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17篇)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精选17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一个虚构的人物。对于很多熟知福尔摩斯的人来说,他们宁愿这个人是真实的。他冷静;他心思缜密。他抽丝剥茧,一步步接近事情的真相。拨开云雾,驱散阴霾,捉住推理链条的一环,探查罪恶深渊的秘密……

  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福尔摩斯利用超人的判断能力,辨别出凶手逃跑的方向,从而将他绳之以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多少人被亨利爵士的猎犬杀害。福尔摩斯凭借着超乎寻常的胆识擒获了那传说中的巨犬。《波西米亚丑闻》、《斑点带子案》、《跳舞的小人》等更是凸显了他的英明、睿智与非凡的辨别能力。

  在这样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总令我有着惊喜心情的文章非《空屋》莫属了。福尔摩斯被邪恶的莫里蒂亚教授推下山谷,众人都以为福尔摩斯死了,除了莫里蒂亚。三年后,他回到了贝克街221号公寓,为了抵挡莫里蒂亚的明枪暗箭,他做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塑像模仿自己,免受其害。福尔摩斯的诈死,给原本没有意思了的故事划了一道彩色的弧线。那空空如也的贝克街221号屋,人工转动的仿真塑像,让人不由得佩服起了福尔摩斯天衣无缝的布局。

  但是,最让我感到险象环生,略带惊悚恐怖的文章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据说大叛乱时期,庄园前主人修果做了惨无人道的坏事,终把灵魂奉献给恶魔,他死后,一只巨犬诞生了……

  最后,福尔摩斯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击毙了猎犬。

  福尔摩斯是个怪人。“简洁的思维方式是人类最有效的思维方式”。可他的房间却堆积着许多杂乱的文件和报纸,丝毫不像一个侦探的绅士住所。但在福尔摩斯眼中,这一切都是财富,蕴含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敬佩福尔摩斯,哪怕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他深入人心的形象,严肃、缜密、敏锐。他精通各种密码编写法,地质学知识,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棍棒刀枪等。对此,我认为从事什么事业,就要有彼此相通的技能,哪怕只是一技之长。若不具备一系列技能,就会在工作中四处碰壁,想做什么不懂什么。想当老师不识字;想当医生不懂医学;想当厨师不会做菜……

  福尔摩斯的深入人心,离不开柯南道尔的悉心编写。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实性。福尔摩斯虽然有着种种超乎常人的能力,但是,他也有很多与普通人一样的地方甚是不足。是啊,无论是散文还是小说,故事还是记叙文,真实性不能够逾越。哪怕只是简单的艺术加工,真实性也尤为重要!

  一个福尔摩斯,一个虚构的真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2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在全世界至少半数的人心中比国家总统还有魅力的人物,在炎热的暑假陪伴了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亚瑟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所以,这本书也是以华生医生为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些故事。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是一个全才:聪慧过人,有很强的观察力,精通化学,了解解剖学,略懂些政治学。这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福尔摩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但是,人无完人,福尔摩斯并不完美,他精通犯罪学,无论什么烟,只要他闻一闻、看一看,哪怕只有烟灰,他也能马上辨认出来。这样一个学识渊博的人,竟然连地球绕着太阳转都不知道!对此他的解释是,他不愿让对他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知识挤跑;他吸毒,所以又让我觉得他是一个矛盾的人,因为福尔摩斯打击犯罪,破谜案来伸张、维持正义,可他同时又在吸毒犯罪,歇洛克,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书中描写了4个长篇故事和56个短篇故事,《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在英格兰乡下一个偏僻荒凉的沼泽地区,流传着一个古老的家族与一只充满灵异的猎犬之间的宿命传说,而凶手则利用这个传说,企图夺取遗产,福尔摩斯则用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能力解开了这个谜。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人引入一个恐怖的传说之中,让人摸不着头脑,后来,又将传说转成了谎言,把社会上丑陋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且富有绝对的真实性,为了争夺遗产而起杀心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个故事却能让我过目不忘。柯南道尔以他高超的写作能力将这个故事精彩的呈现给了读者,足以展现《福尔摩斯探案集》受欢迎的程度。

