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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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法篇一

为提高生产效益,促进产业发展,改善城市环境状况, 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市委、市政府建设山水园林城市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节能减排认识,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强化政策配套,落实减排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突出治理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确保

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提高城市品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城市规划区内所有燃煤工业窑炉、锅炉,必须在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整治。工业窑炉排放的废气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8-1996)所规定的二级标准;锅炉排放的废气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xx)所规定的二类标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市政府成立燃煤炉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市企发局、市发改局、市燃气办、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电力局、市广电局、中油燃气公司等单位和银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环保局内),统一协调燃煤炉窑清洁能

源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不定期督查,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燃煤炉窑整治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政绩考核,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奖惩制度,严格进行目标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

大造宣传声势,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一是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在**电视台设立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公告整治工作对象和奖惩措施,营造整治工作气氛,形成整治工作共识。二是在城区显要位置设立燃煤炉窑整治达标倒计时牌。三是在各街道办事处、主要社区和有关企业张贴宣传标语或悬挂宣传条幅,使炉窑整治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

1.积极引进先进、成熟的改造技

术,采取多种能源并存的方式,达到投资少、见效快的目的。各企事业单位中的燃煤推板窑、隧道窑、烤花窑、方窑、圆窑等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煤锅炉根据不同的工艺和炉型选择合适的治理改造技术。

2.列入治理计划的企事业单位要将本单位的治理措施于20**年5月30日前报整治办公室。

3.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必须尽快组织资金,落实整改技术,确保完成整改任务。

四、加强检查监督,严格奖惩措施

领导小组两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整治进展情况,掌握整治进度,及时解决整治工作有关问题。对不按照政府要求实施整改的单位,新闻部门予以曝光;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给予奖励。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方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 返回目录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

目标,现就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目的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控制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验收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x学院、x医专)、幼儿园

三、验收时间和方法

验收时间:各县(区)于xx年x月x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并将验收工作总结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市教育局;x月x日-x日,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开

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四、验收标准

(一)学校安全管理(10分):是否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园)长安全负责制是否落实。

(二)安全制度建设(15分):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制度,详细记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有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有无并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有无并严格执行体育运动、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等集体活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无安全疏散标志,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校园网络是否有效防范如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三)安全教育(15分):学校是

否分阶段、分模块循序渐进地设置具体教育内容;是否利用班、团、队、校会、专题讲座和“安全教育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安全教育活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师生能否正确掌握自救自护的方法;是否有心理辅导教师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四)校园建筑设施及消防安全(15分):教学及辅助用房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检查;煤气、液化气管道及用具和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做到定期检查;用煤取暖是否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和措施;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锅炉等特殊设备是否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

(五)学校卫生及健康(10分):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有无从业资格,是否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食堂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购

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样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六)交通安全(10分):自备校车和其他校内车辆是否定期保养、维护;租用的校车和其他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手续,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幼儿园有无严格的幼儿接送制度。

(七)校园安全保卫(15分):有无并严格执行门卫、保安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有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核实制度;进入学校的车辆是否禁止鸣笛、有规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是否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品带入学校。

(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10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上下学高峰期是否落实公安交警部门“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规定;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 的危险建筑;紧急疏散通道是否安全、畅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整治和验收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验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3.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要加强对辖区校园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形成验收总结报告,按时限要求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市上在组织验收中对问题和隐患较多、验收不合格的县(区),要责令重新进行整治。

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3)| 返回目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3年)》,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和教育行风建设,强化教辅选用监督管理,积极探索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加强领导,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按照“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辅材料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本生

副组长:李吉义 唐世雄 刘元娥 陈华利

成员: 曹高清 唐国次 蒋平花 彭朝辉

唐继武 唐烽竣 王 立 雷美云 唐艳姣

三、整治措施

广泛宣传发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我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认识。要将认识统一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23年)》、《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8号)和《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出联【xx】8号)及《关于印发》,坚持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坚持与开展学校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与推进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坚持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结合,坚持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相结合。

四、整治重点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

根据全校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治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斩断教辅材料订购中学校与教师与书商之间的利益链;二是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现象;三是切实纠正教辅材料订购选用“被自愿”行为,坚决落实学生自愿原则。

