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浑的诗词《牡丹》赏析

柳浑的诗词《牡丹》赏析

  《牡丹》

  唐•柳浑

  近来无奈牡丹何,数十千钱买一窠。

  今朝始得分明见,也共戎葵不校多。

  【赏析】

  此诗写牡丹,不写牡丹姿色之美,一开始就表示对牡丹的无奈之情,十分突兀。“近来无奈牡丹何,数十千钱买一窠”,牡丹的价格太过昂贵,数十千钱买一才买得一棵。白居易也写过类似的情况,“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一株红牡丹,价值竟相当于“五束素”匹帛,“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买一丛艳丽的鲜花,竟要花掉十户中等人家的赋税。诗中揭示了买花富人的享乐,以及百姓的贫苦,流露出作者心中的抑郁不平之气。

  既然牡丹价格这么昂贵,那它必定是人间珍贵稀罕之物吧?可作者一转,“今朝始得分明见,也共戎葵不校多”,他说牡丹花与普通的戎葵差不多。作者无力买花赏玩,因而觉得牡丹并无奇特之处,只是屡屡被人“炒作”而抬高了身价而已。“戎葵”原产于四川,又称“蜀葵”,因其可达丈许,花多为红色,故名“一丈红”,又因于麦子成熟时开花,而得名“大麦熟”。这种花相当普通,并非名贵之花。作者将“花之富贵者”牡丹与蜀葵相提并论,表面上是对牡丹的不屑一顾,实际上尖锐讽刺了挥金如土、穷奢极欲的达官贵人,是他们不顾民生疾苦,抬高牡丹价格,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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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浑(公元714年—789年),字夷旷,一字惟深,本名载,襄阳人。柳悛六世孙,唐代名相。生于唐玄宗开元三年,卒于德宗贞元五年,年七十五岁。少孤,志学栖贫。举进士,为监察御史。魏少游镇江西,奏署判官。后为袁州刺史,迁左散骑常侍。拜宜城县伯,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浑著有文集十卷,《新唐书·艺文志》传于世。

  贞元二年,拜兵部侍郎,封宜城县伯。三年正月,加同平章事,仍判门下省。时上命玉工为带,坠坏一銙,乃私市以补;及献,上指曰:“此何不相类?”工人伏罪,上命决死。诏至中书,浑执曰:“陛下若便杀则已,若下有司,即须议谳。且方春行刑,容臣条奏定罪。”以误伤乘舆器服,杖六十,余工释放,诏从之。复奏:“故尚书左丞田季羔,公忠正直,先朝名臣。其祖、父皆以孝行旌表门闾,京城隋朝旧第,季羔一家而已。今被堂侄伯强进状,请货宅召市人马,以讨吐蕃。一开此门,恐滋不逞。讨贼自有国计,岂资侥幸之徒?且毁弃义门,亏损风教,望少责罚,亦可惩劝。”上可其奏。

  先时,韩滉自浙西入觐,朝廷委政待之,至于调兵食,笼盐铁,勾官吏赃罚,锄豪强兼并,上悉仗焉。每奏事,或日旰,他相充位而已,公卿救过不能暇,无敢枝梧者。浑虽滉所引,心恶其专政,正色让之曰:“先相公以狷察为相,不满岁而罢;今相公搒吏于省中至死,且非刑人之地,奈何蹈前非而又甚焉?专立威福,岂尊主卑臣之礼!”滉感悟愧悔,为霁威焉。及白志贞除浙西观察使,浑奏曰:“志贞一末吏憸人,纵称廉谨,不当顿居重职。”适遇浑以疾称告,即日诏下。疾间,因乞骸骨,优诏不许。其判门下,主吏白当过官,浑愀然曰:“列官分职,复更挠之,非礼法也。千里辞家,以干微禄,邑主辞办,岂虑无能,矧旌善进贤,事不在此。”故其年注拟,无退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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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浑瑊与吐蕃会盟之日,上御便殿谓宰相曰:“和戎息师,国之大计,今日将士与卿同欢。”马燧前贺曰:今之一盟,百年内更无蕃寇。”浑曰:“五帝无诰誓之盟,皆在季末。今盛明之代,岂又行于夷狄!人面兽心,难以信结,今日盟约,臣窃忧之。”李晟继言曰:“臣生长边城,知蕃戎心,今日之事,诚如浑言。”上变色曰:“柳浑书生,未达边事;大臣智略,果亦有斯言乎!”皆顿首俯伏,遽令归中书。其夜三更,邠宁节度韩游瑰飞驿叩苑门,奏盟会不成,将校覆没,兵临近镇,上惊叹,即递其表以示浑。诘旦,临轩慰勉浑曰:“卿文儒之士,而万里知军戎之情。”自此骤加礼异。时张延赏与浑同列,延赏怙权矜己,而嫉浑守正,俾其所厚谓浑曰:“相公旧德,但节言于庙堂,则重位可久。”浑曰:“为吾谢张相公,柳浑头可断,而舌不可禁也。”自是为其所挤,寻除常侍,罢知政事。贞元五年二月,以疾终,年七十五。有文集十卷。

  浑母兄识,笃意文章,有重名于开元、天宝间,与萧颖士、元德秀、刘迅相亚。其练理创端往往诣极,当时作者,咸伏其简拔,而趣尚辨博。浑亦善为文,然趋时向功,非沉思之所及。浑警辩,好谐谑放达,与人交,豁然无隐。性节俭,不治产业,官至丞相,假宅而居。罢相数日,则命亲族寻胜,宴醉方归,陶陶然忘其黜免。时李勉、卢翰皆退罢居第,相谓曰:“吾辈方柳宜城,悉为拘俗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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