  书中,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

  福尔摩斯经常说,他以办疑案为乐趣,提不起他兴趣的小案子他不会接。可在我看来,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侦探。他非常清高,办案子从不会介意委托人的身份:他曾帮许多欧洲王室贵族不声不响的解决一个又一个丑闻;更多的是帮助身无分文的可怜人伸张正义。委托金的多少,他从不在乎。在《回忆录》中,福尔摩斯为了抓住那个与他智商相等的大恶棍——麦克默多教授、替社会铲除一个败类,最终在决斗中与他同归于尽。(并没死)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让我们一起在福尔摩斯探案的刺激中度过我们愉快的时光吧!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3

  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生活中遇到问题,应该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超强,从鞋子的边缘起毛可以推理对方经常骑自行车,从一双手一个表情可能推理出对方是音乐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一周便可以破获!在《四签名》中,故事中好像有4个人成为凶手,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就算去旅游也一直把书带在身边。

  故事读完了,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的好习惯。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真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4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一定很熟悉吧,一把拐杖,一个烟斗,成了他的标志。那么多悬疑的案件只要他仔细观察和动脑思考总能水落石出。

  这一天,我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无论他走到了哪,哪里就充满和平。在这本书里,疑惑重重:有“蓝宝石案”、“单身贵族案”、“工程师大拇指案”、“斑点带子案”……最让我感到震撼的是“斑点带子案”。

  这个故事要从那一年的夏天说起:有一位女士匆忙跑到福尔摩斯的侦探所,说自己的姐姐在几天前死于非命,姐姐死前曾说过一声“斑点带子”就丧命了。她总觉得是自己的继父杀死了姐姐,也想害死她,她一害怕就跑过来了。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就对她说:“今晚我去你家观察一下再说吧。”到了晚上,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到了这位女士家里。福尔摩斯发现,她姐姐的房间里有一个管子,直插进上面继父的屋子里,而在这根管子和旁边的柱子上系着一个铃铛。柱子下是床。福尔摩斯恍然大悟!原来是继父害死了姐姐。他通过管子把“斑点带子”送到铃铛上,“斑点带子”从铃铛爬到柱子上,又爬到了姐姐的床上把她咬死,而这个“斑点带子”是一条毒蛇。

  案子终于水落石出了。我对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敬佩了,他的推理,他的细心观察,没有一样不让我佩服。我要像福尔摩斯学习,做一个细心的人、留心观察身边事物的人、多动脑筋的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多动脑筋,再难的事也能办到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5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英国阿瑟·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有很多离奇的案子,如:蓝宝石案、斑点带子案、血字的研究。

  其实,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感觉作者语言写得很好,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描写得很细腻,福尔摩斯是一个不管多么离奇或扣人心弦的案子都能破了的“神人”,这个人真的有吗?

  虽然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一定真的存在,但他在阿瑟·柯南道尔的笔下写得有血有肉,好像这个人就在你眼前,就在你身边。他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毫不畏缩,时刻保持冷静。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这个人。因为福尔摩斯在黄面人一案中,由于下结论较早而出了错误,但他是知错就改,我们就应该学习他这种能够知错就改的精神。

  在我们的身边,如果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人,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的侦探,能多几个像福尔摩斯这样认真观察、用自己所学知识细致地调查研究,那我们的社会上的坏人将会越来越少,我们的社会将会很和谐,我们的生活将会越来越幸福。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6

