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骆驼祥子》

书籍是人类文明的精华,是文坛巨匠智慧的结晶。读书,亦是吸取其中的精华,欣赏智慧的结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出自于”人民艺术家”老舍先生之手《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京味小说的代表作,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故事以21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旧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具有浓郁的京味儿。又以祥子买车又卖车的三起三落的命运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结构简单而又紧密,情节安排的错落有致,是现代白话文中的经典作品。小说主要写了祥子从农村来到北平里,一直想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终于凭着勤劳与坚韧买上了车,成了上等车夫,但当时的旧中国军阀混战,社会环境不容许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便被逃兵掳了车子,但祥子并不灰心,他依然倔强的从头开始攒钱,他的所有积蓄又被孙侦探敲诈洗劫一空,失落之下他娶了虎妞,又一次拉上自己的车,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不得不卖掉车来安葬虎妞。在这三次打击下,祥子彻底绝望,自暴自弃,向命运低下了头,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祥子的悲惨命运是旧中国广大城市平民悲惨命运的缩写,向人们展示了旧社会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明了城市平民要做生活和命运的主人,单靠个人奋斗是无出路的,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小说中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最终走向绝望的境界,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的悲剧,构成了一个时代和社会的大悲剧。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语言艺术成熟期的作品,不仅作品意义长远,其中的语言既保留了民间口语的活泼生动又具有艺术语言的简洁明快,是一本自然纯洁的书。

读书,使人思想插上翅膀聪明智慧;读书,使人遇事豁然贯通,柳暗花明;读书,使人增长见识谈吐不凡。读书好,所以我们便一起好读书,读好书,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学习。

篇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伊索寓言》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谆谆教诲;似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我喜欢书,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伊索寓言》。它用精彩简洁的小故事,给我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这本书中有一篇《狐狸和酸葡萄》的寓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讲述了一只好几天没吃东西的狐狸,突然发现了山坡下的葡萄架上结满了晶莹剔透、看起来非常美味的葡萄。它连滚带爬地冲到下面,使劲伸长了胳膊,又踮起了脚尖,可是离葡萄仍有一大截距离。于是,它用尽全身力气向上跳了起来,一下、两下…可它一直都摘不到葡萄。这时迎面飞来了麻雀和喜鹊,它们看到狐狸上蹿下跳的狼狈样,笑得前仰后合,并问它是不是想摘葡葡吃。狐狸拍了拍身上土说道:“这些葡萄又酸又涩,我才不稀罕!”说完,它就灰溜溜地走了。没过多久,猴子来了,噌噌噌爬上葡萄架,摘下一串葡萄吃了起来,边吃边说:“这葡萄又甜又香,别提多好吃了!”

狐狸根本没有吃到葡萄,却信誓旦旦地说葡萄是酸的。其实它想借用这样的理由来掩饰自己的尴尬。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终还是被猴子揭穿,着实可笑。书中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泉边的鹿》让我学会珍惜那看似平凡却有意义的东西;《鸟、兽和蝙蝠的故事》让我看到了背叛者众叛亲离的下场;《农夫的宝藏》让我明白了劳动才是真正的瑰宝……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去遨游丰富多彩的知识海洋吧!

篇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昆虫记》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我最喜欢《昆虫记》,因为昆虫记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你知道吗?干泥蜂喜欢将巢穴建在潮湿而又温暖的地方,他们经常将巢建在烟囱里;萤火虫从外表上来看,像甲虫一样,因为它本身就是甲虫,雌性萤火虫终身处于幼虫状态;蟋蟀在选择住处时,不会选择那些天然形成的隐蔽场所,而是选择那些排水条件优良,又充足阳光的地方;蝈蝈后足强健,大腹,善于跳跃,平时隐藏于草中或在植物茎杆上爬行、栖息、觅食。主要吃植物的茎,叶、花、果、等;圣甲虫又名金龟子,系食粪虫中最大最富盛名的一种。圣甲虫的技艺令人拍案叫绝,更让人惊叹的是它的消化能力之强,它可以不停的进食,一直把储备粮食吃完为止……

