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禁酒之议》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第1篇:《方苞禁酒之议》文言文原文及翻译

方望溪奏请严禁烧酒一疏,尹博陵叹为一代名言,孙合河相国力驳其议,并陈烧酒之益,断不可禁。愚谓事有理所不可行而情不能已、法所必当禁而势不能除者,此类是也。

酒之为物,有益有损,自古已然,烧酒则兴于近代,其始因边疆士卒借以御寒,北五省烧造尤甚,靡费五谷,历奉明禁,本重谷裕食之美意。望溪欲悉行严禁,民间不得复烧涓滴。窃恐小民无知,好饮者比户皆然,售买极易,逐末之徒,趋利忘害,甘犯禁网,将愈启富民之私造,而滋吏胥之为奸,而终不能绝也。即使严刑峻法,连坐乡邻,而小民之日饮者,不能因此俱行戒止,势必群饮黄酒,其为数必十倍于烧酒。日费十文者,将费百文不止,于百姓日用生计大有所损。且用黄酒者日增,价值亦腾,制造益众,耗费谷米亦十数倍于高粱、柿、枣,其耗五谷也更甚于烧酒。然则欲禁烧酒,必先禁民饮乃可行,能乎否乎?语云:兴一利必有一害。予谓除一害必增数害,积重难返之势,惟有因任自然,去其太甚而已。他如私盐私参,禁之何尝不严,而究不能止,矧日用常行之酒也耶?

噫!治国治民之道,固难与一二书生言也。昔韦处厚议盐法:强人之所不能,事必不立;禁人之所必犯,法必不行。望溪殆未之晓耶。(清阮葵生《茶馀客话》)

【注】①方苞,字望溪,清代文学家。②韦处厚,唐文宗时宰相。

译文:

方望溪上奏请求严禁烧酒的奏疏,尹博陵将之赞为一代名言。孙合河相国竭力反驳方苞的议论,并陈述烧酒的好处,万万不可禁止。在下愚昧地认为:事情有道理不应实行但情不得已、法律上必须禁止但因为形势不能被废除的,和这件事情类似。

酒这种东西,有好处也有坏处,自古就是这样的。烧酒则是兴起于现代,开始是边疆士兵喝了用来御寒的,北面五个省份的烧酒制造最为多,很费五谷,向来都是明令禁止。望溪想完全予以严禁,不让民间再烧出涓滴烧酒。我私下里只怕小民无知,好饮的人又家家都有,买和卖都很容易。追逐利益的家伙,趋利忘害,宁愿冒险犯法,这就更会让富裕的人私自造酒,而使吏胥从中做坏事,到最后还是禁不了酒。即使对犯法者严刑峻法,对他的乡邻实行连坐,但每天饮酒的普通人,不会因此都戒酒,而势必都去喝黄酒。喝黄酒的量上一定会十倍于烧酒。每天花十文钱喝酒的,将会花一百文都不止,对百姓的日用和生计都大有损害。而且喝黄酒的人逐日增加,黄酒的价格也会上涨,造酒的人更多,耗费的粮食也会十数倍于高粱、柿子和枣子,它耗费的五谷也会更甚于烧酒。那么,要禁烧酒,必须先禁止民众饮酒才可行,可能还是不可能?俗话说:兴办一件有利的事情,一定会产生不利的一面。我要说,消除一件不好的,必然会增加几件不好的事。形势积重难返,只能顺其自然,去除太过分的地方而已。像其他的私盐、私参,禁起来何尝不严,但终究不能阻止,更何况日用常备的酒呢?

唉!治国治民的道理,本来就难以和一、二个书生来讲。以前韦处厚议论盐法:以人不能做到的事来强迫他做,这件事肯定不能成功;以人必定会违犯的规定来禁止他,这种法必定不能施行。望溪大概还不知道这个道理吧。

第2篇:酒箴原文及翻译

导语:辞赋,古代一种文体,起源于战国时代。汉朝人集屈原等所作的赋称为楚辞,后人泛称赋体文学为辞赋。辞赋盛于汉,故世称汉赋。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酒箴原文及翻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原文

酒箴

两汉:扬雄

子犹瓶矣。观瓶之居,居井之眉。处高临深,动而近危。酒醪不入口,臧水满怀。不得左右,牵于纆徽。一旦叀礙,为瓽所轠。身提黄泉,骨肉为泥。自用如此,不如鸱夷。

鸱夷滑稽,腹大如壶。尽日盛酒,人复借酤。常为国器,讬于属车。出入两宫,经营公家。由是言之,酒何过乎?