五、整治步骤

5月底前重点整治中心学校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6月中旬重点整治村小订购选用教辅材料存在的问题。整个过程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我校结合县教辅整治工作方案,联系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教辅整治工作方案,专题研究整改工作。5月11日召开各村小校长会议,宣传发动;5月19日,召开教师大会,让广大教师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目的和意义,积极主动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二)集中整改,分类处理。

1、已经购买使用的盗版教辅材料,从学生手中全部收回并向经销商索赔;属于教师个人行为的,由当事人负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学校、年级组班级及教师积极纠正错误,主动将教辅材料折扣款退给学生的,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在整治过程中,顶风违纪或存在违纪违规问题,又不配合整改的,从严查处。

3、“一教一辅”的现象,从轻处理;“一教多辅” 的现象要严肃查处

4、家长选代表与书商沟通,协商,学校,教师没有参与,学生或家长自愿购买的教辅,充分尊重学生或家长的意见,不得强制性收缴。

(三)专项督察,全面规范

我校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整治的成果,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采取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责任状并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形式,强化教师的

责任意识。同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淘精品返利,让您省钱如此简单.安监局“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4)| 返回目录

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安监发[xx]57号)和xx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六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十廉发〔xx〕3号)精神,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安监系统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组织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对中介服务机构打着安监部门的旗号,强制服务、垄断经营、高收费的违规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对安监部门与中介服务机构相互勾接、搞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对主

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失职渎职的典型案件要严肃问责,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放开准入,破除垄断,规范收费,加强监管,推动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所属所辖或通过许可、审核、备案、登记管理的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包括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咨询等)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二)检查内容

1、主管部门落实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所属或管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解决“双重法人”登记,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等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主管部门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

3、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4、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无政策法规依据设立、无独立财务、搞“账外账”;从事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一个中介服务事项拆分成多个环节等问题。

5、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

6、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

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

7、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及步骤

市、县(市区)安监部门组织所辖区进行自查检查,市安监局组织重点抽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开展调查走访,组织座谈、财务检查、收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检查工作自xx年6月25日开始,至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召开会议,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深

入动员,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xx市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红顶中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工作方案。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专项检查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各级安监部门要参照市安监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要对部门所属所辖和前期已脱钩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对问题易发多发、有举报、有反映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要重点检查。自查结果于7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

市安监局组成2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安监部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部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四)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被检查单位按照整改建议,逐项对照整改落实到位。于8月25日前向市安监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改情况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摆正组织检查与接受检查的定位,选派精兵强将,精心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树立问题导向

各检查组要树立“查不出问题就是

问题”的观念,发扬“严、细、深、实”的优良作风,以发现问题、调查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治病树、拔烂树,重拳整治安监系统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

(三)确保取得实效

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查清问题,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做好迎接省、市组织抽查的准备,并根据抽查结果和整改建议,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推进安监系统中介服务领域健康发展。

(四)严明工作纪律

检查人员要准确掌握有关政策,排除干扰,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接受宴请、礼品和礼金。对检查人员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附件: xx市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领域“红顶中 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邵xx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沈xx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李xx 市安监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陈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法篇二

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沈阳市公安局起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实行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确保我市交通秩序良好,道路交通顺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动员发动全社会力量,采取大力开展宣传,完善交通设施,科学部署警力,依法从严管理,落实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以及加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等措施,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及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

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问题,共商对策,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媒体宣传。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阵地,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强化入户宣传。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上门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整治工作意义,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三是强化重点宣传。针对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全面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十二运”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要求,大力强化全市道路监控设施、“电子警察”、道路中心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大力强化交通事故隐患点位整改工作;大力强化市区道路建设、改造、整修、除险工作,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一是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要通过科学指挥、科学布警、科学用警,最大限度地挖掘和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路面见警率。二是切实提

高道路管控能力。要进一步强化交通高峰和其他易堵时段道路交通疏导工作。针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点段以及交通乱点、堵点,制定完善的整治方案,安排专门警力,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道路交通实际和出现的问题,随时调整警力部署,真正实现“警情主导警务工作”。三是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针对各类突发情况制定专门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和交通拥堵,能够组织警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并妥善处置。

