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合规风险(精选5篇)

合同管理合规风险范文第1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重点环节规避经营风险

1 做的几方面主要工作

1.1 加强宣传教育。由于企业多年来一直在济南铁路局内部市场从事经营,许多经营活动不同程度的带有行政色彩,造成了业务人员风险意识不强,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针对这种情况,加大了企业合同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举办合同法学习班、会议教育、案例宣传、工作安排等各种形式反复向合同签订人员、合同履行人员灌输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让他们在了解法律知识的同时,掌握了签约技巧,增强了其责任感,从而使他们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1.2 健全组织体系。合同管理工作不能仅靠企业中某一个人的力量,而是要靠一个组织体系做保障。针对这一点,企业要设立一个三级管理体系:一是要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合同法律、法规及上级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决定本企业合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成立专门的业务部门作为本企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要配备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强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负责合同管理的具体业务。三是在下属单位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从而使整个企业的合同管理形成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为规范合同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1.3 健全管理制度。为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要注重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结合本企业客观情况,主要从以下各个方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等。公司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1.4 加强监督检查。为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本企业合同管理部门除要每季度定期对本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外,还应注意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向相关部门反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保证合同的正常有效管理。

2 合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合同检查中我们发现,虽然相关人员能够按照合同法、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合同,签订的合同基本符合要求,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合同要素填写不全。有的合同单位名称写的不全或与盖章单位不一致,有的合同中违约责任不够详尽,只写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等字样,而没有具体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

2.2 合同中质量条款不明确。只写有“国标”、“部标”、“行标”等字样。

2.3 有些条款不合法律规定。合同中写明由“第三人”作保证人,但却无第三人的签字或盖章,或者签字盖章的为不具有担保资格的某项目部、某分公司。

2.4 相当数量的合同不能按约定付款。由于已形成的应收款得不到及时回收,造成企业经营资金紧张,欠各生产厂家的货款不能按时拨付,存在被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法》内容学习理解不够,未能完全掌握条款的实质。二是部分业务人员业务不熟练,对《合同法》和企业合同管理办法内容学习不深不透,对合同条款的填写要求不够明确;三是对合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存在一定程度的侥幸心理;四是客观环境的影响。

3 抓的几个重点环节

针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3.1 了解掌握合同对方资信情况的环节。在合同签订前,要求承办人员必须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及委托人有无资格等进行认真的考察,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逐一建立起档案。对一些主体不合格、信誉差的客户,及时终止业务关系,防止上当受骗。

3.2 市场调研和市场竞价环节。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随时掌握各种物资的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对外采购中,有条件招标的大宗物资,一律采用招标的方式采购;没有条件招标的,采取比质比价的方式,择优签约,从而避免了“高价合同”,提高了收益率。

3.3 合同订立形式环节。预防“口头君子协议”。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签订书面合同不仅能加强签约双方履行的责任心,使合同双方有履行的依据,而且也是处理合同争议的基础。企业某些人员有时轻信“口诺式”的君子协议,或有时是老关系、老熟人,往往以感情和所谓的“口头承诺”代替正式有效的书面合同。但殊不知“人熟理不熟”,这种约定一旦遇到市场出现问题,利益发生冲突,双方就会产生争议。所以,除对少数即时清结的合同可用口头形式外,对于一些标的额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合同都应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

3.4 合同签订环节。签订各类合同,被授权人员都应严格在法人授权的权限和期限内行使其权利,而且均应组成不少于二人的合同洽谈小组进行洽谈,以杜绝暗箱操作。特别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影响大的合同,坚持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全过程并加以管理、控制和审查,分管合同领导复审,主要领导按权限批准的合同审批制度,杜绝了违规签订合同的问题,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5 合同资料保管归档环节。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企业主张权利,维护利益的最直接证据。为保证合同文本的完整,公司实行统一合同文本、统一合同台帐、统一合同档案制度。由合同管理员对合同进行分门别类登记,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一律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同保管,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归档保存,以备随时调用。

3.6 违约纠纷处理环节。法律顾问部门(法律事务部)在审查合同时,就要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在尽力做到己方不违约的同时,积极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出现违约行为。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潜在风险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直至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企业的经济损失。

4 进一步加强改进合同管理的措施

4.1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用法律维权的意识。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对企业近年来所签订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编印成册发至各单位引以为戒。