注释

瓶,古代汲水的器具,是陶制的罐子。

眉,边缘,和水边为湄的“湄”,原是一字。

醪(劳),一种有渣滓的醇酒。

臧,同“藏”。

纆(墨)徽,原意为捆囚犯的绳索,这里指系瓶的绳子。

叀(专)碍,绳子被挂住。叀,悬。

瓽(挡dàng),井壁上的砖。轠(雷),碰击。

提,抛掷。

鸱(痴)夷,装酒的皮袋。

滑(骨gǔ)稽,古代一种圆形的,能转动注酒的酒器。此处借喻圆滑。

《汉书》作“腹如大壶”。今从《北堂书*》、《艺文类聚》、《初学记》等书所引。

国器,贵重之器。

属车,皇帝出行时随从的车。

两宫,指皇帝及太后的宫。

经营,奔走谋求的意思。以上四句显然指那些帝王贵族的追随者。下文补足两句反语,以寓讥刺。

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载在《汉书·陈遵传》中,为什么《陈遵传》中有这篇文章呢?原来陈遵有个好友张竦,与他的个*恰恰相反,陈遵嗜酒放纵,而张竦是个束身自好的人。扬雄的文章从字面上看去好象是歌赞酒器的,这正合陈遵的胃口。于是他引用来和张竦抬杠。其实扬雄的本意是谴责那些贪荣好利,趋炎附势的小人,而为高洁朴素的人抱不平。陈遵不过断章取义而已。有论者认为该作品是扬雄为讽谏汉成帝而作,在没有*据或新说出现之前,可称一家之言。

鉴赏

从表面看来,原文是说水瓶朴质有用,反而易招危害,酒壶昏昏沉沉,倒能自得其乐。读者如不能体会扬雄的本意所在,也会产生不良印象,因此,后来柳宗元又作了一篇,将扬雄的话反过来,从正面叙说,另成一篇很好的文章《瓶赋》。其实也是相反而适相成的。

乍一看,扬雄这篇典型的状物小赋,着力描述的是两种盛器的命运:水瓶质朴有用,反而易招损害;酒壶昏昏沉沉,倒能自得其乐。然而,请注意开篇那句话:“子犹瓶矣。”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意图在借器喻人。扬雄其人患有口吃,不善言谈,但文名颇盛。他的这篇《酒箴》,用的当是曲笔,反话正说,语近旨远,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其良苦用心,无非是要谏劝世人:莫为酒惑,应近君子而远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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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清史稿·方苞列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方苞,字灵皋,*南桐城人①。笃学修内行,治古文,自为诸生,已有声于时。康熙三*年,单人。四十五年,会试中试,将应殿试,闻母病,归刁侍。五十年,副都御史赵申乔刻编修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孑遗录》有悖逆语,辞连苞族祖孝标。名世与苞同县,亦工为古文,苞为序其集,并逮下狱。五十二年,狱成,名世坐斩。孝标已前死,戍其子登峄等。苞及诸与是狱有干连者,皆免罪入旗②。圣祖夙知苞文学,大学士李光地亦荐苞,乃召苞直南书房。未几,改直蒙养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诸书。六十一年,命充武英殿修书总裁。

苞屡上疏言事,尝论:“常平仓谷例定存七粜三。南省卑湿,存粜多寡,应因地制宜,不必囿成例。年饥米贵,有司请于大吏,定值开粜,未奉檄不敢擅。自后各州县遇谷贵,应即令定值开粜,仍详报大吏。谷存仓有鼠耗,盘量有折减,移动有运费,粜籴守局有人工食用。春粜值有馀,即留充诸费。廉能之吏,遇秋籴值贱,得谷较多,应令详明别贮,备歉岁发赈。”下部议行③。又言民生日匮,请禁烧酒,禁种*草,禁米谷出洋,并议令佐贰官督民树畜,士绅相度浚水道。又请矫积习,兴人才,谓:“上当以时延见廷臣,别邪正,示好恶。内九卿、外督抚,深信其忠诚无私意者,命各举所知。先试以事,破瞻徇,绳赃私,厚俸而久任著声绩者,赐金帛,进爵秩。尤以六部各有其职,必慎简卿贰,使训厉其僚属,以时进退之,则中材咸处矜奋。”

