
局单位、处室主要领导职责:(14分)
1、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明确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所负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2分)
2、亲自制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少于两次;(2分)
3、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2分)
4、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廉政教育,保证职工学有所得,每年每位职工要有2篇以上的心得体会;(2分)
5、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认真执行电话管理、网络管理、用车审批、招待费管理制度,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4分)
6、认真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领导班子成员职责:(8分)
1、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效结合,措施得力,取得成效;(2分)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分)
3、积极协助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2分)
4、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塔管局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表率作用。(2分)
(二) 落实反腐败三项工作情况 纠正不正之风:(15分)
1、根据单位、处室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塔管局行业纠风工作责任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3分)
2、以单位、处室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纠风工作机制和制度;(3分) 【2】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清理小金库,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管理;(3分)
4、改变工作作风,推行办事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投诉事件的发生;(3分)
5、业务部门不存在利用管理权限而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无违纪现象的发生。(3分) 监督检查工作:(9分)
1、建立健全单位、处室监督制约制度;(3分)
2、对违法违纪的案件,能及时上报,不隐瞒;(2分)
3、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纪人员认真执行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2分)
4、及时办理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2分)
廉洁自律工作:(14分)
1、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遵守《廉政规定》,无违纪;(4分)
2、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执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乘车、住房、使用移动电话和电脑,执行礼品登记、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配偶和子女从业规定;(4分)
3、执行招待费报告制度,实行招待费单独列项;(2分)
4、积极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局党委、局纪委;(2分)
5、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2分)
(三) 源头治理腐败和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7分)
1、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2分)
2、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推行财务公开;(2分)
3、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无违纪现象的发生;(2分)
4、严格执行我局“十不准”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行为,坚决纠正乱发钱物和借婚丧嫁娶、生日等事宜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维护单位的形象;(3分)
5、严格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保证塔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发生重大的集体上访事件;(2分)
6、实行各项监督检查机制,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2分)
7、认真落实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分)
8、坚决禁止行为,无事件的发生。(2分)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7分)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党风廉政教育浓厚氛围;(1分)
2、把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单位、处室干部学习廉政规定两次以上;(2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各级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现由镇党委与各党支部责任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组织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促进廉政勤政。
三、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省委制订的《廉政准则》、《廉政守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
四、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惩党内和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维护党、政纪的严肃性和党组织及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五、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纠风工作,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制约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遏制本级和下属单位腐败现象的发生。
七、责任单位与责任人要认真分析目标现状,研究存在问题,制订具体措施,确定实施方法,明确实施时间,认真承担责任,精心组织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第3篇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3、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进行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等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
2、对《准则》及县、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3、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县委、县纪委《关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6条)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采取切实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1、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防止产生违法违纪问题,并按时将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和镇纪检委。
2、对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制定出具体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确保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村帐镇管和村财镇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实行财务政务公开。
4、认真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四、认真抓好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1、健全领导小组和网络。
2、每月排查一次苗头,并把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村支部、镇党委、镇纪委。
3、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排查源,配合支部搞好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和最基层。
4、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
五、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按照县委、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准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3、杜绝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六、强化班子及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七、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村支部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20xx年本村能够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果。
二、责任内容
(一)带领村两委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和乡党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有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与村小组签定目标责任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
(二)根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相应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每年至少进两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专项检查考核,即责任制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向村民代表会议、村全体党员会议和乡党委考核组汇报年度廉政勤政情况。同时要监督检查村小组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
(三)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本村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及其他党内法规,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保证。同时要大力宣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谋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各项反腐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的自觉性。
(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纪律和乡党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的落实,坚决制止向领导干部送钱、打着领导旗号谋私和领导干部参与歪风,认真抓好制止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工作,狠刹大操大办歪风,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本村两委班子成员要严格监督,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抓好班子成员的定期述职述廉工作,要求两委班子一把手每年要在村民代表大会上作两次述职述廉报告。要聘请专家认真开好党课,教育和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模范。
(六)建立健全村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两委班子成员每人都要有“接待日”,要认真处理村民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凡是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信件、上级有关部门批转下来的信件置之不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问,造成矛盾激化,导致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特别是到省上和中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要追究村两委一把手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七)查违章、堵漏洞,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按照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办公室制定的《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和本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实行年中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奖惩办法
(一)对能够认真履行本责任书规定,年底考核排队前三名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违反责任书中任何一项规定的,要追究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第4篇
一、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1、各股、室、处、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局党组成员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正确处理好司法行政工作与反腐倡廉的关系,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报告。
4、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各股、室、处、所负责人的经济待遇、评先表模、晋职晋级挂钩,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二、 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变动、项目兴建、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会议决策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会议决策时让参会人员充分表述个人意见,会议决策后认真执行不走样。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决定、决议,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必须确定主题,征求意见,会上通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有整改方案和落实效果,并按要求上报专题报告。
三、 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
局党组每年组织集中学习2次以上,各股、室、处、所每年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4次以上,每次要有主题、有记录;对中央重大的政治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按要求组织参加全县理论学习考试;组织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习要有计划、有资料、有笔记;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以观看警示片、学习警示材料的方式,增强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四、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局党组成员、各股、室、处、所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司法厅“八条禁令”和市司法局四条补充规定,严格遵守中央规定的政治纪律方面“六个决不允许”。要求下属做到的,党组成员和各股、室、处、所负责人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属不做的,党组成员和各股、室、所负责人坚决不做。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股、室、处、所要结合各自的职责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协助局党组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违法行为,不得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要坚决制止和查处。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违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发20005号)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和各股、室、处、所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定之前,如有人事变动,新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的职责。
考核方:局党组书记 、局长 责任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第5篇
一、责任目标
1、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本科室(二级单位)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各科室(二级单位)要认真落实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落实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统计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统一实施,并根据各自的分工,制定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年度计划,认真履行廉政的相关责任。
2、带头坚持集体领导,服从大局,对涉及本科室(二级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安排,必须按照组织原则做出决定,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2、带头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要按照分工,加强配合与协作,加强廉政建设过程中的痕迹管理。
3、带头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局党组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学习记录。同时,做到管人管事管思想,经常与科室(二级单位)职工开展谈心活动,征求意见。认真参加机关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学习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总结;会中,要如实汇报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对反“”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入整改,总结经验与教训,为切实抓好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
4、带头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局分管负责人;经常性地开展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及资料的收集整理。
5、带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做到分管范围内无违规乱发钱物、无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二、责任考核
根据有关规定,各位责任人每季度至少一次对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局分管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科。
三、责任追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对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以及《市党风廉政责任制“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将领导及一般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评先表模、公务员年度考核、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凡不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失察或抓而不力的,对职责范围内的不正之风严重且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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