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规划报告(精选5篇)

科技创新规划报告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促进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的科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技术创新计划(以下简称创新计划)是在国家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下,引导和吸收社会力量,加快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国家计划。

第三条创新计划围绕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针对国家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技术创新,重点解决产业中的共性、关键性和前瞻性技术,并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四条创新计划包括产业技术开发、工业性试验、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产学研联合开发、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技术中心建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和新产品试产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贸委)是创新计划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提出技术创新发展规划;

(二)组织确定创新计划重点领域,项目指南;

(三)编制和下达年度创新计划;

(四)组织、协调创新计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作为项目主持单位,负责本地区创新计划的组织与实施;部分中央企业作为项目主持单位负责创新计划中本企业(集团)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项目主持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创新计划项目的汇总及申报工作;

(二)组织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论证和审查工作,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目标责任书;

(三)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

(四)将本地区和本企业(集团)的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汇总并报国家经贸委;

(五)承担国家经贸委委托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创新计划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较好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健全的财务核算管理体系;

(三)具备承担项目所需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

创新计划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项目责任人;

(二)编制并向项目主持单位提交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与项目主持单位签订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四)准确、如实报告项目年度实施情况和经费安排;

(五)接受主管部门和项目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机构所进行的评估和检查;

(六)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七)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提出建议;

(八)项目完成后,及时向项目主持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第三章计划编制

第八条编制创新计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推动产业技术进步;

(二)以开发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为重点,形成系统配套,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三)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联合,提高技术创新的起点和水平;

(五)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六)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九条编制创新计划的依据为: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技术政策;

(三)全国技术创新纲要;

(四)全国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整体部署;

(五)近期技术创新发展重点;

(六)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规划。

第十条编制创新计划的程序为:

(一)国家经贸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济运行情况以及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确定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指南,内容包括当年发展的产业技术领域、研究开发重点和技术创新目标等。

(二)项目承担单位依据项目指南提出立项申请,并提交项目申请表和项目立项建议书等申报材料。

(三)项目主持单位根据项目指南和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上报国家经贸委。

(四)国家经贸委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相关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筛选,提出评审意见。

(五)国家经贸委根据《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重大项目组织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六)国家经贸委根据评审意见或招标结果,组织编制并下达年度国家技术创新计划。

第十一条申报新产品试产项目的,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申请表,并附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技术总结报告、专利证书、奖励证书、用户意见和检测报告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审查后报国家经贸委。

国家经贸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编制并下达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

第四章计划实施

第十二条创新计划的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目标责任制。

第十三条创新计划下达后,项目主持单位应当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目标责任书。

第十四条项目主持单位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组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项目目标责任书,因故延期履行的,应当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并保证项目实施的各项条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七条创新计划项目开始实施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向项目主持单位报告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包括项目进展、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排等,并由项目主持单位汇总后报国家经贸委。

第十八条对重大项目应进行中期评估,其结论作为项目继续实施或调整的依据。

第十九条创新计划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向项目主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项目主持单位报国家经贸委批准后依据项目目标责任书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计划下达文件、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目标责任书、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总结报告、有关测试报告、工业性试验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和有关成果、专利、查新报告和技术标准等。

第二十一条创新计划项目主持单位在组织项目验收时,应组成项目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验收组不应少于7人,其成员应当是熟悉本专业并在本领域或本行业内有一定权威的技术、经济、管理和工程方面的专家,并且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具体意见。与验收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技术成果,可以在项目验收时按照《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创新计划项目验收后2年内,项目主持单位应对项目进行跟踪。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创新计划的项目资金由多渠道筹措组成,主要资金构成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有资金、金融贷款、市场融资,项目主持单位补助资金和国家拨款等。

第二十五条对国家拨款的项目,地方也应给予相应的拨款支持。

第二十六条国家资助拨款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制定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项目主持单位应将当年项目经费下达、落实和使用情况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第六章计划调整

第二十八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应当予以调整或撤销:

(一)市场需求发生急剧变化的;

