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

篇1: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政事、事企分开和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符合团场文化类、城建类事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团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改革的原则是:

(一)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

原单位承担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强化为农业和农技服务的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服务性职能。

(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调整单位结构布局,减轻财政负担和职工负担,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团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人力资源状况相适应。

二、机构编制调整

根据《关于下发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一团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经济核算中心(统计调查中心)四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8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1、141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2人)

主任:1人

书记:1人

农业技术员:14人

林业站站长:1人

畜牧兽医站副站长:1人

畜牧兽医:4人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人)

书记、主任:1人

播音员:1人

记者:1人

编辑、技术员1人

技术员:2人

3、城镇管理服务中心(2人)

书记、主任:1人

工作人员:1人

4、经济核算中心(2人)

工作人员:2人

以上共纳编31人,其余编制暂空27人,待后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组织实施

团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四类”事业单位纳编人员的要求,经过遴选,初审并结合报名等情况确定拟选人员并报编委。根据编办的批复,经过公示后按照人事局的考试要求和时间,由团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组织考试,按编委的批复下达纳编名单。

篇2:事业单位内控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贯彻执行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海财政[XXXX]100号)文件要求,根据海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促进我街道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做好本街道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防控机关事务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内部约束机制,加强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以落实好权责一致、有效制衡为核心,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保证政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以推进机关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与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政务管理紧密联系,努力提高机关工作质量,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保证机关、事业干部队伍廉洁高效。

篇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水利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及《关于印发〈水利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财务[2016] 26号)的精神及有关要求,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黄委本级、委属各级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健全黄委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黄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此次委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的范围是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委属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有关事业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

委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黄委负责组织委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委属各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黄委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资产清查工作目标,黄委成立由委财务局牵头、委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的工作组织机构。具体分工如下:

委财务局的主要职责:一是拟定黄河水利委员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布置安排资产清查工作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三是确定委属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不包含山东局、河南局、水文局、上中游管理局);四是协调反映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重大问题向领导汇报;五是对委属单位资产清查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进行审核;六是编制黄委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资产清查报告;七是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报送财政部驻河南专员办审核,审核后上报水利部;八是按照水利部规定的资产核实审批权限对资产损溢事项进行审批,或审核后上报上级审批;九是将本次资产清查结果报送水利部。

委信息中心作为技术负责单位,负责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所需软硬件设备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委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

委属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的职责:一是根据相关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所属单位层层开展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三是协助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审计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线索;四是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专题上报黄委;五是编制和撰写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报告;六是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按属地原则报送当地财政专员办审核,审核后上报黄委;七是按照上级审批的资产损益事项,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八是完善单位内部财务、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五、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及相关规定,黄委资产清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委属各单位依据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人员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

(二)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委属各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四) 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六、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

4.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制度、规定;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

七、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2月-3月上旬)

1.拟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文件。

2.布置安排资产清查工作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3.确定委属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4.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清理。

(二)实施阶段(2016年3月中旬-5月)

1.单位自查

(1)账务清理;

(2)财产清查;

(3)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4)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明细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3.材料上报

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上报并逐级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委属单位应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当地财政专员办审核。山东局、河南局、水文局、上中游管理局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数据上报黄委,委属其他单位应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数据上报黄委。

(三)汇审上报阶段(2016年6月)

1.黄委在2016年6月15日前对数据进行审核。

2.黄委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资产核实审批权限,审核审批委本级和委属各单位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对于需要报送水利部、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各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报委审核同意后,报上级审批。

3.黄委将资产清查相关资料报送财政部驻河南专员办审核,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水利部。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明确信息系统专门工作机构,并落实好工作人员。实施工作中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完整。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四)工作督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黄委将对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水利部。

(五)事业单位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要分类整理形成档案,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进行管理。

九、附则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篇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016年马店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6〕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6〕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6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16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2016年霍邱县马店镇国有资产清查领导组

组 长:程先尧(镇长)

副组长:王秀贤(副镇长)

成 员:周华(办公室主任)

唐兰英(财政分局负责人)

安明全(农经站站长)

韩晓红(计生办主任)

