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达夫简介
郁达夫
故都的秋分析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按照“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清秋景色。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最后以议论收尾,进一步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浓厚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士大夫倾向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这样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交融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也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写得出的,未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掩藏;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更给人以厚重感。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对故都之秋的向往、眷恋之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性格。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中的时代精神。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不免也夹杂着一些苦涩。 二、问题探究 1.文中有哪几处景物描写?这些描写各有怎样的特点? 本文直接描写景物的语句不多,但都是极其精彩的,而且饱含作者的深情。试举几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这里写了视觉形象、听觉形象。景物写得非常细致,如“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也写了观景、赏景的心态、动作,如“细数”“静对”,透露出悠闲、惬意。总起来说,表现了作者热爱故都之秋的情怀。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这里写了视觉形象、触觉形象。花铺满地,写视觉形象;脚踏花地,是触觉感受。写触觉,给读者以逼真的感受。这里寂静无人,斯人独徘徊,无人可与交流,便只有与自然相交融。揣摩作者的心境,大约是欣喜的,又是寂寞的。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这里的写景不拖泥带水,一句一景,写出了北国清秋之雨忽来忽去的情景。云的景象、雨的阵势,写得活灵活现,说明作者观景非常细致。 2.为什么以“南国之秋”作对比? 开篇提到“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结尾提到“南国之秋,当然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并作了适当的展开,以此与北国之秋作对比。对比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抑彼扬此,北国之秋胜于南国,是作者的主观感受,表达作者对故都之秋的热爱。这种感受既来自空间的对比(南北两地),也来自时间的积累(“已将近十余年了”)。 3.为什么写“都市闲人”? 这里写的不是上流社会人士或文化人士,而是平民,即“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为什么让他们作为故都人的代表?可能是他们的形象更有地方特点,而且作者觉得与他们更亲近,表现出作者的平民意识,似乎也能读出作者很希望能像“都市闲人”那样过无忧无虑的生活。 4.本文是写景文,为什么插入对写秋诗文的议论? 作者似乎要创造一种文化氛围,于自然气息之外再添一重文化气息,与“故都”题旨暗合。从行文章法上看,这里宕开文笔,纵横议论,显出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开阔的思路。 5.本文多处使用排比,它们具有什么样的表达效果? 文中有许多并列句子或短语,具有工整、雅致之美,抒情味很浓厚,朗读起来又具有音韵之美,显示出作者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现摘录一些并稍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味。 “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三个短语精要地概括了全文的意旨,既有顺畅的气势,又有抑扬顿挫的声韵之美,后面的“来得悲凉”似乎应该比前面两句更舒缓而深沉。也许主张语言简洁的人会觉得“却特别地来得清、静、悲凉”更好,可是这样一来,排比的气势就没有了。 “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和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此句前后都采用排比的写法,从不同的方面说南方之秋无可欣赏之处,反衬北国之秋的美好。顿挫分明又气势连贯,表情达意非常充分。 “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这些描写性的名词短语,一个短语就是一幅画面,展现出生动的美景,成为“故都的秋”的美妙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神往之情溢于言表。 “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这是近于口语的文字,好像作者津津乐道的样子就在眼前,充分地表达了赞美之情。 “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是说理性的语句,但是以具体事物来说明,生动形象,饶有趣味。 本文不是很长,但排比句很多,说明作者非常喜欢运用这种工整、雅致的语言,而且运用起来非常妥帖恰当,全无生硬之感。 关于练习 一、朗读课文,说说作者选取了哪些景物,写出了故都的秋怎样的特点;另外,从哪些句段中,你感觉、体察到了作者所谓的“悲凉”?你如何看待这种“悲凉”? 设题意图:引导学生整体把握全文,并提取文中的精要,即生动的景物描写和深沉的情感抒发。既要分别品味写景和抒情,又要将二者结合起来看,看出景中有情、寓情于景的特点。如何看待这种“悲凉”,要求学生充分地表达个人见解,只要言之成理就应鼓励。 参考答案: 作者选取了故都之秋的富有特征的景物,如秋晨民居小院所见的“很高的碧绿的天色”,青天下的“驯鸽”,槐树叶底“漏下来的日光”,破壁腰中的“牵牛花”,“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早晨铺得满地的槐树“落蕊”,被称作“北国的特产”的衰弱的“秋蝉”,又奇又有味的“北方的秋雨”以及雨后话秋凉的“都市闲人”,北国的“枣子树”和其他鲜果,等等。写出了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的特点,“清”与“静”相近,都以描述景物的客观特点为主,而“悲凉”则以描述作者对故都之秋的主观感受为主。 体现作者“悲凉”情怀的句段大致有: “……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隐隐地透出悲凉的感觉和心境。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作者听到的仿佛是悲凉之声,显然含有悲凉之情。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这一整段都带有悲凉之情,可以集中体会这些语句。 还可以参考“整体把握”和“问题探究”中的有关说明。 二、在下面的两段文字里,作者调动了听觉、视觉和触觉来感受故都的秋,使写景状物有声有色、有动有静,并融入了深沉而细腻的感受、情思。细细品味,做一些圈点勾画、评议赏析。 1.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2.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细微极柔软的触觉。 设题意图:品味文中精妙语言,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和语言创造才华。可以不受“研讨与练习”的局限,鼓励学生品味更多的有意味的语言。 参考答案参见“问题探究”。 三、你读过哪些描写秋天的诗文?你最喜欢其中的哪一篇或哪几篇?向同学介绍这些诗文,并就你最喜欢的诗文做简要的赏析。 设题意图:这是迁移、拓展题,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做好课外阅读,丰富文学素养,并提高鉴赏水平。此题的自由度比较大,可以口头评价、赏析,也可以写赏析文章。意在培养学生的鉴赏能力和创新精神。 参考答案: (略)。 教学建议 一、提倡朗读 要带着美好的感情来读,最好是朗读。朗读要声情并茂,抑扬顿挫,就像朗读者自己在抒发感情一样。一些优美的语句、精警的段落,最好能熟读成诵。朗读尽量读出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的“原味”来,尽量与作者的心灵贴近,与作者感情产生共鸣。 二、揣摩精警语句 从有关资料和文章本身看,本文的写作是一气呵成的。作者没有特意雕琢字句,但优美的、精彩的语句很多,值得认真品味。例如开篇说“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除作为文眼的意义外,还可以进一步品味其中的深厚意味。不妨试作简省:“可是,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静、悲凉。”稍作改动,意思一点没变,可意味、情味大变,可见作者用语的精心,在文章起始就定下一个浓厚的抒情色调。一些字词也很见功力,如“想饱尝一尝这‘秋’”“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三、消除时代隔阂 由于写作年代久远,作者抒发的思想感情学生感受和理解起来可能有些困难。困难主要是一些“负面”情感难以理解。如“清”“静”好理解,“悲凉”就不好理解。也许在学生看来,“清”“静”是“正面”的感受,与之相应的该是“悠闲”“欣喜”之类“正面”情绪、情感,所以“悲凉”好像是“清”“静”之后的一大转折。可以提示学生,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连年战乱,民生凋敝,读书人也衣食无所安,居无定所。为了谋生,郁达夫辗转千里,颠沛流离,饱受人生愁苦与哀痛。他描写自己心中的“悲凉”已不仅仅是故都赏景的心态,而是整个的人生感受。这种感受在郁达夫的其他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也时有流露。 有关资料 一、作者简介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幼名荫生,浙江富阳人,1896年12月7日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达夫3岁丧父,7岁入私塾启蒙,从小熟读唐宋诗词和小说杂剧。1911年开始创作旧体诗并向报刊投稿。1912年夏考入之江大学预科,不及半载因参加学潮被校方开除。翌年进入杭州蕙兰中学,因绝望于教会学校的奴化教育,遂回家闭门苦读。 1913年9月随长兄郁华赴日留学,1915年7月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预科,开始接触西洋文学,并开始尝试小说创作。