(二)技术经济指标已低于国内已有同类技术的;

(三)同一项目同时列入其他部级科技计划的;

(四)实施项目的主要经费不能落实或挪作他用的;

(五)与其衔接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基本建设计划难以落实的;

(六)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七)项目主持单位组织管理不力的;

(八)因其他原因应予调整或撤销的。

第二十九条出现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项目需要进行调整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向项目主持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由项目主持单位提出意见报国家经贸委批准。

第三十条出现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项目应予撤销的,项目主持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撤销处理意见,报国家经贸委批准。

第三十一条国家经贸委对项目进行评估后可直接予以调整或撤销。

第三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保证按期完成项目内容。延期项目未验收前,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再申报新项目。

第三十三条已确定调整和撤销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作出经费决算按程序报批。对调整的项目应当按调整方案作出财务处理,撤销项目的剩余国家拨款应当如数上缴。

第七章成果管理

第三十四条创新计划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归属,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技术创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应当按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技术创新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以作为申请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表彰奖励的依据。

第八章罚则

科技创新规划报告范文第2篇

一、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会计工作总体目标

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会计工作,不同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以及投资活动管理会计工作,是由其特定的工作目标与工作内容决定的,企业四大业务活动管理会计工作任务是不尽相同的。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会计工作总体目标:加工分析获取的公司内外部科技创新活动财务与非财务管理信息,参与制订公司中长期与年度科技创新计划,编制年度公司科研经费总预算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协同建立健全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体制与机制,积极推动实施公司“科技创新强企”经营战略;充分利用获取的公司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财务与非财务管理信息,与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紧密融合,有效执行公司年度科研经费总预算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用足用好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科技创新优惠政策,确保公司获取的各级政府资助科研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着力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制度执行力和投入科技创新活动的人、财、物资源配置效率,协同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层完善对科技创新活动运作管理;跟踪管理公司执行年度科研经费总预算与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情况,做好年度终了后年度科研经费总决算、科研项目经费决算以及年度内完成的研发项目经费决算工作,做到有效控制研发经费不当支出,做到有效评价公司年度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绩效,推动进一步优化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

二、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会计工作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会计工作总体目标,管理会计工作机构及其人员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创新计划利用通过加工分析掌握的公司中长期和年度可对科技创新活动经费投入的最大限度财务与非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人员参与制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创新计划中涉及的资源配置方案和科研经费预算并提出完善意见,使得公司颁布实施的公司中长期和年度科技创新计划在经济上切实可行并努力加大对技术研发领域经费投入,进而有效推动实施公司“科技创新强企”经营战略。

2.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与评审工作公司科研项目立项工作是实施公司科技创新计划的重要抓手之一。在公司科研项目立项工作(包括申请政府资助科研项目)中,管理会计人员承担编制拟申请立项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其编制说明工作,做到有效避免申报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不严谨、不规范、测算依据不充分等问题,使得经公司评审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符合可行与合理原则。3.参与公司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体制与机制工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健全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体制与机制,是推动公司有效实施“科技创新强企”经营战略和有效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制度保障,管理会计人员应积极参与制订和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工作职责、运作制度、管理标准以及协同管理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公司科技创新活动运作科学化、规范化、高效率。

4.提供完善公司对科技创新活动投入的人、财、物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使用管理建议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优化管理的落脚点在于合理配置投入的人、财、物资源及其高效使用,实现公司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取得预期科研成果并转化为提质增效驱动力。对公司投入科技创新活动的人、财、物,以优化配置与高效使用为完善管理目标,管理会计人员应以整合分析财会部门对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会计核算生成的财务信息和掌握的科技创新活动运作情况等非财务信息为依据,整合分析公司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科研场所、科研设备、无形资产、科研人员、科研经费等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每月向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层提供完善运作管理建议报告,推动公司不断提升对投入科技创新活动的资源配置科学化水平与使用效率。

