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外包管理方案
银行服务外包管理方案
为协助贵行解决账销案存资产管理等事宜,进一步挖掘账销案存资产清收潜力,加快清收处置进度,根据贵行的要求、政策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财金[2023]87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服务方案。
一、对账销案存资产的处置原则
在贵行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国家政府部门倡导“符合认定条件、提供有效证据、账销案存、权在力催”的基本原则,加大对不良资产核销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核销政策。对于申请核销的不良资产,应当采取必要保全措施和实施必要追偿程序,切实履行对借款人及债务关联人、担保财产等尽职追索。
对于已核销资产,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权利义务已终结的外,根据贵行的要求及政策,实行账销案存管理,建立核销后资产管理制度,按月度、季度、年度向贵行报告不良资产核销管理情况,包括核销资产情况、已核销资产清收处置进展、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其中,对于提交贵行审议通过的核销资产,及时建立统计台账,逐笔跟踪、监测处置进展情况。
对已核销资产仍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公司会做到“账销案不销、追偿力不减、积极查线索、充分维权益”,定期检查追偿情况,切实履行清收职责;建立健全追偿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并依据追偿效果动态调整不良资产核销授权。
二、对账销案存资产的专门工作制度
1.根据贵行要求并结合委托资产的特点和市场情况,采取多种处置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现金清收、诉讼清收、以物抵债等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重点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工作,实现不良贷款的回收,减少贵行的损失;
2.指定内部专门工作人员与贵行专门进行工作业务的对接,服从贵行业务、工作的安排,根据贵行的部署要求完成安排工作任务,避免出现工作人员对接混乱,无法及时、准确完成相应工作安排。
3.指定内部相关机构或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对账销案存资产进行清理追索,应当建立追索责任制,明确清欠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对清理和追索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4.指定专门工作小组就相应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在贵行的要求下圈定重点项目并起草处置预案,处置预案按贵行规定的业务审批权限和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报批,批准方进行工作推进。
5.结合账销案存资产实际,重点做好债权催收、现场检查、处置信息搜集、统计监测、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户,严防丧失诉讼时效、应查封未封或未续封现象的发生,对采取清收处置的各项措施和手段应收尽收,增加对全行的利润贡献。
6.对纳入“账销案存资产”科目下核算的法人、个人呆账本、息债权,逐户梳理账销案存资产现状、相关法律程序进展,逐户填写相关调查明细表,详细记录借款人及保证人经营、收入情况,抵押资产情况,可追偿资产情况,深入排查分析清偿潜力与追索可能性,全面分析清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加快处置进程。
7.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台账,对每一笔账销案存资产注明受理法院、诉讼案号、抵押资产权证号以及坐落位置和查封日期等事项,推动清收处置向纵深开展。
8.组织对现有的账销案存资产进行梳理排查,深入到账销案存资产企业中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寻找账销案存资产清收处置过程中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符合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的清收处置,积极制定处置方案,加快清收处置步伐。
9.在账销案存资产管理与清收处置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合规操作,组织对查封资产保全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和逐一核对,确保帐销案存查封资产完好无损,严防损毁或灭失风险,杜绝丧失诉讼时效、查封资产未能按时续封等失职行为,尽职追索,最大限度维护债权权益。
三、对账销案存资产的专门管理制度
对清产核资清理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进行认真剖析,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达到惩前毖后、防微杜渐的效果。由财务部门负责设置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台账和备查账簿,对账销案存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在单独设立的台账和会计科目内如实反映,并定期联合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盘点。成立专门的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处置工作,财务部门在账销案存资产的管理中扮演账务管理者与处置监督员的角色。具体细节如下:
1.公司内部专门部门提出销案报告,说明对账销案存资产的损失原因和清理追索工作情况,并提供符合规定的销案证据材料。
2.我公司司内部审计、监察、法律或其他相关部门对资产损失发生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我公司财务部门对销案报告和销案证据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并向贵行进行报备。
4.根据公司会议纪要、贵行的核准批复及相关证据,由我公司负责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进行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
四、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的专门汇报制度
根据贵行要求及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度、季度、年度向贵行汇报工作,其中重点报备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情况表及账销案存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清收处置报告等。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账销案存资产本月度、季度、年度的清理、追索情况;
2.对于追索收回的资金或残值的账务处理情况;
3.账销案存资产本月度、季度、年度的销案情况;
4.账销案存资产的财产线索排查情况及处置进度;
5.账销案存资产的处置工作分析和建议;
6.贵行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建立账销案存资产的专门存档制度
对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情况建立专门档案管理制度,以备查询和检查,并按照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规定进行保管。存档资料内容主要包括:
1.销案资产的基本情况;
2.销案资产的清理和追索情况;
3.销案资产的销案依据;
4.销案资产的销案程序;
5.销案资产损失原因分析及责任追究情况;
6.贵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协作,激发处置活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贵行的具体要求,组织力量对账销案存资产进行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通过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尽可能收回资金或残值,防止资产流失,根据实际情况,对账销案存资产清理和追索采取多种方式处理。同时,虽然账销案存资产已经确认为损失,进行了账务核销,然而大量的实物资产和债权债务任然存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对账销案存资产进行清理和追索,建立追索责任制,明确清欠任务和工作责任,利用法律手段加强对清理和追索工作的进度。
1.委托专业从事金融服务行业多年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派驻本投标项目组建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全面开展工作,同时搭建精干专家团队,按照诉讼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服务、法律培训服务进行分工,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2.如有需要,安排专业律师专门负责与贵行对接,及时了解和掌握贵行服务需求,做好相关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
3.利用司法大数据,梳理近年来银行业常见案例和贵行诉讼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为贵行防范业务风险提出建议,辅助贵行完善内部风控机制;
4.整理汇编银行业务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帮助贵行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减少因法律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业务风险。
5.对贵行已经出现的风险、事故、纠纷,按照贵行指示,从贵行的整体利益、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注重办案策略,按照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的顺序,最大限度减少讼累,为贵行节约争议解决成本。
6.在全部代理工作完成或代理期满时,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期限向贵行提供书面总结,并移交全部案件(非诉事务)材料。
7.对于进入诉讼、执行程序中的工作方针:
首先考虑调解。由于银行业涉诉风险大,诉讼案件较多,耗费时间长,如能通过协商、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可节约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和经费开支,综合效益较高;特别是在法院主持调解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视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可在违约金、滞纳金和利息方面做出斟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其次,及时财产保全。银行涉诉案件多为财产类,为防止对方当事人在诉前或诉讼中转移财产,建议提前就对方当事人财产状况进行摸底,掌握其银行帐户、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当前涉诉及待执行等详细情况,做好随时进行财产保全的准备(视情可在诉前、诉中或执行中进行)。
最后,对已查封的资产(含未办理抵押的查封资产)按时申请、催促法院办理续查封手续,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七、对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与事后跟踪 1.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工作
账销案存资产销案时应当取得合法的证据作为销案依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或公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等。账销案存资产的销案工作要在严格的审批程序下进行。我公司应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划分部门审核权限。对满足销案条件的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管理制度,以备查询和检查,并按照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规定进行保管。
2.账销案存资产销案后的事后跟踪工作
事后跟踪工作应以会计年度为划分,监督会计年度内账销案存资产收回资金或残值的账务处理情况和销案情况。重点核查资产处置过程是否公正公开,销案过程是否合规合法,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收入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被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占有,或者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相应的罚则,规范我公司人员在账销案存资产处置工作中的行为,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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