4.2 结合企业经营实际,进一步抓好合同管理制度的落实。企业法律顾问要全程参与重大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有针对性地指导相关人员签订好合同。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制,将合同管理责任与有关人员的待遇挂钩。规范和增强合同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使合同管理符合“制度化、规范化、档案化”的要求。

合同管理合规风险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企业用工;劳动合同;风险

当前,全国大多数供电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日趋规范,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一场全新的革命,《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直至解除、终止都采用书面化管理,否则将面临巨大用工风险。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在劳动合同管理环节重新构造一个全新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降低用工风险,这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1、企业用工风险

1.1 用工机制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的,便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将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比例的逐年上升,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过去的短期化调整为中长期,劳动合同长期化趋势不可逆转的局面。由此,用人单位长期习惯于用劳动合同终止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已不适用。稳定就业的确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益,但会减弱企业用工机制的活力,使企业竞争力减弱。

1.2 用工成本风险

这里指的用工成本风险是企业因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新增的企业违规成本风险。

1)劳动合同终止成本风险

由于新法规定,企业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补偿金基数由原来的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收入(扣除个人税与费)调整为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税与费),而这个经济补偿金总是隐性存在,企业始终存在风险。

可能会有人认为,既然合同终止会产生经济补偿,那么企业不终止合同不是就可免除补偿了。这是一个误解,企业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只是暂缓发生而已。另外,大量的劳务派遣员工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忽视,因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同样适用法律规定的。

2)新增的企业违规成本风险

以下五项内容,都是新增的企业违规的成本风险。

(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

(4)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1.3 用工管理风险

用工管理风险是指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不到位或用工管理不严造成的风险。

1)用工管理不到位产生风险

(1)不签劳动合同就用工;(2)本企业工龄未连续计算;(3)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劳动合同;(4)合同到期不续签。

2)用工管理制度不严产生风险

(1)规章制度不健全;(2)内容不合法;(3)缺少民主程序;(4)制度未使劳动者知晓;(5)制度缺乏操作性。

2、化解企业用工风险措施

2.1 化解用工机制风险

用人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以人为本,处理好灵活的用工机制与控制好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增长的关系。

1)严格把好招聘关

把好招聘关是劳动合同管理的开始,企业一定要树立“招聘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的理念,特别是在招聘录用前书面告知员工录用条件和做好考核录用工作,绝对不能只看履历,或让应聘者经受心理测试等,忽视了招聘管理,放松了用工第一关,使企业丧失了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

2)采用形式多样的灵活用工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用工机制的灵活性。进行岗位分析,有的岗位可以订立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的岗位可以采用非全日制形式、外包形式、劳务派遣形式等形式多样的灵活用工。

3)根据岗位性质和企业不同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劳动合同管理有不同的侧重点。企业可根据岗位性质和企业实际需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再者,企业的性质也有不同,有劳动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其岗位不同,对人员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能都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可对专业性较强的骨干岗位签订3至5年甚至更长期劳动合同,对替代性较强的熟练岗位也要按企业实际需求签订,期限也可3至5年或较长一点,合同期满后,除少数人员留用外可终止合同。

4)控制好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企业为了灵活用工,形成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必须控制增长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某上市公司测算,管理、技术岗位、班组长和技术工种岗位的可替代性较弱,无固定期合同可适当控制在70%以内;可替代性较强熟练岗位,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控制在30%以内。企业总计无固定期合同比例一般控制在50%左右为好,以保持用人机制的相对灵活性。

2.2 化解用工成本风险

1)计提“终止准备金”,消化“终止”成本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发生,是潜在的用工成本。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劳动合同“终止准备金”来合理消化“终止”成本。企业可根据当年的平均工资计提1个月工资作终止准备金。如2008年1月1日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企业终止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年限。2008年1月1日之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企业终止补偿该员工在本企业全部工作年限。计提“终止准备金”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发生的一次性补偿成本合理地分摊至每年用工成本,客观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2)杜绝违规成本发生

企业应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先订劳动合同后用工和续签合同领导审核制度,防止用工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和违反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合同情况发生;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杜绝违规成本发生。

2.3 化解用工管理风险

1)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招聘、年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定额、岗位标准与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不仅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也保障企业依法行使管理权。企业在建立或修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依法经过民主程序和告知义务,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必须建立劳动管理台帐,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台帐;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员工考勤统计台帐;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员工年休假台帐;人事管理台帐等,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杜绝用工管理不到位和用工管理制度不严等弊病,化解用工风险。

3)加大劳动用工自查自纠

企业在用工时依法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可以及时纠正错误用工行为,减少企业损失。从用工基本状况、劳动合同订立、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等方面检查,还可聘请专业单位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以免造成损失。

