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实施方案范文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通用11篇)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通用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划免疫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遵循“四优一无”百日评议活动要求,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做出公开承诺:敬请各位儿童家长监督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我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服务承诺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三、具体要求

  (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

  四、考核指标

  (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2

  20xx年4月25日是全国第30个预防接种宣传日,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我院于20xx年4月23-25日开展以“接种疫苗,保障健康”为主题的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宣传目的

  借着宣传日的契机,围绕宣传主题,结合现阶段防病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预防控制的相关知识,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民对免疫规划工作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国家免疫规划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宣传重点

  20xx年我院预防接种工作重点包括: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维持无脊灰状态,促进消除麻疹工作,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等。同时围绕预防接种工作重点,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组织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免疫规划30年来取得的成就、预防接种对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和我国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增强群众对免疫规划工作的信心,积极配合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三、宣传的方式方法

  紧紧围绕“接种疫苗,保障健康”这一主题,以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通过设立咨询点、发短信、发放宣传单、宣传画、黑板报、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科学通俗地传播预防接种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其积极、主动参与预防接种的意识。

  鼓励预防接种人员、儿童家长积极参加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我们因地制宜,科学制订宣传方案,强化正面宣传。

  四、加强部门合作

  同时我们与政府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各项宣传活动。与学校密切配合,将宣传活动深入到学校、乡村等地,将预防接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五、具体安排:

  1、时间:4.23宣传周(4.23---4.25)

  2、地点:中医院门前(街道)

  3、参加单位:中医院、各乡卫生院

  4、形式:

  1设立咨询点。

  2自制宣传材料散发。

  3专题讲座:《接种疫苗,家庭有责》。

  4人员巡回宣传:职工巡回宣传本次活动的具体内容,对不明白者给与细致讲解。

  5黑板报:接种疫苗,家庭有责。

  6国家对免疫规划确定的一类疫苗免费向儿童接种,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接种证,安全、全程、足量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的有效措施。

  5、具体内容:

  1>国家免疫规划政策。

  2>接种疫苗在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中的作用。

  3>国家免疫规划所使用的疫苗种类、程序等。

  4>接种方式及地点。

  5>接种证的作用。

  6>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办法。

  7>新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制度。

  6、计划免疫公益口号普及儿童免疫,向孩子献出一片爱心乙肝是健康的大敌,疫苗是防治的武器,关注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免疫工作,开展计划免疫保护儿童健康。

  六、及时经验

  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活动资料,总结经验,提高卫生宣传和社会动员能力。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3

  儿童免疫初审接种率目标,免疫针对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及脊髓灰质炎等多年无病例报告。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儿童不断增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对难以落实,成为影响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加强我镇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目的

  根据县卫生局印发的《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方案》要求,加强对我镇流动儿童管理,摸清和掌握流动儿童规律,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降低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使我镇免疫规划工作深入、持久地向前发展。

  二、流动儿童概念

  (一)流动儿童概念:指随父母在未改变原居住地户籍的情况下,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居住、入托、入园、入学儿童。

  (二)流动儿童特点:居无定所;居住、生活、学习等环境相对集中,节假日、农忙季节相对流动大;经济较困难;流动儿童家长对疾病预防知识普遍缺乏;小年龄组儿童流动比例大。

  (三)儿童免疫针对传染病发病较高:据国内资料研究证实,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动儿童中麻疹、百日咳、流脑、乙脑发病率显著高于常住儿童。

  三、管理措施

  (一)卫生院专干,各乡村医师应加强与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及村干部领导的联系,随时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的流动儿童数,对查出的漏种儿童,应及时给予补种。

  (二)医院预防接种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将流动儿童管理纳入计免常规管理,建立流动儿童计免登记簿、预防接种卡(证)转索和接种报告制度,以防止重复接种和漏种。

  (三)切实加强与各学校的合作。对入托、入园、入学的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流动儿童未接种者,要在进行登记补种后方可报名入学。

  (四)针对流动儿童的流动规律,利用流动儿童相对集中性和节假日相对流动性,在流动儿童较集中的砖厂、集贸市场、等地定期对流动儿童摸底调查。

  (五)开展多渠道、多途径、多种方法对流动儿童家长/监护人进行宣传教育,调动他们自觉参与计免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年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糖丸、麻疹强化免疫宣传活动,在砖

  厂等地宣传漏补种时间,发放宣传单(册),宣传免疫规划相关知识,提高流动人口的疾病预防控制知识,使流动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4

  一、目标

  (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目标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以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二、强化免疫接种对象

  全区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包括:

  (一)19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2月10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二)凡强化免疫活动期间,在上述年龄范围内的我区居住和流动人口儿童。

  (三)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都是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对象。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1日~10月9日。

