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临时工合同问题 浏览次数:1220次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xx年元月一日开始实施生效,目前我公司存在一部分保洁临时工(公司从从农村招入)。新法实施前按照以前的做法,没有和这部分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这部分人办理保险 。新法实施后,如不和其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保险关系,公司将面临很多风险 。现在公司打算和他们签订用工合同,为他们建立保险关系,问题是
1、公司不知道怎样与这部分人签订用工合同,签订多长的劳动合同?
2、如果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签订两次以上是不是就得和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不就和正式职工没什么区别了吗?
3、是不是可以签订临时工协议之类的,要是签订临时工协议 有法律效力吗?
精彩回答 1.签订多长时间,这个由你们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得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2.是的.签订2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了.这里有一点要提出,你有个概念搞错了.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都是正式工,
都是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的.
3.不可以.签订临时工协议这种东西,你就无法为他们上保险,万一发生工伤事故
的话,你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08年之后,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现在叫"以
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是劳动合同.你无法规避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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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依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办事,为别人负责,也是为自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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