合同管理合规风险范文第3篇

(一)合规风险管理框架与要素

合规风险管理框架需要强调合规程序,即明确制定内外部风险驱动因素下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监管规则库及其变动管理、政策管理、风险评估、合规监控、合规风险测试、关键风险测量、风险与问题管理以及管制与报告等内容,突出合规风险防范的第一责任在业务条线;同时,明确合规文化、合规责任、外部监管规则及其变更管理、合规政策、合规程序、管制及组织、监控与测试、问题与整改、升级与报告等要素,并建立适当的业务控制和业务流程,防范合规风险。国际先进银行均设置合规官负责合规管理工作,管理合规风险及相关事务。在一些国际性银行,就合规管理工作设置了总部合规(GlobalCom-pliance)、业务合规(BusinessCompliance)、企业合规(EnterpriseCompliance)等部门,在全球范围,负责识别和缓释合规风险,升级报告风险问题,并提供持续客观的合规性监管。其中,总部合规负责制定境内外标准政策,对境内外合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业务合规负责各业务条线的合规标准制定与执行监督;企业合规负责跨条线、跨产品、跨服务、跨司法管辖权的合规监督管理,如反洗钱、营业执照登记等。

(二)合规风险监控、测试与报告

在合规监控和测试方面,业务合规和企业(跨条线)合规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维护合规监控和测试计划;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决定合规监控和测试的范围和频率;独立进行合规监控和测试;根据合规监控和测试的结果,判断控制合规风险措施的有效性,识别风险和存在的问题;将结果信息传递给银行的股东;修改合规监控和测试计划;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总部合规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合规监控和测试的相关规章,并监督执行;指导条线和跨条线合规部门的合规监控和测试;统筹所有的监控和测试工作;明确报告路线,并定期集中报告结果等。银行的合规监控和测试是符合性测试,判断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对事项本身的风险并不作评估。同时,银行应在董事会层面设置审计委员会、风险委员会等管理合规事项;在管理层层面设置合规委员会,管理合规事项;同时,建立合规管理报告路线,由部门通过委员会进行部际交流沟通,并视事件的性质与残余风险情况,逐级报告。

(三)合规管理系统支持

银行应注重科技手段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一是建立全球监管规则管理系统,收集和相关监管规则,对监管规则变动进行及时跟踪,并建立应对机制。二是建立规章制度合规性审查机制,并通过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三是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管理和重检机制。四是开发合规监控系统,进行自动化的合规监测等。

(四)风险与合规文化

银行应强调日常经营要管理好风险,倡导全员对风险的识别、升级上报和充分讨论,逐步形成识别风险、管理风险和报告风险是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为。同时,银行应注重日常培训工作,开发培训教程,并对员工接受培训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持续的培训,提升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关联交易管理模式思考

关联交易管理受到多个监管机构的监管,其监管规则由于监管目标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是一项复杂的、专业的合规管理事项,属于跨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事务。因此,银行应坚持专业和专注的基本原则,借鉴国际先进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实践经验,从监管规则库建立、监管变动管理、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收集处理、信息披露与报告以及专家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关联交易制度体系

监管规则的理解是合规风险管理的起点和基础前提,内部制度建设是管理的依据,是落实外部监管要求的有形标准。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外部监管规则信息库。对监管机构在关联交易监管方面的各项管理要求逐项分类归集,建立可满足多维度检索的、分条款和具体要求的外部监管规则信息库。同时,在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内部制度与外部监管规则的一一对应关系。二是建立外部监管规则变动管理工作机制。在已建立的外部监管规则信息库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外部监管规则变化情况,并通过内部制度与外部监管规则的映射,及时更新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做到及时响应,避免滞后执行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二)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

逐步建立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逐步形成风险识别、升级上报和充分讨论的工作机制,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权衡成本和风险承受度,采取适宜的控制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制定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办法,细化评估关联交易风险的方法,按照重大风险、重要风险和一般风险划分关联交易风险类别,明确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关联交易事项的控制手段。二是制定关联交易风险报告制度,及时监控风险变化情况,明确风险升级标准、报告路径及风险应急预案。三是建立关联交易风险识别和风险响应的业务流程,构建关联交易风险识别和风险讨论的氛围。四是建立与风险控制相匹配的内部控制措施,实施控制活动,并进行及时的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创新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模式