  在寒假中我与一本书相遇了。可以这样说,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曾与它擦肩而过,那时,只是匆匆一瞥,没有细细品尝,现在想起来,我真是错过了一本奇书。没错,它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本著名的侦探小说。谁也不知道阿瑟。柯南道尔是怎样写出来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甚至每句话都能成为破案的关键点。不得不说阿瑟。柯南道尔有非常大的想象力,整本小说就好象一张大网,这张网的每个细节都由他编织出来,他对细节描写得精妙绝伦,无微不至。他在一点一点地编织大网的同时,给作者留下悬念,带来困惑,等到他这张大网编织完成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每件奇案都有它独特的风格。作者在描写完案子的情况后,又会再写出案子中主人公的故事,娓娓道来。看完《血字的研究》后,我又觉得死者都该死,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点不错,文中的露茜与侯伯本来是幸福的一对,却因种种原因变得阴阳相隔,竟是因为露茜所在的宗教组织,女子必须嫁给宗教中的男子,有些男人甚至三妻四妾,比如说垂伯,已经有了七个老婆,却好意思再逼迫露茜嫁给他,这也难怪侯伯会和他拼命。

  人与人本就是同一个种族的,本可以和睦相处,是什么竟让他们人格扭曲,甚至去抢、去偷,用上卑鄙的手段?一切都是为了人们口中的所谓的利益。金钱、权利、爱情,无不吸引着人们。侯伯和斯坦杰森只是为了他们的贪婪付出了代价。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杀死了露茜的父亲,之后强娶露茜,让露茜抑郁而死,侯伯又怎会杀了他们两个渣!若不是他们紧紧相逼,侯伯与露茜早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露茜的父亲也会活得好好的,侯伯又怎会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想法呢?怎会得知自己得了血管瘤,随时会死的情况后,还与他们拼命呢?这一切不过是他们咎由自取罢了。同时,也为以前宗教信徒们肓目的追求感到悲哀。

  在《巴斯科维尔庄园的猎犬》中,你会觉得根本就没有凶手,在《四签名》你又会觉得是四个人合伙作案,其实凶手只有一个。福尔摩斯经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总令我心中崩着一根弦,当一切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时,心中的弦便会松开,一切总是令人提心吊胆。

  福尔摩斯,柯南道尔将他塑造得很好,一位理性的聪明的侦探。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向他学习,一切都要有计划,不能肓目的生活,一寸光阴一寸金,人生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浪费?人的一生,一定要井然有序,不能善恶不分,一直受骗上当,到头来还不知道自己一生到底干了些什么有意义的事!

  因此,在人生道路上,让我们用理性的光芒照亮前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7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英国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福尔摩斯的故事佳作不断,欲罢不能,在作者笔下侦探小说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让人迷在侦探故事里。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它们都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中的经典之作,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福尔摩斯形象。还有一些相关的知识点和小资料帮助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解。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书是一把钥匙,它会打开一个广阔而美丽的知识世界。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8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位名扬天下、威震四方的侦探在今天是人人皆知。我十分欣赏他那过人的智慧和令人赞不绝口的推理能力,并且精通刀剑和日本式摔跤,研究化学异常精深,又是一流的药剂师,他勇敢正直,极力地铲除莫里亚蒂教授一派的组织——不愧是当代杰出的护法卫士!

  我已经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所有的案件,这些案件不仅奇特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惊险悬疑。有的像令人生畏的“三党”——对反对黑人选民的人进行恐吓和灭口;有的像疑点重重的“红发联盟”——利用红发人不在的时间探寻银行地下的金库,并企图占为己有;有的像黑暗笼罩着的“黑暗组织”——莫里亚蒂带头组织起来的坚固的犯罪城堡。福尔摩斯先生凭借着他的机智勇敢,逐个击破官方警察认为是“没有头绪的案件”,官方警察中的佼佼者有时简直难以相信福尔摩斯勘察现场推出的结论,例如“犯人是左撇子,抽印度雪茄,右腿有点瘸”之类的,书中语言描写细腻,语言传神,像能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所赞赏的“那位女人”——艾琳艾德勒,她看穿了福尔摩斯的计谋,但是依然不能自己,暴露了福尔摩斯想要的答案。

