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审查工作汇报
纪律审查工作汇报(精选6篇)
纪律审查工作汇报 篇1
7月2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学习“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遏制腐化蔓延势头”系列文章第二次专题交流会。21位室(厅、部、处)副主任、负责人、部分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副处级纪检监察员交流学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于近期刊发的五篇文章的心得体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鑫出席并讲话。
杨鑫指出,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刊发的这五篇系列文章,内涵丰富,指向明确,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委局先后四次组织集中交流学习,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纪委新精神、新要求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要保持和发扬好这种好势头,把学习、思考、把握和践行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把学习思考引向深入。
杨鑫强调,要善作善成,全面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转变政绩观,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案要办,违纪问题也要查;要注重效率,快查快结;要坚持有病就治,抓早抓小;要坚持惩防结合,综合施治;要突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创新方式方法,做到灵活机动。
杨鑫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内强素质,全面提高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把握大局、全局的能力;要提高监督执纪能力;要提高团结协作能力,在工作中多请示汇报、多通气沟通、多体谅补台;要提高自警自醒的能力,严守审查纪律;要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把政治觉悟提高、内在素质提高和政治上的进步结合起来抓。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朱文斌主持会议。
纪律审查工作汇报 篇2
今年以来,景县纪委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创建“五个五”纪律审查工作模式,强化了纪律审查工作力度。
五个优先。景县纪委对上级交办的“要情况”、“要结果”的问题线索,坚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查办、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先上报,确保“两要”案件按期办结。截至目前,已对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交办的28件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间办结上报。
五个明确。为增强纪律审查效果,防止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的发生,景县纪委在组织体系上坚持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领导,由常委(局长)负责对案件查办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协调;明确人员,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明确办案人员;明确时限,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每个环节完成时限予以明确;明确责任,实行层层负责的办案机制,明确案件主办人、调查组其他成员、案件承办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质量,对案件的立案调查到装订成卷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进行明确。
五个统一。景县纪委在工作流程上坚持做到“五个统一”,即对信访举报、投诉问题线索统一研判;对“两要”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将“两要”案件的受理、交办、督办、审核、呈报以及结案等环节建立工作台账,严把责任关;案件查办统一指挥,建立案件查办周例会制度,由县纪委书记主持,分管领导、各纪检监察室主任汇报案件查办工作进度,研究协调有关事项,解决存在的问题;办案力量统一调配,根据案情需要,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凝聚办案合力,确保案件及时查结;后勤保障统一安排,统一调配办案用车,为办案科室和乡镇纪委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办案工具。
五个报告。景县纪委在审查业务上坚持“五个报告”,即每起案件都有一个纪律审查报告、一个审理报告、一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一个问责报告、一个建议书(包括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监察通知书)落实情况报告,在强化纪律审查工作的同时,督促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
五个一。景县纪委在审查结果运用上注重“五个一”,即每起案件结案后,均组织一次案例剖析,从个案中寻找违法违纪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规律,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次整改建议,督促问题部门进行一次限期整改,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反思存在的问题,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切实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
“五个五”工作模式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景县的纪律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查办各类违纪案件2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7人,其中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67件。
纪律审查工作汇报 篇3
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在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党的纪律审查工作要不断与时俱进,通过深化“三转”,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突出执纪特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
纪律审查不是简单的办案,不能搞单打一。纪检监察室深化转职能,就是要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贪腐工作。过去人们把纪委内部的纪检监察室称作“案件室”,评价干部也动不动就说“办案能力强”,好像纪委只负责办案。如果只是办案,纪委职责范围就变窄了,也不准确了。xx大以后,中央纪委把“办案”改叫“纪律审查”,把“案件室”改称“纪检监察室”,把“案件线索”规范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这些都不仅仅是称谓的改变,更是内涵的深化,体现了职能的重大转变,是对党章规定的回归。
维护党的纪律是纪检机关的职责,纪律审查首先要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不是司法检控,一个是依“纪”、一个是依“法”,二者不能混淆。有的领导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纪律审查报告、审理报告也还是传统的“三段论”,混同于司法机关的起诉书,主要体现违法问题,把违纪问题当成注脚。党员违法必先违纪。贪腐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纪委不光要办大案、打“老虎”,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要对照“七个有之”、“五个比如”,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问题查清楚,不能一看不涉法就放过。搞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篡改档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都不是小错误,而是欺瞒组织,是对党不忠诚;买x卖官不是简单的贿赂,而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搞攻守同盟、转匿赃款赃物,就是对抗组织调查。把纪律严起来,做到经常化、长效化,动辄则咎,就是要告诫全党,必须守住纪律这条底线,这样才能实现党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转变政绩观,抓早抓小。反贪腐是把双刃剑,打的是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疼的是组织,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对每个违纪违法干部的惩处,给他本人带来的损害远没有对党组织的损害大。过去有种倾向,纪委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甚至有的人手里攒着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不少,但对“小问题”视而不见,总是先等等、再看看,“养大了”再办,一处理就“算总账”。这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对干部不负责!平常不红脸,等出事了就不是红脸的问题,再去提醒也已经晚了。“老虎”怎么长大的?实践证明,就是一路贪腐、一路带病提拔过来的。惩是为了治。如果在出现苗头的时候提醒提醒、警示警示,就可以避免问题小变中、中变大、单变双,最后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纪检机关要认真反思,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逐步完善机制制度,发现线索要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就及时提醒,对一些蛛丝马迹也不能忽略,决不能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严明纪律不能时紧时松,要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每日每时都要做,有病就要及时治,这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对党纪的切实维护。