1919年7月进入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1921年6月,与郭沫若、成仿吾、张资平等人发起成立了创造社。7月第一部小说集《沉沦》问世,对当时文坛产生巨大影响。其中小说《沉沦》为其代表作,深刻地表现了受压迫的留日学生的苦闷与彷徨,并塑造了一个性格忧郁和心理变态的青年形象,具有强烈的反旧礼教色彩。1922年3月《创造季刊》创刊,主编第1期。同年7月自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回国。 1923年5月,《创造周刊》创刊。同月发表《文学上的阶级斗争》,引起广泛注意。7月发表小说《春风沉醉的晚上》,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表现工人形象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之一。同年小说诗歌文学作品集《茑萝集》出版。1923~1926年先后在北京大学、武昌师大、广东大学任教,主编《创造月刊》《洪水》半月刊。1927年1月因发表政论《广州事情》引起创造社内部争论,从而声明退出创造社。1928年春秘密加入太阳社,9月在鲁迅支持下主编《大众文艺》。1930年作为发起人在上海成立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同年3月发起成立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2年2月与鲁迅、茅盾等联合发表《上海文化界告世界书》。同年12月小说《迟桂花》发表。1933年4月移居杭州后,写了不少山水游记和诗词,其中游记尤为出色。1935年发表《出奔》,描写尖锐的阶级斗争。1938年在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常务理事。 1938年12月携妻儿抵新加坡,主编《星州日报》等报刊副刊,发表大量战斗性很强的政论、短评和诗词声援抗日斗争。1942年5月由于日军进逼撤至苏门答腊的巴爷公务,化名赵廉。曾被日军强迫任翻译七八个月之久,在此期间暗中保护和营救了不少印尼群众和华侨。1945年9月日本投降后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年50岁。 郁达夫的文学活动贯穿了从五四运动到抗日战争的几个重要革命时期,从最初表现青年的苦闷开始,逐渐扩大到反映劳动人民的不幸,以至描写革命风暴的到来。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也是一个跟随时代一道前进的作家。他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部分精神面貌。在艺术上,则侧重于表现自我,带有较浓重的主观色彩,既有表现对旧社会的抗争与愤激的直抒胸臆,也有坦率的自我暴露、病态的心理描写、悒郁感伤的心灵倾诉,形成感情意味浓厚的浪漫主义倾向。 (选自《郁达夫》,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 二、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郁飞) 《故都的秋》写于50多年前的1934年,选入中学语文课本总也有五十年上下了。一代代的青少年大约都是从这篇写景文字接触郁达夫其人的吧。 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在他后来发表的《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还是编者的函索坐索逼出来的急就章。急就之章能写得这样隽永而有情致,就不能不靠平日的功夫,即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体会了。 从起头一段往下看,写秋意,秋季的院落,写槐树,秋蝉,秋雨,写果树,写悠闲的北平市民对答的神态,若非平日的观察体会深深印在脑际,是决然写不出这样看似信手拈来的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来的。写此文的头一天,8月16日,日记的开头便说:“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可见他随时随地都在体验环境。第二天早晨他提笔就写《故都的秋》,同前一天清晨的感触怕是不无关系的吧。这种功夫或者也就是鲁迅先生要求于有志写作者的头一条吧:“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 (《答北斗杂志社问》)要活得有意义而不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是不是人人都应以此为修养目标之一呢? 其次,若没有对故都北平的挚爱,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父亲一生短短的49年中从未在北平久住,但是在此文的姐妹篇《北平的四季》(1936年)中吐露了对古都的感情: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在国难深重的当年,父亲自己一程程南去,再没有重践斯土,却这样遥祝故都的无恙。如今外敌早已逐出,又成为首都的北京也已进入现代化新时期。当初的风貌所剩无几,燕都历程上的一个个时代只有到大量《故都的秋》一类的记述里去领略了。 1989年12月27日杭州 (选自《作家谈高中语文课文三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 三、《故都的秋》的画面美和音乐美(黄清华)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小说诗歌文学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选自《散文写作艺术指要》,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四、着意绘秋景,闲笔出真情(方世教) 古往今来,对于“秋”,或讴歌,或诅咒;或因它而寓之以意,或借它而寄之以情。