  (二)现场接种:10月10日~10月20日;查漏补种10月21日--25日

  (三)快速评估:10月26日---10月31日。

  (四)总结报告:11月25日前。

  四、工作内容

  (一)前期准备。

  1、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瑶海区技术指导小组成员见。

  2、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

  在强化免疫期间,区疾控中心应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诊断、鉴定等处置工作。瑶海区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成员见瑶疾控号文件。

  3、成立强化免疫督导小组

  区卫生和教育联合成立强化免疫督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在强化免疫前期、中期和后期进行督导,确保本次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完成。瑶海区强化免疫督导小组成员见

  4、宣传动员

  本次强化免疫是我区免疫规划工作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活动,要广泛动员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社会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配合。各部门和各单位均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报纸、标语、板报等媒体进行宣传;特别要对以往免疫规划工作薄弱、流动人口聚集地,开展入户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以及所有生活小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宣传流动车、标语、现场咨询及发放接种通知等多种形式,使广大群众特别是流动儿童家长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预防麻疹的知识,提高接种疫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人员培训

  由于本次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辖区各医疗机构临时抽调人员组成接种小组,承担本次接种任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护士资格,所有抽调的人员要经过上岗前培训。9月10日前区疾控中心完成对所有临时抽调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摸底方式及各种表格填写要求、接种技术规范、一般禁忌症的判定和掌握、接种后常见不良反应的处置等,所有培训要有签到。

  6.设立临时接种点

  为方便接种,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强化免疫在学校或幼儿园内设立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可选择校医务室、会议室、办公室和空教室等处,应远离教学区,用房3间,分别作为等候室、接种室和观察室。接种点要通风、采光良好,配有桌椅和接种台、茶水等设备;每个接种点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和宣传版面,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接种注意事项等。临时接种点的设立要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9月20日前各医疗机构将本地区临时接种点设立情况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未入学、入托目标儿童由街道、居民委员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由班主任老师和校医承担。

  (2)摸底登记时间:9月15―――20日

  (3)摸底登记方法:

  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社区、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xx省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向家长发放家长麻疹强化免疫告知书(待发),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学校及幼儿园: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园、在校儿童由学校教师分年级、班级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待发),在强化免疫时交所属村(或乡)、社区负责接种的医生。摸底同时将家长告知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强化免疫活动。

  (5)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特别要对砖瓦厂、建筑工地等处进行逐一摸底登记。发现7岁以下未建卡儿童和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同时纳入常规管理。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9月22日前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8、后勤保障

  (1)疫苗、注射器及相关表格。各地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原则制定好强化免疫疫苗使用分发计划。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各种物资的分配计划,保证疫苗、注射器和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和使用,避免浪费。

  (2)冷链的保证。麻疹疫苗必须在-20℃~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各地要确保冷库等冷链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疫苗稀释液不能冷冻,储存在2~8℃或室温下,若室温储存,使用前应先冷却到2~8℃再使用,以避免影响疫苗效价。

  (3)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各接种单位和接种点要准备好接种器械、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如1:1000肾上腺素针剂、抗过敏药物及其它常规急救药品)和器械、安全注射器械等。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区内应准备至少一辆救护车,在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9、妥善安排好其他疫苗接种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与其它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间应间隔28天以上。为保证麻疹疫苗接种效果和便于统一安排,对目标儿童实施强化免疫接种前后一个月内,应暂停安排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的预防接种。

  为完成国家对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对摸底登记乙肝疫苗未全程接种的目标儿童,在接种麻疹疫苗的同时,接种一针乙肝疫苗。

  (二)现场接种。

  1、接种方式及要求

  采取定点接种和入户接种两种方式。对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采取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边远、特殊地区少数漏种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上门补种。

  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2、接种点人员的配备

  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下列人员数量。

  (1)现场组织员

  一般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和学校相关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

  (2)现场记录员

  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主要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证;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并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3、设立巡回搜索组

  在农村或社区,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在强化免疫集中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分片包干负责搜索所辖区域的适龄儿童,并通知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在市场、汽车站、城乡结合部,都要设立巡回搜索组,反复巡回搜索未接种适龄儿童,通知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对于特殊地区,无法到定点接种的目标儿童,应以入户的方式开展接种。

  4、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2023年1月2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学生,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

  (4)接种日报制。在实施现场接种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接种经束后,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统计当日接种人数、疫苗使用、疑似异常反应发生等情况进行逐级上报,填写日报表(见附件3)。

  (5)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指定单位销毁和处理。

  (6)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

  下列情况之一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

  1)患有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

  2)有过敏史者(特别是对鸡蛋过敏者)。

  3)妊娠期妇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缓种麻疹疫苗:

  1)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要正确应对和妥善处理每一起因疫苗接种所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现因预防接种引起的一般反应,由接种人员进行常规处理并进行登记日报;一旦发现较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应及时逐级报告各级疾控中心,由调查诊断小组进行相应处置,避免出现因疫苗接种引起的纠纷和群体性反应事件。

  (三)督导。

  各级均要在强化免疫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结束后的效果均要组织进行督导,制定本级的强化免疫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统一督导评价所用表格,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具体督导方式和督导内容及方法详见xx省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工作方案)

  (四)评估和总结。(详见xx省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工作方案 )

  (五)资料总结和信息上报时间

  10月30日――以接种门诊为单位汇总辖区所有接种数据,填写汇总统计表,写出专题小结,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反馈辖区学校。

  11月10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强化免疫汇总统计表报和书面总结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附件5)。

  9月1日---11月30日,实行强化免疫信息周报,各接种单位每周五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每周一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每周二上报省疾控中心。各单位要收集汇总本地在强化免疫实施过程中所开展有特色的工作及工作进展情况,填写表格并写出文字材料逐级上报,以便全省下发麻疹强化免疫信息周报。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5

  为加速消灭麻疹的进程,落实《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XX年)》,努力实现20XX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的目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定于今年9月11日至20日对9月1日~12月31日出生儿童开展一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保障本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目标及时间

  (一)强化免疫的对象:所有9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包括外来流动儿童)均进行强化免疫,除近28天内有明确的含麻疹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等麻疹类疫苗接种史者外,不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所有强化免疫对象均接种1剂次(0.5毫升)麻疹疫苗。

  (二)工作目标:以街道、幼儿园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

  疫苗为免费接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时间安排:强化免疫活动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与预约、实施接种、评估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底前开展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动员与培训,完成应接种人数的估算、各种统计报表的印发、疫苗采购、储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以多种形式(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流动宣传车、标语、开展现场咨询、发放接种通知)向群众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政策和意义。各幼托机构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幼儿家长明白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的科学方法,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紧张心理,甚至由此产生谣言、慌乱等不良现象。

  2、摸底调查与预约阶段:20XX年9月上旬进行强化免疫适龄儿童的调查摸底、登记与核查工作,做好疫苗分发和冷藏运输等工作,填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登记表,确定应接种对象,并告知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

  3、接种实施阶段:疫苗接种统一于20XX年9月11日—20日进行。

  4、评估验收阶段:辖区内各预防接种单位在强化免疫活动后,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及时汇总填写各表,录入电子表格,并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区疾控中心。

  二、组织保障

  此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卫生局和教育共同组织实施。区卫生局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等,以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顺利实施。

  三、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区疾控中心按照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进行培训。业务培训要就适龄儿童摸底登记、接种点设置、接种准备、接种技术和异常反应处理、安全注射、注射器管理、相关表格填写、汇总等内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以确保强化免疫顺利进行。

  (二)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摸底工作将于8月底前开展。要求摸底登记儿童数要超过登记在册建卡儿童数。

  1、摸底工作人员组成:由街道、居民委员会干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组成;幼托机构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2、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8月龄~4周岁散居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地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居委会或街道、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预防接种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托幼机构摸底:在园儿童由托幼机构分年级、分班级提供名单,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由托幼机构将告家长书统一发放给学生家长,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3、摸底调查时,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登记。对发现的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予以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工作日为单位制定详细的接种实施时间表,并报区疾控中心。

  5、区级督导人员要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方进行补充调查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三)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此次麻疹强化免疫所使用的疫苗和注射器均为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并下发的。区疾控中心要保证疫苗、注射器的合理分配和做好相关材料的印刷、分发,避免浪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在开展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记录收、发情况。

  由于本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增派医务人员,确保此次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区疾控中心准备一辆救护车,在强化免疫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

  (四)接种形式、场所及人员设置:

  1、接种方式和接种点的设置:散居儿童在相应的预防接种门

  诊进行接种;在托幼机构内设置接种点,对在园的适龄儿童进行接种,托幼机构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选择适宜的、符合预防接种条件、能保证接种安全有效的场所设置接种点,由班主任组织学生依次个别进行接种,不允许在班级进行群体接种,防止群体性不良反应发生。各接种点应合理设置等候、登记、接种、观察、疑似异常反应处理等功能分区,按要求配备接种工作所需的消毒器材、体检器材、肾上腺素等急救药品、安全注射器材等;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横幅、接种禁忌告知等,并切实维持好接种现场秩序。

  2、接种点人员的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现场组织员、现场记录员和现场接种员、接种反应观察处置员等4类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每天预约的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现场组织员一般由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宣传强化免疫相关政策和知识。现场记录员由防保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无禁忌症的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进行标记。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的医护人员担任,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并在接种前再次询问儿童禁忌症情况。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药品,配备1-2名临床医生负责接种后观察和疑似异常反应的处置。

