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小学入学政策年龄规定,绍兴入学政策年龄截止日政策说明

以前有个让所有家长犯难的问题:教育部门规定,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出生日期晚1天都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但是各个地方的入学政策年龄也有调整,那么绍兴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有什么规定呢?绍兴入学政策年龄可以提前吗?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绍兴小学入学政策年龄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年绍兴老城区公办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原则与去年基本一致,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免试免费入学、取消择校、公开公平的原则。其中,初中的招生范围及对象为:户籍在老城区七个街道(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和迪荡街道)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灵芝街道和东浦街道南部九村行政辖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小学的招生范围及对象为:户籍在老城区七个街道辖区内、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或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被列为公办普通中小学的招生对象。学区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中旬;借读生与绿卡生报名时间另定。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招生实施意见特别强调,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入学对象本人、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招生范围内的产权住房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学区的主要依据。根据意见有关要求,今年,部分学校全部学区新生入学实行“住户一致”,绍兴市第一初级中学(绍初教育集团龙山校区)、元培中学(本部)、建功中学继续实行学生户籍与其父母产权住房一致原则(简称“住户一致”),且新生调查摸底时要求实际居住。除了实行“住户一致”的学校外,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的户籍、父母的产权住房两者不一致的,则按其父母的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确定学区。有多处私有产权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产权住房确定学区;既有私有产权住房,又有公租房的,以私有产权住房确定学区。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学区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即招生当年的6月30日。

区属各相关中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越政发〔2023〕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老城区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生原则:

(一)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根据今年招生对象的分布情况和各校的招生能力,确定相关公办普通中小学的学区和招生规模,安排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免试免费入学的原则

公办普通中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取消择校的原则

公办普通中小学今年继续不招收择校生。

(四)公开公平的原则

公办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学区范围、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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