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回合在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多哈回合在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多哈回合在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鉴于多哈回合的发展宗旨和趋势,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此轮的多边贸易谈判中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
(一)发展中国家需尽快融入和参与多边贸易谈判
从多哈回合对发展中国家的有利因素分析,包括发展中国家自身实力的增强和多边贸易谈判格局的变化,发展中国家势必会在以后的谈判中拥有越来越多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因此,如何尽快融入和参与谈判是发展中国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以上情况发展中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首先,要分清主次,避免忽略国内因素的做法,主要依靠自身力量继续发展本国经济实力是根本。国际社会是一个靠实力来维护权利的社会,一个国家在国际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主要是以国家的经济实力为根本依据的,因此,要想在贸易谈判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就必须发展本国经济,大多数国家都对经济力量的重要性有相对清醒的认识,但也存在一定的盲点,即过分注重国际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各国参与国际贸易的最终目标是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参与国际贸易也的确为发展中国家带来了动、静两态的利益,但如果过分重视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明智的,从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根源分析对外贸易的壮大是由于各国国内经济增长之后,人们的需求转移,在此基础上影响和促进了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由此可见,国际贸易依赖于各国国内经济的增长,同时国际贸易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国际贸易始终都是经济发展的外部动力和原因,它必须通过国内经济的内因才能起作用,尤其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来说忽略国内因素甚至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以中国为例,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5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存在失衡的情况,中国主要依靠资本的投入拉动经济增长,这增加了内外收支不平衡等经济问题[1],而经济问题又极易转变成社会问题,因此坚持“饺子定律”---馅是关键的原理,依靠国内因素拉动经济安全增长,纠正过分依赖国际贸易的政策是发展中国家应注意的问题之一[2]。
其次,发展中国家成员积极主动参与谈判的同时,通过会前协商会议整合利
益诉求维护自身利益。已往的多边贸易谈判是否为发展中国家谋得了利益仅从发
展中国家在谈判中态度的转变即可明了,从已往的联合抵抗多边贸易到砍昆会议的20国集团联合主张自己的利益诉求无不反映了国际贸易的对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意义,但仅仅转变谈判态度是不够的,要想真正的在谈判中体现和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参与会议议题和草案的制定,但由于世贸组织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众多,而单个成员的力量较弱,很难直接进入谈判议题和草案制定的核心,因此倡导采取如下措施是必要的---即在谈判开始前进行的非正式协商会议应继续推广和实行,在会前的协商有利于在小规模内将各方利益诉求进行归纳并产生代表团参与会议议程和各种文件的准备工作,以保证各方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避免因为发展中国家成员数量众多和利益分散而出现的利益诉求被淡化的现象,同时也有利于节约谈判的时间成本。
再次,面临分化,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和大联合势在必行[1]。截止2007年,在世界贸易组织所有加入成员中,发展中国家成员所占席位已超过四分之三,纵
观世界地图就会发现发展中国家成员遍布全球的每一个区域,它们大多拥有相同或类似的特点:大量的农业人口、充足而低廉的劳动力供给、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集中交汇、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较大的市场潜力、经济发展迅速但永远跟在发达国家后面。现在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的界定仅仅是从经济意义出发的,
上世纪所存在的对抗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所表现出的政治上的协调性已所剩无几,坎昆会议之后的20国集团就是最好的证明,由于发达国家在坎昆会
议的谈判过程中坚持不肯作出实质性让步,以巴西、印度、中国为首的20个发展
中国家经过磋商协调,形成了共同的谈判立场,并提交了一份全球农业贸易改革的联合提案-----《关于农业问题的框架建议》,要求发达国家在规定的时间内削减农业国内资助,放宽市场准入和削减取消出口补贴, 美国和欧盟发现他们的对手是占世界一半以上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联盟,双方势均力敌,最终坎昆会议无果而终,虽然谈判结局令人遗憾但坎昆会议却成为发展中国家联合对抗发达国家取得重大成功的见证。鉴于坎昆会议的教训,会议结束后美国采取了分而治之的策略,萨尔瓦多、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和秘鲁五个拉美国
家先后退出21国集团,发展中国家联盟被瓦解。坎昆会议的经验说明了仅仅在经济方面的联合充斥着过多的利诱,变数颇多,不甚牢靠,一个团体成员数越多,其内部利益跨度就越大,采取集体行动的凝聚力必然就会被不同的利益诉求所削弱,现今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经济差距不断扩大,这种情况不仅存在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也越来越广泛存在在发展中国家成员之间,而发展中国家成员之间相似性特点更导致了其在国际贸易和谈判的过程中合作不足而竞争有余,这更加大了被分化的危险,面对上述情况,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第一,发展中国家成员从多哈回合的具体议题出发,对涉及自身利益程度较深的成员组成较为可靠和稳定的中小规模的谈判联盟,进行边贸易谈判,从情况分析,在经历了初级的`利益妥协和整合之后,会在整个谈判中形成数量教少的利益块,由利益块之间进行博弈和对垒,达成利益换利益、市场换市场的妥协,开放单个块的相对优势就相对容易,优势和劣势的集中更能稳固谈判联盟、增强自身的谈判共同体感。
第二,进行竞争优势的联合,由于西方国家长期对国际事物的主导,旧的不平等、不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有持久的惯性和沉积性,任何单个的发展中国家依靠自身的力量都不足以改变现状,只有联合一致才能真正提高话语权,制约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既然发展中国家存在大同小异的利益需求和竞争方面,那么就进行较发达国家具有竞争优势的方面联合,如制造业以及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谈判中达成开放的贸易协议[1],将竞争方面联合转化为共同的优势。
(二)鉴于多边贸易谈判对国家经济主权的冲击,发展中国家应坚持自愿限制经济主权原则[2],正当维护自身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本身是一个协定,是由无数性质不同、参与对象不同、规模大小不同的各类协定汇集而成的协定集合体,各种类型的协定都是各成员之间相互磋商,几经谈判最终达成的。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依据自己所交付的权力被赋予了平等的“经济人格权”,国家依据其主权在多边贸易谈判中进行意思表示,采取各种行动、措施、干预对国家主权进行自我限制和对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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