田永堂(民政办主任)

刘 渠(人社所所长)

王 亮 (广播站站长)

刘保华(财政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室 刘保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乌龙镇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乌龙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篇5: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乌龙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篇6: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摸清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要求,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清查核实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和资产情况,摸清家底,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基础,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底数不清、账实不符、闲置浪费、违规使用、违规处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运行,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

二、工作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统一为年12月31日。

(二)清查范围。

交通运输部机关;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部属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管理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对所属单位的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基本情况清理做到“三清”,即户数清、编制清、人员状况清,全面把握单位的基本状况和所属关系。

(二)账务清理。

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做到“三相符”,即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在账务清理中,对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对相关账务进行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财产清查做到“三实一相符”,即资产数量实、资产价值实、管理使用单位实,账实相符。在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盘点实物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收入和支出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账款、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四)资产核实。

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报批(备)后对账务进行调整。

(五)完善制度。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做到“三个规范”,即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提升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清查准备阶段(2016年2月-3月)。

部研究制定我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清查工作方案、资产清查报表及有关资料,对清查工作进行部署和宣传动员,组织清查工作业务培训。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6年4月-6月)。

各单位根据前述工作内容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相关规定,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编制资产清查全套报表,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具体格式见财资﹝2016﹞1号),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资产清查全套报表通过专用工作软件生成,工作软件为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的资产清查模块,各单位需使用已部署并更新升级的信息系统完成资产卡片的录入以及资产清查全套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逐级上报部属一级单位。部属一级单位在审核汇总的基础上,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报部。报送的纸质材料应包括正式申报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工作报告、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包括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三)汇审报送阶段(2016年7月-8月)。

部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属一级单位报送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材料予以退回,限期改正后重新上报。2016年8月31日前,汇总所有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报送财政部。

(四)核实完善阶段(资产清查结果批复后)。

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并经批复后,各单位根据经部及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要求,依据资产核实事项的具体情况准备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并按规定权限报批(备)。经过核实后的资产,应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健全账卡并完善管理信息。在资产核实工作开展同时,各单位还应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资产清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系统性工作,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内容复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机构,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

(二)确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应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在认真学习本方案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资产清查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与培训工作,有序推进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本次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隐匿不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加强沟通协调,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逐级反映。

(三)严防前清后乱。

各单位应以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为契机,切实利用好清查工作结果,避免前清后乱。将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部门决算、企业决算、资产决算等各类财务报表的重要依据,提升报表信息质量;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及时更新资产变化情况,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为科学配置资产奠定基础;对于清查中暴露的财务、资产或其他方面的内部管理问题,应逐一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边查边改,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日常制度,确保类似问题今后不再发生。

篇7: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编制中的事业单位

如题,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编制中事业单位有哪些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编制中的事业单位]

篇8:广元市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情况调查报告

关于广元市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情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自3月开始,经过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于12月底基本结束,目前部分单位正在清理处置遗留问题。从总体上来看,元坝区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跟风”、注重实效、平稳推进,是历次改革中最深入、最彻底的一次。主要体现在:

(一)机构精简了。

元坝区辖28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改革前各乡镇设有事业单位13个(不含教育、卫生系统),改革后各乡镇设有事业单位8个,全区共精减乡镇事业单位140个,精简率达38%。其中撤消事业单位56个,合并减少事业单位28个,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的事业单位有56个。

(二)人员减少了。

通过机改,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原来的761人减少到536人,精减225人,精简率达29.6%。通过创办、领办经济实体、自谋职业、成建制转为企业、离岗待退、病退等分流途径,全区目前已分流人员近200人。元坝镇改革前有各类事业单位人员58人,现在减为16人,精简率达72.%。目前乡镇事业干部平均年龄37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2%,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占39%,分别比改革前提高5.6和4.2个百分点。乡镇事业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负担减轻了。

一是财政负担减轻。按现行标准计算,仅财政负担的人员工资每年可减少250多万元。二是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改革后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奖金、工作经费全部列入了财政预算,有效地杜绝了以前“七站八所”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四)服务增强了。

