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计划(精选5篇)
巡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推动巡察监督有效开展
1.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在巡察形式上迈出新步伐。根据**、区委的部署安排,推动全区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全年部署召开4次巡察干部见面会、4次巡察动员会、10次巡察进驻动员会、8次巡察情况反馈会,稳步推进4轮常规巡察,根据**部署开展了交叉巡察和村级巡察,率先完成了对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任务,协助对接**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3年计划完成对16个党组织巡察,实际开展了21个党组织的巡察,完成全年任务的140%。
2.坚持提升发现问题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在巡察成果上收获新成效。“四举措”着力提升发现问题能力。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举办5次巡察干部巡察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专题辅导,邀请5名经验丰富的巡察干部言传身教,印发巡察培训教材100余册,组织全部4轮126名巡察干部学习、领会。二是强化检查督导。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加强对各巡察组落实深化政治巡察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巡察办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巡察组遇到的巡察瓶颈、困难。三是加强部门协调。协调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等单位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共59次,实现信息互通,增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推动力。全年电视台报道11次,加强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营造巡察工作良好氛围。四是注重总结提升。对开展的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将实践中好的做法固化为经验。全年形成交叉巡察、村级巡察、落实中央巡察整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工作书面总结报告12份,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印发《巡察动态》16期,其中《压实巡察工作责任 灵活运用方式方法》村级巡察总结受到省委巡视办肯定并在全省*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区委**书记在阅后亲自做出批示,肯定我办经验总结,要求深化完善,加以发扬。
2023年,在发现问题线索上取得较大突破,4轮巡察,对*个省定贫困村,*个镇(街道)党委,*个区直单位共*个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在已完成的第二、三、四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427个,线索71条。相比2023年第一轮巡察,平均每轮在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上分别提升51%和48%。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狠抓责任落实,在推动整改上实现新提升。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相关文件制度2份,向前三轮17个被巡察党组织发出规范整改标准要求的通知。二是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制度,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全部4轮巡察反馈会议,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被巡察党组织两个月内报送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一年内报后续整改情况。四是加强督办力度,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督导对被巡察对象巡察整改情况。五是落实书记专题会书记点人点事相关部署,在第四轮书记专题会,书记点出具体问题5个,点出具体人5名,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传导巡察整改压力力度。截止目前,已推动完成整改288项,建立完善机制制度99个。
4.坚持成果运用根本,强化线索督办,在问题线索办理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在“两个严谨”上下功夫,提高巡察线索移交质量。加强对巡察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巡察报告引用“已有处理结论的问题”的比例,做到“内容真实严谨”;严格要求区委巡察组提交巡察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谈话情况报告、专题报告等四类材料,确保相关材料辅证、支撑完整,做到“材料证据严谨”。二是定期对账,加强督办。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省委巡视组发现问题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定期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账,全程跟踪督办问题线索件办理进度。截止目前,共移交问题线索87条,推动立案10宗,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有效推动问题线索办理落实落地。
(二)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根本,提升巡察监督工作水平
1.修订五年规划,着力把握根本指针,在总体布局上构建新骨架。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的要求,重新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23-2023年)》,部署落实“三个全覆盖”:一是2023年全面完成对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二是完成对所有镇(街道)、党(工)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人民团体、区管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三是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明确了区委本届任期内**巡察工作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2.完善配套制度,着力夯实工作基础,在制度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制定并实施《关于开展区委巡察组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统一部署,积极落实异地交叉巡察;制定《中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巡察党组织报送巡察整改材料制度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制定4轮《巡察工作方案》,指导各轮巡察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情况报备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关于全区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指导我区行政村、建制社区党组织巡察。全年建立健全制度、方案等文件10项。
3.强化统筹推进,着力对标中央精神,在政治定位上达到新高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及时调整、修订、细化、补充巡察工作制度规定。第三、四、五轮巡察,将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等新增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第五轮巡察,增设宣传部专员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明确独立的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报告要求。及时将视察**工作提出的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要求写入区委巡察规划,作为巡察重点,上升为制度要求,坚决践行“两个维护”。
(三)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手段,夯实巡察监督基础保障
1.选优配齐队伍,着力补齐人力短板,区委巡察机构汇聚新动能。区委高度重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重新核定“一办四组”十五个专职编制,并下大力气选优配齐巡察专职干部,挑选政治过硬、年富力强、能力突出、廉洁自律的优秀干部担任巡察组正副组长。选调文字综合、法律、审计等紧缺型人才到巡察机构,培养骨干力量,建立了涵盖全区各个部门,多达48名后备巡察干部的人才库,构建起“3+3”的“动静结合”的巡察人才机制(“3”即每个巡察组固定配备3名专职人员,“3”即根据被巡单位实际,动态抽调配备3名专业人员)。目前,全区已配齐8名巡察正副组长、6名巡察专员,48名巡察备用人才的巡察队伍,有效保障了巡察工作的开展。
