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精选26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 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 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我们每个人多有自己最想要的礼物: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个洋娃娃;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台崭新的游戏机;也有的人可能希望得到一些精美漂亮的饰品……可以这么说,世界上有多少人,那么就有多少个希望得到的礼物。这些礼物能带给我们快乐,这不用质疑。但这些快乐并不是长久的,我们得到了这些礼物,它能让我们一时开心快乐,感到兴奋,但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礼物就会慢慢地被我们遗忘。这些礼物并不会在我们的脑海中停留太久的时间,它也并没有给我们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所以,当我们得到它的时候,对它的好奇心就已经消失了,我们就会把它抛到一边,相反设法的去得到下一个我们想要的礼物。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我们想要得到最珍贵的礼物呢?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我们得到了这个,就想得到那个,我们拥有了一个又一个的礼物,但这些都不是对于我们来说最珍贵的礼物。在《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大家一个道理,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不是别人给予的,而是取决于我们自己的。礼物是我们生活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可以是实实在在的礼物,也可以是虚拟的看不见的礼物。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可能成为你生命里最珍贵的礼物。但真正珍贵的礼物是什么?是我们对生活的一种态度;是我们学会奉献,而不是一味的索取;是我们学会感恩,学会珍惜;学会原谅以及被别人原谅,这,就是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但却到最后才发现的最最珍贵最最想得到的礼物!

  每个礼物都是一颗种子,种在了我们的心里。那个最最珍贵最最难忘的礼物就是花开得最美丽的种子,在我们心里发芽,让我们学会了一个又一个道理,并且时时铭记在心。我们每个人都拥有这样的一份礼物,就是为别人付出。嗯,礼物的意义就是:光有爱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将爱表达出来,用欢庆和送礼物的方式。所以,当你真正的为别人付出了,你就会明白,“给”永远会比“拿”愉快。

  在这本书的最后,我们和尹大碗一起明白了:每个人都该拥有两个生日吧!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而另一个,就是真正地意识到自己原来一直被爱着,并没有被遗忘的日子。嗯,这,就是我们最最珍贵的礼物,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但却又是独一无二的、专属于我们自己的礼物!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8

  我们古今中外的许多名言警句都表示金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将它太重视,地主,贵族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丑恶无比,就应斩尽杀绝的人物。

  看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的书名,很多人可能跟一样觉得这是讲述一个有名战争,是一种战争反思的文章,但细读品味却发现这并未如此,剧中的很多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理想主义者,关心人民国家的大富人皮埃尔,命运悲惨的安德烈公爵,热情任性却单纯天真的娜塔莎,牺牲自我的玛利亚,惩奸除恶的尼古拉和不误正事,花天酒地的阿纳托尔等,在法国强力入侵之下他们有的怀着报国的梦想,参军战斗,有的落魄逃难,还有的深谋远虑,企图刺杀拿破仑……,其中有的人幸存了下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比如说玛利亚和骑兵上校尼古拉战后结婚,经营田庄,获得巨大成功,过着意想不到的幸福生活,有的过着悲惨的单身生活,没有感情,没有钱财,就像索尼娅,她显示被罗斯托夫夫人逼得不得不跟深爱的尼古拉分手,同时也被迫失去了雇佣保姆的工作,最惨的是最后直接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安德烈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最后负了重伤,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死了,但在这本书的许多故事中,金钱似乎当了主人公。

  索尼娅跟罗斯托夫家的任何一个人关联都相当要好,但是罗斯托夫家却面临着破产流浪的危险,索尼娅很爱罗斯托夫夫人的儿子尼古拉,但是一旦尼古拉一旦跟索尼娅结婚,那么罗斯托夫家就会彻底灭亡,正因本来就没钱的罗斯托夫家的儿子嫁给了比他们还没有钱的索尼娅,不仅仅不会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反而会加速罗斯托夫家的灭亡,而嫁给了富有的小姐起码还能让他们的吃饭生活不是问题,虽然罗斯托夫一家都很喜爱索尼娅,但她们不能正因喜爱就断送了罗斯托夫家的姓名,结果流着泪将索尼娅逼走,让她孤苦的度过余生,书的后面也几乎没有提到她了。如果不是金钱,索尼娅能被赶走吗

