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技术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平、公正的技术成果奖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技术创新与改进活动,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技术进步与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所有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等活动,包括各级政府相关科技项目、各级技术中心申报、专利申报、科技论文发表、公司内部技术创新与改进等:
①产品研发创新: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而研发的新产品;
②产品技术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等满足用户需求而设计生产的简单变形产品;
③企业竞争软实力创新: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起草制定,组织编制颁布企业标准等;
④技术储备创新:深入调研行业产品发展趋势、工艺及装备投资,做好基础研究,撰写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⑤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使公司降低生产成本,解决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
2、奖励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三、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1、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公司办、技术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司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①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的创新工作;
②对公司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③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2、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①必须是已实施的;
②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
③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④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3、公司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奖励。
4、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公司有关工艺文件、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5、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
四、奖励的支付和分配
1、专利申报获授权后,申报联络人员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元。专利申报人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500 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3000 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8000元。专利申报授权后所获区或市级专利资助奖励归专利申报人所有,同时公司按同等奖励金额给予专利申报人所在部门奖励。
2、研发创新的产品,小样试制通过第三方检测或鉴定后,给予试制、调试的主要人员1万~3万的奖励。批量生产的新产品,研发三年内由技术人员主导市场营销,则按销售金额的1.5%奖励研发团队,由销售人员主导市场营销,则按销售金额的0.5%奖励研发团队。
3、对产品结构及材料、工艺等用户有特殊需求,需重新工艺设计的变形产品,按订单销售金额的1%给予奖励。
4、参与编制的标准颁布并实施后,国家或行业标准给予3000元/份奖励,企业标准给予1000元/份奖励。
5、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分别给予1000元~3000元不等的奖励。由此立项取得效益的另行奖励。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给予1000元奖励。在市级及以上学术机构(协会)主编或主办的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给予500元奖励。
6、相关科技项目申报、各级技术中心及证书实施年度复评维持,给予相关人员1000元~5000元奖励。
7、其他创新,按创新成效给予不同奖励,最低奖励金额2000元。
本法自2017年X月X日起开始实行,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颁发日期: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及奖励制度2017-03-14 22:55 | #2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一些知名公司的成熟经验,将原有的《新产品开发奖励办法》和《机械工艺、设备改进创新项目的奖励办法》合并、归纳、完善后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创新为公司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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