5.跟踪落实年度科技创新计划与管理制度执行一分计划,九分落实。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有效管理,关键在于抓住“大力提升年度科技创新计划与管理制度执行力”这一牛鼻子,执行力越高,科技创新活动运作越有效。管理会计人员应将积极跟踪落实公司年度科技创新计划与管理制度执行工作列为日常工作内容之一,做到与科技创新活动运作紧密融合,及时向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层报告科技创新活动计划与管理制度执行中偏差事项,每月向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层提交科技创新计划与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有效推动提升公司年度科技创新计划与管理制度执行力。

6.跟踪分析年度科技创新计划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预算是保障科技创新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之一,跟踪分析年度科技创新计划经费预算工作,一是为增减经费预算决策提供财务信息依据;二是及时发现不合规或不合理科研经费支出,做到及时整改;三是及时掌握经费预算执行进度,规范后续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会计人员应将跟踪分析年度科技创新计划经费预算执行工作列为每月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接公司财会部门单独建账归集核算生成的科技创新活动及其具体科研项目实际经费支出会计信息,对照经费预算确定的科研经费开支范围、资金来源及其开支金额,分析科研项目实际经费支出合规性;对发现的不合规经费支出(包括政府部门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不符合专款专用政策事项),做到及时向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层报告,整改不合规科研经费支出行为;编制每月年度科研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对照分析表及其分析报告(年度科研经费预算总额和具体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分开编制),供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层优化经费预算管理与科研经费实际支出管理决策参考。

7.协同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人员做好研发经费实际投入审核确认工作对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研发经费实际投入审核确认工作,是公司科技创新活动有效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公司财会部门规范归集核算科技创新活动研发投入工作的前提条件,政策性强,要求做到审核确认及时、真实、合理、基础证明资料完整。积极协同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人员做好研发经费实际投入审核确认工作,是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会计人员日常工作内容之一。管理会计人员应通过监督检查手段,督促公司科技创新活动职能部门及其人员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科研经费投入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公司年度科技创新活动经费预算与具体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严格区分自筹资金与各级政府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做到事先筹划好科研经费投入资金来源、用款支出与经费预算有效对接,切实做到每笔科研经费投入合规合理、手续齐全、证明资料完整;对发生在公司生产经营部门或公司外部的科研经费,管理会计人员应积极协同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相关管理人员与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做到真实、合规、合理、确认手续齐全以及证明资料完整;通过协同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人员做好研发经费实际投入审核确认工作,强化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科研经费来源与支出日常管理规范化工作,有效提升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精细化与规范化水平。

8.编报已完成科研项目经费决算与年度科技创新经费决算工作对公司科研部门完成研发的科研项目,管理会计人员应根据财会部门对该科研项目研发经费投入单独建账生成的会计信息,对照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时编制已完成研发的科研项目实际研发投入经费决算,连同该科研项目研发完成申请验收其他资料,办理已完成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年度终了后,管理会计人员应根据财会部门对公司科技创新活动及其具体科研项目研发经费支出单独建账生成的会计信息,对照年度科技创新活动经费总预算与具体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及时编制年度科技创新活动经费投入总决算与具体科研项目经费决算,为年度科技创新活动运作情况绩效评价提供财务信息。

9.协同公司财会部门用足用好政府部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各项优惠政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为了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以大力支持我国企业“科技创新”与“管理创新”双轮驱动发展为抓手,积极实施以财政专项资金资助企业科研项目技术研发和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为主要杠杆的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政府部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含金量很高,但要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相关企业必须符合条件。管理会计人员应将协同公司财会部门用足用好政府部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各项优惠政策工作列为日常管理会计工作内容之一。政府资助科研项目(课题)申报、实施以及验收三大阶段,均需管理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参与申报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与经济指标测算工作,参与落实并监督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有效执行工作,参与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研发完成后经费决算编制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分析工作。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与复审工作,需要管理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协同公司财会部门,参与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与复审工作中涉及的近三年公司技术研究开发费用、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梳理界定与报备工作。申请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工作,需要管理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协同公司财会部门,参与梳理界定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政策口径的科研项目及其技术研发支出。

