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要点(精选5篇)

金融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积极扩大信贷投放。全年各项存款余额58亿元,贷款余额28亿元,净增贷款5亿元,力争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涉农和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牵头责任单位:县人行;协同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力争利用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集合理财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和信托等融资有所突破。(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人行、相关金融机构)

(三)大力引进县外资金。通过银团贷款和引进县外机构异地贷款,力争引进县外信贷资金2亿元。(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协同责任单位:各商业银行及信用联社)

(四)加快发展金融机构。力争完成农村信用联社改制设立农村银行筹建申请材料上报工作;启动村镇银行筹建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信用联社;协同责任单位:县人行、相关金融机构)

(五)稳步发展地方融资服务机构。推动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力争发展1家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的民办担保机构。(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通达担保公司;协同责任单位:县人行、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有效信贷投放

1、进一步深化政府及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银政合作新机制,积极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把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开发和民生工程等项目整合打包推介,力争集聚更多的长期、大额开发性金融资源。(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财政局、商务局、城司;协同责任单位:县人行、农发行及其他商业性银行、各镇、各经济主管部门、林头工业园区、县经济开发区)

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银企对接活动。充分利用市融资服务平台,建立向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政策、产业及融资需求等方面信息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类重大招商活动,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提前介入。(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发改委、经委、招商局、人行;协调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推动涉农金融机构用足用活政策,扩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县人行;协调责任单位:县农行、农发行、信用联社)

(二)突破中小企业融资难瓶颈

1、切实改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融资服务环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部门的考核机制,调动信贷人员扩大信贷投放积极性。完善小企业贷款统计制度,并将小企业贷款投放情况作为考核金融机构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牵头责任单位:县人行、财政局、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2、扩大担保物范围,鼓励信用贷款。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财产权益明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的各类动产、不动产及相关权利性资产,原则上都可以用于贷款担保。对金融机构发放仓单、应收账款、存货、股权、林权、信用证、保函、保单、商标权和专利权质押贷款,联户联保贷款以及信用贷款的,给予奖补。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承包经营权、林地(权)、合作组织股权、农业机械等抵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人行、工商局、农委、林业局、国土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3、鼓励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建立为政府性担保机构扩大资本金的稳定渠道,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股,做大政府性担保机构。鼓励和规范民间担保机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并给予奖补。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融资担保业务的各项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经委、商务局、农委)

4、切实规范抵质押登记、评估和收费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国土局、房管局、工商局、科技局、财政局、人行、物价局、监察局)

(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1、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服务体系,加大企业上市推介和培训动员力度,落实好扶持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发改委、经委、商务局、科技局、国土局、农委)

2、搭建中小企业运用集合型债券、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信托融资的多方协作机制和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银信合作、参与债券发行。(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人行、发改委、经委、城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

1、吸引金融机构落户。高度重视金融招商,鼓励各级、各部门引进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利用各类县外金融资金和资本。(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金融办、招商局;协同责任单位:县人行)

2、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启动村镇银行组建工作,加快组建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对按规定批准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到位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

3、加大农村信用社改制设立农村银行力度。积极帮助县农村信用联社清降不良贷款、资产确权,鼓励各类政府投融资平台和有实力企业参股并帮助消化不良资产,力争年内完成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申报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信用联社;协同责任单位:县人行、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工商局、城司)

4、推进地方融资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和监管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对现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清理规范,实行设立准入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协同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公安局、商务局)

(五)强化保险服务功能

1、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巩固发展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大豆和能繁母猪、奶牛等品种和保险,逐步达到应保尽保。(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协同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农委、人保财险公司)

2、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责任保险,辅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责任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促进公众密集场所、高危行业、交通、旅游和医疗等行业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推广和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帮助出口企业防范外汇风险,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的促进作用。探索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建立健全保险机构和信贷机构的协调合作机制。积极开办小额人身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房屋保险等险种,协调解决群众因疾病和意外事故致贫、返贫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文化旅游局、交通局、安监局、卫生局、农机局,相关保险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六)切实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营造金融发展氛围。成立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金融业发展,完善政策支持和风险防范,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综合服务。建立健全金融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政府与金融部门联席会议,互通情况,研究解决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设立县金融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协助研究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我县制定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县金融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金融及融资服务机构的引进、金融机构对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和服务创新的奖励、企业上市等融资对接和专项培训、重大金融研究项目和规划的委托等。切实提高金融机构地位,县政府重要经济工作会议和重大经济活动邀请金融机构参加。(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协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各金融机构)