  罗斯托夫伯爵是个身份显赫的人,但是正因话费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成了负数,从莫斯科的逃难,安德烈公爵的死,彼恰的战死,伯爵夫人的绝望等,一连串的打击降临到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伯觉身上,而且他想挽救家庭经济危机的计划一向无法进行,逃难时一把大火又烧去在莫斯科的豪宅,这次真的到了无可弥补的程度,不久,原本身世显赫的老伯爵在一家简陋的出租房里去世,没有了金钱,生命也会受到威胁,要是罗斯托夫伯爵还有好多钱,他的生命会这么悲惨吗

  劫富济贫一向是许多英雄所做的手法,难道有钱有错吗贵族有错吗?地主有错吗?我们看到的可恶地主有的只是虚构出来的,有钱反而是好事,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但金钱却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幸福,你的生命有了保障,想想看,你有了钱,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天天开宝马坐奔驰,吃的是满汉全席,你有了钱,喜爱你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重山中的碎石一般,你有了钱,当国与国只见要发生战争时,你见势不妙,迅速买机票逃到富国去,生命得到了保障,还能照常过幸福生活…

  金钱是好东西,就应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们不能视金钱太重,正因哪怕你前世有多少金钱饰品,死去也带不走一个子儿。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9

  在我儿时的记忆中,总认为培根是一个贪慕荣华富贵的虚浮小人,他为了名利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但通过读《培根随笔》一书,我才了解到了真正的他。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了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0

  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1

  古典诗词是我国文学宝库的珍宝。四言诗经,五言古风,唐诗宋词,构成了诗歌国度中无比壮丽的景象;饱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意蕴,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是中国文化最灿烂的瑰宝之一。清词丽句,恢弘奇伟;遨游诗海,美不胜收。

  古诗是什么?要让儿时的我来说,那就是一些稀奇古怪,难以理解的句子。而这些难以理解的句子,在考卷上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在低年级时,背古诗对我来说是最复杂不过的了,背个诗简直比登天还难呐!可当我今天看了《国学小名士》后,我看到各位哥哥姐姐们那脱口而出的背诗速度,实在让我惊呆了!他们口中那一句句优美的古诗,都是祖先留下的财产,这一份份财产,是古人智慧的结晶,是中华灿烂文化的启明灯,照亮了我们对古诗热爱的激情。

  古诗句的境界也很高,不只是字面上的描写风景、人物、心情等,更重要的还是隐藏在诗句里的深层意义。“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这句诗句提醒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虚度光阴,时间是不会倒回来的。"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句诗告诉我们要像竹子一样坚强,顽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诗告诉我们做凡事都须艰苦锻炼,不断磨砺,才能取得成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诗是劝告我们小时候要努力,不然长大了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古诗句的意境也很多,读着读着,眼前就出现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伊人独立花下,落英缤纷,一双春燕在细雨中飞翔。晏几道把相思都描绘得如此浪漫,在下真是佩服。“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晴天的西湖,水上波光荡漾,闪烁耀眼,正好展示着那美丽的风貌;雨天的西湖,山中云雾朦胧,缥缥渺渺,又显出别一番奇妙景致。妙哉!妙哉!

  可是自从有了电脑、手机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后,人们有什么问题就会使用它们查询,可以搜到很多的满意答复。正是因为如此,人们才变得很少去通过书籍查找资料。那就更没有多少人会去在意故事词了。

  我通过看《国学小名士》对古诗词加深了理解。古诗词已不再是需要死记硬背的东西了,古诗词是每个中国人必须了解的文化,古诗词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中也包含了我们祖先的智慧。

  中国,随着时间的流逝,语言也发生了多次的变化,从古人说的文言文到现在说的白话文,文言文现在也成了学习的一种,它们都被挖掘了新的价值,这种价值是无价的。

  我对《国学小名士》里的哥哥姐姐们都赞不绝口,我要向他们学习,多积累古诗词,多了解祖国文化,多看些好书,多储存有用的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向祖国的璀璨文化走去吧!让我们向古诗词的方向前进吧!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2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 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3

  在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五猖会》,记述儿时要去看五猖会——一个难逢的盛大庙会,而就当“我”笑着,跳着,欢呼雀跃时,“父亲”却让“我”背完书再走。顿时,一阵从天而降的冰雹向鲁迅洒了下来。

  这篇短文叙述了鲁迅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里的无奈与厌烦。

  同样,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有很多儿童也同鲁迅小时候一样,很多家长都对孩子说“先怎么……就……”就说我吧:

  一次,去跟父母出去逛超市,临走前,我妈就说:“先背完一段课文咱们就走。”无奈,我只好先背了,结果很快就背完了。虽然去了超市,但逛得也没劲。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4

  好的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滋润人的心田,让人有丰富的精神世界。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夏洛蒂。勃朗特写得《简爱》。这是一本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佳作。

  至今为止,只有《简爱》这一本书让我有非常强烈的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吸引着我的心呢?也许是简爱悲惨的命运;也许是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的故事;又也许是桑菲尔德里面的古怪事……这一切一切都很精彩。

  简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自幼就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后又被狠心的舅妈送进专门收养孤女的半慈善学校——劳乌德,继续在恶劣环境中挣扎。毕业后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开始了新生活。她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都彼此喜欢,最后决定结为夫妻,突然又知他已有个已经疯了的妻子后不辞而别,在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后才回到他身边,开始了无比幸福的生活。

  看完后我心情很好,开始回想书中那个自尊,坚强,善良的简爱,我记得她说过:“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这就是她。我深深的佩服她,因她的坚强。

  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坚强,特别是我们学生。一名高中生高考时只考上了二本,他是一个要强的人,以前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但这次考试没达到他的目标,考后又得知家里积蓄因给母亲治病而快花光了,家里也供不起他读大学,就这样,他离家出走了,最后还跳河自杀了。可见他多不够坚强,一场考试就把他打败了。如果我们祖国的花朵都像简爱一样坚强,那祖国的未来将风光无限。

  去看《简爱》吧,去学习简爱的高尚的品质吧。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5

  我有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最后一头战象》,这本书很好看,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下主要内容。

  解放前的西双版纳,傣族的领主叫召片领,他曾经有一支象兵,象兵就是骑在象背上作战的军队,战象可以用象鼻子劈敌,用象蹄踩敌。一九四三年日军侵占了缅甸铁蹄跨进了和缅甸一江之隔的西双版纳的陲重镇打洛。

  象兵在洛江畔和日寇打了一仗,鬼子在打洛扔下了七十多具尸体,我方八十多头战象全部中弹倒地,战斗结束后,大家在江边挖了一个长宽各二十米的巨坑,把阵亡的战象隆重埋葬了,还在坑上立了一块碑:百家冢。

  在搬运尸体时,意外发现有一头还活着,村民很高兴,把他养了起来,它在寨子里向东家要串香蕉,到西家喝筒泉水。慢慢地战象衰老了,当了多的的象奴知道找它最后的归宿了,它看到了象鞍,眠里泪光闪闪,像是见到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它绕着寨子走了三圈,对救活它收留它并养活它二十六年的寨子表达 一种恋恋不舍的心情。它到百象冢挖一个洞躺在百象冢的坑里合上了眼睛。

  它死了,它没有到遥远的神秘的祖宗留下的象冢去,它在百象冢挖了个坑,和曾经并肩战斗过的同伴葬在了一起。作为一头老战象,它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战象是一种有情感,有灵性的动物,它是人类的朋友。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6

  《不跪着教书》是吴非的一部教育随笔,由于是随笔,闲暇时读的很轻松,在轻松的文笔中,透着作者点点思想和智慧,给我许多启发。作者写道:面对最早接触到的生活矛盾,孩子首先总会学习父母的态度。这让我很有感触,家庭教育的感染性在孩子的教育中起很大作用。

  曾看到这样一个案例,让人匪夷所思。案例:小A是一个平时少言寡语的小女孩,打扮得却很像一位假小子,非常听话,上课从来不讲话,却也从不发言。可是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她竟然接连好几天没做作业,考虑到她性格内向,开始我让她回家补上就行了,老师不批评。可没想到平时那么听话的她竟然只补了一小部分。问她原因,她一句也不回答。我心想:“这孩子怎么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应该问问家长怎么回事?”于是让她请家长来一趟,结果等了三天都没来,而且每一天她都会撒一个在我们成人看来十分可笑的谎。事情更严重了,我于是亲自在放学时到校门口请其家长来谈谈。她妈妈到办公室后,我刚跟她妈妈说了一句:“小A这几天作业一直没有完成。”我话还没说完,她妈妈就冲上前,“啪”地使劲打了小A一巴掌,自己马上也红了眼眶。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小A还只是一个小学生呢。她犯了错误自然不敢跟妈妈承认,老师要请她妈妈来,她为了逃避,自然要撒谎,而为了圆之前的那个谎,她又不得不编出更多的谎,这无疑是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在对儿童实施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学校教育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然而家庭教育却起着关键作用,由于这种关系,二者必须有机结合达到合谐统一。做为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是连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纽带。教师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反映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在家表现,针对情况制定措施。作为家长更应该主动到校了解学生在校表现,配合老师做好工作,限事态于萌芽状态,切实负起家长的职责。可一部分家长往往是临渴才掘井,发现自己的孩子落后很多了才来关心,表现为被动教育,不利于孩子成长。让我们为共同的目的一道担负起对孩子的教育吧!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7