机改前,乡镇大部分事业单位由于经费无保障,欠发职工工资现象突出,人心涣散,人浮于事,单位名存实亡,工作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机改后,各乡镇事业单位被赋予了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等自主权,增强了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意识,职工待遇明显提高,为农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农业服务站为例,全区农业服务站工作人员共有118人,财政安排人头经费每年只有38万元,扣除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后,工资和工作经费只有14万元,人平每月不足100元。出于生计,有38人改革前人均月工资仅78元,改革后增加到600多元,并由财政直发。我们调研所到乡镇,各站所人员几乎全都深入村组、农户指导、服务农业生产去了。卫子镇畜牧兽医站机改后,该镇畜牧工作呈现出新气象。截止今年8月底,全镇生猪三元杂交面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5%,出栏生猪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00多头,销售仔猪5000多头,分别增长30%和60%。

二、主要特点

(一)立足区情设置机构。

元坝区立足乡镇规模小,经济实力弱的区情,以理顺体制,精简人员,优化结构,增强为农服务功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撤消了“广播站、文化站、企业服务站、国土所、村建所、人事人才服务站、农机站”,保留了“农业服务站、林业工作站、水利农机站、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站、财会核算中心”,新组建了“文化服务中心、国土村建管理所”,全区共设乡镇站所224个。按照政事分开原则,以“七定”的形式,界定了乡镇各事业单位职能,明确了工作职责,并将原来由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还原给乡镇政府,将经营性、中介服务性职能剥离为企业,事业单位重点承担社会公益及技术指导职能,实现了机构设置和职能的优化调整。以农业服务中心为例,按照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各乡镇核编2名,设置农技、农经两个公益性职位,负责从事农技推广和农经管理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到岗位。放活农资经营、技术咨询、种苗繁育、农产品加工运销等经营性职能,引导竞聘落选人员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管理,开展农资经营、科技承包等有偿服务。

(二)着力理顺管理体制。

元坝区按照行业特点,结合区域优势,合理调整乡镇事业单位布局和管理体制。将农业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和财会核算中心的管理权限由区级相关部门下放给乡镇主管,业务上接受区级部门的指导,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并明确乡镇主要是管好法定代表人,监督政策执行和监管国有资产,实行责权利一致、人财物统一;区级业务部门主要是通过制定行业技术政策、业务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服务等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该区还将28个乡镇的水利农机站建成了现有的7个片区水利农机站,实现了跨流域管理;将乡镇“农机站”和“广播站”成建制转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将28个乡镇中的'17个乡镇的“计生服务站”与当地卫生院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体制。

(三)精心制定实施方案。

在机改中,元坝区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广泛征求意见,先后五易其稿,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出台了《元坝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确立了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竞聘方式。计生、国土、村建、林业、农业等区级部门在此基础上精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对考试各环节和考核各方面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并报经区政府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这次机改中,各乡镇农业服务站涉及人员最多,难度最大,实施方案也最详细,如竞聘人员加分标准,方案明确规定:大学本科及以上加2分,大专加1分;农经(艺)师加3分,助理农经(艺)师加2分;工龄以下的每年加0.1分,工龄11——的每年0.2分,工龄16——的每年加0.3分,工龄以上的每年加0.4分;近五年年度考核每获一次优秀加1分,等等,加分总计不超过30分,并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

(四)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人员分流是机构改革的难点和关键。元坝区既严格执行人员分流政策,又突出“无情推进,有情操作”。

一是认真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常务副区长杨显俊和部门领导先后六次与分流人员召开对话会,解难答疑,分析形势,宣讲政策。各部门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坚持用“换位”思维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以情感人,把不稳定因素消化在萌芽之中。

二是及时兑现经济补偿。区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200多万元用于兑现分流人员的经济补偿费;对原财政供养人员落聘后,实行最长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发离岗时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成建制转为企业的,在三年过渡期内由同级财政按原工资标准发放补助经费。

三是切实解决分流人员的具体困难。对职工历年垫借款,区上正组织力量全面清理核实,将采取财政和单位共同负担的办法予以偿还。农业服务站分流人员开办经营实体的,农业局和工商局领导积极为其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各单位及时协助分流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病退或离岗待退等手续。