在《昆虫记》里有一种会发光的昆虫,他很小,他不漂亮,但他无谓地在发光;他很笨,他不强壮,但他倔强的在发光;他很静,他不喧嚣,但他忘我地在发光。他只想悄悄地点亮这深邃的夜。他就是萤火虫。有一种很勤劳的昆虫,只是有人喜而有人悲;他很温顺有时却很危险;它的颜色十分艳丽却有危险的象征;但他的一生却都在为大自然做贡献。他就是蜜蜂。有一种很美丽的昆虫,它小时是害虫,大时是益虫;他小时危害作物,大时传授花粉;他小时遗臭万年,大时流芳百世。他就是蝴蝶。

在作者笔下,我认识了许多昆虫,作者将他们的生活习性以及形态都生动的展现出来。昆虫记中的每一种昆虫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习性,共同组成了昆虫大家庭,维持着这缺一不可的生态系统,每一只昆虫看起来都微不足道,但都有他们的价值,完成着他们应有的使命,努力生长,繁殖后代。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书是生命的源泉,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篇四: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小王子》

喜欢童话的人沉浸在那个美好的世界会很幸福,创造童话的人也会在执笔描绘的时候莞尔。作者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选取了一个孩子看世界的角度,用孩子的童真、好奇心、和想更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欲望来讲故事。

这篇童话中强调了爱与责任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有自己五彩斑斓的想象力和憧憬美好的希冀。那一颗不变的童心,便赋予了与众不同的视角和真挚纯粹的情感。在写故事的时候也就可以随心而欲,融入自己的真情实感。

《小王子》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小王子的旅行,对自我,对真实世界的追索,就如他在旅途中所看到的,那些对权利追求的国王,对虚荣贪婪的酒鬼……小王子是感到厌恶憎恨的。他善良,同时也是执着的,所以他旅行各个星球,寻找自己内心纯真的世界。在自己的星球上,小王子对花儿的悉心照顾,对星球的爱护,以及每天的看日落,代表着每个大人曾经拥有过的童真,懵懂执拗却又无所顾忌。但有了和这个世界的羁绊和守护的事物之后,又不得不面临着长大。童话在很多方面寄托了现实中人们的慰藉,但它同样映照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有些人对童话的定义是幼稚,幼稚大多数是大人对小孩子的普遍定论,这是有点以偏概全了,年龄小只能说明心思没有那么复杂,思想也更加澄澈,没有被大人的剪不断,理还乱的烦恼而影响。

童话故事大多数是完美幸福的,仿佛很难出现在现实,但我们却又心怀希冀地相信着,似乎它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却又虚无缥缈、不可捉摸。像我们耳熟能祥的白雪公主、灰姑娘,都是一种对爱的追求,美丽和邪恶、善良和残忍在书中都有着对立面,但最后的结局都是彰显美好和圆满。

还有一种是纯粹朦胧,表达的有些含蓄,叙述的很温柔,恰如这本《小王子》,我称之为浪漫却又有些慨叹,它让我懂得了如何爱,如何珍惜。

我们都是广阔空间里的流浪者,漫长岁月中的旅行家。所以我们一直在走,试图找到可以安心的地方。虽不知方向,头顶烈阳,脚踏月光,但我们遵从心的引航。

篇五: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山羊不吃天堂草》

秋风摇着梧桐树,于是大街上就有斑驳的影子在晃动,像是一个灰色的梦。这是《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一句话。

草丛中的野花,没有玫瑰高贵,没有丁香的典雅。虽说没人注意它们,却依旧在世界的夹缝中生存。

因为生活贫穷艰苦,明子和黑罐不得不跟着师傅三和尚去外面的世界谋生,但是贫苦人家怎么会和城里的人融为一体呢?后来,明子认识了一个名为紫薇的女孩。女孩不能行走,明子就鼓励她,宽慰她。终于,奇迹来了,在他们的努力下,紫薇能够行走了。女孩的父母也认识了这个在夹缝中生存的农村孩子——明子。

他们师徒三人的人生道路崎岖不平,困难重重。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因为有这些磨砺,才能促使他们成长。

他们又是多么容易满足啊,谁又能想到他们最喜欢的事竟然是去澡堂洗澡!褪去了破烂不堪的衣物,他们与常人无异,再没有农村人的“标签”。所以,三和尚每每去澡堂洗澡,都会开心到唱小曲。多么淳朴,却被所谓的城里人看不起,厌恶。但是,谁又比谁高贵多少呢?