2.加大干部轮岗,着力激发队伍活力,巡察干部队伍呈现新风貌。加大专业培训、日常培训、“以干代训”力度,协商有关部门,建立并逐步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锻炼机制,发挥巡察熔炉作用。组织实施前四轮巡察前巡察干部理论、技能专业培训,保证所有抽调人员受到巡察专业培训和实战经验;分5批抽调各部门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交叉巡察组、区委巡察组进行锻炼,干部党性、思想觉悟大幅提高。今年以来交流锻炼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24名,普通干部48名,数名抽调巡察干部被区委委以重任,巡察熔炉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强化监督管理,着力锻造巡察“铁军”,纪律作风建设跃上新台阶。重视关心巡察干部的成长,进一步加大巡察干部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机关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严格落实“九条禁令”和借用干部“八不准”,改进借用干部管理制度;建立我区“巡察后评估”制度,对抽调干部进行客观评估,为区委、干部所在单位提供参考依据;对巡察干部发生的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及时核查、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值得肯定的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巡察干部违规违纪情况。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巡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巡察任务量大面广,目前巡察机构现状无法满足深化政治巡察、村居巡察全覆盖的需要;新任巡察干部多,能力水平和巡察工作发展还不相适应,巡察技能仍需进一步提高;村级巡察尚处于起步阶段,巡察方式、手段多样性不足,村级巡察全覆盖任重而道远;巡察整改推进缓慢,利剑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严格按照省委、**和区委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组织实施,抓紧抓实巡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区的巡察总体要求是:巡察工作保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格落实**交叉巡察工作部署, 2023年计划完成对全区*个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镇(街道)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着手开展村(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巡察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
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强化问题意识,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突出监督重点,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重点人,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促进大多数紧起来;紧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重点事,以关注重点事带动基层建设强起来;紧盯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产资源分配权等以权谋私的重点问题,以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基层管党治党严起来。
(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巡察“组合拳”
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巡察监督形式、方法、手段。创新组织形式,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积极开展异地交叉巡察。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等机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协作机制,完善巡察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等。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数据信息比对分析、改进谈话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整合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参与,加强信息分析等手段,拓宽巡察了解渠道,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节奏更加紧凑、成效更加明显。
(三)注重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贯彻执行书记专题会议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严格落实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制度,传导整改压力;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重点问题、重点线索提出处置意见。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要于2个月内报巡察办。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区组织部门要及时处置巡察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要于3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办反馈。有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健全制度规定,完善管理措施。巡察机构要认真做好巡察情况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加强对巡察成果运用情况的督查,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汇报并提出问责建议;研究开展对2023年、2023年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全覆盖工作。
巡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2023年,乌拉盖管理区党工委巡察机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大部署,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谋划部署,推动党工委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起来。
认真谋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
把组织开展好政治巡察作为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纳入抓党建战略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2023年,4次召开党工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形成了定期研究巡察工作的制度。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组织召开会议5次,加强工作谋划、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党工委巡察工作扎实开展。
围绕工作重点,提高巡察质量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在紧盯“六围绕一加强”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把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民族宗教,上级巡视巡察整改等一并纳入巡察范围,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023年派出4轮(总计10轮)巡察组,对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累计完成23个党组织巡察工作任务,覆盖率61%),采取常专结合的方式,对14个行业部门和场镇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巴音胡硕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2个村开展了延伸巡察;发现“六个围绕”方面问题141个,立行立改问题78个,问题线索16件;发现扶贫领域问题30个,问题线索2件;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期间,受理信访18件,发现问题线索4件,推动并解决了1起民生领域问题。2023年清退违规报销和发放津补贴43957.98元,谈话提醒3人,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强化成果运用,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纪委、组织、巡察联动配合,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督查。截至目前,完成七、八、九轮巡察整改情况督查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率90%,问题线索办结率95%。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每轮巡察进驻前都召开巡察工作座谈会,举办巡察业务培训班,围绕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对巡察人员传授工作经验,进行业务培训;党工委第九轮巡察组进驻之际,巡察组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被巡察党组织特点,组织开展了党的理论知识培训会,深化对政治巡察的认识;6月2—7日派员赴鄂尔多斯参加全区巡察干部第三次业务培训班。
认真统筹协调,做好日常工作
党工委巡察办认真履行日常办事机构职能,有效发挥了统筹协调指导作用,针对人员力量不足问题,3月选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办挂职,7月份调剂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并研究增加事业空编3个;建立党工委巡察工作大事记和工作日志纪录制度;加强对巡察工作提炼总结,申请启用“党工委巡察”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2期,向盟纪委、盟委巡察办上报巡察动态48期,报送调研报告3份,“天边草原乌拉盖”微信公众号推送巡察信息8期。
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巡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目标任务
1、巡查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巡查制度,执行巡查责任制,落实巡查区域及巡查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巡查频率达到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的巡查频率,进行全面巡查、互查,重点巡查和抽查,并在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易发时期加大巡查频率。