(四)全面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一是强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载人、不依次等候、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法调头、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酒后驾驶天天查,三超违法天天纠,严重违法天天管”。二是强化重点车种管控。要针对公交车、出租车、重型货车、水泥罐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农用运输车、校车、摩托车和残疾人三轮车等重点车种,开展全方位管控工作,通过源头教育、路面查处、信息转递、跟踪整改等措施,全力规范重点车种行车秩序。三是强化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做到“违法行为不过岗”,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四是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对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见违必纠。对于查处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格按照上限处罚,以起到有效震慑作用。五是强化军警车和党

政机关车辆管理。要通过深入开展宣传,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联动机制,落实抄报制度,严格监督整改等措施,集中整治 “特权车”交通违法行为。

(五)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一是完善综合治理体系。要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格局,推动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确保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齐抓共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依托本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开展与交通秩序管理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齐心协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于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符合抄报(转递)条件的,一律实行抄报(转递),以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全力保证交通违法抄报及整改建制工作的落实。

四、任务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媒体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文明办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和各区政府进一步落实交通违法抄报整改工作。

(二)市建委:负责道路交通科技和安全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整治“五进”宣传和重点宣传的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建委做好道路交通科技和安全设

施建设工作;负责组织警力开展道路交通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责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重点车种管控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市城建局:负责市区道路建设、改造、整修、除险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交公司、出租公司以及客货运输企业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负责对无证或占道经营的货运站进行清理整治。

(六)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马路市场、道路和学校门前商贩占道经营以及自行车乱停乱放等妨碍交通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八)市工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照经营业户进行查处。

(九)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公安、交通、教育、行政执法、工商等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本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把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门方案,明确自身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下属单位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

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法篇三

河北肥乡第二中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取得新成效,根据县委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及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学校党支部班子存在的问题和师生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为扎实开展我校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

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整治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评比多等问题;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整治多占教学行政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闲置浪费问题;整治“三公”经费开支管理不严问题;整治侵害师生利益行为;整治校风不严、教风不正、学风不浓,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问题。

二、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一)整治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评比多等问题 整治目标:

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从严清理和规范学校各种检查评比活动,提升检查评比的质量和效果。

整治措施:

1.制定学校规范会议管理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紧密的

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严格会议经费管理。

牵头领导:袁海山 责任部门:党支部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2.严格控制各类检查活动。一是清理学校内检查的内容,能合并的就合并,能集中的就集中,能取消的就取消,能简化的就简化,能在日常工作贯穿中检查的就不再集中检查;二是精简检查的指标,突出针对性,避免空、大而无实际意义的要求;三是精简支撑材料,突出亮点和特色及存在的问题;四是注重检查后问题的解决,避免为了检查而检查。五是除上级部门和学校党支部批准的外,学校各部门不得新增检查项目,确需增加的,须报学校党支部审核同意后,才能统一组织实施。

牵头领导:王魁元

责任部门:党支部、各职能部门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3.严格控制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各处不准擅自组织评比表彰活动。在2023.年清理学校内评比表彰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清理各类表彰评比项目,能归并整合的就归并整合,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修改完善《学校表彰奖励工作的管理办法》,提升表彰的质量,切实发挥评比表彰宣传、引导学先进、争当先进、促进发展的作用。

牵头领导:王魁元

责任部门:党支部、各职能部门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难”问题 整治目标:

坚决纠正工作人员对待师生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工作中的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问题。

整治措施:

1.改进学校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一是改进服务态度。提供微笑服务、热诚服务。各职能部门做出服务承诺,公布监督电话。二是及时办理各项事务。突发特急事项,当日办理,加强工作预见性、计划性,避免一般工作拖成紧急工作。

牵头领导:张瑞民 责任部门:办公室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2.严格工作纪律。坚持上班考勤制度,考勤与绩效考评挂钩,坚决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在学校开展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履职等问题的专项活动,切实纠正存在问题。

牵头领导:李群杰

责任部门:党支部、政教处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3.集中时间坚决查处 “吃拿卡要”、工作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的现象。问责和通报对待师生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典型问题。

牵头领导:李群杰 责任部门:政教处 时间要求:长期坚持

(三)整治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

整治目标: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坚决查处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整治措施:

1.对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和县委实施意见,起草学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含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党纪政纪处理条款),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将落实中央要求和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学校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违反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领导:袁海山 责任部门:党支部 时间要求:长期坚持