(五)严肃纪律阳光操作。

机构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改革分流涉及到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元坝区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的各项政策,严肃组织纪律,实行阳光操作。区人大和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考试、考核,对群众和社会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人员分流和聘用情况,严格按程序办事,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区上领导重视,从不出面说情,打招呼,部门间协调配合,部门领导识大局,重大体,如农业局局长、救灾办主任的家属被减裁员,也从没向领导和组织提要求,合力推进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需要探讨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改革中的成本问题。

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数量多,经济补偿金额大,各单位负担重,财政压力大。元坝区应分流人员225人,据测算应领取经济补偿万元,现已兑现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余万元。仅此一项就有多万元的缺口。加上历年来欠发乡镇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职工为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垫借款、农村基金会欠款、“普九”等款项累计达3600万元。而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的收入不断减少,已日趋为零;《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涉农收费项目大大减少;教育实行“一费制”,“普九”债务无偿还来源;国家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新的债务将随之增加,因此,要全面彻底完成此次机构改革,成本和债务问题不容回避,但元坝区自身又无力解决。

(二)机构综合设置问题。

一是由于行业法律、法规的限制及经费来源渠道不一致,机构综合设置实施难度较大。如林业法规中明确规定各乡镇必须单独设林业工作站。

二是有些机构虽然综合设置了,但职能定位不明确,也不好明确,导致工作协调难。如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将原来的文化站、司法所、综治办的职能合并在一起,但在对中心负责人的聘任、上级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指导等方面存在对象不清、互相推诿等问题。

(三)管理权限下放问题。

川委发17号文件规定“县区主管部门延伸到乡镇的各类站所,除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站所维持原管理体制外,其余各类站所,原则上都应下放给乡镇”,但有些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愿下放管理权限。,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某些站所的管理权限虽然下放给了乡镇,但由于其债务包袱沉重,乡镇政府受自身经费局限无力接受也不愿接受。因此,机构改革实施过程中,部门管理为主的机构还占相当大的比例,以块为主的管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四)政策配套问题。

这次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与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相比,由于分流政策缺乏财力支持,一些政策性问题表现突出。如分流人员的养老保险金由机关事业保险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过程中,参保人转移时补缴保费金额大,今后保险费用高,到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却低于现在参加机关事业保险的40%左右;分流人员在自主创业中急盼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但“下岗证”等由于受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政策限定,乡镇事业单位解聘人员觉得自己下岗了,连下“下岗证”也办不到;国土村建所由于国家明确规定取消农民建房一切收费项目,经费来源无渠道,今年至今其工作人员未领到一分钱的工资;川委办()30号文件明确了分流人员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但对年龄大、工龄短的职工分流应享受怎样的政策并未作出具体规定。等等。

篇9: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情况,现就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市场监管改革的基本情况

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研究部署,统筹抓好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做到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在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和思想基础。目前,组织领导有力,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指示及相关政策和文件,进一步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拥护改革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同时,通过开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树牢了“三定”的“宪法”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执行力。“三定”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根本,局党组组织精干人马,组成专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系统各级“三定”方案,并充分借鉴汲取兄弟部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切实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大对履职尽责的责任和追究,为确保“三定”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纪律基础。

(二)深化机构改革,强化使命担当。在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事项,尽快实现职责有机结合、内部业务融合,全体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克服了人员减少、职能增加带来的诸多困难,以最短的时间进入工作角色,努力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一是较快实现职能转变,完善和创新内部管理。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外,新划入了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等职责,呈“3+3”模式。同时,为保证市场监管职能落到实处,局党组严格按照审批的“三定”方案,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人员能力素质,合理明确工作分工,基本形成了党组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科学良性运转格局,以最短的时限实现从“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过渡,逐渐步入了良好的发展轨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与“三定”方案一致,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年初,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人和事,均严格执行纪律。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和研究工作,按照新的职能职责要求,先后出台了《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州运会、景区开园、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