10.其他相关管理会计工作除了上述九项与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有效管理密切相关的管理会计工作职责之外,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尚存在需要管理会计人员发挥职能作用的其他管理事项,如中止的科研项目已发生经费支出善后管理、召集公司科研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研发人员不定期培训宣讲政府与公司颁布实施的科研管理政策或制度、涉及公司科研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事前审核与事后执行监督等等工作。

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中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工作职责分解落实

在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中财务会计工作职责在于:建立健全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会计核算办法,推动建立健全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体制与机制,按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单独建账并明细核算公司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承担向公司管理层等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编报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财务报告职责,同时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并按照不同政府部门规定的政策口径编报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科研投入明细表等财务报表或归集表,承担公司对外部编报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财务报告职责,申请享受符合条件的政府部门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各种优惠政策。在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中管理会计工作职责在于:利用公司财务会计部门核算生成的公司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与产出会计信息,以优化完善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为目标,结合掌握的公司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情况,积极开展参与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体制与机制构建、参与科研计划和管理制度制定、编制科研活动经费预决算、优化科研投入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推动提升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制度执行力、监督规范技术研发经费支出、控制与防范科研活动中不合规的经费支出、科学评价科研活动绩效等工作;承担向公司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层提供优化管理报告职责,着力推动公司有效实施“科技创新强企”经营战略。

科技创新规划报告范文第3篇

加快转方式调结构

《报告》提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要推动经济尽快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轨道。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执行副院长许春明认为,近年来,我国特别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是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人力成本、生产成本的不断上升,传统的发展方式已难以为继,产业发展形势严峻。从今年《报告》中可感受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措施更为明确,对产业升级将会产生推动作用。

《报告》中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认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三条重要的科学依据:一是要有稳定并有发展前景的市场需求,二是要有良好的经济技术效益,三是要能带动一批产业的兴起。事实上,无论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制造业,还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当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其实都是知识产权的竞争。谁掌握了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谁就在产业发展中拥有了主动权,由此知识产权竞争未来是符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趋势和需要的。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报告》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区域发展规划。坚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优先位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在体制机制创新和发展方式转变上走在全国前列。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与城市管理研究所所长陈秀山认为,2009年至今,国务院先后批复了十几个区域振兴规划,目前区域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亮点,在金融危机之后,区域振兴规划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区域经济规划通过资源整合,能够有效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和贸易往来。从已经实施的区域经济规划来看,经济规划对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提升重大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认为,坚定不移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此次《报告》中提出这一纲领,表明了中国在未来发展道路上,已将知识产权战略摆在一个重要位置。从《报告》中,人们可感受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科技创新,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了可靠保障。

《报告》提出,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支持政策,着力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研发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生产力。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与知识产权系主任李顺德认为,面对当今世界科技发展形势,迫切需要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对于自主创新、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增强我国综合实力、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报告》提出,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注重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智力资源,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和综合效益。抓紧修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

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认为,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智力资源,有利于我国技术研发和经济发展。无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智力、技术、知识产权的因素都是首要选择。《报告》提出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总体水平和综合效益,有利于我国学习、掌握先进技术,以较快速度缩短在技术上与世界尖端水平的距离。引进外资,还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使外资来得放心、用得安心。鼓励外资向西部地区投资,通过这一举措,可有效缩小我国地域发展的不平衡,使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健康、均衡的发展。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报告》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加强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让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再展辉煌。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巡视员许超认为,总理在《报告》中,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的论述与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论述是一致的,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将十七大精神向纵深发展的一个具体体现。

但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今年的《报告》第一次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提法,令人感到备受鼓舞。从世界各国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来看,发展文化产业的核心是版权,同时发展文化产业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更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报告》提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展壮大农作物种业,大规模开展高产创建。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创收能力,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华中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友德认为,近年来,中央提出要让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措施就是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只有通过科技手段,培育各种高抗、耐受力强的农作物新品种,以新技术实施科学种田,才能有所突破,而这些均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让农民懂科技、搞发明创造,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壮大县域经济,也是解决人多地少的一个有效途径。