2.制定学校《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乔迁新居、庆生祝寿等事宜,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违反财经纪律等纪律要求。对群众举报、网络曝光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违规违纪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例及时通报。

牵头领导:袁海山 责任部门:党支部 时间要求:长期坚持

(四)整治多占教学行政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闲置浪费问题 整治目标:

坚决解决学校教学行政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不合理、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提高学校教学行政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整治措施:

对现有教学、行政空间进行清理,分析教学、行政空间占有、使用情况,研究教学行政空间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找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牵头领导:冯平珂 责任部门:总务处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管理不严问题 整治目标:

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私客公待。

整治措施:

严格预算编制与执行,硬化财政预算约束,修改完善学校经费预算与编制办法,加快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决策与编制机制,严格基本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严格预算定额及开支标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牵头领导:袁海山 责任部门:总务处 时间要求:长期坚持

(六)整治侵害师生利益行为 整治目标:

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贫困生名额分配等资源配置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等领域的问题。

整治措施:

修改完善学校职称评定的办法和程序,建立健全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的职称评定办法,科学

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

牵头领导:冯平珂

责任部门:总务处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七)整治校风不严、教风不正、学风不浓,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治目标:

坚决整治推动内涵式发展、促进提高质量措施不力,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基层师生不够的问题,加强学校“三风”建设力度,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整治措施:

推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落实,注重对好经验与好做法的总结,并注重相应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形成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制度体系。

牵头领导:王魁元 责任部门:教务处 时间要求:2023年9月底

河北肥乡第二中学 2023年9月1日

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法篇四

宿舍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宿舍是同学们学习、生活的良好场所,宿舍生活占据了同学们日常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所以,创建一个文明卫生的宿舍,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良好的宿舍生活质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方案。卫生方面:

1、各个宿舍的舍长,负责本宿舍与日常管理,督促宿舍人员值日。

2、值日人员要负责好每天早上上课前宿舍的值日工作,并负责好全天的卫生保洁。

3、社区组成的自治督查小组,每周抽查一次,凡是抽到不合格宿舍,进行照片采集,于下周公示一周,并由各班生活委员通知至个人责令其改正。对宿舍卫生优秀的宿舍予以表扬或奖励。

4、对有吸烟需求的同学,在宿舍楼道或是别处设立吸烟区。安全方面:

1、对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同学,各宿舍人员应对其进行提醒,各班生活委员要定期负责检查。对发现者进行教育,如还不改者要进行公示批评。

2、各宿舍必须在十一点前熄灯。这样可能有助于改善睡眠不足,早上起不来等问题。还可以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可以节约用电,解决了电不够用的问题。

3、各宿舍可以定期组织交流会,对思想,宿舍情况等各方面问题进行交流。发扬好的,改掉坏的。

总之,解决宿舍问题是一个长久之计,要创建一个和谐的宿舍环境,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关键要在思想上有共同的意识,这样宿舍的整治工作才会越建越完善。

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做法篇五

教师队伍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维护教师队伍稳定,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做好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改革、发展、稳定为落脚点,紧密联系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和教师队伍建设现状,全面清理整顿教职工队伍,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职责、纪律和行为,不断增强教职工的敬业意识和奉献精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合理、高效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摸清核实全县教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集中清理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结合核定编制落实定岗、定员及全员聘用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内部管理体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结构合理、数量稳定、流动有序、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清理整顿的对象及处理办法

(一)病休人员

1、患有精神疾病或存在心理疾患的人员。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教职工,要及时送专业医院治疗,在未完全治愈前,学校(单位)不得安排任何工作,并与其家庭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对言论和行为失范、存在心理疾患的教职工,要进行批评教育,不适合做教师工作的,必须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2、因病不能坚持上岗的人员。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上岗三个月以上者,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由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报告和休假证明。

上述两类人员,均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相应工资及享受病假待遇。未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教职工因病、非因公男满50周岁及以上、女45周岁及以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年1月1日后因工致残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离岗进修人员

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离岗进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业后未按期返校的人员,按旷工处理。

对正在或将要参加离岗进修的人员,均须按规定程序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复核或审批:本人书面申请,与学校签订的离职进修协议,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的书面请示(农村小学必须由乡镇中心学校加注意见)。所有离岗进修人员均需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或继续进行离岗进修学习至正常毕业。对不按规定程序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离岗进修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擅自离岗人员。

