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医院管理制度 篇1

  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状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个性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状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状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个性紧急会诊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医院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切实搞好优质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提高患者对我科服务满意度,要求各主管医师对出院患者实行随访。为进一步加强对随访患者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随访责任

  主管医师作为实施随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好对出院患者随访工作,确保患者对医院服务质量满意。科主任根据病种确定随访时间并监督执行。

  二、随访方式

  电话随访、入户调查、信访、门诊复查相结合的方式。首先进行电话随访,无结果者入户随访,并与所在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取得联系,仍无结果者向患者住所、单位发信,均无应答者列为失访,即停止随访工作。若已死亡则向其亲属了解死亡的时间及死亡的原因,结束随访。

  三、随访间隔时间

  所有患者出院即建立随访档案,根据病情实施_______年至_______年随访。出院_______个月后凭随访资料卡开始随访,第_______次为出院后_______个月,第_______次为出院后_______月,第_______次为出院后_______月;第_______次为出院后_______年;以后改为每年_______次。

  四、随访的要求

  1.办理入院手续时有关工作人员应要求病人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项目。

  2.科室必须做好随访病人登记记录,不断积累丰富临床经验,从而确保疾病诊治效果,提高治愈率。

  3.各科室随访出诊率必须达到本科室本月出院总病人数的30%。

  4.主管医师应认真填写随访患者登记表,详细询问病人出院后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健康教育,并让患者本人填写随访记录。

  5.随访医师出诊时必须衣帽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医院管理制度 篇3

  一、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功能的设计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是一套医院管理维系患者的信息化平台。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功能的设计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出院随访、医院的主动随访、批量处理功能和医患短信互动平台,其具体内容如下:

  1.出院随访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在出院随访的设计上,区别于传统的随访工作流程,在患者出院时,根据疾病诊断和医嘱,同时调出该诊断对应的疾病库所有随访规范模板内容。包括定期检查,定期用药,定期门诊,切口问题,饮食营养,康复指导,家庭护理,并发症、后遗症防治、复发征兆及防治,心理干预,还有进一步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等理论问题。在随访规范库的支持下,可针对每个病人,以医嘱为基线(门诊则以最后一个门诊处方记录为准),制定长期或短期的随访方案,运用计算机的自动化操作方式,定时、定期自动的对病人实现随访。

  2.医院的主动随访

  医院的主动随访是指通过院内计算机联网,各部门能够资源共享,通过网络,随访室每天在固定时间可以看到病案室录入的当日出院病人的个人资料。其中包括病人的姓名、住院号、住院科室、主要诊断、出院日期、联系电话等,根据这些资料逐个打电话进行询问。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以及病人的要求,同一病人医院可以打一次或者二次电话(需要长期跟踪服务的,不定期进行随访),并给病人留下电话号码,以便病人有问题要反馈时,可以直接联系到医院。通话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跟踪病人的愈后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②征求病人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③了解医务人员有否收受红包现象。通过整理、记录,及时把通话内容录入电脑存档,做为重要资源,以备日后查用。医院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各总结、整理一次随访资料,并详细列出各个科室相关时间内共咨询了多少病人,满意程度如何、主要意见和问题有哪些等,并上报有关科室和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3.批量处理功能

  横渡医院的医院随访系统批量处理功能,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短信方式,还有一种是电话方式。在短信方式方面,应支持群发功能,系统支持批量选择病人(手机号码),编辑短信批量群发。在电话方式方面,应支持批量拨打电话功能。在前一个电话完成后,系统自动按事先设置好的号码自动拨打下一个电话。

  4.医患短信互动平台

  随访系统建立了一个与患者可积极互动的短信平台。在系统主动随访后,对于患者的短信回复,系统要求支持和保证病人使用手机编辑短信通过短信通道(例如发送给某一固定的短信号码)上传至随访系统,操作人员能够查询和浏览所有病人手机上传的待回复的短信,并加以确认接收、编辑短信回复。对于患者的电话回复,系统支持即时弹出该患者的基本信息资料,随访人员可及时获知该患者相关资料,使沟通更有针对性。随访系统业务流程,患者出院时,随访系统首先从门诊系统或电子病历系统中导入基本患者数据,创建“随访病例”。