但时有古今,地有南北,意有深浅,情有厚薄,于是“秋”也就显示不同的姿、色、声、味来。郁达夫写的《故都的秋》,通过独特的表现手法,表现出了它独特的风姿,独特的彩色,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 (一) 《故都的秋》中的“秋”是这样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秋的早晨,是“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那铺得满地的似花非花的槐树的落蕊,“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这秋的傍晚,这到处都是树的树底下和到处都是矮屋的墙根底,都能听到“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显得“奇”“有味”“更像样”的,那是故都的秋雨:“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作者先景后情、景中寓情,闲闲散散地让读者体味到:的确,故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但故都,也“golden days”(即“金色的秋天”)的佳日,那“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作者如此淋漓尽致地绘秋景、谱秋声、摄秋实,真实地表达了他对故都的热爱的感情。作者有意要读者了解,富于个性的故都的秋色秋声,更能体会到一种独特的秋意,更能感受到一种独特的秋味,以及由诸多成分糅合而成的深情。作者的笔调是那样明快、清新,又是那样含蓄、深沉。 《故都的秋》中的这“清”“静”“悲凉”的特点,不像某些咏秋之作那样铺陈许多古刹胜迹,也没有传统的带有“秋”色标记的陈词套语,而是通过平凡的词句表达了平凡的秋姿、秋色、秋声与秋味。在作者的笔下,故都的秋就在故都的每座低矮的家屋内外,就在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后,以及高高的天空里。作者虽然在回忆中点数了“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等故都胜景,但作者着力描绘的是存在于千家万户之中的秋姿、秋声、秋意与秋实,这就使文章的主题更富有生活的情趣。 《故都的秋》是一篇抒情性强而议论成分又较多的抒情散文。所以,文中对于“秋”的形态、神韵的着笔,目的在于表达对故都的眷恋与哀婉之情。作者热忱地爱故都,爱故都的人民,爱故都的秋天。所以,作者在最后直抒胸臆:“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作者的爱国、爱民与“落寞”“衰弱”的真实感情,融进了故都的以至北国的秋中,因而既独特,又平凡。读完全文,我们的确感到:“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诚然,南国的“秋”,也是“清”“静”“悲凉”的,只不过欠“特别”罢了,作者本人当时不正处在这“清”“静”“悲凉”之中吗? (二) 《故都的秋》的确是“清”“静”“悲凉”的。作者为了通过故都的平凡的秋姿、秋色、秋声,传递他独特的秋味、秋意、秋情,着意调动了以下一些表现手法,在运思谋篇、遣词造句、文笔风格以及记叙、描写、议论与抒情的结合上表现了独特的色彩。 1.烘托、对照手法。作者除了直接叙描故都的“秋”外,着意以南方的“秋”为写照,烘云托月似的映衬出故都秋的浓度与特色。如第二、五、六、十三段,都通过关联词如“但”“或”“可是”“并且”等连词和“也”“更”“都”“总”等副词将南北的秋姿、秋色、秋味、秋意进行类比,或以正衬反,或以反显正,或肯定中见出否定,或否定中加强肯定,动用多种句式从侧面显示出了故都秋的“量”与“质”的特色来。表面上,作者好像闲情信笔; 而实际上,作者正是通过这间接手法将读者引入秋的里层,去体会那故都的秋味,去领会那故都秋意,去思考那秋的人生。 2.复沓、跌宕手法。读过《故都的秋》,难免有这种感觉:这是诗式的散文,还是散文式的诗?其实,作者是饱含诗情写散文的。我们读这篇写景文字,之所以有一种情深意切的快感,这不正是“诗”的功力吗?作者赋予《故都的秋》以满腔的激情,无论礼赞或哀怜,无论热烈或悲凉,我们总深感作者的情是真切的。这种表达效果的产生,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复沓、跌宕手法的运用。这种反复咏叹的手法虽渊源流长,但用在现代散文中,且用得恰到佳处,的确是难能可贵的。如,对古今文人很少提及的“秋味”这个抽象的“触觉”,作者一共提到五次,再加上一些富于“秋味”的描写镜头,使本来抽象的东西也成为可感触的具体物象了。当然,本文最主要的复沓、跌宕还不在于具体的“物象”上,而在于它的旋律和情味上,通过“旋律”和“情味”,反复拨动读者对于“秋”的宏观与微观的认识与深化的感情。所以,作者在结构上采取了叙述、描写与议论、抒情相结合的方法,因情生景,借景发情,将“物”“我”“主”“客”完美地统一到“意境”这个极点上,通过读者的美感经验而完成作者所要传递的思想。 3.清新典雅、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能否这样说,《故都的秋》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作者的闲情漫话。从开篇到结尾,这里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一语天然万古新,去掉豪华见纯真。”清水出芙蓉,闲笔出真情。这些话概括《故都的秋》的语言特色,是当之无愧的。 (选自《散文写作艺术指要》,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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