(三)认真履职尽责,任务完成圆满。

一是市场进一步规范。结合扫黑除恶,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全域旅游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打粉增量、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6件,罚款114余万元,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案件线索30件,成功受理或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126起,挽回经济损失38余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依法文明经营意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家,州级1家,县级10家,8户个体工商户获评“文明诚信示范户”,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率均达95%以上。20xx年,获评市场监管系统“春雷行动”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20xx年,我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荣获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二是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以来,严守“食品药品、工业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安全底线,助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乡村振兴等,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时机的食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底线,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强化质量监管,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建设,有机示范区创建和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计量监管和认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现了零事故目标。三是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以“控疫情、稳市场、安民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整合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合力,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所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四是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狠抓《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破“三门”“三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县民营经济呈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20xx年,全县市场主体新增1114户,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主体数增长了86.4%。五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为责任担当,积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0余件,联系外出务工20余人次,为贫困群众捐款13300元,资助帮扶村建设投入2万多元,实现了27户贫困群众成功脱贫。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五精”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抓班子、带队伍,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组织凝聚力逐年提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充分发挥群众的的监督作用,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全局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但也存在不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边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的界定,可在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仍有“扯皮”、“踢皮球”等现象。二是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编走人走,事未走”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已全面归并行政审批部门,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职能仍由承担,造成了“编走人走,事未走”的现象,导致工作量增大,人员显得相对不足。

四、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

强化机构改革方案法定效力,在执行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相宜的运行机制。

下一步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理论武装和队伍建设,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的先行者,严守规矩、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的市场监管队伍,努力构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建设“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作出更大贡献。

篇10:机构改革自查报告

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38号)要求,按照x政办发〔20xx〕28号文件(以下简称“三定”)的规定,进行了认真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定”规定:我局部门领导职数7人,实有5人,空缺1名副局长和1名总工程师职位。内设科室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保留高配副县级领导职数。现有正科级科室12个,其中“交通工会”没有列为内设机构。

依据加强的职责,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工作,9月份设立了“治超办公室”,在机关正式办公,并从市公路局、运管处抽调2名工作人员,在政策法规科统一管理下进行全市治超工作。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三定”规定,将原“综合规划科”的职能分解到其它相关科室,撤销“综合规划科”,设航运管理科。其它科室不变动。

三、工作建议

在20xx年机构改革时,市政府印发《xx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下发了《关于市属产业工会机构设置和专项事业编制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交通工会编制、人数。20xx年印发《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对产业工会的编制仍予以保留。在20xx年机构改革中,“交通工会”没有明确为内设机构,给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一是于上级工会组织联系没有“名分”。

二是难以组织职工开展实质性的工会工作。

三是交通运输系统行业职工有上万人

工作是千头万绪,每年的职工评比表彰、慰问、技能大赛、劳模困难补贴的核查、困难职工摸底调查等等这些关心群众生活的事情,迫切需要交通工会这一内设机构。特别是今年5月份xx省总工会制定“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xx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入会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总工会给我局下达500名农民工入会任务等等。许多的工作需要工会来组织、完成这些任务。因此,建议要设立交通工会这一机构。

特此报告。

篇11:机构改革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党组的总体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县级质监局机构改革的试点,已基本完成机构改革的工作任务。这次改革,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积极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从总体上看,我局机构改革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机构改革后全局工作机构运行情况良好,现就我局机构改革的做法、措施、成效、体会以及存在的问题作如下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xx年3月9日,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质监局发〔20xx〕42号)文件精神,**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改革前行政编制11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含财务工作室),综合股(含食品安全监察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计量检定工作室、标准质量工作室),稽查股三个工作机构。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编制11个,用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的事业编制1个,现有在职职工9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含人事监察、计划财务科技两个工作室)、业务科(含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质量监督四个工作室)、稽查科(含法规监督、稽查两个工作队室)三个工作机构。

由于质监系统人少事多工作量大,加之我局人员结构老化、工作量过于集中在部份工作人员身上,工作中存在有许多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职工的工作压力也很大,导致有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有的工作即使开展也没有达到上级的要求。根据我局实际,从根本上解决我局人员分工不明确、工作状况混乱、工作纪律散漫、工作随意性大、人员少等状况,就是进行机构改革。

