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
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综治委:
2005年,我院按照海岛中院、市委综治委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4件,审结574件,审结率达100%。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抓好“严打”斗争,对于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并建立健全了贯彻“严打”方针的长效机制。为增强“严打”效果,我院与其他政法部门一起在城区、店报镇、南本村镇、灰缝镇、云彩镇和崔及镇先后召开了8次公捕公判大会,对9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一是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对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都作出了比法定审限提前结案的规定,对临近本院规定时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催办,对临近法定时限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督办,保证了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今年1—11月份,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共上诉21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5%。
三是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 。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 。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今年以来,定期回访2次,帮教、考察22人犯。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以“创建平安**,加强综合治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我院在《**通讯》发表综合治理调查报告2篇;印发了宣传材料2000余份;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山东卫视、《海岛日报》、**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采用“严打”整治斗争宣传稿件23篇;向上级法院和市委报送信息100余篇,其中最高法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简报1篇。此外,我院积极实施“法制园丁工程”,有5名法官被**市职教中心、西关中学和杭州路中学等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为学校老师、学生讲授普法课、解答法律问题,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中小学学生的守法意识,遏制了青少年犯罪上升势头去年。今年以来,我院共给各类学校普法授课20次,受教育师生多达2万余人次。此外,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条,受到人们的好评。
二、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和帮教工作,开创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判处罪犯60人。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严教育,从宽处理,走出了一条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跟踪帮教的少年刑事审判的新路子。
一是加强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健全各项制度。我院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和女性自身耐心、细致的特点,专门安排了三名女法官组成少年法庭,并从市妇联和市教体委聘请了四位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并热心从事该项工作的同志做特邀陪审员,加强了少年合议庭审判力量,提高了少年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做好庭审中和审后的帮教工作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既注意缓和法庭气氛,又注意抓好宣判教育。尽可能的多适用缓刑,避免狱中的交叉“感染”,以利于少年犯的改造;尽量适用减轻处罚,对确不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多适用减轻处罚,减少他们的监禁时间,争取他们早日回到社会上去。今年以来,我院对20名外执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在掌握他们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经常带领他们到烈士陵园及其他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改造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目前,我院帮教的少年犯都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实现了彻底性地转变。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矫正基地。我院在**市职教中心和**市西关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由少年合议庭人员定期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未成年人从小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005年7月,为防范青少年犯罪,我院与市教体局、西关中学共同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走进校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中学生们穿上法官制服和检察官制服,以一件虚拟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开庭审理,让中学生们了解司法审判程序、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好评 。
三、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我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上级法院和市委的领导、支持下,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信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了全市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今年以来,我院共处理涉法信访案件18人次,占结案总数的0.4%,其中到省上访0人次,进京上访0人次。对上级要求移送的信访案件,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移送。对上级交办上访老户的结服率达100%,我院未发生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案件。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完善了信访工作五项制度:一是建立“首接负责制”,谁首先接访,由谁负责主办。二是继续坚持院长接访制度,每逢星期二,院领导和业务庭长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迅速地查处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能马上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安排专人查处,约定期限答复当事人。三是建立执行部门参加接访制度,院长接访,由执行局安排一名中层干部,负责执行案件接访,统一落实。四是建立分管领导负责制,由分管院长定期深入分管单位研究信访案件。五是建立信访案件督导制度。由纪检组和立案庭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导,确保信访案件件件有落实,真正让信访人满意,做到息访息诉。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做好“三类”上访案件工作。针对越级上访、上访老户和群体上访等情况,我院都逐一进行登记,并分别对可能出现的情形做出充分的估计,针对不同的案情,寻找不同息诉息访的着力点。对于那些因不满判决结果而多次缠诉上访的人员,由信访人员到上访老户所在单位和家中了解情况、做好疏导工作,争取其所在的单位、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给予工作配合。对于那些确有原因而频繁上访的人员,则弄清楚造成其上访的症结所在,属于本部门工作疏漏的坚决纠正,不护短,正视错误,有错必纠,经过听证复查等法律手段给当事人一个公正。属于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范畴的,也及时与其协调解决好问题,从而使其息访息诉。对于申诉无理的,通过多种途径说服教育当事人,使其明白事理,停止缠诉 。对老缠诉户及被驳回申诉的上诉、越级上访的无理取闹,甚至严重扰乱机关秩序的上访人员,依法予以法律制裁。
三是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调解工作 。为彻底化解矛盾,我院教育法官要讲究调解艺术,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在坚持自愿、合法、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摸清当事人争议焦点,找准切入口,根据个案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障碍,必要时借助村委会、居委会及其他民间调解组织的力量,全方位地对争议双方进行教育,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镇政府、办事处、市直部门及大中型企业的案件,庭长、院长主动了解案情,出面做工作,促使案件顺利调解。截至10月,我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333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547件,案件调撤率达76.4%。
五、加强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上级有关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事件 。
一是开展经常性教育整顿活动。今年春节一上班,我院就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集中解决了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5月份开始,我院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了找准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院向市直各部门、各镇(处)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了800封征求意见信。从反馈情况看,各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总体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7.6%。我院还召开了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适时调整了工作重点。结合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我院修订完善了关于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等有关加强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人手一册,进一步规范了法官的司法活动。
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院把办案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作为重点,利用每周六上午的业务学习时间,由分管院长和有关业务庭庭长上“大课”,消除了法官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办案水平。此外,我院还聘请海岛中院有关业务骨干对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等司法解释进行了系统讲解;邀请其他法院人员来院介绍他们办案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了法官的司法技能。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严格执法。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令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要的东西坚决不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从院长到一般法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督查。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重申了“禁酒令”,刹住了吃喝风,促进了廉政建设。随案发放《廉洁执法监督卡》,加大了纪检监察力度,对法官在办案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严查处,警钟常鸣。积极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有效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
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学习、层层发动,使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提高了对创安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开展创安工作的自觉性。院党组将创安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研究制定了《关于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创建“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平安**”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创建“平安**”目标责任制,把目标责任分解到法庭,把创建措施落到了实处。
一是抓好联系点和本院的创安工作。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安排,我院成立督查组,认真抓好联系点南镇、兰镇的创安督查工作。院长和督查组人员经常深入联系点,督促检查创安工作。全市在南镇召开了平安创建示范工作现场会, 兰镇提供了平安创建示范现场。我院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值班制度,院机关每天安排一名院领导带班,各庭室负责人带领一名法官、一名法警和司机轮流值班,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法庭每天保持2名正式干警在庭值班。同时,我院还加大了对要害部位、枪支弹药等物品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海岛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勤人员管理和枪支管理及警车管理规定的通知》,对要害部位设置防盗窗、配备防盗器,严防案卷、财物、危险物品和枪支弹药丢失、被盗和流失社会,严格警车的使用管理,防止了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我院利用农闲时节多次举办民事调解工作培训班,加强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辅导有关法律知识,传授调解方法,指导他们依法、公正地开展调解工作。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特别是对那些争议不大,但容易激化矛盾的赡养、离婚、人身损害赔偿、宅基地纠纷等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就地开庭办案,让他们了解法律的规定,掌握调解的基本方法和法律原则,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调处纠纷的能力。对经过人民调解又起诉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审核,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从司法程序的角度丰富、完善法院对人民调解在业务上的指导 。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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