  毅力是冬日里的阳光,温暖人心;毅力是黑暗中的明月,熠熠生辉;毅力是灿烂的阳光,光芒万丈。

  在过去那个对妇女充满偏见的世界,夏洛蒂三姐妹经受着生活的艰辛,世俗的偏见,努力写作,虽然换回来的只是几句冷冰冰的话语,但是她们从来不放弃,向小说领域驰骋神思妙笔。用坚强的毅力和聪明智慧,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向人们证明了世界上不存在什么不是妇女的事业。

  在逆境中,只有具备坚强的毅力0和聪明智慧的人才可能拥有精彩的人生!狄更斯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过:“只有毅力才会使我们成功,而毅力的来源又在于毫不动摇,坚决采取未达到成功所需要的手段。”茨威格也说过:“将无法实现之事付诸实践,正是非凡毅力的真正标志。”

  仙人掌是生长在死亡之地的植物,那里到处是金沙,几乎没有任何植物。仙人掌又是怎样活下来的哪?它能够长大,不知经历过多少场铺天盖地的沙漠风暴,经历过多少次炎热太阳的灼烤。他无疑经受过一次又一次的摧毁,却能够一回又一回起死回生,这是一种多么顽强的精神。

  在生活中,不知有多少人,走在成功之路上时,因为那一点点的困难就轻易放弃了。在美国淘金热中,一个人挖到了一块金矿,就继续挖,但一直没有成果,就把东西卖给了一个老人。老人在他挖过的不深处就挖到了许多金块,成为了富翁。那人听后十分后悔。

  毅力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毅力是火,点燃希望之灯;毅力是灯,照亮人生的路;毅力是路,引你走向黎明。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8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国际大奖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是美国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故事幽默风趣,让人百看不厌。里面的主人公是山姆。他在无意中得知,他祖父在克思奇山留下的一块格博礼农场。他在五月的时候离开了家去寻找格博礼农场。他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和一些钢片和打火石。这就是他在山中生后的用品。在寻找格博礼农场的过程中他历经了艰险,他让自己像是一棵树,要生活在格博礼农场。

  让我最喜欢的一级是“国王的猎鹰”。里面讲的是山姆想要一只猎鹰。于是,他便去图书馆去查阅猎鹰的习性。发现猎鹰的巢筑在悬崖峭壁上。于是他便来到离格博礼农场最近的一座大山。他看见有一只母猎鹰在山上筑了巢,还生了一窝鹰宝宝。山姆爬上了山,看见了鹰巢里的5只鹰宝宝。他便挑选了一只大的小鹰。回到了他的帐篷。

  这段难忘的山居岁月里,山姆学到了很多东西:用猎来的鹿皮制衣,用猎物的肉制成好吃的食物,用河边的陶土捏造供自己取暖的火炉等等,这些事可是我们这些过贯了养尊处优生活的人想也不敢想的呀!在这期间,山姆还交到了许许多多的朋友。有浣熊杰西,有黄鼠狼男爵,有猎鹰惊风,有大学英语教授邦杜,还有男孩夹克先生,给他的山居岁月增添了无穷的乐趣,让我羡慕极了。

  想知道更多关于山姆的故事吗?请读《山居岁月》。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0

  —”葡萄啊葡萄,不然你该是多好的一块料!“

  —”你才是快料!“

  王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倔驴、生坯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天生没有惧怕。面对各色人等,不管是生是熟是好是坏,她那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像个七八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怕,天塌下来她也有法子,葡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一个顶厉害的女人。才刚几岁啊,两袋面粉就被人家换给了孙家做童养媳,只有七岁。而且童养媳可不是让你白吃白喝等到圆房,这个期间只有当牛做马的干活才不会使得婆婆觉得自己的两袋面没有白花。稍一松懈,又是打又是骂。葡萄受了不少的罪,吃了不少的苦,对他们也是恨得牙痒痒。可是长大了,世事变迁,再想恨却怎么也恨不起来,反倒觉得有趣。