全面加强人才工作

科技创新规划报告范文第4篇

【摘要】统筹科技资源对于提高区域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等是为实现科技发展目标而设计和策划的,在相应的条件下组织实施的行动方案,而通过这些对策所包含的要素系统,构成统筹科技资源体系,在科技资源统筹中发挥作用,从而整合科技资源,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关键词】关中天水经济区统筹科技资源科技计划

建设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是国家在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赋予我省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大机遇。统筹科技资源,是国务院在批复的所有经济区发展规划中,首次提出的概念。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实际看,尤其是关中地区,其科技资源优势突出,但由于体制等原因,科技实际贡献能力并不理想,寄希望于通过对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这里最终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地,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示范辐射作用,实现率先发展,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统筹科技资源改革是关天经济区建设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源泉

1.1统筹科技资源的内涵

“科技资源”的内涵,从内容上看,是科技人才、科技活动资金、科学研究实验(试验)装备、科技信息等要素的集合,或者也包括科技组织资源;而从体系结构看,包括科学与技术所形成的坚实核心、专业技能系统、技术市场、制度界面等。“统筹科技资源”是促进公共科技领域中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实现科技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国家或区域创新系统中知识和信息的高效生产和流动,强调的是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与合作,促进知识和信息的高效生产与流动,最终目标是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科技资源与科技资源配置的差别在于统筹科技资源主要依赖于政府干预,而科技资源配置还要包括市场化的配置方式。目前,我省科技资源配置存在许多问题,说明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还比较低,需要通过优化配置予以改善,我认为比较适合我省当前发展的情况的配置方式,是加强政府在公共科技资源投入及其整合中的主导作用,并利用政府职能推动科技资源市场化配置,即通过科技资源整合实现优化配置。

1.2统筹科技资源是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率先发展,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首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决定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科技资源配置,是实现生产力创新提升的根本前提。进入21世纪,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正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将深刻地改变经济和社会的面貌。科学技术应用转化的速度不断加快,造就新的追赶和跨越机会。因此,要站在时代前列,迎接新科技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强化科技创新战略,科技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超前部署和发展前沿技术及战略产业,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着力增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其次,从“一高地、四基地”建设及相互联系看,其中最具影响力和最有带动作用的也首选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只有在这个基地建设上取得突破,才能保证其他基地(高地)建设的成功实现。最后,从关中─天水经济区的实际看,其科技资源优势突出,但由于体制等原因,科技实际贡献能力并不理想。通过对科技资源的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使这里最终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能力的战略高地。

2关中-天水区域科技资源存在的问题

(1)从科技资源来看,西安是西北地区科教资源最为雄厚的地区,高度集中,拥有76所大学,80多万在校大学生,3000多个科研院所,9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拥有一批达到国际水平的开放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些尖端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多种学科的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和专利转化成效显著,科技进步对西安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09年已达53%,西安综合科技实力居全国第三。形成了在国内举足轻重、在亚洲颇具影响的教育科技综合实力。而关天区域的其它地区科技资源配置则相对较弱,创新能力弱。

(2)由于中央与地方条块分割、军工与民企分属管理,以及产、学、研之间关系不协调等体制性原因,致使陕西省整体上的科技优势,一直未能得以充分展现。因而,“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解决好“中转省”、“民”、“研转产”的问题。

(3)根据目前的现状,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二元”问题。第一个“二元”是资源上的二元,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问题。一些资源是中央政府控制,一些由地方政府控制;一些是以中央企业为代表的科技资源,而另一些则是以地方企业为代表的科技资源。高校也具有两重性,即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央部属高校。第二个“二元”是如何形成科学和技术的统筹。第三个“二元”是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的二元。

总的来说,就是在科技和资本所有属性下,以中央企业和中央高校、地方企业和民办高校所表现出来的二元化,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的二元,科学和技术的二元化。如何将二元转化为一元的过程,解决统筹科技资源的问题。

