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行为规范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1
一、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工作考核小组职责与分工
1、制定学校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工作计划,及时研讨和总结。
2、领导小组成员有分工有合作,重视并积极采取各项扎实措施,努力提高学校行为规范达标工作的实效性。
二、实施步骤:
1、各班级要根据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制订行为规范达标活动实施计划,要积极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标活动,在班内开展评选行为规范达标生、示范员活动,努力使每个学生都达到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
2、各班级对照标准,积极落实措施,查漏补缺,不断整治,逐步提高,务求实效。
3、学校在班级自查的基础上,于每月下旬对各班进行验收评比。
三、评比方法:
1、达标班评比工作由考核小组成员实施,对照班级达标的具体项目和评定标准给予评分。
2、评比流程:学习贯彻——活动落实——自查总结——申报验收——考核评比——总结表彰
3、评比根据《行为规范达标(示范)班评定标准》,以量化计分为主,辅以定性评分,凡达到80分以上的班级,均授予“行为规范达标班”称号。90分以上为良好,100分以上为优秀,优秀班级授予“行为规范示范班”称号。
四、奖惩奖励
1、凡被评为行为规范达标(示范班)的班级,学校给予公布名单,发放奖牌。班级、班主任参加评先、评优,达标班为必备条件。
2、行为规范达标生,示范员的评选由班级自行组织。无组织评比的班级,学生与班主任的任何评优一票否决;不是达标生的学生,不能参加其他综合性的评优。
3、未能达标的班级应重视整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第二次达标,如仍不能达标则另行发文通报批评。
4、规范达标结果与期末班主任工作考核相挂钩。
5、工作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职责落实情况,在期末教学工作考核中给予加分。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2
一、日常行为规范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㈠考核的内容: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杭州市中小学生礼仪常规》、《中学生学习常规》等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日常行为规范考核的内容。考核的内容共20项计60条,具体见《新街镇中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
㈡考核的办法:
1、考核的次数和时间规定: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每学期一般进行五次,其中期初一次(为假期行为规范考核),学期中间三次(一个月左右一次),期末一次(作为学期总评)。
2、考核的组织机构和操作过程:
考核工作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主管,政教处具体负责。考核的实施过程为:
学生自评→小组(假期小队)互评→任课老师、家长、假期活动辅导员等参评→班主任总评→政教处审核→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
第一步:学生自评。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行为表现,与考核内容逐条对照,列出已做到的和没有做到的条款内容,再根据考核细则和扣分标准打好自评分。
第二步:小组(假期小队)互评。在学生自评的基础上,以班级小组或假期小队为单位进行互评,同学之间互相批评、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根据平时的观察和有关记载,对同学的自评情况提出肯定或否定意见,由小组长或小队长负责,根据考核细则和扣分标准为组(队)内的每个同学打好互评分。
第三步:任课老师、家长、假期活动辅导员等参评。由班干部、假期小队长或班主任负责,向任课老师、假期小队辅导员及家长征求意见,请他们对学生在遵纪守规、行为习惯等方面进行评议并打好参评分。
第四步:班主任总评。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评、互评、参评意见,对照考核内容和扣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定,打好考评分并确定考核等级。其中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A等,75—89分为P等,60—74分为P等,60分以下为E等。以班为单位填好汇总表上交政教处。
第五步:审核批准。由政教处审查核实上述各步考评结果,如发现考评过程不符要求或考核结果不符实际,即退回班主任重新组织复评后再交政教处。政教处确认后将最终评定结果报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予以公布。
㈢考核结果处理:
1、根据每次考核评定结果,学校将考核分在95分以上且在遵纪守规和行为习惯等方面能成为全体学生表率的部分A等学生确认为“行为规范示范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余下的A等学生和P等、P等学生确认为“行为规范达标生”,评为E等的学生视为“行为规范未达标生”。
2、确认为“行为规范示范生”和“行为规范未达标生”的,将予以张榜表扬和批评。对“行为规范未达标生”,年级组长、政教处将分别找其谈话,并要求填写“行为规范自我分析表”,作出争取达标的承诺,限期达标。对连续两次以上被确认为“未达标”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处分条例予以纪律处分。
3、学生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只要有同学、老师、家长及其他人员反映,经政教处调查核实、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实行“一票否决”而直接视为“行为规范未达标生”,并在下次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时降等级。
⑴在校内外有偷窃、赌博、酗酒、抽烟、吸毒、看黄色不健康书刊或影视等行为的.。
⑵在校内外打架骂人说脏话,污辱他人,欺侮弱小,或对老师、长辈极不尊敬的。
⑶故意破坏公共和他人财物,损坏花草树木,或在学校黑板、墙壁、宣传窗、课桌椅等处乱涂乱画的。
⑷在校园内乱丢果皮纸屑,乱倒剩菜剩饭,随地吐痰或大小便,逃避值日的。
⑸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台球摊、溜冰场、迪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场所的。
⑹未经家长同意夜间经常外出或擅自在外留宿,住校生未按规定请假而擅自外出或多次违反住校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寝室管理制度的。
⑺课间高速追逐、高声起哄,中餐不排队或跑向食堂,买菜打饭插队,校内骑车的。
⑻无故旷课半天及以上,经常迟到早退,多次不完成、不交作业、抄袭作业的。
⑼经常破坏课堂纪律或在测验或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
⑽有其他严重的违纪行为的。
4、学期末的第五次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可以不再按五步进行评定,允许班主任直接根据前四次的考核结果和第四次考核后的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级,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表示,作为学期的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结果。其中前四次都评定为A等或三次A等一次P等的,确定为优秀;三A一P或二A二P或二A一P一P或一A三P的,确定为良好;有两次及以上E等的,确定为不合格;其余均为合格。
5、在本学期的历次日常行为规范考核中,均在A等及以上的,才有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文明学生的资格;有一次及以上评为E等(未达标)的,取消各类先进评比的资格。
行为规范管理制度3
一、办公接待
1、对外来办事的人员首先应使用“请进”、“您好”等语言致意,在问明来意后,对确找本部门有事的应让座;如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告之其他部门确切的位置;如有关部门人员外出,外来人员请代为转达的,应热情代为接待。
2、接待时态度要和蔼,热情礼貌,解答清楚,重要问题做好记录,认真处理,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电话接待
1、接电话
(1)电话铃声三响之内必须接电话,首先讲“您好”,然后使用“请讲”等文明礼貌的用语。
(2)回答问题要清楚,语气要亲切,必要的(电话通知、请示等)要记录,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处理。
(3)在结束通话时要使用“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
2、打电话
(1)询问事情要清楚,对对方的回答必要的要做好记录。
(2)接、打电话要简明,不得使用办公电话闲聊。
三、审批中心、机关接待(含分局登记、收费、查询接待)
1、对外来办理登记、交费、查询等事项的人员应首先使用“您好”、“请坐”等语言致意。
2、在问明或听清来意后,对确属本窗口管辖事宜,即应予以接待,不得推诿,对不属本窗口管辖的应说“对不起”,并指明办理此事窗口的确切位置。
3、接待时态度和蔼,热情礼貌,解答全面、清楚、准确,对拿不准的或重大总是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指示办理。
4、交接文件、表格、钱物应当面点清。
5、对持有效证件查询的办事人员,应予以接待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6、须出证的,由有关科、室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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