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1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阅读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1)
——壬辰年的计算方法3篇
壬辰年的计算方法1
*干支历的干支纪年中,一个循环的第29年称“壬辰年”。2012年是壬辰年,下一个壬辰年是2072年,农历的干支纪年中,一个60甲子循环的第29年称“壬辰年”。天干“壬”在五行中属水,且为江河湖海之水,为大水(“癸”为溪流饮用之水,为小水)。
壬辰年是六十组干支纪年之一。干支纪年是干支历的组成部分。干支历是以60组各不相同的天干地支标记年、月、日、时的一种历法,是*所特有的阳历。它以立春为一年之始,用***节气划分出十二个月,每个月含有两个节气,没有闰月。干支历与地球环绕太阳的.周期运动有关,它能反映出一年四季的气候变化。
壬辰年,既壬辰龙年,辰在十二地支中为龙(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壬辰年的计算方法2
年份数除以60余32;年份数减3,除以10的余数是9;除以12的余数是5;自当年立春起至次年立春止的岁次内均为“壬辰年”。
2012年就为壬辰年即龙年,地支为辰,五行属土,在四大墓库中属水库,天干为壬,五行属水,且是江海之水,为大水,并且遇到辰龙水库,大水肆掠,因此壬辰年要做好防水防洪的措施。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2)
——武汉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武汉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1
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其他相关事宜
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二胎生育保险规定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3)
——社保缴费比例--计算方法
社保缴费比例--计算方法1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医疗保险以**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以**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市职工*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市**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计算方法:
以社保中的养老金为例,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1、企业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计发。注:由于客观原因,全国某些城市的计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4)
——办理房产证的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3篇
办理房产证的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1
1.契税:现行**:住宅90*以下1%;住宅90-144为1.5%;其余的不管是住宅还是非住宅都3%。
2.营业税:看房产证办出的年数。具体规定: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如成交价明显偏低,按评估价。上下全同)5%征收营业税(有的地 方征5.5%);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免征营业税;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5%征收营业税;非住宅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按成 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的5%征收营业税。
3.所得税:房产证颁发5年以内销售,按成交价1%征收所得税(有的地方按成交价与原成交价差价20%征收所得税,也有上两种情况2选1的');房产证颁发5年以后销售,如能证明卖家卖的是家庭居住生活唯一用房的,可免征所得税。
4.印花税:住宅90*米以下免征;其它按成交价0.05%征收。
5.评估费:你过户如不需要套按揭,应该不会需要评估。评估费一般5‰以内。具体费率地方不同有所不同。(三种情况:如不按揭,也可能不需评估,故无需评估费;按揭的也有可能中介费中已包括评估费;也有可能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在交易过户时直接向申请人代收。)
6.中介费:你单独过户可以不需要中介。如买卖房子必须要涉及到中介(如需按揭,可能就得必须找中介了),中介费一般为0.5-2.5%;如只需中介代办产权证的话那只需付代办费大概200元左右。
7.其它费:有的地方可能还涉及工本费、登记费、交易费等,但数目较小。房改房土地出让金:按照当地**交纳,各地**对此有所不同。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5)
——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3篇
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1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均**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2
2012年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针对“节假日加班工资是否缴纳个税”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两倍或三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缴个税。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介绍,根据我国个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规定发给的*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征税。”纳税服务司介绍。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6)
——劳动法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技巧3篇
劳动法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技巧1
日工资,小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劳动法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技巧2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关于职工全年月*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7)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菁选3篇)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1
前天,广东省召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动员会议,部署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标志着***养老金“并轨”**正式在广东落地。
对于本次养老并轨**,最为关注的当属数量庞大的“中人”,也就是**前参加工作、**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然而,针对“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怎么发?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计算?今后***或事业单位人员跳槽,养老金怎么转移?昨天,随着“广东版”的***养老并轨方案全文正式公布,上述问题均有了较为明确的答案。
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
编制内人员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广东版”并轨方案中指出,启动**后退休的***,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不少***表示,自己过去从未缴过社保,还有10年就退休的话,如何计算自己的缴费年限呢?
对此,方案中明确,**后单位和个人都按本办法规定缴费的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符合本办法参保范围且2014年10月1日(简称**时)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不含其他合同制工人),其**前符合国家和省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规定的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其**前在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确认,并与**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合同制工人(不含按合同制管理的原固定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他情形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过渡性养老金怎么发?