  二、横渡医院随访系统解决方案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通过专业的随访模板,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医护人员在随访上的工作负担,可以比较轻松地对大批量(甚至是100%)的出院患者进行短信跟踪随访,进而有效地改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对于医院的忠诚度,保持并提高医院的病员量。具体说来,横渡医院随访系统解决方案,从实现持续性跟踪专业指导、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大宗病历应实行长期跟踪和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问题四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实现持续性跟踪专业指导

  对患者的定制化随访,实现持续性跟踪与专业指导,有效改善医患关系。医院通过该系统的应用,可以为出院患者定期发送与其疾病相关的专业指导,包含以下内容:定期检查、定期用药、定期门诊、出院管理常见问题的解答与指导、疾病理论知识查询。由于医护人员工作紧张,能够投入到随访中的时间与精力有限,本系统通过使用随访模板,使得每一种特定疾病的随访方式“模式化”,也就是形成随访标准。由于不同医院临床治疗与随访方式的差别,系统中可以支持标准的随访库,同时也能够支持医院自身的定制模板,形成符合不同医院习惯的随访库。

  2.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

  医院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人们选择医院就医,就像买商品一样,不仅要求产品质量有保证,又要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对现代医院来说,在医疗质量保证的前提下,竞争成败的关键就是服务。各医院都已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努力在“跟踪服务”上做好文章,做足文章。通过电话回访,使病人出院后也能感受到医院“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关怀和充满人情味的“跟踪服务”。对于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在横渡医院中,患者对于医院各方面满意度的调查,卫生厅要求医院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随访调查,从之前的人工调查过渡到现在的系统调查,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时间,更加强了统计结果的正确性和快速性。   3.大宗病例应实行长期跟踪

  对于大宗病例的长期跟踪,有利于医学研究。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需要较长期地进行跟踪随访对大宗病例的疗效和预后进行综合分析,但以往由于患者出院失去联系,无法获得出院后的第一手数据。同时传统的随访模式很难做到对患者长期、不间断的跟踪,使得随访获得的数据不完整。通过这一随访平台,医师可以对重点病例或大宗病例有针对性地定制跟踪随访计划,督促患者按时将病情、相关检查数据等情况发送回医院,有利于患者治疗康复的同时,也有助与医学领域里的相关研究工作。

  4.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问题

  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的各种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医院就医。患者在离开医院后往往对自身的疾病仍有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以往一般难以得到专业的解答。特别是针对异地就医的患者,在返回居住地后对于疾病相关问题没有很好地咨询渠道,往往会导致病情延误。而在某些情况下,当患者无法获得及时咨询时只能选择再次前往医院就医,而这往往是并不需要的,即加重了医院的负担,也不利于患者的休息与康复。通过这一随访平台的应用,患者可以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以短信形式发送到专门的服务号码,系统会自动将其转送到原就医医院,由专业医师负责解答,患者支付一定的费用,便可以获得医生的专业指导,对于某些问题这一方式可以是非常高效的,比如术后出院患者伤口出现小的异常,可以咨询医师是否需要返回医院进行特殊处理,还是属于正常现象等等。

医院管理制度 篇4

  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级别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要在床头卡设护理标记,一级为红色,二级为蓝色,三级为黄色标记。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和新开展的大手术的病人。

  (3)各种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病室,设专人护理或职责护士,做好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2)对病人做到七明白(床号、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3)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持续水、电解质平衡(根据病情)。

  (4)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持续性能完好。抢救室整洁、安静、工作有序随时配合医生抢救。

  (5)做好抢救室清洁消毒工作,防感染。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做出效果评价。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重、病危、心、肝、肾功能极度衰竭,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大手术、内出血、高烧、昏迷、休克或外伤。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产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明白,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周密细致的心理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定时测量T、P、R、BP,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并记录。