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把纪律这条线看住了,就不至于出现大的问题。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纪律审查工作汇报 篇4
xx市xx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突出纪律审查主业,保持惩治腐化的高压态势。
一、把握力度节奏,突出惩治重点。xx区纪委保持纪律审查工作的高压态势,做到“两个并重”:对一般违纪行为的审查与严重违纪行为的审查并重,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与提高执纪审查能力并重。突出惩治重点,以下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党的xx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仍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抓早抓小。主动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突出谈话提醒在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强化监督等方面的效果。
三、规范纪律审查行为,提高纪律审查效果。xx区纪委高度重视纪律审查安全和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建设标准规范的纪律审查谈话室,安装了询问系统,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设施完善。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有效改善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环境,消除办案安全隐患。
四、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在区纪委及乡镇纪律审查工作人员中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有关纪律审查安全方面的要求和通报,牢固树立“纪律审查安全无小事”理念;将学习教育纳入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严格办案纪律,不断强化案前教育、案中强调、案后总结,增强办案安全意识。
纪律审查工作汇报 篇5
xx地区纪委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工作,通过“七化”推进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案款物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一是手续备案“全程化”。自查自纠是否全程监管,手续是否完备,执纪审查部门卷宗内手续文书是否齐全,是否经执纪审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并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款物移交“及时化”。自查自纠涉案款物是否及时移交,执纪审查部门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后,是否及时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
三是款物保管“专门化”。自查自纠涉案款物是否由纪检机关财务部门集中统一保管,未设财务部门的纪检机关是否交由本级财政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是否按规定集中统一保管。
四是财务管理“规范化”。自查自纠财务(保管)部门是否设立专用账户、建账设卡,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是否设立专门场所,指定专人管理;是否将涉案款项设立账目明细,及时存入银行专用账户;是否开具专用收据,严格收付手续。
五是款物返还“透明化”。自查自纠解除暂扣的涉案款物是否及时返还。应当返还的涉案款物,是否由执纪审查部门填写责令返还款物清单,及时送达,并由返还单位负责人或返还人签名或者盖章。
六是上缴国库“标准化”。自查自纠涉案款物是否及时上缴国库。应当上缴的违纪违法所得款项,是否由财务(保管)部门按照处理决定所确认的数额,及时办理上缴国库手续,有孳息的是否一并上缴;违纪违法物品是否及时委托有关机构以拍卖或者其他公开方式变价处理并及时上缴国库。
七是监督管理“常态化”。年,xx地区纪委将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一次涉案款物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并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使全区涉案款物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纪律审查工作汇报 篇6
纪律检查机关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来开展。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贪腐的重要手段,必须从政治和全局上来把握,在处置每个反映问题线索、审查每个违纪案件中,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
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的根本保证。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贪腐工作。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在党中央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是经中央和同级党委批准进行的,历来如此。所以,党的纪律审查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时时刻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反贪腐协调小组是加强党对反贪腐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同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保证反贪腐斗争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纪律审查要服务于遏制贪腐蔓延势头这一目标任务。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必须深刻分析和把握反贪腐斗争形势。当前,“四风”问题趋于隐蔽、转入“地下”,而且花样翻新;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普遍存在,执行党规党纪失之于太松,松到破了底线;一些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还在增多。这些都表明,贪腐蔓延势头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过时。坚决遏制贪腐蔓延势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中央确定的政治任务,是形势所迫,必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处在反贪腐斗争的最前沿,不仅要埋头苦干,更要抬头看路,把中央精神吃透,牢记于心。要保持冷静清醒,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把握好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贪腐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贪腐增量。
重程序是讲政治的具体表现。反贪腐工作高度敏感,无论对哪个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审查,必须把规矩进一步明确起来,加强请示报告。这不是一般的工作程序问题,而是政治立场、政治纪律问题。管纪律的更要守纪律、守规矩。纪律审查进展情况特别是拟立案、重点初核案件,要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也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之后再正式行文请示。决不能先斩后奏,更不能搞倒逼、“反管理”,把事儿办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经是既成事实了,再往上一端。在纪律审查工作中,不仅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这样才能有“领”有“导”,才真正叫领导。这既是对上负责,也是工作程序,更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得越扎实越好。
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人民群众满怀期待。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透彻理解,结合实际见诸行动,扎实深入做好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法惩治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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