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1
1.根据财经制度规定,负责差旅费审核计算,掌握出差及进修人员归院情况,督促及时报账。
2.及时或按期办理托收工作,按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进行结算,及时催收劳保病人欠费和旅行住院合同。
3.负责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4.管理会计档案。
5.对各个岗位的记账凭证提出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整理装订,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办理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6.负责医院门诊收费收据的收发保管、领用登记,办理有关手续,保持完整。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3
职责分工:
集团财务中心、各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备用金、差旅费用的审核、报销和账务处理等工作。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费借支和报销标准:
1、如需要办理差旅费借支,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员工出差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借支差旅费标准如下:
1.1交通费:往返行程之路费
1.2住宿费:预计行程天数x住宿标准
1.3伙食费:预计行程天数x伙食标准
2、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分为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三部分,出差完毕,由财务人员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标准给予核销,参见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按职务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据实报销,超过其待遇标准的,超过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员须按职务等级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职务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发文任命为准。特殊须跨级乘坐车、船、飞机的,报副总裁以上领导另行批准。外地公司报各公司一把手批准。
3、报销时,出差人员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真实的、有效的发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况需报出租车票,则必须在每张出租车票的背面说明原因并由董事局领导审批。
4、员工因公出差报销伙食费,必须凭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伙食补助按规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间经公司领导批准报销业务招待费,则不能报销当期的出差伙食补助。
5、差旅费报销时,天数以实际住勤天数为准。
6、员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亲的,须经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绕道费用全额自理。
7、境外出差的费用报销如果超出标准,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权的领导审批。
8、省内出差如果当天来回,原则上只报销来回路费。如果出差时间超过一天的,则报销标准参照一般地区执行。
9、为统一管理,各地的误餐补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如有员工饭堂的直接补助到饭堂。
10、因公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回来十五日内到财务报销。若有借款且逾期不报销者,扣发其当月工资。
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4
一、根据有关文件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采用限额内的实报实销制度。即出差费用(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和固定出差补贴之和)超过限额标准时,在相应限额标准内报销。而出差费用低于此限额标准时,按实际金额报销。
二、本校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差,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或校长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校办备案,登记出差相关内容。
三、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借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并填写借款单。其预借款额,须经由部门主管初审,呈校长核准后暂借支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借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待其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员工在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门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票据实报实销。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市内不在出差范围内。
五、出差人员住宿、城区交通费,杂费(包括:手机费,伙食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即包干、定额使用,不再额外报销市内交通及个人伙食费。
1、住宿: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300元/天。除京、沪、粤外的省会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260元/天。二、三级城市住宿费用最高报销160元/天。
2、交通费80元/天
3、杂费80元/天
六、往返交通费和业务招待费不在以上限额内。
1、出差交通工具的选择:原则上应优先选择乘坐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轮船不能超过二等舱),坐车时间在8小时以内的,必须选择火车(不包括软卧)或汽车。特殊或紧急情况下需乘坐飞机的,必须经部门主管及校长批准方可。往返交通费凭票实报实销。如果个人意愿选择乘飞机的交通方式,只能按照火车硬座车票费的票价报销。
2、出差期间若需要有业务招待费等开支的,须事先向主管负责人申请,并有额度限制的批示,业务招待费在批准额度内实报实销。
七、住宿标准:原则上不得入住星级酒店,关系学校形象的出差(如商业谈判、签署合同等)需要入住三星级酒店及以上的,事前需要部门主管及校长的'特批。单次长时间出差或多人次出差,而客户方不提供住宿的,可考虑在当地租房,以节约酒店住宿成本。
八、如果出差期间未住酒店,而自己解决住宿的(如住在亲戚、朋友家里),按给予同等住宿费标准50%的补贴。若客户方提供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
九、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出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及时到校办报到。逾期未报到,视旷工处理;或出差相关状况报告不实者不报销出差费用。
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5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
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为员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补助。
餐费计算方法为:一天按三餐计算,早餐按标准补贴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标准补贴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补贴早餐;中午13:00以后回单位补贴午餐;下午19:00后回单位补贴晚餐(以车票、机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出差审批单》粘贴于报销单后面,作为报销的附件。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五、其他情况