金融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鉴于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对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进行全面的改革与创新,对提高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质量和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基于这一认识,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应正确分析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内容,并从重点完善金融统计分析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金融统计分析规范以及强化人员培养,重点提高统计分析人员的整体素质等方面出发,确保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在整体实效性上有较大提高。

二、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主要内容

金融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银行宏观经济金融决策的支持系统,金融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在强化金融运行分析、修正和调整货币政策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对金融数据的统计分析,已经成为中央银行政策制定方面的有力支撑。结合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实际,其主要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统计分析实现了对基本的金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金融统计分析的过程是对国家经济发展中金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过程,其统计和分析的对象主要为与金融相关的经济发展数据和基本的金融数据,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2)金融统计分析重点对经济发展中的关键银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在金融统计分析中,关键银行数据是统计分析的重点,通过对关键银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能够为银行决策提供有力的参考和依据,保证银行决策的准确性。

(3)金融统计分析能够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价格指数进行统计分析。由于金融统计分析是对国家经济的基本金融数据进行分析,因此与国民经济关系密切的各种价格指数也是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统计与分析重点,所以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必须要保证其全面性。

三、金融统计分析工作改革与创新,应重点完善金融统计分析的制度建设

统计法制不健全,就不能满足依法统计的需要,就不能坚决遏制统计违法行为。因此,尽快完成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管理规定的建立和完善,使金融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只有保证了制度的完善,才能为金融统计分析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为此,金融统计分析工作改革与创新,应将完善金融统计分析的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根据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实际,明确制度建设目标。在金融统计分析制度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金融统计分析制度能够有效满足金融统计工作需要,应明确制度建设目标,并以此为指导,做好制度建设工作。

(2)把握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原则,建立完善的金融统计分析制度。金融统计分析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应把握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使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能够在准确性方面满足金融统计工作实际,达到通过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质量的目的。

(3)结合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经验,对金融统计分析制度进行调整。金融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之后,应根据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保证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为金融统计分析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金融统计分析工作改革与创新,应建立健全金融统计分析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分析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统计分析的内容、范围、方法做出明确细致规定,更好的指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只有建立健全的金融统计分析规范,才能保证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取得实效。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的金融统计分析规范,是提高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质量的具体手段。为此,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在改革与创新中,应做好规范建设。

(1)认真分析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特点。在工作规范制定过程中,只有对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特点有所了解,并准确把握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原则和实际内容,才能保证工作规范满足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实际。

(2)围绕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范。工作规范作为一种指导性文件,只有与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实际相结合,并围绕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实际,才能保证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行为规范在整体性满足使用要求,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3)强化工作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考虑到行为规范的特殊性,在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规范的制定中,应强化工作规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规范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满足金融统计分析工作需要。

五、金融统计分析工作改革与创新,应强化人员培养,重点提高统计分析人员的整体素质

考虑到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金融统计分析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对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影响。基于这一认识,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应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强对人员的培养,将提高统计分析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补充高学历专业人才。在金融统计分析人员的培养上,要补充具有较高学历和现代知识的新人,将高学历专业人才作为金融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来看待,确保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在人才建设上满足统计分析工作的实际需要。

(2)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要立足于对现有人员的培训与提高,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途径和方式,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积极进取、求真敬业,掌握必要的金融统计分析法律法规、统计理论、会计理论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够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金融统计分析队伍。

(3)重点加强对金融统计分析工作人员实践能力的培养。对于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而言,实践能力是决定金融统计分析工作质量的关键。只有努力提高金融统计分析工作人员的实践能力,才能保证金融统计分析工作取得积极效果。为此,在金融统计分析工作人员的培养中,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尤为重要。