  葡萄,十三四岁成了寡妇,成为庄上的第九个寡妇,也是最年轻的寡妇。丈夫铁脑给日本鬼子一枪崩了,脑袋炸成了花。早前婆婆就先公公走了,大哥二哥也都离家参军去了家里只剩下葡萄和公公相依为命。自此,葡萄便把公公孙怀清叫爹,做生意做的也不错,日子过得可以。

  日本鬼子打跑了,中国解放。不久,土地改革开始了,打倒地主分土地的口号喊起来了。孙怀清,大难临头了。他是地主,为万夫所指,地主这个头衔是跑不掉了。英雄寡妇们一个劲儿的唆使葡萄控诉孙怀清,让她说出做童养媳时受的虐待,来打倒孙怀清。葡萄认死理,她觉得她爹就是她爹,再怎么也是爹,再说他又没有杀人越货抢劫无恶不作,凭什么抓人?!可孙怀清还是被带上地主帽子枪毙,是命不该绝,抢打到左胸下面没有打死,被葡萄偷偷捡了回来,以假坟墓来掩盖孙怀清未死的事实,将他藏到了家里的红薯窖子里很长很长时间。身体恢复之后孙怀偷偷溜走,后来五合跟葡萄说他看到了一个跟孙大爷长得很像的人,葡萄问清了他身在何处,悄悄地把爹找到带回了那不见天日的红薯窖。待到头发花白,皮肤惨白,半身瘫痪,双目失明,耳朵失聪,几乎没人能认出他就是几十年前的孙怀清了。

  葡萄长大后出落得标致高挑丰腴,情史自然是跌宕绵长的。作者塑造这样一个鲜明的女主人公的形象,她的命运坎坷多波折,情感方面也颇具戏剧性。情窦初开时遇上了琴师,可琴师身虚体弱,因病死掉了。孙少勇是孙怀清的二儿子,铁脑的哥哥,一个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自私到目中无亲,把自己亲生父亲置于死地的人。把葡萄据为己有,生了个儿子叫挺。因挺自生出便被葡萄送走,孙少勇不知情却怀疑过,后来跟一个城里女人结了婚。史冬喜,丑陋至极,有妻子。葡萄偏偏看上了他,短命早死。无赖般的五合,因看到孙怀清要挟葡萄给他饭吃给他睡,后来死的很惨,是被人打死的。不管是青年时的史春喜,还是成熟了的史春喜,都蠢蠢欲动于葡萄嫂子,虽然表面上对葡萄的无知肤浅表示鄙夷不屑。老朴,一个知青作家,情感生活胜似一场精神上的恋爱,很是温情。一旦遇到一个中意的人,葡萄都想把心分一瓣给对方,一辈子下来,心早已所剩无几。

  这一个农村妇女形象,表面上确是庸俗肤浅,性欲强烈爱偷欢。但在为人处事上,可以感受到她那兼收并蓄的包容性。这就和民间地母形象合二为一,身上闪耀着地母的光芒。在那个灾年乱世,公公犯死罪,情人们各心怀鬼胎,他需要动用无穷的勇气和智慧去抵挡窥视、怀疑与骚扰、挑衅。寡妇门前是非多,中国传统向来将寡妇风流贴上不道德的标签,不贞并不能成为世人诟病葡萄的理由,所有的不好都足以被葡萄光辉的地母形象所掩盖。再说,与情人偷欢也都是不夹杂任何诡念的最纯粹最原始的人的本能欲望。葡萄的正义、爱、勇敢、无畏,才是作品最大的闪光点。

  一个正值韶华的少妇,一个正直无畏的精灵。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1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受戒>。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上作者追求和张扬的就应是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生活理想。作者特地选取混乱时代极为难得的“人不生病,牛不生灾,也没有大旱大水闹蝗虫,日子过得很兴旺”的几年时光,以促成这个桃花源的生成。这个桃花源中诸多的人物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其情感表露十分直接而且质朴,他们虽然都是凡夫俗子,却没有任何猾、恶意,众多的人物之间的相互自然的爱意组成了洋溢着生之快乐的生存空间。作者以一种通达的甚至理想化的态度看待这种生活,没有丝毫的冬烘头脑与迂腐习气,他塑造的这个空间是诗意的,而又充满了梦幻色彩。但是明海和小英子虽然不能完全算作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他们那种纯洁、朴素、自然而又有一点苦涩的感情却确实能够给这种理想赋予一个灵魂。