(4)科技资源统筹乏力。科技资源配置具有浓厚的部门特色,难以发挥科技系统整体优化功能,分散大于集成,致使相关部门对科技资源不能统筹管理,从而导致科技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

3建立长期科技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制度,统筹科技资源

3.1科技计划在统筹科技资源中的作用

政府在科技资源整合中的干预手段通常有两种:一是通过科技政策、法规,二是通过科技计划。科技计划是为实现科技发展目标而设计的和策划的、在相应的条件下组织实施的行动方案,在科技资源整合中的表现如下:

(1)科技计划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科技计划是在科学技术的探讨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或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专家确定的科技发展行动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使它容易成为科技发展的共同愿景,因而对科技资源的统一利用具有指导性和号召力。

(2)科技计划需兼顾科技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使有限的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效力,并使科技进步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在确定发展任务时,需要综合考虑科学发展的需求和希望通过科技进步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以便集中资源解决最迫切、最重要的问题,需求压力本身客观上促使科技计划必须重视科技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3)科技计划采取增量带动存量,滚动发展的方式。科技计划制定之前首先是对原有科技资源进行调研,在对存量充分衡量之后,确定追加投入的数量;科技计划在立项过程中,也要审核申请者已有的的科技资源和科研实力。通过增量投入引发存量部分的再配置,既利于充分发挥存量的效力,也利于整合和优化配置科技资源。

(4)科技计划拥有一套全面系统的规划利用科技资源的工具。科技计划由目标定位、期限、范围、支撑手段、组织管理模式、绩效评估等诸要素组成,能以比较完备、成熟的方式规划利用科技资源,其中包括:第一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允许跨专业、行业、单位、区域择优聘用研究人员,这是它能够实现跨专业、行业、单位、区域地整合科技资源;第二能通过资金联合、计划间的协作、申请条件限制等方法,促进各种科技合作,并通过合作整合资源;第三能灵活确定和调整科技投入在研究阶段、科研主体和产业技术上的比重,从而使科技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中试、试验发展等研究阶段,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科研主体,在不同产业领域之间得到优化配置。(5)科技计划能促使科技资源与社会、经济资源整合。科技计划通过推动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为政府、为社会服务,促进科学家与社会的交流互动等方式,促使科技资源与社会、经济、文化等其它资源结合,并使科技资源充分发挥效力。

3.2科技规划和科技计划管理申报制度

科技规划、科技计划项目是我国科研管理中的一个主要手段,针对我省科技资源的实际,应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科技活动的各阶段上推出一系列的专项科技计划,形成完善的科技计划体系,促进经济、科技和社会协调发展,发挥科技计划体系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设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管理、实施管理以及结题验收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形成科技管理体系的保障政策与法规、信息服务系统。进而通过项目带动促进科技资源优化整合,并使其成为一项不断推进、长久坚持,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相配套的建设任务。

4解决统筹科技资源体系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及几点建议

4.1以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为起点,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化管理

由于科技报告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建议以建立科技报告体系为突破口来启动科技计划管理,建立科技报告体系的具体建议有:研究提出我省科技报告管理体系工作制度及保障政策与法规,构建科技报告管理工作流程,确定协调管理以及参与部门,单位的职责,以工作制度的形式体现。

整理关于科技报告制度的现有政策,研究拟建设的科技报告管理体系是否与当前的知识产权,保密等政策,法规存在冲突,提出协调机制,补充出台保障科学技术报告管理体系的管理政策或法规。

4.2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平台

(1)建立“一站式”的网络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依靠该系统,科研人员可以通过统一的门户登录并提交各类申报材料;在项目执行中,科研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的要求提交各类过程管理文件,项目验收结束后,提交的成果性文件将直接形成为科技报告资料库中的相关档案。各类计划项目管理人员在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管理、验收、推广等环节中,均可以利用这个平台来进行网络化的流程管理,效率可望及大的提高。同时通过该平台,社会公众能有机会参与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环节。

