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浅谈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浅谈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加快转型,失业问题日益凸显。“就业乃民生之本”,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成为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大事。作为一个国际都市,作为国家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北京市在创建国际和谐宜居之都的建设进程中,解决好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显得尤为重要,这既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系,更是民之所盼,也是现阶段摆在各级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面前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问题的原因分析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难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有自身素质不佳、择业观念不当、年龄性别歧视等方面。
1、自身素质不佳
下岗失业人员的自身文化素质不全面,技术技能单一,缺乏就业竞争力,直接影响其就业的适应性和稳定性。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之所以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就是由于自身的技能素质较差,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岗位的需要,难以在现代科技知识密集型的企业中寻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另外一个因素,就是有的失业人员往往还面临着跨行业、跨工种就业的现实问题,原有的技术派不上用场,新的技能还没掌握,在寻找就业岗位时他们没有任何优势和竞争力,必然会力不从心。尤其是“4050”人员,其中懂技术的人员太少,大多缺乏就业竞争的技术实力,就业岗位渠道窄,在就业竞争中大多处于劣势。
2、择业观念有问题
下岗人员再就业难,除了失业人员自身素质能力不佳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有误区,择业观念有偏差。一是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比如,有的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虽然自身素质差距较大,但选择就业岗位时,却偏重高、大、上的工作岗位,要求做一些比较体面的工作,不愿意到基层从事那些技能要求较低、相对简单的工作,如清洁工、服务员、小时工、协管员等,以至于他们小工作看不上,大工作干不了,闲在家中无所事事。二是过分依赖政府,等靠思想严重。有的失业人员认为只有政府安置了比较稳定的工作岗位才能算就业,长期等待政府安置,缺乏进取意识精神,不愿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即使政府已经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保障再就业和鼓励自主创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但很多失业人员似缺乏敢为人先的精神和勇气。
3、性别和年龄限制
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存在不同程度的性别、年龄歧视。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设定的年龄要求比较严格,有的限定不招女性,有的甚至在招收清洁工时,还有年龄、相貌等方面条件要求,从而造成部分大龄的失业人员再就业比较难。在下岗失业人员中,女性在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如果再加上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等问题,实现再就业的难度就比较大。特别是一些“4050”人员,往往因年龄偏大而丧失许多再就业的机会。
二、坚持主动作为,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失业人员思想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家庭情况各异,需要人们认真研究,因事、因地、因人开展再就业服务指导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当成“民心工程”来抓
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在机构建立、设备购置、拨付资金、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开展就业培训服务、实际增加就业岗位、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定期督促检查落实,使再就业工作确切开展起来。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规范管理
首先,要健全工作机制。街道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失业再就业工作的指导,将失业再就业工作拓展到社区。各社区要设立专职劳动协理员或劳动协管员,从机构、人员上保证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将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人;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业务学习,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政策;坚持工作例会制度,街道社保所每周要定期开例会,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听取社区工作情况汇报,沟通情况。第三,要建立工作台账。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要把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搞清楚,对下岗失业的时间、对就业岗位的需求、技能素质状况、家庭生活状况等方面情况,要逐人进行核对统计,做到一人一档案。按照年龄、专长、从业经历、求职意向等不同特点,为每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建立一表一卡,即“下岗人员情况明细表”和“动态跟踪卡”,用来记录下岗失业人员工作安排情况,使下岗失业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对百姓的关怀。
3、积极搭建就业平台,不断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就业压力加大的新形势、新问题,政府应努力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就业信息平台,为社区下岗人员、新增适龄待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
一是开展教育培训提升能力。街道、社区协同,协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就业技能、安全知识等培训,普及相关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适应市场和用工单位的需求,拓宽择业渠道,营造良好的再就业工作氛围。
二是拓宽信息渠道,提供就业岗位。各基层社区组织要加强与辖区内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收集和发布招聘信息,提供就业机会。加强与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指导机构的沟通联系,动员工作人员走出办公室,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及时反馈辖区外的就业信息,最大限度地开拓就业门路。
三是发挥基层社区党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困难帮扶活动。各社区党组织要加强与失业、待就业人员的情感沟通,了解他们的需要,努力通过开展“党员一帮一”“党组织结对帮扶”等活动。对下岗困难职工,社区党组织逢年过节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家庭困难,同时主动为他们出点子、想办法,鼓励其自主创业,营造家园氛围,使其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安心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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