山羊不吃天堂草,在未读书之前,我认为这是一篇无聊的文章,并无什么深意。读过之后我才知道,山羊不吃天堂草,天堂草,多么好啊!山羊不吃,是因为天堂草本就不属于他们,他们又为何要去争夺那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呢?

故事的最后,明子的手艺超过师傅了,但他却久久不愿离开,最后在三和尚与黑罐的鼓励下才出师,在大城市当起了有名的木匠……

山羊不吃天堂草,夹缝中生存,也不需要天堂草。

篇六: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流浪地球》

一开始没有人在意灾难,直到灾难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题记

书中故事在太阳氦爆炸的预言中拉开序幕,人类出现了生存危机。面临绝境,人类开启了“流浪地球”计划。这份计划对人类来说,几乎不可能实现,但人类花费了42年的时间,使这份计划看起来不那么遥远。我们凭借自己的力量,建立了10000多个行星级别推动器,完成了流浪地球计划的第一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刹车时代。

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有一位爸爸,他宁愿放弃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甚至自己的生命,也要去守护地球。在与时间赛跑的过程中,无数的人前仆后继,奋不顾身,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最后,因为所有人的努力,地球终于安全了。

当故事接近尾声时,人类也没有到达半罗马星系,地球也没有找到新太阳环绕,环境也没有好转,但人类万众一心,还在不懈努力,地球上依然井然有序,各司其职……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了这几年的新冠疫情。当疫情席卷全球时,对我们来说,就是一场灾难!以一场疫情打破了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居家隔离成为一种日常。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并不是一个人孤勇奋战,而是无数个逆行者并肩作战。不曾忘武汉疫情爆发时,无数医护人员不顾自身安危,抛弃过年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将一切置之度外,奔赴前线的背影。他们挺身而出,不是为了当什么英雄,而是守土尽责!

还有我们的人民子弟兵,当灾难降临,他们是熊熊烈焰中,逆火而行的勇士;是滔滔洪水中,血肉筑起的长堤,是地动山摇时,用生命铺就的生命通道;是狂风暴雨里,泥泞裹身仍不放弃的坚定守望。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为我们负重前行。

我喜欢读刘慈欣的科幻小说,喜欢他的《流浪地球》,因为他不仅仅只是在讲故事,讲科幻知识,小说背后的价值观、世界观更令人叹服,人类对未来的探索,无穷无尽,充满吸引力!

篇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一个人的童年应该是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自从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之后,我就改变了想法。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主人保尔柯察金出身贫困,他非常调皮,曾因在面粉里撒烟灰被退学。被退学后,经妈妈介绍在一家车站食堂当杂役,在本该千篇一律的生活中干着嘈杂的工作,后来经哥哥朋友朱赫来介绍干了侦察兵,后来当了骑兵。

保尔书中经历过三次死里逃生:

第一次因为解救朱赫来,保尔自己被关进监狱而后受到了酷刑,却没有透露朋友的位置,最后敌人因疏忽把他错放了。第二次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中了弹片受了伤,虽然他用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但也付出了永远失去眼睛的代价,他再也回不到前线。第三次因为身体状况不能继续参军,他又参加了修铁路的工作,修建铁路工作尤为艰苦,秋雨。泥泞。大雪。冻土,大家缺衣少食,露天住宿而且还有武装匪徒的袭扰和疾病的威胁,在铁路即将完成时,保尔因肺炎被送回医院治疗。

