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各项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国资系统实际,现就: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制定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委党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和准备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和阵地意识,以更有力的担当和作为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委党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企业各级党组织、各处室(单位)要根据职能履行好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主体责任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中国梦”宣传教育,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国有企业发展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要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委党委和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根据要求,向市委和上级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3、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网络传播,组织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传播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建设维护好各企业网站和企务新媒体。加强技术管控系统建设,完善网站技术防护措施,做好安全保障,强化对相关人员的准入管理和教育培训。以“六化”工程为载体,打造具有国有企业特色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4、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有错误思想的“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及时做好涉及市属国有企业的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对非议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散布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敏感舆情会商通报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定期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例会,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涉企网络舆情动态。

三、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1、党组织书记职责。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对本企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及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负总责。重点负责抓好本企业、本单位党建工作,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以及本企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分管领导职责。协助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组织、协调本企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3、班子其他成员职责。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及时落实分管范围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的最新精神,并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对挂钩联系及分管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听取1次情况汇报。年底向党组织汇报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四、全面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

1、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企业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要把“两学一做”作为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在简报专刊、网站专栏、企业讲堂等各种学习的平台上组织覆盖系统全体党员的学习宣讲活动,不断增强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龙头作用,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把学习与思考、学习与研讨、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不断改造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国资信息》、扬州日报《国资通讯》、《党建研究与企业发展》及新媒体上,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发出国资国企声音,讲好国资国企故事,营造凝心聚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舆论声势。加强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舆情和新闻应急处置,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培养和管理,积极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3、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国企“根”与“魂”。一是强基固本,抓实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把支部建设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坚持“四严格四规范”加强企业基层党支部建设,打造一批支部示范点。科学合理设置党的组织,以企业生产架构、服务架构、行政架构为依据调整党支部设置,以工种、部门、线路、班组等为依据加强党小组建设。二是创新载体,打造特色品牌。积极创新组织活动形式,以“实境课堂+党课”等形式,开展符合企业、符合岗位、符合党员实际的组织生活,创建活动品牌,形成品牌特色,提高组织生活凝聚力、吸引力。三是强化引领,激发党建活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培育和选树企业党建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四强”党组织争创活动和“四优”共产党员创争活动。开展党员“亮身份、树形象,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坚持党带群团一体共建,广泛参与“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工人先锋号”、“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评比活动。

4、严格领导责任落实制度。企业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解细化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重要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织)每半年向市国资委党委报告意识形态研判和工作情况,对于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5、强化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市国资委党委将企业党组织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情况,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情况;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责任的情况纳入各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处置应对本企业、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或者领导不力、处置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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