  (3)二十四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种记录。

  (4)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加强基础护理(口腔、褥疮等),无护理并发症等发生。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状况,可床上坐起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特殊治疗和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做到送水、送饭、送药、送便器到床边。

  (5)注意营养调节,保证足够的热量,有利于疾病的恢复。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

  (2)各种疾病恢复期,能够下床活动,生活能够自理。

  2、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3)进行卫生宣传教育,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咨询。

医院管理制度 篇5

  一、医疗会诊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三、急会诊:因患者病情紧急、急需其他专业协助诊疗时能够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急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院内大会诊:凡遇到下列状况,应及时申请院内大会诊;危重疑难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患者病情危急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其他相关专业;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状况或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疗等。

  五、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出现以下状况时,科室应申请组织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一)临床诊断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

  (二)申请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四)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一)外院医师会诊:因疑难病例或家属要求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务必有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上报医务部,邀请函资料包括简要病史、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等状况,医务部审核同意后与受邀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安排相关会诊事宜,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主管医师作好详细会诊记录,院外专家签字确认。

  (二)外出会诊: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会诊权限:科间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主治医师担任;紧急会诊可由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状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院内大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务必保证随时能够找到会诊人员。院内大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担任;点名会诊时,被点名的会诊医师应及时参加会诊,原则上不能安排其他人员顶替;被邀请参与第二次会诊专业,应安排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担任。

  八、会诊流程:

  (一)科间会诊:科室邀请会诊前应将患者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填写“会诊通知单”,送达被邀科室。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书写会诊纪录并签名。

  (二)院内大会诊:应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院内大会诊申请表》报医务部同意或由医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会诊时,申请科室要主动介绍病情,务必由同级医师陪同会诊。会诊医师应根据常规诊察患者,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意见,证明完成会诊的具体时间。会诊后,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状况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

  (三)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的科室应提前三天向医务部递交《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主持人须副高或副高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医务部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部核定后的《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九、会诊管理:

  (一)各科室应高度重视院内会诊工作,安排贴合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诊地点,医院将院内会诊制度落实状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与科室奖金、科主任津贴挂钩。

  (二)各科室有互相监督院内会诊落实状况的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科室和相关人员需及时报医务部备案。

  (三)各临床科室每年从本科室的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病例中至少挑选一例参加院内疑难危重、复杂病例多学科讨论会,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定“疑难危重病例抢救组织奖”。

  (四)医务部负责每月月底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状况,对科室安排不具备会诊资质、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未安排相同资质人员进行陪同会诊以及参加院内大会诊迟到者,院内通报批评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五)医院每半年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申请院内多学科诊疗会诊病例进行总结、评价和反馈。由医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及临床药师。

  (六)对于因会诊不及时触发的医疗纠纷,按照《临邑县人民医院医患纠纷处理办法》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 篇6

  为了规范医院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益,统一会议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一)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所有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科主任例会

  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全体院领导参加,所有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贯彻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部署和交流医院各科近期重点工作。

  (三)全院大会

  由院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值班人员除外),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决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院工作。

  以上会议均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若职能科室需召开全院大会时,应报院领导批准,会议由该职能科室负责安排。

  (四)部门会议

  各部门召集召开的会议,由各会一边召集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会务工作

  1、会场布置,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包括总务科准备音响、话筒、矿泉水等;网络信息科准备PPT、LED;院办公室准备开水、纸杯等。根据会议要求,由院办公室准备鲜花、水果、横幅等;总务科准备盆栽等;宣传营销科准备指示牌等。

  2、会议的通知,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与院办公室联系,协调会议场地,并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通知形式可采取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3、会议考勤,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准备签到表,并提前15-20分钟开始签到,开会前2分钟停止签到工作。严格记录会议迟到及早退人员。