关联交易的管理重点需要借助信息技术的应用,从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逐步发展为日常的控制和管理。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一是借助科技手段提高预警阈值的有效性和提示信息的及时性,在易发生关联交易风险事件的业务领域的流程中,嵌入实时测算和信息提示功能,逐步实现对关联交易的事前控制。二是根据关联交易公允性规定,逐步积累关联交易非公允性案例,分析非公允性的特征,例如交易周期、交易对手资质、交易额度等方面特征,梳理各种产品的非公允性判断规则。在建立判定规则的基础上,建立针对不同交易种类的关联交易公允性提示信息库,嵌入业务系统。三是采取多元化的检查方法,进一步提升现场检查精细化程度,组建专业、稳定的专家检查团队,确保检查效果;组织分支机构之间、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之间的现场交叉检查,加强对附属公司和海外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并进一步加大“回头看”的力度;增加非现场检查。

(四)夯实关联交易信息管理基础

做好关联交易系统建设工作,一方面着重解决数据集中收集、使用和管理中的难题,实施关联交易集中管理;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事前控制方案,通过嵌入业务流程的模式落实关联交易的事前控制,确保监测预警的有效执行,前移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事件发生。

(五)完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流程

在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基础上,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将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处理过程流程化、规范化。同时,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师的工作调查表、关联交易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信息编制披露信息,满足披露要求。

(六)建设专业化业务管理团队

合同管理合规风险范文第4篇

一、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声誉损失或面临法律的制裁的风险。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合规政策和流程规定,以确保在违反法律、规则和标准的情形发生时,银行管理人员能够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合规是银行业和相关及融机构的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拥有健全和高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基础,银行在经营活动中主动避免违规事件的发生,主动发现和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纠正已经发生的违规事件,这个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是构建有效地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

二、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具备的目标与内容

1、以为商业银行创造利润做为最终目标取代单纯的风险控制目标。风险管理部门在风险管理的过程当中应当充分考虑到成本和收益以及业务发展,致力于实现除掉风险后的收益,不但要依靠控制不良资产来减少损失,而且还要通过建立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在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保障银行的客户和产品等多渠道能够源源不断地创造最大效益,给企业持续地创造出丰厚回报,从而保证商业银行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最终目标。

2、以全面风险管理取代单一的风险管理内容。虽然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都一定程度上蕴含着风险,但是在商业银行内部的不同部门或者不同业务的风险,有时相互叠加放大,有时相互抵消减少。所以,我们不要只是从某个部门和某项业务的角度去考虑风险,应当坚持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下,依照业务增长和风险控制相适应、风险收入和风险成本相匹配的基本原则,来建立起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的制度健全、技术先进适度集中和执行搞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

3、以资本精细化管理取代资本粗放管理的机制。为了有效地防止分支机构由于盲目追求短期收益但是忽视对业务潜在得风险的衡量,避免各类风险对资本的冲击,就必须采用能够把资本和风险以及收益有机结合的资本精细化管理工具。这些精细化的资本管理工具包含资本配置与绩效考核两个部分。在资本的配置上应当以经济资本作为为核心来约束风险资产总量的扩大,完善资产结构调整与优化。在绩效考核上,要强调资本的回报对于经营管理的有效约束,设置合适的绩效评价期限,正确处理经济资本的占用和经济资本回报关系,从而为不同的部门和产品的风险建立科学的共同衡量基础。

4、以垂直管理取代层级管理组织。根据目前的国内商业银行情况,若金融机构同时肩负风险控制和风险承担的双重职责,就会一味追求业务量以及利润的增长,从而忽视了可能由此带来的更大风险。所以,风险管理应当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风险的承担者不应当负担风险监控,风险监控和风险承担必须分开。在进行垂直管理以后,上级的风险管理部门对于下级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同级的各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窗口实施直接管理与考核,这样就有利于暴露出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归纳各个领域的各类风险,从而及时地进行合规风险的对冲和整合,真正实现对于整个机构的风险配置。

三、现阶段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国内监管机构和银行自身的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在合规风险管理的系统建设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是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导致规定形同虚设。合规风险管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多数银行都是重业务拓展,而轻合规管理。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重执行层操作人员管理,轻视管理层人员的约束。二是没有形成真正的合规管理。还没有垂直的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还无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对合规风险进行统筹控制,还无法形成横向到边和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另外在目前很多中小银行合规性管理分别由财会、信贷不同的业务部门进行自律监管,合规风险管理不能有效地独立于经营职能。再就是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银行内部缺乏一整套统一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风险管理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缺乏可操作性。

