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_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管理制度_消防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消防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消防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消防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工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局生产经营和各项生产任务顺利完成。

  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目标

  1、安全管理办公室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及奖惩。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将消防工作与本项目部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b、及时处理涉及本单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c、监督、指导、考核所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d、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对消防隐患进行整改;e、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防火检查

  1、项目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安质部长实行日巡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a、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c、消防车通道、消

  防水源情况;d、灭火器材配置及是否有效;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g、防火巡查情况以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h、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i、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k、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责任单位应当建立灭火器材配置、维修、保养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

  1、项目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a、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c、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d、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e、消防设施失效、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f、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g、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并确定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有临时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施工或停业进行整改。

  4、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对于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公司。

  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及本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

  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知识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2、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5、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涉及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1、制定的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b、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c、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d、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注意做好安全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篇2

  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1、为了确保集团安全,做好防火工作,使集团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经营秩序,必须采用平时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形成长效的管理模式。

  2、各部门必须经常开展自查,坚持柜组每天查、部门每周查、集团每月查,做到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发现问题或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发现问题不放过、督促整改不放过、事后复查不放过)。

  3、大区安全职能部门必须每月组织一次部门级防火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组织重点部门检查,做到“以防为主、防消结合”,防患于未然,并将结果报总部安全部备案。

  4、检查内容:

  (1)、灭火器、消防栓位置是否正确;灭火器是否有灭火剂;灭火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消防栓配件是否齐全。

  (2)、紧急出口标记、防火标记、禁烟标志、商场紧急疏散图是否完好无损、位置是否正确。

  (3)、紧急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火警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5)、紧急事件通讯录是否张贴在明显位置。

  (6)、堆积商品、货架、展柜距离消防喷淋头是否至少50CM。

  (7)、所有电器开关是否完整无损、库房的照明是否符合要求、配电房是否有易燃物品。

  (8)、行政部储物间易燃物品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9)、电力、燃气设备的操作员工是否有上岗证。

  (10)、每日是否有消防检查记录和存档记录。

  (11)、检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安全死角是否存在火险隐患,对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和整改情况的是否全部反馈。

  (12)、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有无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而擅自使用热得快等禁止使用的电热器具;

  (13)、消防会议是否每周召开;是否互通信息;是否定期更新消防宣传栏并有最新的商场消防组名单。

  (14)、防损员以及商场员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演习是否定期进行;各项记录是否存档。

  (15)、商品库或小库内物品摆放是否堵塞通道,有无防火间距。

  (16)、商场内的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无堵塞;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无掩盖和遮挡。

  (17)、重要设备的安全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电梯、扶梯是否有安全使用规定和警告标志;配电房、锅炉房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记录。

  (18)、各区域配电柜、配电箱和照明器具是否完好。

  (19)、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各项防火检查和同系统之间的相互检查,对查出问题落实整改。

  (20)、对上一次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消防整改措施制度

  1、检查出来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应该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安全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到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总部安全保卫部,否则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3、对确实难以整改的项目,由集团消防职能部门以报告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三、商场防火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各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消防责任书》。

  3、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立消防组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全面负责商场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商场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和能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完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对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特别是消防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培训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商场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库房、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品的场地、仓库,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商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保险丝等,如有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期限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开关统一由防损员控制,其他电力系统由工程部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持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等灯具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器保持一定间隔(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丁烷气、发胶、果酒、塞路璐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商场内所有小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设备、通风、通道等设备,商场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乱接电线。

  17、保持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门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和随意占用;定点摆放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准擅自挪用;灭火器、消火箱、疏散标志前不准堆物和遮盖,商场内如需装修改造,必须经消防职能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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