  (五)现场接种:

  1、核实接种对象。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认是否为本次强化免疫对象。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工作人员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应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字。对托幼机构的儿童,可提前下发接种前告知书,并请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3、实施接种并做好登记。对受种对象实施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所有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在冷藏保存条件下进行,儿童接受接种后必须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能离开接种点,并将接种记录登记到预防接种证上。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予以补证或补登。在实施现场接种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区疾控中心报告接种人数、疫苗使用、疑似异常反应监测等情况。

  4、严格安全注射措施。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在疫苗接种中、接种后严格执行安全注射规定。本次强化免疫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专用容器,统一回收交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销毁和处理。

  5、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不能接种麻疹疫苗:

  (1)已知对麻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

  (2)曾患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阿瑟氏反应、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严重过敏性疾病;

  (3)正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4)有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5)曾患或正患多发性神经炎、格林巴利综合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脑病、癫痫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时不能接种麻疹疫苗,可在以后条件适宜时予以补种:

  (1)3个月内接种过免疫球蛋白;已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接种麻疹疫苗;在接种麻疹疫苗后,至少间隔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

  (2)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间隔28天后再补种麻疹疫苗;

  (3)强化免疫期间有感冒、发热等症状,待恢复健康后进行补种。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处理。如出现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应立即按照《省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理。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单位应当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四、督导和评估

  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和区疾控中心有关人员组成强化免疫活动督查小组,采取巡回和定点督导相结合的方法,对此次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程督导和评估,以确保此次强化免疫活动的质量。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免疫规划政策,普及免疫规划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预防接种的积极性。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免疫规划宣传工作的要求,县卫生局决定于20xx年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前后开展宣传活动。

  一、活动的主题

  4.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是“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

  二、宣传活动的安排

  (一)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4月25日9:30分,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开通镇中心卫生院、开通镇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在县门前设立宣传点,集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在门诊楼前悬挂以“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为主题的横幅,出一期板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或宣传画,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各单位要以保护儿童健康为核心,以传播健康知识和倡导健康理念为重点,针对流动和留守儿童,采取出板报、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向百姓宣传有关免疫规划政策和专业知识。县疾控中心出一台宣传车,围绕我县繁华街道进行宣传。卫生部已经组织设计了一批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模板,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网站发布,供各单位下载使用。

  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当天,各单位要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在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常识,提高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的同时,宣传预防接种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医疗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辖区内人口密集的社区、学校、集市进行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举办预防接种知识讲座,要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预防接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县疾控中心要组织免疫规划专家深入学校,开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示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同学们介绍水痘、流腮、风疹和麻疹等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传播途径、具体症状和预防措施等知识。使同学们对春季疫苗相关传染病的了解、认识与预防意识有相应提高。

  (三)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短信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讲座、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

  三、工作要求

  1.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实施免疫规划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关怀儿童健康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的宣传工作,认真安排好本单位的免疫规划宣传活动,主要领导要亲临宣传现场,并为宣传周活动提供物质和人员保障。

  2.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常规疫苗接种,落实免疫薄弱地区和免疫空白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

  3.要注意保留各种影像资料。

  4.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6日前、8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加盖公章)和影像资料及电子版资料上报县卫生局疾控科。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7

  为了解我县儿童预防接种后的血清学效果和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人群免疫屏障水平,进一步评估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做好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列》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特制定县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方案。

  一、监测内容

  目标人群针对乙肝、麻疹、风疹和甲肝等传染病的免疫水平。

  二、监测范围、对象和人数

  (一)范围:镇、镇、乡。

  监测对象及人数三个乡镇3-14岁儿童共计120名儿童。乡(镇)监测目标人群数见附表1。每个年龄组,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针对传染病监测样本量为40份。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应均衡。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

  (一)调查方法随机抽取3-4岁、5-6岁、7-14岁儿童各40名,每个年龄组随机均衡抽取城镇和乡镇儿童,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人数应均衡。

  (二)调查时间:2023年10月12日-15日

  四、采血内容及要求

  (一)对调查目标儿童均填写《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个案调查表》(附表2),儿童疫苗接种史可在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导出,或根据儿童接种证、卡、册等资料准确登记,由各乡镇专干负责填写。

  (二)采血调查的组织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负责采集血液标本,采样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6位是县(市)国标码,后3位是监测儿童数。

  (三)采血要求

  无菌采血,对所有调查对象均采集静脉血4毫升,及时分离血清,注意离心时避免发生溶血现象,离心后立即将血清冷冻(避免反复冻溶),要求冻存在螺口管内;每份血清不少于2毫升,管子上要标清楚序号,并和送检单上序号一致。冷藏运输,-20℃保存待检。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8