  在汪曾祺笔下,小和尚明海是聪明的、善良、纯朴的,小英子是天真、美丽、多情的。他们之间朦胧的异性情感,呈现出浪漫的、纯真的色彩,在人生的旅程中奏出了一曲美的旋律。这种情感发自还没有受到俗世污染的童心,恰恰股以成为这个桃花源的灵魂的象征,所以作者把它表现得个性美。譬如,明海受戒后,小英子接他回来时,问:“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先是大声然后是小小声说:“要——!”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小说之后这样描述:“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二、纯朴自然的生活方式作者在小说里叙述的是一种独特的生存环境中奇异的人情风俗及其人群的生活方式。这个世界中人的生活方式是世俗的,然而又是率性自然的,它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同时又有一种超功利的潇洒与美。首先,故事的行为“空间”——“这个地方的地名有点怪,叫庵赵庄”。“庵赵庄”这一符号,指称着两重涵义:庄上大都姓赵,庄上有一个庵。庄以族为名,是中国传统社会注重血缘聚居的一种反映;庄以庵名,则可见这座小小的菩提庵对庄上人家的重要性。“出和尚”便是这个地方的一大特色。例如,在当地,出家仅仅是一种谋生的职业,它既不比别的职业高贵,也不比别的职业低贱,庵中的和尚不高人一等,也不矮人三分,他们照样有人的七情六欲,也将之看作是正常的事情,并不以之为贱:“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他们能够娶妻、找情人、谈恋爱,还能够杀猪、吃肉,唱“妞儿生得漂漂的,两个翘翘的,有心上去摸一把,心里有点跳跳的”这样的酸曲。人的一切生活方式都顺乎人的自然本性,自由自在,原始纯朴,不受任何清规戒律的,正所谓“饥来便食,困来便眠”。庙里的和尚是如此,当地的居民也是如此,英子一家的生活,男耕女织,温饱无虞,充满了一种俗世的美: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受戒>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2

  说起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我的父母早就给我买下了1——3本,只是当时我没有去关注,关注了也没有看戏去,因为,老感觉字太多了,太密了,一看就有种看不下去的感觉。但现在不同了,开了一次家长会,老师提到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一愣,我想,幸亏我买了。就这样我一点一点读了。

  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他有着名声很大的父母,却早早被神秘人——没人敢提的名字伏地魔杀害了。哈利从失去父母的那一刻起,过的不是人的日子,他在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度过了20xx年痛苦不堪的日子。他们的独生子——达力,诗歌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特别是对哈利,经常拳脚相加,看到这里,我真为哈利叹一口气,感到不公平。凭什么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要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呢!

  读了一半,我合上了书,想到,哈利终于可以摆脱这痛苦的日子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并拥有了一个慈祥的校长。

  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家,要知道对于哈利波特来说,他不求吃的有多好,有多丰富,也不求睡得多么温暖,或是凉快,他只想能保证自己的一日三餐都能吃到,吃饱。他只想让自己有个像样的床,每晚都能睡一个好觉。而我呢,每天要父母做京酱肉丝、水果沙拉,或是嚷嚷着去肯德基、德克士饱餐一顿!哈利穿的都是达利剩下的,而自己都是穿的最好的最新的。

  读了这本书的一半,便让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能奢求太好的,不能太任性,见到什么要什么。为什么,自己老是控制不住欲望,见到东西就急着让父母掏腰包。从今天开始,不知自己能不能再控制住无用的欲望,浪费的奢求,不管怎么样,一点一点尽自己的力量。

  哈利波特带给人们的太多了,足够支持我继续读下去,品味下去。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3

  《地狱篇》

  当走到我们生命旅程的中途,我发现自己在一片幽暗的森林。但丁一开始把自己描述为一个行至半途的人,1300年但丁是35岁,他把人的一生设定为70岁,他迷失在一个恐怖的黑森林里,黑森林象征着人在旅途中的危机: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个体被强迫重新评估事物的真正价值。对于这种状态,但丁说:“死亡也并不比他更可怕。”

  看哪!一只豹子,柔软而轻捷,一只披着花斑毛皮的豹子。然后他在寻

  找出路的旅途中碰上了三只野兽,野兽作为阻碍朝圣者直接攀上光明的顶峰的对立面出现,象征着人性中自我的三种心理状态。豹,狮,母狼——分别象征人性的野心,贪欲和自大。它们都很饿,逃避不开,朝圣者开始退却,然后维吉尔出现了。