  三、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科室普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科主任请假,并报分管职能科室,经同意后方可请假。科主任分因故不能到会,报分管院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根据要求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记录,确保会议效益。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规定,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100元,3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小时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会议议程

  1、院歌播放,根据会议类型大小,会前播放院歌,例如质量通报会暨经济运行分析会要例行播放院歌。

  2、会议内容,由会议负责部门做好会议内容准备。

  3、会议结束,待宣布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方可离开。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未到会人员,并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相关制度对迟到、早退、缺席人员予以通报、处罚。

医院管理制度 篇7

  一、 医院应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与预防知识培训,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医务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 医务人员上班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进入手术室、产房应换专用鞋;不得穿工作衣随意出医院;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标准预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 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应分室安置,同类感染病人可安置一室,特殊感染病人应单间隔离。日常工作中应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与预防措施。

  四、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五、 治疗室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标识清楚,医务人员进入时应戴口罩、帽子;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时应铺无菌盘,抽出的药液不得超过2h,各种溶酶不得超过24h,并注明开启时间。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容器每周灭菌2次(也可使用一次性小包装消毒液,使用时间为7天)。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置于储槽中的灭菌物品必须使用小包装。

  六、 医务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粘膜、组织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七、 根据物品性能选用消毒灭菌方法。耐高温、耐湿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选用低温灭菌;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特殊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八、 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置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九、 病人使用的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里应加灭菌水,每日更换。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等可拆卸部分应每周更换2次。

  十、 体温表、止血带应一人一用一消毒。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并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浸泡消毒。

  十一、 普通病区的物品表面、地面无污染时,需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污染时先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擦拭布巾、拖布按要求清洗、消毒,干燥备用。特殊科室如手术室、产房、口腔科、检验科等部门的地面与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每天进行消毒,用含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剂湿拖或湿擦,遇明显污染随时去污、清洁与消毒。各室抹布要分别使用,不得混用。

  十二、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清洁、消毒处理。各科室需监督检查保洁员的清洁消毒工作,有特殊要求时应向保洁员交待清楚。换下的被服放入污物袋内,不得在病房或走廊清点被服。

  十三、 病房、治疗室、厕所应有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使用,悬挂晾干,并定期消毒。

  十四、 手部皮肤的清洁与消毒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十五、 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合理处理医疗废物。

医院管理制度 篇8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专护)

  1、指定护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严格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和变化,做好重症记录,准确记录出入量。

  2、应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病房,设专人24小时护理,准备好抢救药品和器械,随时准备抢救。

  3、认真细致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各种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1、持续室内清洁,整洁,空气新鲜,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

  2、严格观察病情,每-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3、制订护理计划,做好护理记录。

  4、病人严格卧床休息。

  三、二级护理

  1、按各科疾病护理常规,保证病人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做适当的床上或室内活动。

  2、做好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每1-2小时巡视病房一次。

  3、按医嘱协助病人离床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四、三级护理

  1、读出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

  2、掌握病人的病情和思想状况。

  3、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两次。

  4、每日巡视病人两次,直到病人生活饮食等并进行卫生宣教。

医院管理制度 篇9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根据工作流程穿戴隔离衣、防护用品,只能在限定的区域操作,不能随意违规走动。

  2.诊查不同病种的病人间应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3.不同感染症病人应分开安置,挂隔离标志,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教育病人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不互串病房,食品、物品不混用。

  4.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及用品要先消毒,后清洗,再根据要求消毒或灭菌。

  5.每日按常规做好病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消毒工作,病人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

  6.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病房污水经消毒后排放,固体污物防入双层感染性污物袋,封闭后送焚烧炉焚烧。

  7.严格探视陪伴制度,减少探视、陪伴人员,并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手术室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各区域间标志明确,符合功能流程。

  2.进入手术室要换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换鞋,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及外出鞋。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气灭菌的应使用高压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低温灭菌法。

  4.麻醉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5.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6.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7.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

  8.严格控制参观人员,手术间尽量减少流动人员,减少手术间开关门的次数。

  9.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0.手术废弃物品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1.布局合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