  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全市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提高。免疫规划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和人员配备等普遍落后,制约了免疫规划工作的开展。为全面提升我市免疫规划整体水平,根据《市免疫规划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依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原则,以城乡医疗卫生“优质均衡发展”为导向,在全市基层单位实施免疫规划强基工程,到2023年底,免疫规划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服务质量全面提升,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

  (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每个预防接种单位配备专职免疫规划工作人员2人以上、接种人员5人以上,具备相关学历和资质,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二)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85%以上。

  (三)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预防接种单位各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儿童预防接种证发放、登记管理、冷链管理、安全注射、流动儿童管理、接种证查验等工作有效落实。

  (四)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新生儿建证率达100%,适龄儿童接种证持有率、使用率100%,票据持有率、使用率95%以上,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率95%以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麻疹风疹疫苗和麻腮风疫苗接种及时率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预防接种人员队伍建设。

  1、配足专业人员。各单位应配备免疫规划专职人员2人以上。常规免疫接种日期间,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名,其中儿科临床医师1名(负责询问诊体检及异常反应处理),登记工作人员1-2名,接种人员5名,留观巡视人员1名。各单位要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确保免疫规划工作正常开展。单位人手较少难以安排的,可通过公开招录予以补充。对于业务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胜任免疫规划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免疫规划岗位。要注重免疫规划工作的延续性,确保免疫规划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2、严格资质准入。从事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等执业资质,并经过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和儿童预防接种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培训,获得合格证后上岗操作(卡介苗接种人员须通过专项培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注明)。

  3、强化业务培训。市疾控中心要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要把预防接种规范、异常反应识别等作为培训重点,以强化实际操作技能、增强工作责任心为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硬件配备。

  1、科学设置预防接种门诊。农村每个乡镇、城市每个街道至少应设置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根据服务半径、接种工作量等情况合理设置,建制镇范围内现有多个预防接种门诊的不得盲目撤并,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加以调整。

  2、加快预防接种门诊数字化改造。各单位要对照《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未建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单位,尽快启动数字化改造,确保2023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要按照《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房屋条件、设备和器械配置、接种流程再造等环节,通过信息化改造,实行预约、登记、候诊、接种、留观等流程规范化管理,实现有效的质量控制,提高预防接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预防接种单位业务管理。

  1、健全各项制度。各单位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接种证登记管理、冷链管理、安全注射、流动儿童管理、接种证查验等制度。要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制度的落实上,确保预防接种安全、优质、高效,努力提高各类疫苗的接种率。

  2、严格接种管理。一是规范接种登记。及时对辖区内的应接种对象(包括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进行规范接种并及时登记、录入和报告儿童接种信息。二是加强疫苗冷链管理。做好冷链设备的维护、补充和更新工作,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实施疫苗信息网络报告和月报告制度。三是强化安全注射管理。实行儿童预防接种预约短信通知,在接种前应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实行规范注射,接种后做好留观和接种记录。每个接种工作日门诊总量不超过200针次。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一、二类疫苗的品种、费用规定、免疫程序、疫苗接种流程以及接种前后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四是做好流动儿童管理。通过多种途径查找和掌握辖区内流动儿童情况,并认真开展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村卫生室每月对本村新生儿出生、儿童流动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乡镇(街道)预防接种单位。五是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对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目标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把预防接种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中之重,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免疫规划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积极稳妥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根据《方案》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对照本单位实际,全面展开自查和自评,提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对预防接种工作管理欠规范、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措施。对未完成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具备改造条件的,要尽快启动升级改造建设工作。对暂不具备改造条件、影响全市建设进程的,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安排不足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予以合理补充,确保工作不脱节。对专业技术水平较低、难以胜任岗位需要的,可通过业务培训、在职教育等形式,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三)认真开展督导评估。

  市疾控中心要强化免疫规划工作的专项督导,每年对所有预防接种单位的专项督导不少于2次,对条件差、问题多、工作落后的预防接种单位,要增加督导频次,及时发现、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年底我局将对各单位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综合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督导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情况,作为预防接种相关经费的拨付依据。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9

  一、查补对象

  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在本辖区内居住1个月以上,漏卡、漏证和达到免疫规划程序规定时间未接种的15岁以内儿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达到以下目标:

  (一)本县(市、区)儿童或外县(市、区)儿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者建卡率、建证率和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率达到100%;

  (二)所有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其它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2岁以内儿童,出生24小时内乙肝疫苗首针和9月龄内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一剂次的及时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所有儿童,其余免疫规划疫苗达到免疫程序规定接种时间后3个月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查补频次

