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五保 。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 。
四、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 。
五、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 。
六、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物的落实 。
七、加强自身修养、强化学习、转变作风,努力搞好业务水平。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
2、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
3、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
4、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开展好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
5、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行村务公开和基层***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6、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7、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的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领导调解本乡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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