乾隆初,疏谓:“救荒宜豫。夏末秋初,水旱丰歉,十已见*。旧例报灾必待*月后,灾民朝不待夕,上奏得旨,动经旬月。请自后遇水旱,五六月即以实奏报。”下部议,以五六月报灾虑浮冒,不可行。

(节选自《清史稿方苞列传》)

注:①今安徽桐城人。②给旗人做奴仆。③皇上把此事交给相关部门商量去办。

译文:

方苞,字灵皋,是*南桐城人。知识渊博,修身谨行,攻读古文,从他还是诸生时,就已经闻名于时了。康熙三*年,中举人。康熙四十五年时,会试考中,准备参加殿试,听说母亲病了,就回家侍奉。康熙五十年,副都御史赵申乔*劾戴名世所著的《南山集》、《孑遗录》里有大逆不道的话,*劾的奏章里涉及到方苞的族祖父方孝标。戴名世和方苞是一个县的人,也擅长古文,方苞曾为他的文集作序,因此一并被逮捕入狱。康熙五十二年,案件审结,戴名世判斩首。方孝标已经在此之前死了,就把他的儿子方登峄等人远戍边疆。方苞以及那些和这个案子有牵连的,都免除死罪,判入旗藉。康熙向来就知道方苞的文采学识,大学士李光地也举荐方苞,康熙就把方苞调到南书房。不久,改任蒙养斋,编校御制乐律、算法等书。康熙六十一年,命令他担任武英殿修书总裁。

方苞常常上书言事,曾说:“平常官仓的米谷按定例储存七成,卖出三成。南方各省地势低,多潮湿,存粮卖粮多少,应当因地制宜,不一定拘泥定例。年成不好,米价昂贵,有关部门请示上级,按既定价格卖米,没有上级命令,不敢擅自行动。从此之后,各州各县遇到粮价贵时,应当立即下令按既定价格卖米,然后再详细地汇报上级。粮食存在仓库里会因老鼠偷吃而消耗,数量会有减少,运送粮食要花运费,卖米买米看守粮仓要支付人工伙食费用。春天粮价高时卖粮,(多出来的钱)就留下来充当以上各种费用。廉洁有能力的官吏,在秋天买进的粮食价格低,得到的谷物多,应当让他们详细注明另外存放,以备荒年开仓赈灾。”皇上把方苞的意见交给有关部门商议实行。方苞又曾说老百姓生活日益匮乏,请求禁止酿酒,禁止种*草,禁止粮食出洋,并且让州县的副职官员督促老百姓种植养殖,当地士绅帮忙疏浚河道。又请求改变积久的陋习,举荐人才,(上书)说:“皇上应当按时接见大臣,分辨忠奸好坏。那些忠诚无私的朝内九卿大臣,朝外封疆大吏,让他们各自举荐了解的人。先让那些人做事,破除照顾(亲近之人)和徇情之事,制裁贪赃枉法,对那些任职很久有好名声政绩的,赐给他黄金布帛,加官晋爵。尤其是因为六部各有职责,必须谨慎选用州县长官和副职,让他们能教导好下属,按时进退,那么普通官员都会努力勤奋的。”

乾隆初年,上书说:“救荒工作应该预先准备。夏末秋初之时,是发大水还是干旱,已经能看到十分之*了。按照旧有惯例,上报灾情必须等到*月之后,受灾百姓从早晨已经等不到晚上了,可官员上奏再得到救灾命令,动不动就要经历十天一个月。请求今后遇到水灾旱灾,五六月份就按实情上报。”皇上发到有关部门商议,因为五六月份报灾考虑到虚浮不真实,不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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