1927年由于战时受的伤,导致保尔全身瘫痪,接着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把这个充满战斗的英雄束缚在病榻了。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又凭借自己顽强的意志活了下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毫无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

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六个月之后写成的手稿,在朋友寄回来的时丢失了。保尔一度灰心丧气,后来他振作了起来,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一位邻居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了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终于出版了。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没有说应该过怎样的生活,你只有敢想敢做才会过上想要的生活。如果命运不公,那就和他斗到底。

篇八: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鲁滨逊漂流记》

书是人类进阶的阶梯。

——题记

我崇敬那些出口成章,妙语连珠,非常博学的人,他们惟妙惟肖的语言使我心驰神往。

我爱千丝万缕的《家》,欣赏千变万化的《西游记》,伤感震撼人心的《悲惨世界》,同情生死相随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然而。我最喜爱的是孤岛求生的《鲁滨逊漂流记》我喜欢他执着的个性,为了心中的渴望,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安稳的生活,踏上了风雨飘摇的轮船,开始了惊心动魄的航海之旅。我喜欢他的勇敢和智慧。在经历了生死擦肩而过后他没有放弃航海之旅而是迎难而上,直面困难,在沦落为奴隶后他不甘于向命运屈服,他用自己的机智勇敢摆脱了束缚,赢得自由。我喜欢他孤岛求生的坚韧不拔,面对荒无人烟的小岛,他没有自生自灭,而是选择与命运抗衡,他不畏艰难。一次次地从毁坏的船仓搬出食物,他不怕挫折面对辛苦种下的种子的死亡。他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我喜欢他的慈悲善良,当他眼见惨无人道的食人场面时,他愤恨不平,并决定冒死救人。他的身上闪现了人性的光辉。

古人云: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我不敢说鲁滨逊成就了多么伟大的事业,但他却成就了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他经历胆小怕事者所不能想象的困难,他体会过贪生怕死者所不能体会的漂流。

我爱这本书,更爱一遍遍地阅读那惊心动魄的文字和情节,我喜欢并深刻铭记它所给予我的精神。畏缩不前的人永远都无法看到风雨后绚丽多姿的彩虹,相信自己,敢于挑战困难,直面挫折,才会迎来黎明的曙光。

篇九: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水浒传》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廷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篇十:我最喜爱的一本书600字作文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书是精神营养,就如吃饭睡觉一样重要。一本好书之所以值得我们反复熟读,是因为每一次走进书本都会有新的感悟。一本好书,是作者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作者腾飞的幻想之翼。接下来,我给小伙伴们推荐一套好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在一次阅读课上,我正翻看那无聊的《荡寇志》时,忽然注意到同桌手中拿着一本书,他正看得津津有味。我探头一看,只见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八个大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不禁纳闷起来——爸爸怎么能被装在口袋里呢?我带着好奇,又看了一眼上面搞怪的插图,它又抓住了我的眼球。

下课后我赶忙对同桌笑脸相迎,说道:“你看的书好有趣呀,能借给我看看吗?”我拿到这本书后,便如饥似渴的看了一遍,觉得还不过瘾就又看了一遍。我就迫不及待地央求爸爸把全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都帮我买回来看个够。不过爸爸最后只先给我买了七本,他告诉我只要我认真读,以后会一一都给我买回来的。

书中的很多情节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有一段是写主人公杨歌的爸爸发明了一个上网头盔,只要带上它,就可以用大脑在网上随意冲浪。杨哥靠着这个头盔,可以写出圆周率小数点之后1000多位……

虽然书中有很多情节跌宕起伏,读着它也满足了我天马行空的幻想,但是现实中我也知道,一味的依靠他人的帮助是无法真正取得成功的。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才能获得他人真心的赞扬,并且取得想要的。可能朋友们会问:这一套书为什么深深吸引着我?偷偷告诉你——因为它有不可思议的想象,不同凡响的夸张,不可复制的喜剧,所以我推荐给小伙伴们,你一定要读一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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