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官僚制度介绍
第1篇:周朝的官僚制度介绍
按照周制,大国诸侯有时还能兼任王室的公卿,如周初卫康叔为周司寇,西周末期郑桓公为周司徒,都是其例。诸侯在其封国内设置的官制,大略与王室相等,还有*队各自成为一方之主。
周天子对诸侯拥有较大的权威,诸侯还要听命纳贡。《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除贡纳外,还需朝觐述职,出兵从征。周天子有权干涉诸侯内政,有时还向诸侯国派遣监国之臣,与诸侯并称为“诸侯、诸监”。
世卿与世禄
周王是全国的最高统治者,仅次于周王有师、保两大官僚。师、保即太师和太保,掌握朝廷的*政大权,并且为幼、少之君的监护者。这种*上的长老监护制度,是从贵族家内幼儿保育和监护的礼制发展而来,并由此形成的一种官制。
**有两大官僚系统,分别为卿事寮和太史寮。
卿事寮
金文中的“卿事”,就是文献中的“卿士”。《说文》云:“士,事也。”两者都称为寮,说明是当时的两大官署。卿士僚主管王朝的“三事四方”。所谓“三事”,是指王畿内的三大政事;“四方”指王畿以外的诸侯事务。卿事寮的长官早期是太保和太师,中期以后主要是太师。
属官主要是“三有司”,即司马、司土(徒)、司工(空)。司徒是掌土地徒役的官;司马是掌*赋的官;司空是掌建筑工程等的官。三司之外有司寇,是掌刑狱*察等事的官,地位较低。又有“师氏”、“亚旅”、“虎巨”,是掌*旅的官。有“趣马”,是掌马的官,“膳夫”,是掌王食和出纳王命的官。
“古代兵政不分,卿事寮的长官,无论太师或太保都掌握*政大权,所以召公和周公都曾出征过。
太史寮
太史寮的长官是太史,主管册命、制禄、祭祀、时令、图籍等,既是文职官员的领袖,又是神职官员的首领,其地位仅次于卿事寮。其属官,根据《礼记·曲礼下》主要有“六大”,即:大宰、大宗、*、大祝、大士、大卜。“六大”亦称“天官”,这些官职来源可能比较原始,并且看作神职是有来历。六大之中,以太史为长。太史与太师、太保一样,都可称为“公”。如召公官为太保,周公官为太师,毕公官为太史、而都被尊称为“公”。
周代,“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所以六卿职守中的多数与宗教事务有着密切关系。中期以后的宗教职能在*机构中逐渐削弱,“因而明保、明公、皇天尹大保、大保之类的官职已不复见,这意味着政务官职机构的扩大、也说明西周王国的官僚机构有了发展。
第2篇:西周的两京制度介绍
复都制是指,一个国家设置两个以上的首都的制度。拥有广阔的领土的国家很多采用复都制,拥有两个首都的常被称为“两都制”或“两京制”。
西周*实行著名的两都制度,也就是首都和陪都制度。首都“宗周”位于现陕西省西安市沣河两岸,又分为两部分:文王作丰邑在河西,周武王作镐京处河东,之所以名“宗周”是由于这是周族的聚居地,祖先宗庙的所在地。“成周”位于今洛阳附近,在西周青铜器铭文和《尚书》等文献中,又称为新邑、新邑洛,又分为王城和城周两个城邑:“成周”,意味周朝大业已“成”。
西周设立两都架构,是不足为怪的,从地理上讲,宗周处于西部边陲,不仅无法有效的控制从商族手中夺取的中原地区,还时常收到西北方向戎族的威胁(最后镐京就陷落在犬戎的手里),所以在地处中原咽喉的洛邑附近建立陪都可有效的统治殷商遗民和周围少数民族。虽然成周是周公一手兴建的,但武王其实早注意到了这点他在灭商返回途中,“宅兹*,自之于民”。直到周公摄政,辅佐成王登基,平定三监之乱,击溃东夷联*,才正式的开始兴建洛邑。
第3篇:清朝的官制
清朝的官制
大清朝在入关之前,官职世代承袭,由小到大分备御(原为牛录额真,天聪八年改为牛录章京)、游击(天聪八年改为*喇章京)、副将(天聪八年改为梅勒章京)、总兵(天聪八年改为昂邦章京)5级。后面4种世职又各分3级。
入关后,清代官职有九品,每品有正有从,9×2=18,共18等。称为[九品*阶"。九品以上是官,九品以下是吏。
正一品:太师、太保、太傅、光禄大夫、殿*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协办大学士、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尚书、总督(加尚书衔)、左右都御史、提督九门步*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将*、都统、提督。
正二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左右侍郎、各省总督、左右翼前锋统领、八旗护*统领、銮仪使、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内*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散秩大臣、副将。
正三品: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简锐营翼长、护*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城守卫、参将、指挥史。
从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卿、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包衣护*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司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通政司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鸿胪寺卿、都察院六课掌院给事中、顺天府府丞、奉天府府丞、各省守巡道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统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防守使、佐领、都司、宣慰使司同知、管带官。
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侍读学士、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同知、城门领、包衣副护*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宣抚使司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郎中、宗人府理事官、太医院院使、同知、土同知、直隶知州、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副尉、步*校、分管佐领、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史、各部员外郎、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参领、委
署鸟*护*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务章京、三等护卫、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内*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左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太医院院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世、道录司左右正一、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兰翎侍卫、整仪尉、亲*校、前锋校、护*校、鸟*护*校、骁骑校、委署步*校、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布政司经历、理问、运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簿、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京县县远、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把总、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翰林院检讨、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中书、詹事府主簿、光禄寺署丞、典簿、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祠祭署奉把、和声署署丞、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七品典仪、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簿、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司左右至灵、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远、四氏学学录、州学正、教谕、外委千总。
从八品:翰林院典簿、国子监典簿、鸿胪寺主簿、祠祭署祀丞、神乐署署远、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八品典仪、委署亲*校、委署救锋校、委署护*校、委署骁骑校。
正九品: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簿、各营兰翎长、外委把总。
从九品: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馆序班、国子监典簿、鸿胪寺汉鸣赞、序斑、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土、太医院吏目、
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额外外委。
未入流: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道县仓大使、百长、土舍、土目。
清朝官员品级十分复杂,以上仅是品级举例,晚清官级没包括在内。详情请参见*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吕宗力主编的<*历代官制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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