  1.月查补。在常规免疫基础上,各预防接种门诊每月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2岁以内儿童为主。

  2.季度查补。各乡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6岁以内儿童为主。

  3.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每年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为15岁以内新入托、入学儿童。

  4.临时查补。根据省、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和全县疾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目标人群相关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

  (二)补种原则

  疫苗补种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定的补种原则进行。具体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无论是否形成卡痕均不再予以补种。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5.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6.未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6岁儿童未达到2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6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

  7.未接种流脑疫苗的≥2岁儿童,可直接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两剂A+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3年。

  8.当需要补种多种、多剂次疫苗的情况下,应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

  9.补种时,多种疫苗如需同时接种,原则上每次最多可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除有特殊规定,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有不同规定时,按疫苗使用说明执行。

  10.免疫球蛋白可以与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间隔28天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14天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的具体使用方法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执行。

  (三)技术要求

  (1)月查补。主要通过核对相关资料开展。乡村(社区)医生应定期搜索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附件1),并根据儿童接种情况及时更新接种卡信息。乡村(社区)医生应妥善保存《儿童预防接种卡》至儿童15岁。乡村(社区)医生应每月梳理《儿童预防接种卡》,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应填写《山东省20xx年xx月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联),报送至辖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通过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薄,查询辖区本地和流动儿童中到期未种儿童,同时与附件2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确定补种的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并将补充完善后的附件2反馈给乡村(社区)医生。

  (2)季度查补。县疾控中心每季度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除通过核对资料方式查找漏种儿童外,还要依托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乡村(社区)医生等基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摸底调查,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未在册儿童,及时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并积极与教育、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联动,多途径掌握本辖区内的目标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填写附件2,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同时将附件2反馈乡村(社区)医生。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10

  (一)基本概况地理位置

  建设街道凌达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处库尔勒市新华南路丰源总公司,辖区面积7.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485人总户数3923人,七岁以下儿童1009人,辖区共有各机关企(事)业驻库单位13个,其中市、州、区三级文明单位10个,部队2个,学校2所,精神文明单位10个,凌达辖区的特点是国家和地方驻库企业多,占地面积大,流动人口多,因此开展计划免疫工作难度比较大。

  (二)计划免疫工作开展的情况

  1、我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是在我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计划有目的的顺利开展。

  2、结合我辖区特点建立计划免疫点,此项工作作为我辖区企业多这一特点,首先建立按日程接种编程,我们卫生服务站抽出专业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负责接种工作,使此项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3、定期传达防病资料,我站的防疫专干按时参加疾病控制中心防疫部门的防病例会,并及时的向辖区居民宣传,定期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计划免疫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与上级防疫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及时查漏补种。

  (三)计划免疫情况

  1、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操作规程和接种程序进行预防接种,提高辖区儿童的免疫成功率。

  2、计划免疫儿童建卡率和发证率、卡证相符率达99%,按接种卡证的要求按时填写,项目齐全。

  3、卡介苗接种率100%,糖丸接种率100%,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100%,麻疹疫苗接种率99%,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100%,A流脑接种率98%,A+C脑接种率97%,甲肝接种率90%,麻腮风接种率95%。

  4、计划免疫保证0岁组接种率98%以上,1-7岁组95%以上,保证疫苗冷链要求。

  5、冷藏运转正常,正确使用冰箱及冷藏包,冰箱记录,经常打扫冰箱查看有无疫苗失效等。

  6、疫苗领发有原始记录,记录项目齐全。

  (四)人员情况

  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合力,特别是在站长的亲自领导下,共同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和任务指标,在上级各领导的正确带领和督导下,发挥社区服务站的能力,把凌达辖区的防疫妇幼工作做得更好!

  计划免疫实施方案 篇11

  根据习水县卫生药监局习卫食药发(20xx)29好文件《习水县20xx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结合我镇疾病控制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组织管理

  1、机构人员设置,乡级专职防保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从事免疫规划工作,至少有1名熟悉计算机操作人员负责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2、村级防保人员,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村医从事免疫规划工作。

  3、成立免疫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4、完善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好整年的工作。

  5、完善免规相关工作职责:《免疫规划人员工作职责》、《预防接种工作制度》、《预防接种表、卡、证使用和管理制度》、《疫苗及其使用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理制度》、《冷链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并上墙。

  6、制定村级各接种点,接种时间及接种人员安排表。

  二、冷链运转

  1、每月开展一次冷链运转,全年运转12次,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搜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

  2、运转前准备,为了提高疫苗接种效价,随时了解疫苗库存情况,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儿童生命的安全,做好冷链设备的清理,如:冰箱、冷藏箱、冷藏包及冰排;对各苗应种儿童摸底估计;注射器准备,各疫苗库存数进行统计,以确保运转正常。