四、构建和谐的合规风险管理框架思路

面对市场化与国际化进程中的巨大竞争压力以及银行业严格监管的趋势,如何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提高合规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摆在我国商业银行面前的重要课题。

1、构建合规风险管理需要转变观念。要建设有效合规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关键在于是否真正落实了“合规从高层做起”这一理念,从而确保“人人合规”。各商业银行应该再次强调合规风险只是商业银行必须坚守的原则和底线,而不是最高标准。合规风险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是一个较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具有长期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合规风险管理就必须使合规成为所有银行从业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业务操作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

2、要设置独立的合规组织结构。为保障合规管理的独立性,银行应当设置专门的合规管理负责人负责日常的合规管理工作。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银行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负责,并向合规管理部门提供足够的资源与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

3、准确定位合规部门的职能。合规风险管理属于银行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也更是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石。合规部门和合规意识要随时融入到银行的日常工作当中。我们必须明确合规部门在支持和协助高级管理层进行规风险管理的独立的职能部门,其它一线业务部门和操作部门对于合规负担直接责任,高级管理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有最终的责任。

4、实施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要通过全方位引进合规风险嵌入式管理模式,注重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实现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达到岗、责、人相互匹配,确保内部的相互制衡机制发挥有效作用,从而使风险管理能力和经营发展能够实现整体的协调,也为平安银行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合规保障。要在合规风险管理中嵌入合规文化建设和流程程序建设。要构建综合管理体系,提高合规建设水平。力求在制度的设计环节上,就充分考虑前瞻性、可操作性和整体性,消除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

综上所述, 风险管理为本的合规管理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应认识到合规风险是银行的最大风险,从各个层面切实贯彻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理念。防范合规风险,建设合规文化,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和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健康、稳健的发展。

(作者单位:河南省确山农村商业银行)

参考文献:

[1]牛筱颖,曹艳华.综合化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 金融论坛. 2006(11)

[2] 许咸骏.银行如何加强合规风险管理. 现代金融. 2006(12)

[3] 李爱国,马建华,于光明.商业银行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思考. 济南金融. 2006(07)

合同管理合规风险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 合同评审 风险管理 经济效益

“合同评审”并没有出现在相关法律条文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和企业日常管理中,它是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环。大部分企业都会制定各自的合同管理规定,来规范合同评审。从目前能够检索到的相关论文来看,没有直接关于合同评审内容的论文,其中与合同评审内容相关者,大部分以“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审查的要点和风险防范”等为题目,内容涉及合同的法律审查和合同签约的风险防范,其中合同的法律审查包括合同形式和实质的审查,如合同文本的审查,合同签约主体的审查,合同重要条款的审查等,通过上述审查防范法律风险。个人认为相关论文内容不够全面,分析不够深入,仅涉及问题的表层。其实在一个企业中合同的签订,需要牵头部门(有法人授权的主体),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各方协调一致,上述主体均负有合同审查的义务,各司其职;合同的风险不是法律风险一个方面,也不是法务部门能够独自解决的,因此需要建立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风险管理。

一、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是各市场主体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商品的交换过程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里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合同行为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的最基本的行为,合同是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运行和竞争的起点和终点。只要有合同,必有合同利益,有合同利益,必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则必然会有合同风险。另一方面,经济合同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企业在进行经营和产品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及赔偿责任问题,合同签订后还应密切注视其执行情况,要有远见地处理随时发生的变化,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其中制度运行的表现形式就是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企业相关部门对于合同各项条款进行评议和审查的一项制度,对相关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

(二)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合同管理,各个企业都建立完善的制度规定,其中包括管理合同的订立、审查及履行审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合同的会审等。例如在有些企业中,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外部合同管理规定》,其与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各司其职,通过规范强化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中关于合同会审,就规定如下:“2.4 除合同管理部门外,与合同项目有关的业务部门为合同的会审部门。2.4.1企业管理部门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会审部门。2.4.2技术中心为技术合同的会审部门。2.4.3生产制造部为机械和电气设备购进、大修合同的会审部门。2.4.4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为各类合同的综合会审部门。国际贸易公司为国际贸易出口合同的会审部门。”

(三)合同评审的管理形式

上述关于合同评审的管理规定,在企业的日常工作运行中,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是重大合同的评审会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合同评审会为上述各方针对合同的立项和经济、技术内容负责讨论和审核,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则通过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审批来实行合同管理,因为合同生效的方式为签字盖章,不盖章则不生效,从而有效管理合同。在一个合同签订、生效、履行等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协调统一,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实现经济效益。