六、结论

金融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保持金融稳定、推动金融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2023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人民银行总行工作会议中对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县(市)支行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真正从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深刻理解人民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应然责任。要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机制建设,定期研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把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增强人民银行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手段。要通过会议落实、研讨交流、学习培训等方式,大力营造勇担重任、敢于实践、乐于服务的良好风尚。同时,要结合“两管理、两综合”的工作要求,运用综合执法、综合评价、窗口指导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提升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理性认识,督促金融机构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共同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着力构建公正和谐、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并最终实现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方式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统一的模式和标准,各地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市)支行要通过多种渠道调查摸底、分析比较,准确把握当地的金融消费整体水平、金融机构基本构成,以及金融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维权意愿与维权方法。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履行央行职责需要,加强与地方消协组织、新闻媒体的交流沟通,通过发放问卷、征求意见、座谈交流、征文评比等方式,鼓励金融消费者献计献策,在积极完成上级行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花大力气探索更适应地方实际的方式、方法。要注重案例搜集分析工作,保持对多发性、常见性案例的敏感性,建立健全投诉案例档案,详细记录案件的发生原因和处理过程,注重分析案例的表现特征和案例背后体现的问题,积极探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对案例处理过程中的难点、易错点和容易扩大矛盾点,认真探讨普适性的经验,用于借鉴、推广和运用。对日常工作中受理的特殊案例,应于受理当日及时上报中心支行,疑难案例应积极主动寻求上级行的帮助和指导。中心支行将于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县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创新方案,各县(市)支行要在充分把握当地实际的基础上,于2月底前完成创新方案的报送工作。创新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组织机构、方法步骤、活动载体、预期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为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的开展,中心支行将不定期编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简报》,刊登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创新工作动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案例分析以及境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经验等内容。

三、加强学习培训,努力适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要求

各县(市)支行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政策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要根据人民银行履职的需要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涉及的范围,对照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及《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手册》中权益保护一览表的有关内容,组织法律干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成员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相关人员专题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权益保护一览表中的具体条款要烂熟于胸。中心支行将于二季度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知识测试,测试对象包括各县(市)支行分管行领导、办公室主任、法律干部及市、县各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络员。与此同时,各地可通过专家讲座、会议交流、案例评析等形式,进一步熟悉金融消费纠纷的处理流程,更好地掌握投诉受理、了解案情、沟通调解、最终处理、落实反馈等各环节的处理技巧。

四、定期评价监督,不断注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动力

各县(市)支行要将本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两综合、两管理”的范围。要根据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本地区《实施细则》规定的评价方法,对金融机构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定期在同业内通报,对认真履行义务、保护积极的金融机构要给予表彰,侵权较多或保护不力的金融机构要向社会通报、披露。对于评价等级低或被投诉情况较严重的金融机构,将其列入下一分析评价期重点监督对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有条件地选取部分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的单位要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向中心支行报送检查报告,一年内未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的单位要提交不予开展的理由。中心支行将建立全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通报各县(市)支行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视工作需要,将要求各县(市)相关金融机构参加此项会议。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中心支行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将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比重,并专门出台《市县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办法》。

金融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中共中央总书记8月28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就金融工作的重要性、金融改革、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等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研究金融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切实保障金融安全,全面做好金融工作,增强金融业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世界金融形势发展的前沿和新的历史高度,深刻揭示了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本质、我国经济发展的内涵,强调了在当前国际经济金融环境下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全面阐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对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加强金融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金融日益广泛地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金融也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内外金融市场联系和相互影响越来越密切的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保障金融安全,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维护经济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越来越成为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做好金融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时金融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树立现代金融观念,自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高度重视和支持金融工作,支持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金融理论特别是现代金融知识,努力提高领导金融工作能力。要建立健全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金融职业培训,大力培养各类金融人才。要加强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弘扬新风正气,反对歪风邪气,形成良好行业风气。中央一直高度重视金融工作。近年来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关于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目前是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上来。

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们更要深入研究、切实解决目前金融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做好金融工作。要充分认识在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激烈竞争和各种挑战。要通过推进金融改革、完善金融服务、加强金融监管,有效地解决金融体系内部还存在的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全面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着力加强现代金融体系和制度建设,创新金融组织体系和发展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金融调控和监管方式。要以建设现代银行制度为目标,继续推进各类银行改革,着力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形成一批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化银行。要把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作为金融工作的重点,健全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农村金融组织作用,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促进资本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二是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更加注重发挥金融配置资源、调节经济、服务发展的功能,更加有效地运用金融手段搞好宏观调控,推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金融企业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积极调整服务方向和重点,在努力增加盈利、提高效益的同时,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力度,积极为调整经济结构、推动自主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作用。要继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着力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同时要切实加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的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国家金融安全。三是要坚持把金融监管作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金融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改进金融监管方式和手段,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做好金融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加快构建金融安全网,依法打击各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金融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央银行;上海总部;工作重点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2-0004-05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结束后,总行立即召开了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人民银行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总行工作会议精神, 2007年上海总部的主要工作是:

一、以加强流动性管理为重点,综合运用价格型和数量型调控工具,做好货币信贷各项工作

2007年金融宏观调控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在保持宏观调控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应对过于充裕的流动性,确保稳健货币政策落到实处。

总行今年货币政策重点是:第一,提高对经济金融运行趋势判断的预见性。在当前货币政策制定环境瞬息万变、影响因素多的情况下,要通过统计、监测、分析各种手段,提高货币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增强对经济金融运行的预见性和把握能力。第二,提高对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能力。实现利率市场化是提高金融调控有效性的重要条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中央银行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控的利率形成机制,并通过运用利率工具,调控货币供求关系。第三,继续用好数量型调控工具。继续通过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来对冲基础货币投放的数量,通过存款准备金政策,以及再贷款、再贴现管理来削减银行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通过加强窗口指导来抑制其信贷扩张的意愿。

上海总部作为建设中的公开市场操作和金融市场监测平台,在执行总行货币政策中,担负着重要任务。一方面,要认真履行总行授权,做好与公开市场操作有关的监测、操作和分析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确保完成有关操作任务。注重提高对金融机构流动性变化的监测分析能力和对国内外金融市场动态变化的把握能力。完善金融市场和流动性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市场监测资源,为总行的流动性管理和公开市场操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做好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的管理等工作。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分析深度,深入研究构建货币市场基准利率的相关问题。

同时,总部和辖区各级行要强化货币信贷分析,加强货币政策宣传,引导商业银行严把信贷闸门。一是推动金融统计制度改革,提高金融统计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统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利用。二是加强货币政策宣传。积极向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宣传总行货币政策意图,增强货币政策透明度,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关注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专项监测分析和专题调查研究。四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信贷结构调整与赢利模式转变,保持信贷规模的适度增长与均衡投放;加大对农业等弱势产业、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学生等弱势群体的信贷支持,发挥金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继续探索完善房地产监测制度,密切跟踪房地产信贷的创新情况及其对房地产信贷质量的影响。

二、充分重视金融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深化金融企业改革

今年总行明确要以完善公司治理和优化金融结构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在推进国有银行改革方面,强调公司治理机制的效应要从总行扩展到分支机构,强化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新体制、新机制在全系统的有效运行,严防不良资产反弹和经营效益下滑。在农村金融改革方面,主要有:一是抓紧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二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严格按条件和程序,加强对改革实际效果的监测考核。三是在引导邮政储蓄回流农村方面,重点加快建立邮政储蓄银行。四是探索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所有制农村金融机构。在其他金融机构改革方面,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商业化运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等。

为落实总行部署,今年总部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密切关注在沪金融企业的股改情况,推进其完善公司治理,树立股东价值和稳健经营理念。探索对其风险防范机制进行考核管理的有效手段,及时向总行反馈改革情况。二是建立与证交所、证监部门的联动监督机制,发挥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促进在沪股改金融企业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三是加快推进征信服务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上海分中心的建设,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辖区各级行要切实关注当地金融改革,除发挥在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改革中的作用以外,还要加强农信社改革专项票据兑付监测考核,督促其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规范联社管理体制,把农信社办成面向“三农”的社区金融机构。

三、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转变外汇管理思路,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转变外汇管理思路,改进外汇管理方式,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发展,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圆满完成这项任务,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积极主动地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和微观经济主体的需求,通过改革,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鼓励“藏汇于民”,鼓励资本有序流出;通过创新,提高对资本流入的监测监管能力。

外汇管理工作重点是“推改革、促流出、重监管、抓手段”。推改革:就是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是有序放宽企业和个人持汇、用汇限制,加快外汇市场发展,完善外汇形成机制。促流出:就是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引导资金有序流出。重监管:就是加强资金流入监管,重点控制外债过快增长,加强对贸易外汇收结汇、个人外汇和外资进入房地产的监管,加强对贸易信贷和外商投资企业资金流入的管理。抓手段:就是采取先进的监控和检查技术,严密监测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和非法外汇交易,重点是提升外汇管理电子化水平,提高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效率。