  书中情节复杂多样,又不失真实性,是世界推理小说的瑰宝!他所能让我们每个人都领悟到的是善与恶,一切犯罪都是在摧残社会,伤害人民,难道金钱是人生最重要的吗?难道官高是人生最必不可少的吗?如果把人生身外之物看得淡些,就不会再妄想着财产、薪水、时髦、华丽,就不再因为爱恨离愁而冲昏头脑,变得鲁莽、慌张、不知所措。冲动是犯罪最可怕的地方,只有冷静、从容地看待生活,一切就充满希望,渗透出无限的喜悦和幸福。

  另外,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开始学习如何观察生活的细节,这是福尔摩斯最拿手的。在书的开头,福尔摩斯与华生见面就知道他从阿富汗回来过。生活中,很多细节都往往揭示着你的身份,比如说,一个会说英语的外国人来到中国的一家餐厅,明明餐厅建在2楼,而外国人却说在1楼,这就表明他是英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是其他国家的人。这是因为英国人说1楼为“gundflr”,2楼为“firstflr”而美国人说2楼为“secndflr”这就容易导致他把二楼的餐厅说成在一楼。这就是推理,如果我们都怀着一颗发现之心细心的浏览身边的景物,你就会变得越来越聪明,思维也越来越广泛,思考也越来越缜密。

  《福尔摩斯探案集》确是一本好书,他教给我们人生的哲理,避开那些不良的行为,保持清醒的明辨是非,学会观察生活,学会变得聪明又富有道德,有利于我们走向成功,书写美好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9

  福尔摩斯是一个诞生于大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性格鲜明、个性突出的大侦探。

  这本书中有许多精彩的章节,我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惊魂”这个章节。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环扣一环,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做为侦探的勇敢、机智和善于发现线索的智慧。还有一节我也记忆犹新,叫“氰水母”,讲的是福尔摩斯的好友来到海边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发现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条条可怕的红肿,重重线索会合后,发现杀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尔摩斯是怎样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呢?其实这并不难,关键是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线索的眼睛,还有能随时处理问题的大脑,福尔摩斯就是靠这两样东西成为举世闻名的大侦探的。当然,侦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还得有勇气,这个也很重要。总之,我在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他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还有一个小意外,当时作者让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与坏人同归于尽,受到了读者的强烈反对。廹于压力,作者让他又复活了,最后隐居在英国乡村,这才安了读者的心。

  福尔摩斯是一个大侦探,同时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作为一个侦探,有着过人的勇气和机灵的脑瓜,值得我们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0

  一、高超的叙事手法

  《福尔摩斯探案集》有着高超的叙事技巧,叙事手法堪称完美。

  在介绍出场人物方面,作者故意先不介绍大主角福尔摩斯,而是采用层层铺垫的方法即通过外人一点点的透露福尔摩斯的性格特点,引人注目;当福尔摩斯终于登场后,叙事视角又以华生为主;此外,作者还设计诸多情节,烘托渲染福尔摩斯的神奇和非凡之处。这样,我们从多个角度了解到福尔摩斯的性格特点,也激起了对福尔摩斯侦探能力的兴趣:“他是否真有如此高超的能力呢?”

  故事到了尾声的时候,我们恍然大悟,“山穷水尽疑无路”,当你面对案件的诡异情形毫无头绪时,福尔摩斯总能给你“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推理,而现实不过是依着他的推理在推进着。叙事视角的不断变换,叙事顺序的交叉,使整个故事融犯罪、历史和侦探于一炉,极大地丰富了侦探小说的魅力。

  二、纯熟的对话艺术

  纵观整部小说,随处可见嘲讽和揶揄的对话,这是柯南道尔娴熟语言功夫的体现。

  福尔摩斯或华生等人物语言中的“刺”,对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通过这种幽默或是调侃试的语调,我们能更好地感受到文字背后一个鲜活的、立体的大侦探形象。