  2.根据各房间的功能、大小等特点,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确定消毒时间,同时要做好消毒效果的监测。

  3.无菌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规则,室内门窗及无菌柜要洁净无尘,每天上班后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地面,然后空气消毒,定期做空气培养,记录监测结果。

  4.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5.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6.洗涤间工作完毕后,将洗涤池内外刷洗干净,清理滤水杂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池内外,地面及近地墙面。

  7.各区域清洁用具应区分,用后消毒处理后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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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医院管理制度 篇1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细菌总数测定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

  3.1 消毒卫生标准

  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

  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

  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

  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

  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

  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

  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4.1.1细菌菌落总数

  允许检出值见表l.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4.1.2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4.2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2.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4.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2.3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曲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4.3.1 使用中消毒剂

  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2 无菌器械保存液

  必须无菌。

  4.4 污物处理卫牛标准

  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4.5 污水排放标准

  按GHJ48(试行)执行。

  5 检查方法

  5.1 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附录A执行。

  6 有关规定

  6.l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必须执行本标准。并应指定专门科室(部门)负责民体贯彻实

  6.2 各级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监督、监测工作。

  附录A

  采样及检查方法

  (补充件)

  A1 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别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Co条件时。送抢时间不得超过24h。

  A2 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A2.1 采样高度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A2. 2 采祥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A2.3 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 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A2. 4 采样方法

  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A2.5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A2.5.l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3.7条配制。

  A2 5.2 检查方法

  参照 GB7918. 2规定执行。

  A2.5.3结果计算

  5000N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3)= AT ...............(A1)

  式中: A—一平板面积。 cm2;

  T—一平板暴露时间,min;

  N—一平均菌落数,cfu/平皿。

  A3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3.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A3.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而;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A3.3采样方法

  用5×5cm2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平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权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于。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于放入装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A3、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3. 4.1 结果计算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2)

  采样面积(cm2)

  A4 医护人员手采样及检查方法

  A4.1 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

  A4. 2 采样面积及方法

  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试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试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这位。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

  A4. 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 5规定执行。

  A4.3.1 结果计算

  手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3)

  30X2

  A5 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

  A5、1 采样时间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A5.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用品,如输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计等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特殊医疗用品,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A5.3 无菌检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

  A5.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6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1 采样时间

  采取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 2 采样量及方法

  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吸管吸取1ml被检样液,加入9ml稀释液中混均,对于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稀释液用普通营养肉汤即可;对于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过氧化物消毒

  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1%硫代硫酸钠;对于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

  3%(W/V)吐温80和0.3%卵磷脂;对于醛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3%甘氨酸;对于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 W/V)吐温80,以中和被检药液的残效作用。

  A6.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 A2. 5规定执行。

  A6、3.1 结果分析

  平板上有菌生长,证明被检样液有残存活菌,若每个平板的落数在10个以下,仍可用于消毒处理(但个能用于灭菌),若每个平板菌落数超过10个,说明每毫升被检样液含菌量己超过100个,即不宜再用。

  A7 溶血性链球菌检查

  参照GB4789. 11执行。

  A8 沙门氏菌检查

  参照 GB4789. 4执行。

  A9 绿脓杆菌检查

  参照GB7918.4执行

  A10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查

  参照GB7918 .5执计。

  A11 污物采样及检查方法

  A11.1 采样时问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进行采样。

  A11.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按A5.2执行。

  A11.3 检查方法

  可参照A7-A10章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A12 污水、污泥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GBJ48(试行)规定执行。

  A13 结果判断

  检查结果符合相应的本标准值者,判定为该项检查合格;反之,不符合相应本标准接值者,则判定为检查个不合格。

医院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制度如下,望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

  1: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三个月随访一次。

  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和病人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

  6: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7: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及全院通报。

  8:各临床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电子存档率要求达100。每漏登记一人扣主管医师20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总登记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急、危、疑难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复诊的病人及病情康复较慢的病人随访率要求达到100。每漏随访一人扣主管医师20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必须随访的病人随访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