(2)建立基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的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应能及时、快捷地提供通过平台而得到各类统计数据,组织专家对这些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深度挖掘,通过定期总结,完成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省对科技的投入和产出、科技项目领域和行业分布情况等信息研究报告,直接为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出台提供决策支持,便于统筹科技资源。

4.3健全区域创新服务体系

(1)建立区域创新服务平台,结合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构建一个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创新服务平台,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网络技术充分整合区域内企业、高校和政府以及国内外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专供服务。

(2)健全创新服务机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须围绕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区域科技先导型产业,提供技术检测、技术转移、技术培训、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竞争情报等服务。加强信息共享和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加速知识扩散,以提高成果转化率。

4.4通过科技计划整合跨专业、行业、地区的资源

(1)在同一科技计划内实现跨专业、行业、地区科技资源整合,需要设置多元化的投入目标体系,通过目标分解使科技计划渗透到各个行业,专业和地区,再通过统一的资助原则、资助领域、资助区域等实现各目标之间的协作。这种按行业划分的方法,就可以实现跨专业、跨机构、甚至跨地区集中人才资源、试验装备的整合效果。

(2)利用科技计划体系进行资源整合

利用科技计划整合科技资源、就是把一个复杂的科技资源整合目标分解成多个子目标,然后针对各个子目标分别制订科技计划,并使各子计划之间在功能上相互协调与促进,在内容、规则上相互衔接或配合,制订科技计划体系包括以下两种情况:建立跨行业整合科技资源的科技计划体系,建立跨地区整合科技资源的科技计划体系。

通过科技计划、项目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类型研究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和促进。

4.5构建共享科技资源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1)为使科技资源共享立法更容易进行,在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把握两个基本思路:一是在立法规划核心法的定位上应遵循“先易后难”立法路径,一步一步推进立法,成熟一项,制定一项,二是在立法规划核心内容的界定上应遵循“增量建制”的立法思路,在现有利益增长格局以外,创设一个新的利益增长点,以求在立法建制的过程中不断加大科技资源共享总量,扩大可供在各个利益集团间进行分配的份额,把改革成本和风险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程度上,获得最大限度的各方受益支持和法制上的持续性。

(2)政策框架

为保障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多方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建设的支持体系、在政策方面,需要确立自然科技资源共享过程中政府参与和扶持的指导思想,制订有关科技资源共享强制性,倾斜性及综合性政策,为科技资源共享法规则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4.6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着力发展关中-天水经济区区域比较优势产业

产业结构趋同既造成地区间的过渡竞争,同时也造成资源(包括科技资源)配置的不协调及浪费,政府在制定区域的产业发展政策时,应该从比较优势出发,主要是从该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或行业中产生,发挥比较优势只是被动地适应资源禀赋特点,而创造竞争优势则是主动地催生新的比较优势或获得动态比较优势,竞争优势是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及技术优势的综合,通过创新不断创造新的竞争优势,这样才能保持优势产业的持续发展。为此应加强战略分析和长期规划,重新评估发展的条件和发展目标,合理配置科技资源,制定科技计划和规划,特别是应当深入分析和研究到底有哪些优势和劣势,然后在些基础上通过制定长期规划,确定在支持和发展的重点领域。

5关中-天水区域统筹科技资源体系

科技创新规划报告范文第5篇

第二条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等学校为技术依托、产业化为目标,强化部属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部属高校与广东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引导部属高校科技创新资源与广东企业的需求有效对接,结成产学研战略联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广东产业尤其是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急需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全面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使广东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

第三条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是推进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广东省、教育部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办)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省部产学研专项资金来源于广东省财政拨款。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实行广东省专项资金资助,积极争取国家科技经费支持,以及承担单位、参加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的投入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受理

第五条省部产学研办根据广东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省部合作的要求,制定并年度《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指南》。专项资金一般每年申报一至两次。