总部机关今年外汇管理工作的重点是:第一,大力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充分发挥上海区位优势,加大外汇市场创新力度,为商业银行和企业提供风险规避工具。第二,促进贸易投资活动便利化。积极开展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增强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管理成效。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手续,对“走出去”企业的后续用汇需求及境外融资提供便利,支持有实力的中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跨国经营和资本运作。第三,加强资本跨境流动管理。加强资本流入管理,调整外债管理方式,控制外债规模增长。加强外汇收支统计监测预警,强化对系统信息的资源整合和优化处理,构建高效统一的外汇业务公共数据平台。第四,继续开展外汇改革试点。完善浦东跨国公司外汇资金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动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政策整合,争取在更深更广层面上实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一门式”监管和服务。继续支持外资银行的本地法人化经营,及时解决有关外汇管理难题。辖区各级行除做好总行部署的工作外,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利用外资政策优化调整等的落实情况及对国际收支的影响。

四、加强系统性风险预警和既有风险点的处置力度,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金融稳定涉及货币政策、金融体制改革、资本账户管理、金融市场管理、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征信、反洗钱等。因此,金融稳定工作要转变观念,拓宽视野,加强协调,以此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确保风险预警和处置有效。转变观念,就是要从以单个、独立的风险点为重点转变为以系统性风险为重点。拓宽视野,就是要观察分析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市场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许多是经济问题的映象和反映,仅从金融层面入手,可能难以治本。加强协调,就是要加强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内部的协调。

2007年总行金融稳定工作的重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二是做好既有风险的处置工作。

据此,今年总部机关金融稳定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快金融稳定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上海金融稳定监测分析数据库,开发监测分析系统,探索金融风险预警评估的有效方法。二是做好区域金融稳定评估工作。针对上海金融要素集聚、金融创新集中、贴近金融市场的特征,做好金融稳定状况评估;编撰好《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三是深入研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关要求,探索金融评估方法。四是强化央行最后贷款人职责,促进金融安全网建设。

辖区各级行在金融稳定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对监测指标数据采集、金融风险点监控等。今后,要继续发挥好这一作用,加强对当地高风险金融机构监测,切实掌握地方金融风险状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要继续深入推进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加强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评估等。

五、以产品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金融市场

2007年,总行确定的产品创新工作的重点:一是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研究和基础产品创新。二是继续推动既有产品发展,扩大市场规模。包括稳步发展短期融资券市场,做好政策性金融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债券的发行管理工作,推动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等。三是大力加强市场基础建设,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积极条件。包括加强市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抓紧行业自律组织的筹备工作,完善做市商制度等。

2007年,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重点是:第一,强化市场监测分析。加快金融市场监测分析系统建设,深入分析市场动态及市场热点问题。对金融市场监测分析,一是监测分析要覆盖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以编写《金融市场发展报告》为契机,提高市场监测分析水平;二是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运行效应的评估,重点分析当前金融产品创新、金融制度创新面临的制约因素;三是围绕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重点领域的工作,开展专门监测分析工作,突出分析特色;四是着力分析金融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关注金融市场的相互关联性,密切监测跨市场风险。第二,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包括加强同业拆借市场准入管理,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库,加大对场外黄金市场的检查,加强黄金市场监督管理等。金融市场监管工作也是金融市场建设的一部分,要通过监督管理,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发展。第三,加强对金融市场发展前沿问题的研究。包括跟踪国际金融市场产品创新最新动向,深入研究其运行机理,促进我国消化利用。结合对国外人民币衍生品的跟踪调查,加大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研究力度,推动国内衍生品市场建设。配合债券市场发展规划工作,开展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做市商制度和市场流动性等研究。

辖区各级行要继续参与和支持金融市场产品创新,做好新产品的后续评估工作。加强对相关企业持续信息披露的调查,跟踪监测资金流向、用途,及时发现不良投融资行为。深入实际,了解中小企业、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市场发展的新需求,关注金融机构产品创新和机制创新动向,努力使金融市场创新走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良性发展道路。

六、加强金融对外交流合作,发挥对外交往窗口作用

2007年总行外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金融工作格局,深化区域金融合作,推进金融交流,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经济、金融政策对话中的地位。并强调各级行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

总部机关作为总行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全力以赴做好有关国际会议的举办。第二,要争取在区域金融合作上取得新的进展。要研究区域金融合作的各项政策,积极做好周边央行培训工作。同时,总部机关和辖区各级行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国际研究,及时编译国际经济金融热点信息。第三,严肃外事纪律。总部机关和辖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出国(境)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出国审批流程,严格履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任何纰漏。