二、主要做法

本次机构改革从我局实际情况出发采取组织定岗的方式,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保证机构改革稳妥推进。成立了以局长挂帅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进行反复认真的研究,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协商,合理部署,确保深化和完善机构改革试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20xx年3月9日,**局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二)20xx年3月15日,**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机构改革工作动员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全文传达学习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即市局给**局的“大三定”方案。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我局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市局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局的人员结构现状,明确了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全面剖析了**局的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上有了震动,有了危机感,特别是**局20xx年全年工作考核排全市倒数第一在干部职工中引起共同思考。大家有了一个共同想法,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努力干、尽力干,争取在20xx年取得好的成绩。干部职工有了这样的想法认识,给我局的机构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为了全面深入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想法,局党组成员多次找干部职工个别谈话,听他们说想法、提意见,真正细致地掌握干部职工的整个思想动态,知道职工想什么、希望什么、有什么意见,这样掌握了干部职工的全面情况后,化解矛盾,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为机构改革能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时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局的人员、岗位、职责“小三定”方案上。因为没有现成模式和方法,为了能制定出有操作性、有针对性和有可靠性的方案,我们搜集了大量资料,借鉴了省外发达地区质监局机构改革的做法、经验、也借鉴了省内做得好的质监局的做法,比如借鉴参考了昆明市盘龙区质监分局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些有益做法,结合**局的实际,提出采取组织定岗的方式来实施改革,经上报市局同意,最后确定以组织定岗方式实施**局的“三定”方案。在制定《实施方案》过程中,注意集思广益,听取各方意见,先由专人写出初稿,由副局长*认真把关修改,再报局长*严格审核修改,然后专门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经过三次修改后才成形。在整个制定“三定”方案中重点难点是定岗位职责和定人。定岗位职责时,反复斟酌、反复推敲、反复修改,使岗位设置既按照市局的要求又符合**局实际,做到岗位职责全面、具体,涵盖每一块工作的内容,不能有疏漏,经过几番几次的修改,直至大家提不出修改意见才最终定稿。定人员上岗时,采取由领导根据确定的岗位和**局人员的现状,提出拟定岗人选的初步意见,在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对这个问题我们也十分慎重,进行了认真的斟酌权衡,经过反复认真地研究,认为定员上岗最好是采取“大稳定、小调整”。尽量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能有岗位,逐一逐一地分析每一个干部职工的特点、工作能力,根据干部职工不同的情况确定岗位、人选,使其达到人事相宜、优化结构的目的。在对人员现状进行分析当中,我们也分析了**局人少工作量大的现状,由于这个问题长期突出存在,干部职工压力大,不同程度存在逃避工作的现象,有的采取只要拿着工资,找一些借口少干事,有的圆滑、能滑就滑,有的就干脆不干事混日子。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不回避,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合理划分工作量,合理调整人员搭配,尤其在配合协作上加强力度,整合力量。比如每一台事情不可能一个人去干,必须要有人配合,过去是领导只安排工作,不管职工怎样配合,职工是以个人角度去请别人帮自己配合干工作,别人高兴就去,不高兴就找借口不去,久而久之,矛盾积怨重重,互相间都有意见,这样肯定是干不好工作。现在我们采取工作统一安排,人员搭配协作统一安排,强化协作,工作上需要配合协作的不能推诿,从个人求个人的现象转变成工作上的统一安排,避免了职工之间为工作而发生不愉快。目前,通过强化协作,收到较好成效。

(五)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执行力。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十分重要,领导班子强,干部职工就强,领导班子团结,干部职工就团结,领导班子正,干部职工就正。**局现在局领导要认真做好表率,工作上带头干,作风上严格要求,纪律上带头遵守,特别是民主议事制度上要全面加强,大事都要经过集体讨论来定,财务经费的开支都要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让干部职工知晓,工作安排上领导成员互相通气,在职工管理上不搞疏之、不搞小团伙、小派别,干部职工做得好的及时给予肯定表扬和鼓励,做得不对的严肃批评,不包庇、不护短、不和稀泥,不做和事佬,做到一是一、二是二,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奖惩严明。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带好干部职工逐步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大家把精力放在干事上,互相尊重,树立形象,提高素质,形成一个团结务实的集体。目前,通过努力,**局几块工作能有人支撑着,比如计量、食品、特设、办公室,工作上的协作配合有了改观,初步形成正常的工作运转局面。