第六条围绕广东科技、产业发展布局和重点,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坚持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指导原则。项目组织方式采取专项组织和自由申报两种方式进行。

第七条申报单位要求:

⒈以部属高校与广东企业等组成产学研战略联盟联合申报,项目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实施地在广东;

2.高校申请单位原则上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

3.企业必须是在粤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较好的科技氛围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4.高校和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已签订明确的产学研科技合作协议;

5.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好的信贷条件,自筹配套资金不少于1:2。

第八条项目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的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对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具有带动作用的技术和产业化项目;

2.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创新程度和成熟度高,产业关联度大,具备商品化生产条件;

3.项目技术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项目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第九条申报程序如下:

⒈网上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科技厅或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合作信息网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

2.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或下载填写《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连同必需的扫描附件材料,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并打印形成的标准格式文本)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相关技术证明和其它相关证明。

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项目,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协议。

4.网上审核和确认。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网上申报中心获取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业务审核系统,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业务审核,确定本年度推荐申报项目。按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统一提交省部产学研办。

5.书面材料的提交。在受理工作截止日期前,申报单位将网上填报完成的《项目申报书》和所有的附件材料打印一式三份(附光盘)提交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高校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该年度的项目申报函(要求列出本地区、单位的项目清单,须加盖公章)和项目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第十条省部产学研办组织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条件,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科技园区或企业建设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是推进广东省产业界与部属高校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以基地为载体,营造和搭建省部产学研合作的良好环境和平台,引导部属高校加强与广东省各地区、各类科技园区和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构建不同领域、不同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项目评审和立项

第十一条评审方式。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实行网上评审和组织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网上评审。省部产学研办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按照技术领域及产业关联性将项目进行分组,每一项目组由5~7名省内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网上评审。

第十三条项目初选。省部产学研办根据每位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按照计分原则,对评审项目进行综合择优排序,确定进入答辩程序的项目。

第十四条组织答辩。省部产学研办根据网上专家评审结果并结合年度工作安排计划,组织初选入围的项目进行答辩,由答辩专家委员会对初选项目提出答辩综合意见。

第十五条审批立项。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审批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省部产学研办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和答辩综合意见,提出项目立项建议,经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审核后,由省部产学研办报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年度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立项项目。

第十六条项目下达。项目经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部产学研办联合下达。省部产学研办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并给项目承担单位颁发《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证书》。

第四章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在得到省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立项通知后,要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项目各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按照承担单位之间签定的合作协议对科研经费进行合理分配,明确权责关系。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自签订《项目合同书》起每年向省部产学研办如实提交年度报告,报告的内容包含项目进展情况、经费决算和取得的效果等情况。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省部产学研办。

第二十条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和各高校科技主管部门是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要积极支持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落实资金和有关扶持政策,协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协同省部产学研办做好对项目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第五章鉴定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由省部产学研办负责或者由省部产学研办授权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组织。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申请书、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为考核的基本依据,对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做出客观的评价。

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程序,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验收工作需在合同完成后半年内完成;

2.项目承担者在完成任务、做好总结的基础上,按省部产学研办规定的格式,完善相关验收材料后,向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审查全部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合格的向省部产学研办提出验收申请;

4.省部产学研办批复验收申请,主持或委托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组织验收,同时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

5.省部产学研办批准项目的验收结果。

第二十四条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供验收审查:

1.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

2.省部产学研办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

3.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

5.项目研发技术报告;

6.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

8.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监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

9.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

10.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11.项目经费的决算表;

12.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在组织项目验收时,组织项目验收小组,项目验收小组专家成员由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提出,并经省部产学研办批准后聘任。

参与项目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应遵照《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方式和验收活动安排,应在验收工作开始前15日由组织验收的机构通知被验收者。

验收小组/评估机构应对验收结论或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应维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

第二十七条项目验收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根据验收小组/评估机构的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验收”或“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建议,由省部产学研办审定后以文件形式正式下达。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

1.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任务完成不到80%;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使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考核目标、内容;

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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