3、巡查效果明显。巡查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对巡查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没有形成违法事实。
4、巡查台账记录规范。动态巡查台帐规范,登记内容全面,按时上报巡查月报。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加强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国土资源所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责任区域明确,无缝全覆盖。
2、加强对城市规划区、主要矿区及无证采矿点进行重点巡查,并对各乡镇一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特别是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重点巡查松木坪、王家畈等乡镇非法采区域,发现苗头及时制止。
3、加强与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密切配合,对重点区域适时组织联合巡查,提高巡查频率。
4、落实月报制度,乡镇国土资源所每月25日前上报巡查月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负责汇总、分析,对重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
5、每半年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分析巡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探讨新的方法和措施。
6、每半年组织一次乡镇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考核,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整改规范,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巡查工作,应根据责任制划定的巡查等级,结合本辖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动态巡查工作计划、责任目标。
2、巡查工作必须遵循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使违法案件从数量上降下来。
3、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巡查频率。对违法行为的多发段、高发期和特殊时期应当适时加大巡查频率。
巡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在路上123”为你整理了这篇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23年3月10日,县委第九轮第二巡查组在我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州、县各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刻的认识到巡察是对审计工作全面的“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也是对审计机关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和党性淬炼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把讲政治始终贯穿整改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和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主动认领、带头落实整改。同时研究制定了《中共镇远县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强化督促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督促,对不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不配合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问责处理。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相结合,着力在制度上防止反弹回潮。不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跟踪督促,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班子不健全,发挥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向上级党委和上级审计机关党组呼吁配齐配强党组班子,并积极推动党组班子队伍建设。二是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契机,着力创建学习型党组,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调研,不断提升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能力。
2.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不规范,用局务会议、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23年以来,我局已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坚持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区分,杜绝了班子会代替党组会议情况;二是修改和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会议制度》,分别明确了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程序和议事范畴,明确规定不得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同时强调了会议纪律,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召开,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注重学习实效,着力建设学习型党组,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重要会议精神的主要阵地。二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契机,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坚持学原文、悟真理,注重学习实效,在学通弄懂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同时,扎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将主题教育要求作为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标准长期坚持。三是对应学未学的学习内容及时进行了补学。
2.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印发《镇远县审计局学习制度》,要求干部职工必须自觉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每人每年必须有不少于5000字的学习笔记,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二是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契机,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价值观,着力打造一支爱国、敬业、担当的审计干部队伍。三是针对对极个别干部,采取多种方式,重点开展了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了《中共镇远县审计局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的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工作落实。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组会议研究重要内容,定期进行分析和研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问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直截了当,不遮遮掩掩,杜绝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会议流程,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等工作,切实整改会议记录不详尽等问题。
2.局党支部没有按规定进行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中共镇远县审计局党支部于2023年5月15日按规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及时将选举结果承报县直机关工委,县直机关工委于2023年5月28日批复同意选举结果。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镇远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以及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三是修改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按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审批等程序,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初局班子换届以来,局差旅费等填报已按规定执行交叉审核签字。二是对报销不规范的差旅费及时完成了清退。三是修订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的报销、审批等程序。同时严格执行《镇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3.单位食堂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2023年局班子换届以来,我局已对局职工食堂进行了整顿,对管理不规范现象进行了自查自纠。二是制定了《镇远县审计局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用途、职工就餐、餐费缴纳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强化对食堂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财务报销不规范的及时进行了清理完善,补盖了印章;二是对多报销6元就餐费及时完成了清退;三是修订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核程序,严把财务审核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公文处理不严谨,内部发文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镇远县审计局公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局收文、发文程序,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二是强化对局办公室人员的培训,提高办公室公文处理的水平。