  这些可怜的人,从没生活过,一次一次的被环绕着的马蝇和黄蜂蜇伤。维吉尔带领但丁来到地狱门前,对他说:“进入这里的人们必须放弃一切疑虑,在这里任何怯懦必须立即死亡,因为已经到了我所说的地方,这里你会看到悲惨的人们,他们失去了心智上的善。”但丁在这里所说的可怜的人,是那些浑浑噩噩度过一生的,没有立场,面对任何事情都保持冷漠的人们。这里揭示了人性中恶的一面。

  我刚到这个国度时见到了伟大的主降临到这里。维吉尔带领但丁渡过阿克伦河,然后来到地狱第一层——林勃。基督复活后下到地狱救出了《旧约》中杰出的人物,并在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会议和1274年里昂会议上被公布为教义。

  因为暴食颗诅咒的罪行,如你看到的,我憔悴在雨中。在暴食者所居住的地狱第三圈,始终下着污浊的雨、雪、冰雹,并且有三头的怪兽科尔布鲁斯用爪子撕裂着灵魂们。那些生前享用温饱所需的食物的暴食者们,在这里只能吃腐烂、冰冻的烂泥。

  他们大声呼喊,滚动着重物,用他们的胸膛去推。他们相互厮打,到了那个地点,每个人都把重物推回,喊着:“你为什么堆积?”“你为什么挥霍?”在吝啬于浪费者所居住的第四层,维吉尔咒骂拦道的普鲁托(希腊神话中的财神):“让你的报复吞噬自己吧!”吝啬者和浪费者推动重物象征着金钱是使他们堕落的同样的理由。

  每位女神用指尖扯着胸部,用手拍打着自己并大声哭着,叫道:“就让美杜莎来吧,这样我们就会让他变成石头。”美杜莎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看见她的人都会变成石头,波尔修斯得到雅典娜的帮助,后者给了他一面可以当镜子使用的盾牌,从而杀死了美杜莎。

  于是我稍稍向前伸出手,从一棵大荆棘上扯下一只,它的树干就喊:“为什么撕毁我?”地狱的第七圈第二环是施暴力于自身者所居住的地方,他们变成浓密荒凉的森林,维吉尔叫但丁折一枝树枝下来,它们就大声叫喊并且流血。这是一个自杀的人,变成了一株荆棘,扎根在绝望的泥土里。以自杀者的树叶为食物的哈尔皮将给他们永远的痛苦。

  不要让那些恶魔看到你在这里,小心的蹲在岩石后面。在第八圈第五谷,维吉尔要朝圣者在他和恶魔说话前先躲起来,他对恶魔的首领马拉科达说,但丁的旅程是经过上帝批准的,于是马拉科达派了十个恶魔护送他们。在这一层中,贪污受贿者被浸在煮沸的沥青池中,如果他们敢于把头露出表面呼吸的话,恶魔们就用叉子叉起他。

  他的双脚刚一触到下面深深的沟底,那十个恶鬼就已经在我们头顶的堤坝上。当旅行者们意识到不能信任魔鬼们的时候,维吉尔又一次将但丁抱起,正如一位被喧嚷惊醒的母亲看到身旁燃起的火焰会抱起儿子不停奔跑一样。维吉尔时不时的介入和保护提醒我们,即使有足够的准备和智慧的向导,人们有时还是会面临堕落的处境。

  《炼狱篇》

  我现在辨认出一扇门,下面三个不同颜色的台阶通向它。走出地狱后,但丁来到炼狱门口,炼狱之门有三个不同颜色的台阶:白色的大理石台阶亮的像一面镜子,接下来是一面黑色的粗石台阶和一层红色的斑

  岩台阶,再上面就是坐在金刚石门栏上的守护天使。第一层台阶代表悔悟,踏上石阶的罪人可以变得清醒,愿意认识真实的自己;第二层代表自知后深沉的悔悟;三个台阶鲜红如血,代表赎罪的热情。这几个台阶意味着在赎罪的同时要自我认识,自我揭露和自我改变的勇气。门栏代表圣彼得教堂的坚实基础。

  我另一侧是一些殷诚的幽灵,从可怕的缝住的眼中挤出泪水,冲洗着脸颊。缝合的眼睛意味着眼盲不仅会使罪人认不清嫉妒的表现,同时说明罪人会缺乏认清客观的能力,这是产生嫉妒的起因。