  3、预约通知,要求接种前2-3天通知“未种通知”中的所有对象;将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通知儿童家长,填写通知单或采用电话通知形式通知儿童家长带儿童到接种点进行接种,有相关资料,接种完后完成预约通知登记本后部分。

  4、组织接种,按月开展定点接种,制定接种时间和人员安排,每轮接种率达上级要求,未种的儿童需注明原因,并作为下一轮的应种对象;每名儿童接种完成后将接种情况记录到接种证和《未种通知》上,运转结束后及时将接种信息过录到接种卡和儿童信息系统上;对不能接种的,采取上面接种方式,要有相关资料。

  5、成果上报,接种点根据“未种通知”将接种成果分村统计到《表6-1》报所在地卫生院,村级需上报资料有:《表6-1》、《年遵义市习水县常规免疫运转疫苗使用和计划报表》、《贵州省免疫规划目标儿童动态管理一览表》;镇卫生院对各村上报的各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后、汇总,于每月3日前上报到县疾控中心。

  三、查验接种证

  1、卫生院指导教育部门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小学或托幼机构要有相关组织,工作报表1、表2,《免疫状况登记本》,预防接种证(1年后归还家长),告知家长通知书,联合督导资料,接种信息完全录入,宣传资料。

  2、组织补证补种工作:有相关组织;培训(通知、签到册、培训讲稿、试卷、成绩汇总、培训小结等);完成补证补种工作,完善相关资料。

  3、督导;至少2次对所有小学或托幼机构及接种点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联合督导工作;每次督导要有联合督导通知、联合督导表(卫生、教育盖章)、联合督导总结。

  四、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化管理

  1、免疫规划相关监测、报告;免疫规划针对疾病传染病登记本;AFP监测(上墙资料:防保科、内科、儿科门诊及病房要有AFP报告制度、14种AFP病例)。

  2、每旬按时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薄上开展自查,并且在行间签字,要求临床医师必须熟练掌握甲、乙、丙类传染病,并且知道报告时限。

  3、防保科必须每旬及月底及时上报相关监测信息,并并且留底保存。

  4、要求每例AFP病例必须采双份便,间隔时间24~48小时,每份量不得少于5g。

  5、AFP病例报告后20天内将病历复印件报县疾控中心。

  6、麻疹监测:上墙资料:防保科、内科、儿科门诊及病房要有麻疹报告制度(应包括病例报告及标本采集);疑似麻疹病例包括疑似麻疹病例、疑似风疹病例、不明原因发热出疹病例要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上记录温度;每例疑似麻疹病例必须采集血标本,采集时间出疹后4~28天,血清标本每份量不得少于2ml,尿液标本10-50ml及咽试纸一份。

  7、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

  五、乙肝管理

  1、院内出生儿童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月以上。

  2、县级转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以下简称三联单),及时查找儿童并建卡建证100%,(地址栏登记到村级的均视为应建卡建证者,如确实查无此人,可不作为应建卡建证对象,但必须有相应居委会或村委会盖有公章的证明)。

  3、院内出生外地儿童三联单使用网络转卡,每月1日网络转上月的三联单(无外地儿童出生也要进行零报告)并上交纸质版到县疾控中心完成率为100%,电子版与纸质版必须相符。

  4、妇产科必须按要求对新出儿童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并及时登记在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登记本上,再告知儿童家长及时到防保科办理预防接种证、卡、录入儿童信息系统,由防保科交待接种相关事宜;

  六、儿童信息录入

  1、将辖区内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录入系统,录入率100%录入儿童数不得低于建卡数和免疫规划档案数。

  2、数据备份:每个月进行二次以上数据备份,备份数据加密后发在本单位邮箱内保存。

  3、录入准确性:要与儿童卡、证信息相符。

  七、冷链管理

  1、①有近5年完整冷链器材档案;②每台设备均完成冷链设备管理登记表的填写;③编制唯一标识码;④制作唯一标识码标签贴于每台设备(普通冰箱、低温冰箱)上;⑤每台设备信息与上报省级数据库信息吻合。

  2、冷链室管理:冷链室有专人管理,并有完整的温度记录。

  3、冷藏包和冰排统一管理:冷藏包和冰排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每次运转或开展定点接种前有领发登记。

  八、疫苗管理

  1、在当年的9月制定下一年度疫苗需求计划,计划中的疫苗需求量有合理的计算依据(根据上年实际耗损系数计算);