6.审计工作完成时限过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工作要求,制定了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绩效责任明细表,不断强化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进度的管理;二是修订完善了《镇远县审计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实施,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三是不断强化对审计干部的培训,提高审计干部业务能力,打造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扎实提升审计质量和效果。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监督执纪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局班子换届以来,局党组不断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政治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计划,强化研究部署,坚持常念“廉政经”,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深化开展党风廉政“森林管护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生态。
2.自查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自查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已督促完成整改。
三、巡察整改成效巩固
经过整改,我局存在5个方面共15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不仅需要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更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下一步,局党组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新的起点,着力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保障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紧盯不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体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定不移的推进廉政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对执行党纪法规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现象的问责处理,维护好良好廉政生态体系。
巡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市局“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全县违法用地情况,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有效提高违法用地制止率和整改到位率,促进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责职,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县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县局监督、指导全县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全县巡查工作实施计划,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抽查,对各分局巡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对各分局土地执法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次考核,每月对各镇进行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
(二)分局动态巡查工作任务。各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人员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对正在实施的非农建设用地实行全程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对拒不改正、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已形成违法事实的,以及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向县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要按月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每月28日前制定下月巡查工作计划,报县局备案。月工作计划应当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要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制止,到立案、调查、处罚、送达、执行、结案、归档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
三、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对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要依法采取责令停工、制止、查处等措施处置,同时落实好以下四条要求:
(一)巡查结果零报告。各分局巡查人员完成巡查任务后,无论是否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必须在当日填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同时将《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电子档报县局。纸质文档经分局负责人签字加章后,每半月上报给县局。
(二)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对在巡查中发现的涉及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违法用地,应及时进行核实处置,如不能有效制止、恢复土地原状的,必须在发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对违法用地行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重大安全隐患、重大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引发恶性事件、小产权房建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应当专项报告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项目,应在发现之时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作出专项报告。
(三)巡查情况定期通报。各分局每月13日和26日前要对巡查情况进行汇总,研判土地、矿产违法态势,统计违法用地的面积,占用耕地比例、各类违法用地的类型和违法用地查处进展等情况,向所辖镇党委、政府和县局进行汇报,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
县局组织开展土地执法巡查后,要对动态巡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土地违法态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比例等情况,依法提出防范和处置意见,向县政府进行汇报,同时向相关部门和各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发出专报,定期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进行通报。对违法用地问题较为突出的、案件查处工作不到位的镇,要约见当地政府有关领导,专门通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四)发现问题处置及其他相关事项。《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登记必须详实规范,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在下次巡查时应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更新《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中相关数据要素直至查处整改结案。各分局应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并上报《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并按月整理归档。县局收集审查各分局上报的《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主要审查是否落实“2112”执法巡查工作机制,《市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登记表》的填报是否详实规范,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
县局对各分局的专项报告或审查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派员协助分局核实处置,对未形成违法用地事实的,要采取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初期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进行制止。对制止无效已形成违法事实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以消除违法状态为标准,组织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分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执法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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