  《天堂篇》

  从新的光体中个一个传出一个声音,使我转向它,仿佛磁针转向北极。天堂篇里,处在第二圈玫瑰花环中的圣徒波纳文开口了,他也要像圣徒托马斯那样介绍他的另外11位灵魂,但丁将圣徒方济各的爱和圣徒多名尼克的爱结合在一起,象征着他提倡将感情和智慧结合起来。

  只要天国的节日存在,像衣服环绕我们的爱的光环将会持续。但丁提到肉体将在最后审判日复活的神学教律,强调具有肉体的重要性。人的本质在其最高阶段应同时包括天堂的灵和世俗的肉体。“荣耀而神圣,完完整整。”

  当我随着永恒的双子星座旋转,我的眼睛重新回到美丽的眼睛。在第八重天,但丁向他的所属星座——双子座——祈祷,“光荣的星啊,所有我的才华,不论他具有怎样的价值,都是源自于你啊„„我的灵魂全心全意的向你叹息,让我获得这次尝试的动力吧。”十二星座代表控制内心性格的力量,而但丁的祈祷,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按照

  所希望的那样发展自己。”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4

  《上下五千年》中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为了报当年被吴王羞耻之仇,宁可每天睡柴草, 每日尝苦胆。总扪心自责:"你忘了会稽大败之辱吗?"就这样勾践跟同甘共苦共同命运,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在公元前473年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

  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决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这就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读了《卧薪尝胆》,我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写的红舞鞋,文章里写了一位叫凯伦的女孩,她很穷,妈妈又病死了,一位好心的鞋店老板娘送给她一双红舞鞋。凯伦就穿着这双唯一的鞋去参加了妈妈的葬礼,一位有钱的老妇人见她很可怜,便收养了她。后来凯伦在老妇人的精心养育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且她的鞋子一双比一双精美。

  有一天,老妇人病得很重,凯伦却不尽心照顾而去参加舞会。结果红舞鞋自作主张地跳起来,带着她跑到森林里,不停地跳舞,最后凯伦只好请猎人帮忙砍下双脚。

  经过这次磨难,凯伦明白了:“幸福不是由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来决定的。”

  看完这个故事,我也明白了:幸福的生活是由善良、孝顺、感恩、勤奋而组成的。我也有许多漂亮的衣服和鞋子,有时侯我也不太珍惜,以后我应该注意自己的行为,爱惜身边的一切,知道珍惜、学会感恩。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6

  哎!说来也真惭愧,都初三了,四大名着只读了其中的一部《水浒传》,一部充满战争、血腥的小说,但还是蛮容易理解的。人人都说《红楼梦》是四部名着中最难理解的,我觉得一本书只要用心去读,花时间去读,怎么会不理解呢?我一定要试试。

  林黛玉是《红楼梦》中的主角,人们常用一些“体弱多病”、“瘦骨如柴”、“病怏怏”的这类词来形容她,也确实如此。我也觉得这个人像一根枯草,被风吹一下就会倒。但当我看了《黛玉葬花》,我觉得自己错了。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不只是一个脆弱无力的美女,只读了《红楼梦》的冰山一角,我却感受到她是一个诗化了的奇女,她的《葬花词》打动了多少读者的心,我越来越被她吸引。她作的每一句词,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充满了她真实的内心情感。即使是一草一水,一山一石这些平凡的景物,她都能展开丰富的想象,与自己的命运联想在一起,感人肺腑。

  感觉她就是周敦颐笔下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清莲。尤其是从她那句“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表现出了她高洁的情志和坚贞不阿的精神。

  感觉她是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记》中的其中一员,是与陶渊明志同道合的一类人。对“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生活十分向往、追求的人。特别是那句“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

  总感觉她又像刘禹锡一样有着“可以调素琴,阅金经”的这种高雅情操。据说她住的地方“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但我觉得这与她的性格也是十分相符的。

  此时,我感觉她与诗是一体的,是诗展示了她的迷人光辉,是诗抒发了她的悲伤,是诗发泄了她的愤懑,是诗使她表现出了超凡脱俗。

  林黛玉悲惨的身世让我感动,娇美的姿容让我羡慕,多病的身体让我怜惜,横溢的才华令我折服,我陶醉于从她身上散发出的沁人心脾的清香,可惜天妒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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