二、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

(一)合同分类管理模式

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法人授权委托主体的不同,签约主体包括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生产制造部、国际贸易公司和其他签约主体,上述主体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主体,每个部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是具有涉外因素,合同类型分为涉外国际出口贸易合同、国内对外合同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在对外合同中,根据提供合同模本的主体不同,合同类型分为以下几个类型:本企业提供模本的合同、他方提供模本的合同,双方协商修改合同文本的合同,在日常经济往来中,提供合同模本是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途径。合同模本的提供方一般在双方合同主体占据较为强势的地位,大部分为在行业内具有垄断地位或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企业,一般不允许相对方更改合同模本的条款内容,合同相对方只能选择签订或不签订合同。

针对不同的合同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例如在企业中,物资供应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以本企业提供的合同模本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事务室不参与合同签订的前期工作,仅根据合同范本进行书面审查。销售服务总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不对该类合同进行审查。生产制造部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仅书面审查合同用印审批,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国际贸易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多以他方提供的合同范本或双方协商修改的合同文本上签订合同,一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评审,重大合同需要各方进行面对面的评审。集团内部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不进行评审。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对于较为复杂的合同,需要进行评审,可以进行评审。上述合同,除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均需加盖法律事务室的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风险分析

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合同类型及其对应的管理模式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拥有独立授权,采用本企业合同模本签订的合同风险较小,但仍需关注合同签订前的形式审查和合同签订后的实质审查,以及合同履行的各个节点监督管理。第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合同多为标准文本,合同双方没有利益冲突,一般风险较小,但如需注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合法性、完备性、规范性等特征。第三,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合同为标准文本,且己方处于优势地位,一般风险较小,但仍需严格遵循相关程序进行审查。第四,以国际贸易公司为签约主体的合同,一般涉及合同标的金额较大,多为涉外国际贸易合同,且合同文本一般为外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风险较大,因此需要重点关注,也是合同评审的重点。

三、合同风险处理

(一)合同风险原因分析

根据合同的风险级别来看,国际贸易公司牵头的涉外合同风险较大。具体而言,出现风险的原因如下:首先,合同文本形式不采用中外文对照格式,一般为外文,这一方面,由于语言差异,造成合同条文解释的不一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合同评审的困难;其次,签约人员对于合同主要条款初审不严,主要表现为支付条款关于宽松,交货期短,违约条款不详尽等等,这造成后期评审后协商修改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再次,由于涉外合同是在国内和国外分别签字盖章的,由于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竞争激烈,为了保住合同,一些合同在未进行评审之前已经对方签字盖章,合同评审流于形式;最后,由于一些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一些合同的重要附加条件,己方仅通过邮件和电话协商确定,而这些重要的约定未写入合同内,也没有说明双方往来函件和邮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就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系列问题,而诉讼成本过高,合同价款不能收回,企业的利益受损。

(二)合同风险处理路径

要解决上述问题,从风险存在和主要原因来看,根源在于相关的合同签约主体过分关注合同签约,极少关注合同的履行;过分关注合同签订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忽视合同签订、生效、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这其实是价值定位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责任主体认识到合同评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企业相关主体构建一个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各种途径,防范合同风险,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论,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防范企业经济合同风险。

首先,建立一个企业风险管理(ERM)框架。进入21世纪,企业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简称ERM)已形成了特定的概念,它来自于美国全美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发起人机构(简称COSO委员会)于2004年9月的《企业风险整合框架》,它系统地为现代企业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管理层、执行部门和其他员工)提供了一个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逻辑框架,运用于企业战略的多层面、流程化的风险管理过程。它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了有效的保证。除此之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ISO 31000标准,即《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导方针》,也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流程。ERM是一个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这个框架是一个过程管理,贯穿于企业,在各个层级和单元应用,还包括采取主体层级的风险组合观,较为全面,特定。其实在企业运行中,风险始终存在,相关管理者也有风险管理意识,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规定,但始终没有形成风险管理的文化,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框架,可以有效推动风险管理意识和文化的形成。

其次,在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下,建立一个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渠道。针对合同风险管理,风险信息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在合同评审的相关主体中交流,如合同评审会。合同签约方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关于合同风险的统一意见。然后针对每一个重要的风险及其对应的回报进行评价和平衡,据平衡的情况采取包括回避、接受、共担或降低这些风险,以最小的成本消化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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