1、外出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据实报销,不再领取出差补贴(科研人员外出工艺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部。
公司差旅费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差旅费支出审批程序,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财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财务联签办法,据实报销。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绕道游览名胜古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员工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标准如下:
(一)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事前经副总指挥批准方可乘坐,并在机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可按职务高的人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经营部按年度统一办理。
(四)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乘坐硬座时,按硬座票价的60%发放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五)非特殊情况不得租赁公司以外车辆出差。
第三章住宿费
第五条住宿费
(一)凡在省内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车村煤矿在延安和西安办事处,若办事处员满,办事处主管应出据相关证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办事处住宿标准50元/人,出据西安办事处住宿收款收据,回本单位予以报销。
(二)住宿费要按规定的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注:住宿发票需填写住宿人单位名称、住宿人数、住宿天数),高于标准部分自理。确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标准,需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参加会议出差的员工,如果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超标准,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并凭会议组织单位出具的有效凭证据实报销。
(二)办事处员满时住宿标准:
单位:元/间/天
(三)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四)两人及两人以上出差,职务低的员工可随同职务高的住同一档次的酒店或宾馆。
第四章伙食补助
第六条伙食补助
伙食补助主要用于员工出差期间就餐开支。
(一)员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
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职务级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远离县城城区以外进入项目地的野外补助35元;一般地区50元;省会城市60元;直辖市、特殊地区(指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连续乘坐车船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途中伙食补助费50元。
(四)发放伙食补助后出差期间就餐费不予报销,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招待费报公司副总指挥批准方可招待。
(五)经工会组织安排到外地疗养、休假的人员(途中实行包干),持疗养证明,按疗养天数每天全额发放20元补贴。
第五章公杂费
第七条公杂费主要用于员工的订票费、退票费、寄存费、市内交通费等。
(一)公杂费除市内交通费外,其他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费用包干办法。
标准为:公司领导60元;公司中层人员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员30元。
(三)出差地车站(或机场)至宾馆往返一次的交通费据实报销,不在包干费用以内。
(四)员工自带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会议、培训差旅费
第八条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
(一)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比照出差标准报销。凡交纳会议费的,会议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规定报销。
会议费需凭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和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会议通知中所列标准。
(二)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培训费中包括食宿费的,学习培训期间(不包括途中)不发伙食补助费,乘车途中按正常出差发放。培训费中明确不包括食宿费的,可发放伙食补助。学习、培训期间公杂费不予报销。培训资料费和培训费凭培训通知及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培训通知中所列标准。
(三)员工出差、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的请客、送礼、游览等。
(四)所有的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必须经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七章调动、录用等人员发生的差旅费
第九条调动、搬迁发生的差旅费
(一)员工调动工作,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报单程交通费、托运费、住宿费,费用不得超过出差人员标准。
(二)新录用来公司的高校毕业生、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等只报销来单位的单程路费。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原单位(部门)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费等由接受单位承担。
(四)被借用人员,公司只负担借出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及伙食补助。
第八章探亲旅费
第十条探亲旅费
(一)探亲人员应按直线乘车路线购买车票,绕道的路费自理,由于交通不便,必须中途转车、转船的,可按出差规定标准报销一天的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及标准的住宿费自理。
(二)职工因家属来单位,本人不再回家探亲,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将其家属来单位的往返路费视同职工本人探亲报销。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应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为准,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差旅费单据和差旅费以外单据必须分别粘贴,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得粘贴其他与差旅费无关票据。同时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粘贴差旅期间的费用原始单据。
(二)员工出差,可按财务联签办法等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借款。借款应限制在办理出差事项所需开支的额度内。
(三)员工出差归来,应于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费用报销。前款不清,无特殊理由可拒绝其办理再次借款。出差归来三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一律不予报销。
(四)员工的短途差旅费按月度归集、统一报销。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公出应遵守公司关于职工外出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打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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