医院管理制度 篇12

  一、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一般每周一次。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可邀请其他院级领导与会。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填写议题单,提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周五下午进行。院周会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院党政领导联席会

  院长、书记联席会由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和院办公室参加。 院长、书记联席会的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由院长、书记商定地。

  院长、书记联席会的内容,主要是研究决定医院发展建设、民主管理、人事调配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院长、书记联席会,一般每月未召开一次。

  四、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总结当周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周任务。

  五、门诊例会

  门诊例会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或门诊部主任主持,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总结当月门诊工作,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危抢救、门诊管理及卫生等有关问题。布置下月任务并协调门诊科室的工作。

医院管理制度 篇13

  一、总则:

  1、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

  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

  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200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100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100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300元。

  16、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表扬的或拒收红包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罚责:

  1、不遵守劳动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矿工、串岗、干私活、会私客、吃东西、喝酒、输液、看电视、听音乐、睡觉、聊天、拿科室电话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抬高自己、跟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罚当事人100—300元。给医院、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罚当事人500—1000元。

  4、服务态度差,发现生、冷、硬、顶、推、拖罚当事人100元。

  5、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及时给予解决,上交矛盾或包庇,使病人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罚当事人100元,科室100元,同时通报科室负责人。

  6、在工作中与病人或同事发生争吵、打架斗殴,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3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医院全体员工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关手机、不接电话或不服从安排,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

  8、无故不参加早会、员工大会、全院性培训学习,每次罚20元。

  9、科室有关负责人不参加院务会、院周会以及该向科室传达会议内容的,又不向科室传达,每次罚款20元。

  10、职能科室间的临界工作,经领导协调裁决后,仍发生相互推诿,踢皮球,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1、后勤无充分理由未能及时供应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各种物资,予以处罚。

  12、科室出现差错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扣罚科室负责人100元。

  13、上级部门各类检查,非正常原因影响医院积分的科室或个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重罚。

医院管理制度 篇14

  2

  3

  4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住院患者基础护理的重要资料,直接反映出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护理等级分为个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并分别设有统一的标记。

  一、护理等级的确定

  住院患者的护理等级应与其实际病情对护理工作的需要相贴合,由床位医生根据病情下达医嘱。在患者住院期间,应随着病情的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二、护理等级的公示

  (一)公示资料:按照上海市分级护理标准资料公示,即:个性护理、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的指征和护理要求。

  (二)公示方法:由宣传科按标准资料制成版面,统一公示。职责护士根据医嘱落实分管患者护理等级的告知,并在床头牌和患者一览表上做好标记,个性护理为红色;Ⅰ级为红色;Ⅱ级为蓝色;Ⅲ级护理为黄色。护士按分级护理标准具体落实护理巡视和临床护理工作;护理病历书写要求做好相关病情、护理措施和效果的记录。

  三、分级护理的质量评估

  (一)护士长、负责组长按照分级护理标准动态监控不同护理等级患者的临床护理与基础护理,督导护理措施的落实。

  (二)护理部质控组每月抽查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的落实和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

  重点监控个性护理、Ⅰ级护理患者的临床护理、基础护理和护理记录质量。

  检查结果与质量考评挂钩。

  (三)护理部将住院患者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作为护理工作满意度的一项资料纳入考评。

  四、分级护理的指征和要求:

  个性护理

  (一)指征:病情重笃,复杂多变,随时可发生危及生命的状况,患者极度虚弱,生活无法自理。

  (二)护理要求

  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3-4名,每日早、中、夜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2、安置患者于重症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房,室温调节在18-20℃。

  好记录。

  4、准备抢救仪器、器械和抢救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后物品的处理工作。

  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保证各种导管通畅,持续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等状况。

  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相应护理措施及效果评价。

  8、了解影响患者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每日更换床单及衣裤,持续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沐浴或擦身1次,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