  2、疫苗耗损分析:制定上年的疫苗损耗分析。

  3、疫苗、注射器管理:对疫苗、注射器进行专帐管理,帐苗相符,有完整、正确的注射器领发登记,疫苗以剂次为单位进行登记。

  4、疫苗储存:疫苗按规定储存。

  5、随时记录疫苗、注射器出入库情况,当天的情况当天记录,疫苗、注射器数与实物数相等,疫苗、注射器的报损情况记录在收发登记本上。

  6、疫苗、注射器登记记录要保存至超过其有效期3年以上。

  九、建卡率、持证率及接种率

  1、适龄儿童的建卡率要达98%以上。

  2、适龄儿童的持证率要达98%以上。

  3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适龄儿童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白破、麻疹/麻风、麻腮风、乙脑、A群和A+C流脑、甲肝等疫苗的接种率达95%以上。

  4、免疫规划疫苗合格接种率:适龄儿童的脊灰、卡介苗、百白破、白破、乙脑、甲肝、A群和A+C流脑疫苗的基础免疫合格接种率达90%以上,麻疹/麻风、麻腮风接种率达95%以上。

  5、乙肝疫苗和麻疹类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适龄儿童的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麻疹类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5%。

  6、乙肝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适龄儿童的乙肝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95%。

  7、加强和复种接种率:适龄儿童的脊灰疫苗、百白破、白破、乙脑、流脑A+C疫苗加强接种率达95%以上;麻腮风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十、安全注射

  1、掌握“三查七对”防止预防接种事故的发生。

  2、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自毁型注射器接种疫苗,卡介苗使用0.1ml一次性注射器接种。

  2、每次各接种点接种完后,要及时对注射器进行处理(装入防刺容器、焚烧、深埋、有销毁记录)。

  十一、人口摸底和查漏补种

  1、每年5、10月前分别开展人口摸底工作,每次覆盖所有组,采用挨门逐户的方式进行对0~6儿童进行登记,在摸底同时核查卡证信息,做到卡证符合率100%,摸底要有方案、调查表、汇总表、总结。

  2、查漏补种:每年结合我人口摸底开展6岁以下目标儿童查漏补种工作,覆盖所有行政村,积极配合对漏卡和漏种的儿童进行补卡补种,补卡率达100%,全程补种率达95%以上,查漏补种要有补卡记录,村级摸底表与接种报表要相符。

  十二、接种卡、证核查和整理

  1、5月、10月结合人口摸底开展2次对辖区内0~6岁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的核查,及时剔卡、补卡,剔出的卡片集中保管。

  2、已流出儿童要求在接种卡上注明流出时间和去向,本地儿童和流动儿童剔出接种卡单独登记造册。

  3、外出返乡儿童接种卡归到本地接种卡上,并在接种卡上注明流出时间、流出地点、返乡时间。

  4、辖区内所有儿童的接种卡建立后至少保存22年(包括剔出的卡片)每次核查后要有工作总结、并将原始资料存档。

  十三、免疫规划宣传、例会、培训

  1、建教宣传:

  ①、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条宣传免疫规划的固定标语。

  ②、每个村卫生室每年有4期预防接种相关知识及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宣传版报,原始底稿、图片等。

  2、乡村医生例会:每月举行一次村医例会(时间安排、通知、签到、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免疫规划内容、新增目标儿童建卡建证情况、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其他免疫规划相关内容)。

  3、培训:每年按时参加镇卫生院举行的2次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临床医务人员及村医,培训内容包括免疫规划的所有内容,要有培训通知、签到、培训内容记录、日程安排、试卷和成绩表、图片和培训小结等。

  十四、督导检查

  1、接种率调查:每年开展2次接种率调查,每次覆盖所有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2岁组儿童各5名(有方案、调查表、汇总表、总结等相关资料)。

  2、漏卡调查:镇卫生院防保组每月1次利用赶集日随机调查10名6岁以下儿童,镇卫生院接种卡进行核对,对未建卡建证和接种儿童及时补卡补证补种,每村发现超过1月返乡儿童或新出生儿童要及时向防保组提供关资料。

  3、督导:每月使用《贵州省免疫规划工作村级督导表》入村进行督导使用的督导表,每月一次。

  十五、规范预防接种点及设施设备:

  设立有常年运转的预防接种点,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上门接种须有冷藏包、冰排,定点接种至少应有资料室、冷链室和接种室,接种室有明确的功能分区,上门和定点接种均配备有急救药品等必备物品。

  十六、资料管理

  1、免规档案:填写完整的免规档案资料。

  2、其他资料:包括各种报表、培训、督导、检查、上级来文等相关资料收集并分类建档。

  十七、村级考核

  1、每月按时对各村进行免规考核。

  2、考核内包括:各苗接种率、合格接种率,其中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是否达90%以上,麻疹类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是否达95%。

  3、卡、证情况:是否及时建卡建证,卡、证是否相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

  4、其他临时性任务是否按要求开展。

  5、资料上报是否按时及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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