对未经学校(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擅自到民办学校任教的、超假不返回工作单位的、离岗进修结束后不返回工作单位的、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上班的,各学校(单位)要逐一发出通知,限3月31日前返校。擅自离岗人员返校并给予其相应纪律处分后,对愿意回本校工作的人员,学校给予安排相应工作岗位;对不愿回本校工作的人员,要限期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对既不回学校工作,又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离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其人事档案移交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对擅自允许教职工离岗的学校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清理活动后仍擅自离岗的人员,按照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四)借用人员

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的,借用部门或单位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用手续,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用。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

自愿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在职人员,经本人申请,由县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六)停薪留职人员

所有停薪留职人员一律在规定期限内返校到岗,愈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今后,教育系统不得再办理停薪留职人员的审批工作。

(七)调动人员 对已经组织、人事部门办理了任职或调动手续的教职工,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防范虚报冒领工资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26号)限期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八)受处理人员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的人员,要限期处理到位并扣缴多发的工资。

(九)违规聘用人员

未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公办学校(单位)擅自聘用或其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安排到教育系统的各类人员一律清退。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年 月)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清理小组,对本学校(单位)所有在职教职工分类摸底排查,逐人清点登记造册,教职工本人及学校负责人签字,并通知所有离岗人员于年3月31日前返校。要将返岗通知书逐一送达本人,并履行签字手续。排查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按上述类别认真填写《在编不在岗人员简明登记表》,并在本学校(单位)将所有在岗和不在岗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结束后,将登记表及自查汇报材料,于年3月31日前报县教育主管部门。

(二)复查核实阶段(年 月)

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核查工作组,深入所有乡镇和学校,逐校召开教职工大会,按照工资花名册和教师管理系统逐人核对,并作好详细记录。具体核查内容:

1、检查学校是否将自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2、利用教师队伍管理系统对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身份证核对和指纹验证。核查近两年教职工的考勤签到簿、会议签到簿、课程安排表、教师业务档案及教案等,并深入班级核实教师上岗是否正常。

3、对离岗人员逐人查明离岗时间、原因及现所在单位、从事职业等,核对离岗手续和依据;了解对离岗人员的告知情况。

4、对调动人员逐人核对行政关系介绍信及工资转移手续,核实调入单位及在岗工作情况。复查结束后,对最终确认的未在规定期限返校上岗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除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整理调查摸底及处理情况,填写调查摸底表册,由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于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主管部门。

(三)审查验收阶段(年 月)

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对各学校审查验收。同时,市教育局还将会同其他部门组成审查验收组,根据我县核查情况,采取抽查的形式深入到学校进行审查验收。

(四)建立教师队伍管理长效机制

1、规范请(销)假制度。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请(销)假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办理请假手续。对于特殊患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人员,各学校(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对超越权限违规批准教师离岗或提供虚假材料、从中谋取私利的中小学校长,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2、规范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鼓励教师采取多种形式进修学习,进一步完善教师离岗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严格教师离岗进修学习审批程序。

3、规范教师借用、聘用制度。国家行政机关及各类部门、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借用教育系统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用的必须履行规定程序。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调动,必须执行编制标准,超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教师调动须经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学校(单位)无权自行聘用教师或“代课人员”。

4、规范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制度。对民办学校已经聘任的在职公办教师要重新登记造册,履行备案手续。凡民办学校聘用在职公办教师,必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核准聘用计划,从超编学校协调解决。

5、建立违规聘用教师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凡有违规聘用教师的,将对聘用学校(单位)、中心学校、县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实行三级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这次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部门形象,关系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要从讲党性、讲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各学校要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争取教师的理解和配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清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上下连动,齐抓共管,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政府对教师队伍整顿工作履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办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有关政策落实处理到位,确保治理整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教育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好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对在教师队伍清理整顿工作中不负责任,管理不力或故意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各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做好对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群众公布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清理出的问题,要按照实事求是和“自查自纠从宽,组织核查从严”的原则,依法依纪逐一进行处理。对瞒报、漏报、谎报及为离岗人员支付工资等违纪行为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打击报复检举、举报人员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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