  (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4)每2小时翻身1次(或遵医嘱),褥疮护理每日3次。

  Ⅰ级护理

  (一)指征

  1、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者。

  2、特大手术后7天内,各种中、大手术后1-3天内。

  3、昏迷、休克、肾衰、惊厥、子痫等。

  4、生活不能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详细填写护理病程录。

  3、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发生。

  (1)术后3天内床上沐浴或擦身每日1次,以后每周1次;头发护理早、晚各1次,每日会阴清洁和洗脚各1次。

  (2)禁食、昏迷患者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患者协助刷牙。

  (3)督促患者经常翻身,术后和昏迷患者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褥疮护理每班1次,并做好记录。

  4、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按时喂饭、服药,并送茶水、便器到床边,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5、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Ⅱ级护理

  (一)指征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尚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3、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2、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协助患者做好晨、晚间护理,如洗脚、刷牙、洗脸等,并鼓励患者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要协助喂饭及大小便护理。

  4、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健康教育。

  Ⅲ级护理

  (一)指征

  1、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患者及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患者。

  3、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每日巡视2次,掌握患者病情及思想状况,注意患者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

  2、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

医院管理制度 篇15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 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管理制度 篇16

  会诊制度

  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

  (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

  (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

  (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院内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医院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医医院“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卫生部门“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三条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四条 严格“三公”经费监督,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医院为履行职责,开展一般公务活动和医疗救护所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医疗救护用车。

  第六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经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额控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根据县财务批准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经费预算;参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第八条 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制度。公务用车购置方案由县财政局提出,经医院意见同意后,由办公室、设备科、财务科、纪检组监察室共同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一采购。

  第九条 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的公务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公务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公务车费用支出。

  第十条 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的,要严格控制在购置价格2%以内,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通过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停车;公务用车必须专人驾驶;救护车出县接病人必须由急诊科开具出车证明。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

  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科根据预算资金渠道统一支付。

  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公务车消费情况,适时适量进行充值,经审核、审批后支付。

  维修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办公室统一核算,经审核、审批后支

  付。

  保险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审核、审批后统一支付。

  零星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杂费,由驾驶员填单,经办公室审核,财务部门审批,按月支付。

  安全行车奖励由办公室统计安全行车里程,提出奖励方案,经审核审批后,按年度领取。

  第三章 公务接待费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医院根据医疗业务工作,确因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

  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

  第十五条 公务接待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职工食堂按规定的标准安排。

  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费支出程序:

  (一)在职工食堂安排的公务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统计公务接待次数,用餐人次、食堂餐10元/人的限高标准核算,列入公务接待费。

  (二)在定点饭店安排的公务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结算,经审核审批后支付。

  (三)在定点饭店之外安排的零星公务接待用餐,经办人凭有效发票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第四章 因公出国(境)费

  第十七条 因公出国(境)费是指由政府和主管局核定,用于出国访问、考察、培训,参加国际会议以及政府间合作项目等活动的经费,包括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翻译费、个人零用费、培训费、境外保险费、办理护照、签证的费用。

  第十八条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出访、考察、出国培训等出国(境)任务计划及预算安排情况,提出医院出国(境)任务计划,经医院党组会研究后报院长审批。

  第十九条 出国(境)任务计划的经费预算不得超过当年财政核准的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额。财务科按照县财政批复的出国(境)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第二十条 各单位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级单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国(境)费支出程序:

  (一)接到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出国(境)费缴费通知后,人事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转账支付。

  (二)出国(境)人员回到单位一周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出国(境)前后在国内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并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开具的出国费发票。出国(境)

  期间发生的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各种费用不再报销。

  第五章 “三公”经费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三公”经费按规定预算科目列支。不得在“其它支出”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不得在培训费中列支出国培训费,不得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接待住宿费、用餐费除外)。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 经过审查批准的“三公”经费当年预算和上年决算,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信息栏目,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格式予以公开。

  第二十五条 财务科负责医院“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第二十六条 办公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应当适时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发现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医院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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