  无论是夸张、讽刺还是各种隐喻,无一不是对侦探性格的塑造与丰富——比如在《蓝宝石案》中,面对撒谎报假名的赖德,福尔摩斯明明一眼识破,却用非常幽默的语言“不,不,我是问你的真实姓名——办事情用化名总是不方便的”来讥讽他。彰显出福尔摩斯的诙谐幽默,读起来令人莞尔。

  此外,这样也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让我们在紧张的推理过程中,得到一丝放松。

  三、跌宕起伏的情节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建立在逻辑推理之上的侦探小说,作者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或是设置悬念,使故事充满了曲折离奇的个性,引人入胜。

  在福尔摩斯的经历中,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始终吸引着读者,令人感到几乎每一个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而随着案情的推移,又会发生令人意想不到的变化,出人意料的感觉总是伴随着每一位读者。这便是悬念和伏笔的功劳。

  看完一篇故事后,我总会回味良久、反复思考,试图找出推理中的破绽,但往往是以失败告终。当理清了所有的脉络时,思绪似乎豁然开朗,眼前的阴霾被一束逐渐放大的光线驱散,真相的大门豁然开启。

  掩卷深思,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缺少的不正是这种持之以恒、追求真理的可贵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身的`遗憾…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希望的精神支柱。

  正因如此,当柯南道尔决定让福尔摩斯在一次搏斗中坠河死去时,竟引发了广大读者的强烈不满——竟然有2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杂志,福尔摩斯的人物魅力可见一斑。

  好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就介绍到这里,相信我,它特别好看,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的品读它,和我一起畅谈大侦探的魅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1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无动于衷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讨》开启了一场探究之旅;《四签名》惊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慨叹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玉石俱焚,令世人可惜。福尔摩斯的终身,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以至本人的生命,这颗亮堂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本人,我不由黯然神伤,如今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标题,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教师讲。总是这样逃避,害怕。教师讲的时分,我只是把教师讲的抄下来,即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擅长寻根究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教师讲的标题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由于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慨叹良多,我不能不断沉沦、不肖。

  是激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究肉体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埋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本人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看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慨叹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简直成了紧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拓了新的天地。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2

  一向喜欢侦探小说的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让我度过了美好的暑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世界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扑朔迷离的案子。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倾尽全力去破案。这中间有案子本身的离奇,也有作案者的干预,甚至有人要杀了福尔摩斯。正义一定战胜邪恶。无论作案者多么狡猾,都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眼光。福尔摩斯用他敏捷的思维,侦破了案件,抓住了狡猾的犯罪分子,帮助了许多受害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四签名》。《四签名》讲述了梅丽摩斯坦在父亲失踪四年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原来这牵涉到一个密谋。福尔摩斯决意要找出这个密谋的真相。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凭着一系列线索破了整个案子,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让我敬佩不已。在破案的过程中,福摩斯虽然遇到了许多因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并不惜自己的生命,捉到狡猎的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时刻准备着与坏人同归于尽的精神真是让人敬佩啊。他深知破案过程会令自己危险重重,却依旧竭尽全力与邪恶做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也决定做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这个世界多一份美好,少一份邪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军医华生在战场上受了伤,回到国内后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经常和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今天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签名》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小姐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告诉福尔摩斯父亲十年前失踪,失踪的第二天到处贴寻人启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小行字:如果这位女士回答我的征询,将对她大有好处。当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后,有人立刻寄给她一颗大珍珠,之后的一年里,每天他都会收到一颗这样的珍珠。

  她还拿了一封信给福尔摩斯,信上写的内容是这样的:请您在今天晚上七点半到歌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两位朋友过来,但不要带警察来。福尔摩斯说:“那就我和华生陪你去吧。”

