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机构
我国的国家机构
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是采取一院制,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我国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是有权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机关,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3)国家行政机关。(板书)
行政管理一词是指一切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为了一定的目标而进行的组织和活动,一般具有指挥与执行两层意思。而负责行政管理的机关就叫行政机关。如果是管理国家行政事物的机关,那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通常也称为政府。
行政机关产生的方式:有的由立法机关产生,比如议会制国家,由议会中的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有的由选举产生,比如总统制国家,由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现代各行政机关及其首脑的称谓不同,请同学们思考一下,七国首脑会议参加者,各国的行政机关与首脑的称谓都有哪些?
(学生议论,教师归纳。)
行政机关的名称有内阁(这词源于法国,是国王单独会见侍从和顾顺的私人房间或开秘密会议的小房间)、政府。首脑的称谓有首相、总理、总统。像英国叫首相、日本叫总理、法与美国总统。内阁成员有的大臣,有的叫部长。世界上也有的国家的行政机关叫部长会议,行政首脑叫主席,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务院,行政首脑叫总理。
根据同学们的日常经验,你们考虑一下行政机关的职权都有哪些?
(学生议论,教师归纳)
行政机关掌管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外交等各方面的事务,总管国家的大事,所以国家最高行政首脑叫总理。
(4)司法机关。(板书)
对这个问题要从含义、作用、职责、组成与分类等方面来研究。
含义:是国家行使审判、监督守法的权力机关。它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法院,有的也包括检察院。
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保证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司法机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作用非常大。
职责:法院主要审理各种诉讼案件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主要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及监督审判等活动。
组成与分类:一般国家法院有初级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三级,也有的国家多一个最高法院,为四级;根据审理普通与特定案件之分又有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分。专门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特定案件设立的法院。我国目前设立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等。
(5)暴力机关。(板书)
含义:它是国家机构中的特殊组成部门,包括国家的常备军、警察、监狱等暴力设施。
作用:是统治阶级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以维护本阶级的统治与利益。它是其它一切国家机关的强大后盾,离开它,一切国家机关都将失去作用。
以上我们具体研究了国家机构的情况,下面我们总结一下国家机构的基本特征;
①国家机构具有阶级性。(板书)
它既是统治阶级行使政治权力实施政治统治的工具,又可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个阶级的利益。国家机构往往是由统治阶级中的精英分子组成,他们将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用国家的名义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②国家机构具有严密的组织性。(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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