七、促进支付结算创新,加快金融信息化建设

2007年总行支付结算工作的目标是“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包括系统建设、环境建设和法规建设等三大任务。一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外币清算系统、支付管理信息系统、支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灾害备份系统建设、银行账户管理系统二期建设。二是支付结算法规建设。三是非现金结算环境建设。包括建成票据影像交换系统,实现支票全国通用;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和农名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总部机关和各级行要继续加大系统建设力度,强化支付清算监管,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结算环境,全面提升支付清算服务水平。第一,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小额支付系统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刚刚上线,要通过推广适合经济发展需求的创新业务,促进其业务增长。第二,推动支付业务创新。做好非现金支付工作和支付方式的推广使用,重点围绕培植商业信用、加强政策引导、提高鉴别能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第三,加快票据交换中心建设。在完成票据清分系统更新改造的同时,通过创新票据集中提回、票据细分等延伸服务,满足社会个性化的业务需求。

2007年总行金融信息化建设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推动信息系统数据集中和应用整合,落实两层数据中心和内外网方案的布局。二是逐步建立统一的运行维护体系和监控体系,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推进“金宏工程”和“金监工程”建设。各级行要以省级数据中心建设为核心,继续推进设备整合及系统整合,抓好信息安全工作,提高对业务开展的保障能力。总部机关要从系统综合的角度出发,加快建设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信息系统,加快完成总部机关内联网和国际互联网建设,打造总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提升信息服务辐射能力。

八、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

2006年反洗钱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反洗钱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颁布实施,依法明确了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对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07年,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要在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扩展监管范围、提高监管能力三个方面加强探索。在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方面,主要是抓紧出台反洗钱的配套法规,完善反洗钱行政调查模式,加强《反洗钱法》宣传和培训。在扩展监管范围方面,要组织开展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反洗钱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跨境洗钱活动。在提高监管能力方面,要健全反洗钱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接收和处理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技术能力。

总部机关和全辖要学习贯彻好《反洗钱法》,做好新旧制度衔接,依法开展反洗钱检查和调查,积极探索反洗钱工作新机制。第一,加强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反洗钱协调合作,发挥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设金融监管部门反洗钱协调机制,拓宽可疑交易线索的移送渠道。第二,提高反洗钱监管水平。对金融机构反洗钱检查要分类监管,完善本外币可疑资金交易的非现场监测。第三,加大《反洗钱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组织开展涉及面广、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反洗钱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

九、加强征信管理,提升社会信用水平

2007年总行征信工作主要围绕信用信息来源、运用与监管三个方面展开。在信息来源方面,主要是提高入库数据质量,加快非银行信息采集步伐。在信息运用方面,主要是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探索建立农户信用体系。在信息监管方面,主要是推动征信立法,推进标准化建设,推动成立征信行业自律组织。总部机关要利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落户上海的契机,积极推进上海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实现三项突破:第一,在拓展非银行信息采集的覆盖面和数据量上有新突破。探索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中小企业信息采集窗口。第二,在挖掘数据使用潜力上有新突破。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方向,继续开展集团企业评级、担保机构评级和中小企业评级试点。在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等方面引进评级制度,引导商业银行加强评级结果应用,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在金融创新中的基础作用。第三,在加强征信市场管理上有新突破。进一步提高评级质量,逐步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市场业务划分中。积极协助和引导信用评级行业建立自律组织。

十、推动货币发行现代化,提高国库经理水平

2007年总行货币发行工作强调三个方面内容,一是货币发行工作要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经济、高效地做好货币发行工作,继续推进跨行政区划就近调拨发行基金。二是高度重视货币发行安全问题。切实加强钞票处理设备及银行机具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货币发行安全。三是反假币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反假币宣传,按照打防并举的原则压缩假币生存空间,切实维护人民币信誉。

针对上述要求,总部机关和全辖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提高现金流通监测分析水平。依据现金业务信息管理联网系统,及时准确地预测现金库存和投放回笼情况。第二,深入推进反假货币工作。反假货币工作重点在农村,要继续完善农村反假工作网络和城市社区反假货币网络。第三,加强发行基金库房管理。

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国库现金管理等改革的推进,国库工作正在向管理型国库转变。总行提出要以国库数据集中处理和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为抓手,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分析体系,提高国库监管与服务水平。总部机关和辖区各级行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快财税库横向联网步伐。及时总结试运行经验,完善配套制度,确保系统平稳有序运行。第二,加大国库资金安全管理。完善国库岗位风险管理,加强对支库和银行的检查,形成有效风险防范体系。第三,加强国库收支分析。深入分析国库收支变动趋势,准确把握国库收支与银行流动性、货币市场运行的关系。

十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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