根据退休时职务职级
和工作年限确定
在养老待遇方面,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将由基本养老金 职业年金组成,而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1 本人*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对比发现,这一公式与现行的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一致。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此外,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方案中明确,“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而视同缴费指数具体计算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印发。
“中人”过渡如何“保低限高”?
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以高的为准
**了解到,方案中提到的“老办法计发标准”中结合了2014年9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职务职级(岗位)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按照*〔2015〕3号文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以及该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等系数。
职业年金退休后怎么领?
可一次性买商业保险或按月领取
“广东版”方案中,**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为机关事业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已退休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其中,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础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
方案中还明确,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有条件的地区,单位缴费可逐步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而到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时,可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下海”养老金怎么办?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存额随同转移
**来,全国各地都陆续传出了***高层“弃政从商”的**,而此前,绝大多数***在考虑去留的时候,首先得考虑将来的生活保障问题,因为***一旦辞职,将来高额的养老津贴、医疗保障都将失去。随着养老并轨**的启动,今后***“下海”将实现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正常转移,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其在企业退休后的生活。
根据方案,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而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下海”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中山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副**宋世斌认为,除个人账户储存额外,方案中“以本人**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的规定,“其中,12%就是单位为其缴费的比例,因此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与职工基本养老基金的有效衔接。”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2
企业退休人员20xx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上海退休养老金计算方式
上海市人民*印发修订后的《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今后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按照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
计算参保人员本人月*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应当包括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20XX年底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从20XX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实际计算。其中,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参保人员20XX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均值低于1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20XX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均值低于0.8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85计算;20XX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均值低于0.75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75计算。
从20XX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由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意见计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凡低于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水*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其中,按照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按照20XX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工资(3566元/月)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20XX年底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120确定。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缴费每满1年加发1%
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所谓法定退休年龄,就是指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的年龄。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养老金异地取现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7日发布消息称,从20XX年8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而前2笔中每笔超过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笔之后的金额可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
经*同意,国家发展**委、*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指导价*定价目录的.通知》从20XX年8月1日起实施。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
据介绍,8月1日实施时,仍通过银行专用存折、借记卡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在存折上和卡对账单上进行养老金标识。人社部等要求,个人基本养老金账户变更时,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异地取现手续费的切换工作。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3
上海市人社局1月15日下午公布:本市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等养老人员增加养老金。
2015年底以前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105元。
2015年底以前按“镇保”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70元。
对2015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5年增加养老金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
上述各类人员,可于1月16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领取增加的养老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为方便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领取。
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上海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关于2015年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14〕51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5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4%(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5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5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4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9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4年出生)、75周岁(1939年出生)、80周岁(1934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3年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建国前参加**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人员、持有*海员**核准颁发**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上海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上海市最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规定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12年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建国前参加**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人员、持有*海员**核准颁发**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上海市2015年企业退休职工增资方案:
基数130+工龄×3+2013工资×3%,另女满60男满65再加20。
2015年上海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数130+工龄×3(注:)+2013年12月工资×3%,另女满60男满65再加20。
上海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各区(县)人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15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范围是:2015年底前已按《通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三、在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相应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45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按照30%和70%的比例分担。
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8)
——股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菁选2篇)
股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
2013年1月1日以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案例说明
股票买入成本按移动加权*均的方法计算。
如***在2月和3月分别在10元、15元和20元的价位上购进股票5000股、2000股和1000股,然后在4月份以25元卖出了6000股,那么计算卖出6000股的所得:
每股成本=(10×5000+15×2000+20×1000)÷(5000+2000+1000)=12.5元
卖出6000股股票的转让所得=(25-12.5)×6000=75000元
股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2
个人转让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3篇(扩展9)
——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一般来说劳动者入职之后连续工作满一年时间,才能开始享受年休假待遇,那你知道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吗?今天小编整理了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年假的计算方法和时间
年休假是根据工龄计算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年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一)产假休了照休年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都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四种情形不能再休年假
根据*规定,如果当年出现四种情形,职工就不能再休年休假了,这四种情形分别是: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年休假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
我自____年____月参加工作,工龄以年满____年,根据带薪休假**,我应享受____天年休假,工作已安排妥当,现特申请年休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请**批准!
申请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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