三、基本经验

(一)必须坚持从本单位情况出发,不脱离实际、不回避存在的问题,不搞形式主义,把存在的问题实实在在摆到机构改革中来解决,也就是摆到桌面上来解决,

(二)既要抓好机构改革工作,又要抓好日常各项业务工作,坚持两促进、两不误。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增强机构改革工作的透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公平公正,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上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此次机构改革,按照“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我局干部职工在机构改革以前,由于存在多方面的因素,工作积极性不高,有时领导安排的工作也不能按时完成,存在抵触情绪,同事间团结干事和凝聚力不强。由于本次机构改革工作是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中进行了,职工的意见和想法可以公开提出来,对自己适合干的工作也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意见,每一位职工都明确了自己的岗位职责,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

(二)人员、岗位结构更加合理。工作职责合理划分,理顺关系,尽可能协调搭配,达到协调运转的目的,根据具体工作设定相应岗位,推行一人多岗,交叉兼岗。通过机构、岗位的优化整合,解决了条块分割过细、力量配备分散、忙闲分布不均、责任轻重不一的矛盾,较好地整合了职能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强化了义务和责任,为合理配备工作人员探索了一条新路子。

(三)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打造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一是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单位要发展得好必须有好的领导班子,好的领导班子必然是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我局党组始终把班子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断研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成员素质和领导水平,不断形成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明确了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能独立开展工作,又能相互协作、加强配合。三是健全民主议事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在做出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建立规章制度、重点工作安排、重大经费支出、收支预算、人员职责调整等重大内部决策之前,均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议加以讨论研究,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

(四)激发了人员活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本次机构改革结合“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鼓舞工作干劲,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执行力,抓细节,抓薄弱环节,抓重点工作关键点,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到迅速反应,快速行动,日清日高,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发展。每个月局领导与工作人员人均谈心一次,沟通思想,及时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形成人心思进、团结和谐、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工作效率明确提高,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五)工作作风明显转变。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震动,是一次教育,也是一次检查。改革动员大会之后,广大干部职工不仅积极响应改革的号召,拥护、支持和参与改革,而且从这次改革中产生了危机感,自觉接受监督、考核。通过机构改革,受到了强烈的震动,感到危机就在自己身边,真正明白了今天不爱岗明天就落岗,今天不敬业明天就难以择业的深刻含义,从而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转变,在改革期间,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都有明显的改观。

五、存在的问题。

这次机构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质监工作的新要求,任务重、要求高,虽然告一段落,但改革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深化的工作,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具体的问题,一是机构改革虽然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但要长期保持还需继续努力。另外,就目前取得的成效来说还远远不够,离市局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离我们其他老大哥县局还有很大差距,我们还要加倍的努力,去争取更大的成绩。二是目前虽然有了一些效果,但干部职工中过去长期养成一些不良习惯和毛病一段时间后可能还会反复反弹,当前已经有一些苗头出现,我们还需要做更多更细的工作,真正把干部职工队伍带好建设好。三是**局人员结构严重老化。目前,还不能做到每一块工作有一个人承担。因此,今后要积极配齐配强人员,形成初步合理的人员梯次结构。四是干部职工的业务综合素质普遍偏低。比如说行政执法的骨干力量缺乏,办公室能写、能做、能组织协调的骨干力量没有,特种设备监管强有力的骨干力量不足,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还没有专人承担,总的来看,业务素质和业务骨干力量适应不了当前质监工作的需要,的的确确存在着本领恐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求索、不断完善,使改革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良性运作,使机构改革成为推动全市质监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劲助力,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yyfangchan@163.com (举报时请带上具体的网址)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