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理想与人的全面发展

试论教育理想与人的全面发展


  论文摘要:教育理想是指人们对未来教育状态的完美设想,表现为教育目的和教育行为的应然状态。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目的的应然状态,其实质是教育的理想追求;而教育平等与社会平等作为教育理想实现的两个基本条件,则与人的全面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

  论文关键词:教育理想 教育目的 人的全面发展

  教育理想作为一种指向未来的观念,是指人们对未来教育状态的完美设想,它通常表现为教育目的和教育行为的应然状态,并和教育的实然状态相区分。
  尽管客观现实对教育理想的产生和实现有着一定的制约,但教育主体对理想的教育形态的追求却是从没中止过的。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各种素质和能力的充分发展以及个人能力和社会全体成员能力的统一发展,其最终目的在于解放全人类,使社会上每个人都能得到全面,充分、统一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既是教育组织对受教育者的价值期望,也是受教育者自我的价值追求,因而是教育目的的应然状态。而且,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教育理想的实现过程。因此,教育理想与人的全面发展是内在关联、不可分割的两个概念

  一、实现教育理想的两个基本条件:教育平等与社会平等

  作为人们的理想追求,教育平等与社会平等也是实现教育理想的两个基本条件
  教育平等是实现教育理想的内在条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必须遵循的规律,教育也不例外。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揭示的是教育的本质属性,是以受教育者为主体来认识教育功能、教育过程、教育管理的相互关系。托尔斯顿·胡森(Husen·T)把教育平等分为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教育起点的平等体现为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教育过程的平等是指受教育者与教育者以及其他教育影响因素(教材、教法等)在教育活动中所享受的平等,而教育结果的平等则是受教育者作为教育中的主体的最终体现。综合教育平等这三方面的.内涵,教育平等就是指受教育者作为主体在教育内部关系规律中的平等权利的实现。教育理想的实现,不能不以教育平等这一内在条件作为前提。
  社会平等是实现教育理想的外在条件。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性活动,必须适应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处理好与科学技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以及人口、资源、民族、地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关系,并对这些方面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这涉及教育外部关系规律。应当说,社会平等体现为在同一社会中任何人都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阶级和经济能力不平衡的存在,人要享受平等的社会权利只是一种理想追求。当教育理想适应社会关系发展规律时,它就会相应得到实现;可一旦教育理想与社会关系发展规律不相适应时,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就会成为教育理想实现的障碍。可以说,教育理想的方向性和可行性掌握在占社会统治地位的阶级所能实现的社会平等程度上。
  教育理想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随着主体认识的改变与社会背景的变化,人们对教育理想的设想也会发生转变。但无论这种主观期望发生怎么样的变化,教育理想的实现都不能超出其内部关系规律和外部关系规律。教育理想主要体现在教育目的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目的的应然形态,与教育平等、社会平等有着重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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