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是实施“xx”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今年上半年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强化党政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六个重点环节,着力化解关系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党政领导,健全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我镇已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易宗海同志为主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调解协调中心,对全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统一协调、指挥,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把人民调解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按实支付,提供了财政保障。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落实面达100%。
二、完善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预警网络。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县司法局。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
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
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 。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 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
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镇、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镇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六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引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责任倒查机制,对因调解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甚至引发重大案件、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扩大调解覆盖面
为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布局合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有力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原有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增设了以村民小组、楼院为调解小组,小组组长为调解信息员,受该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做到了各村民小组、楼院都有一名以上的信息员,确保纠纷信息畅通 。
四、统一标准,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大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大在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 。每个调解室都有人员、有档案、有牌子、有办公场所,形成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镇、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五、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针对每个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程序、建立卷宗、拟定调解协议书等方面存在的不同问题,司法所对调委会成员加强了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 。为规范调解档案,司法所对各调委会的个案档案进行具体检查指导。 六、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处理 为有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制定了《宜宾县孔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促和谐、保稳定、迎接党的十八大”矛盾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孔镇府[xx]16号),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活动安排、工作要求,对活动做了全面部署。通过贯彻落实村(居)调委会一月一排查,镇调委会一季一排查,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有效地预防了“民转刑”、自杀、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上半年我镇各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件,邻里纠纷件,合同纠纷件,赔偿纠纷件,劳动纠纷件,村务管理纠纷件,土地承包纠纷件,施工扰民纠纷件,房屋宅基地纠纷件。未发生“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 。月份再重新统计) 七、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加大宣传力度 在个案调解中,始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引导大家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扩大了人民调解影响力。
八、下半年打算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镇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化解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服务群众8件实事”,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和谐平安孔滩”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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