  当他们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会就有一个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你们就是被我邀请的人?”“是的”华生说道。那位强壮男子吹了声口哨,一辆马车立刻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了车,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后,他们走到一个房间,强壮男人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红酒。“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其实就是你失踪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据我们观察,他很害怕一个装木腿的人,还用枪打伤过一个装木腿的白人,结果赔了好大一笔费用才算完事。”那位强壮的男人说,“好了,我们该去另一个地点了。”他们又搭上了马车。到了那间屋子,从管家那里得知主人一天都没有从房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

  出了什么事。当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看见了一具可怕的尸体。福尔摩斯从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针,上面占有血迹,还有一股怪味。“这是毒针”福尔摩斯说,“新手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进来,那么会是哪呢?”“福尔摩斯,快看!"华生指着屋顶上的一个洞说。“原来凶手就是从这里近来的呀!”福尔摩斯说,“这里有一个木桶,凶手一定是踩着这个木桶上去的,还是个装有木腿的人和一个灵活的人。你看,这个脚印是个圆的,就是木腿的脚印。凶手在逃跑实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点有才对,华生,帮我去借条狗。”福尔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抓到了凶手。

  还有,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很厉害,能创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说真是比常人要厉害许多。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勤于观察,认真分析,还要坚持不懈,头脑活跃才能有所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4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后,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例如从一些细节去发现别人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

  例如一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一个军人;他手腕、肤色白皙,但面部黝黑,肯定刚才炎热地带过来,他面容憔悴,一定经历艰辛,受过疾病困扰;他左臂动作僵硬,不自然,显然受过伤,一位军人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经千辛万苦,并且手臂受伤了呢?显然是阿富汗。还有一个人的胳膊上纹着一只锚,这是海员的标志。他走路时雄赳赳,气昂昂,像个军人,所以推测他在海军陆战队服过役。而且他脸上带着发号施令的神气,显得稳重、自信。把所有这些合在一起考虑就可以得出自己的结论。

  从一滴水,一个逻辑学家就能判断大西洋和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存在,即使他没有见到或听说过他们。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个巨大的链条,环环相扣。只要我们知道其中一环,就能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情况。

  这些逻辑听起来让人感到不可思议,但如果你亲身去体验过后,就会明白这些逻辑很道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5

  《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已经读过了许多遍,但仍百读不厌,每次的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书中人物的精神品质,也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由世界著名的侦探悬疑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的内容讲述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助手华生竭尽全力地侦破所接到的谜案,用他敏捷的思维和过人的智慧抓住一个又一个无比狡猾的犯人,并奋不顾身地与恶势力作斗争,直至牺牲的故事。

  而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福尔摩斯的一句话也是他伸张正义,时刻准备着与恶势力同归于尽的精神品质的见证:“If I were assured of the former eventuality I would,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cheerfully accept the latter.”(“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

  纵观福尔摩斯的一生,他那细致入微的观察,遇事沉着镇定,并且能坚持不懈的解开谜题,谦虚,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等等的许多精神品质都很令人赞叹,同是也很值得我们学习。

  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减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6

  一天,葛莱森在信上写着花园街三号街昨晚发生了凶案。

  不一会儿,他们便来到了花园街。发现死者的遗物印着锥伯的名字,还发现了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块墙纸剥落的地方,用鲜血写着‘‘拉契’’两字。福尔摩斯从栾斯的讲述中发现了,在三号房门口的酒鬼,就是凶手!于是,聪明的福尔摩斯利用引蛇出洞的妙计,把结婚戒指作为诱饵,刊登在伦敦各家报纸的失物招领栏上,寻找凶手。

  案情发展到了极点,情节中没有找到凶手。第二天斯坦节逊也死了,顺着顺腾摸瓜侦查一系列的线索,最后福尔摩斯让马车夫帮他搬箱子,他正要帮忙,咔哒一声,手拷便拷住了他的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篇17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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