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社区是社会单元之一,是人民居住生活的地方,社区的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到居民社区生活的质量,社区活动也一定程度上体现出社区建设的的程度。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也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当前社区存在的问题

一是

社区工作职责不明。上级政府、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不清晰,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职责界定不清楚,社区居委会的责、权、利不配套。

二是

社区经济基础较差,经费紧张问题比较突出。但在待遇低、经费缺口如此之大的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却担负着社区内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民政低保、社会就业、公共卫生等大项工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临时安排的如各种普查、统计、普法、医保、社保、土地、规划、城建、烟草、酒类专卖、信访、物价、工青妇兵等初步统计不少于

40项的各种行政事务,工作压力大、难度高。

三是

社区共建意识有待加强。有相当部分的单位和部门参与社区共建的热情不高,对社区共驻共建只停留在

“共而不建、只图形式、不求实效”的地步,对待社区工作“讲起来重要,干起来需要,要起钱来就不要”,突出表现就是每年的共建经费需要社区干部多次上门讨要,把参与社区建设当成一种负担。

四是

社区服务有待加强。当前的社区服务大多停留在较浅的层面,没有突破福利服务的范围,以无偿的、短期的、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性服务为主,低偿或有偿的面向大众的服务几乎为零。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建立上级政府、街道和社区良好的互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理顺政府、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中的功能及权责关系。或是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真正建立行政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并依照

“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拿出部分资金将政府的有关工作委托给社区居委会承担;有财政专项经费的工作要按一定比例将工作经费补助给社区。或是计生、民政低保、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派员到社区主抓本部门在社区的有关工作,工作经费由上述部门解决,由社区协助其工作。

二是

要完善社区干部保障制度。坚持

“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的原则,不断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地位和待遇,增加社区工作对社会人才的吸引力。一是要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待遇。要努力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将他们的工资报酬拿入财政统筹,使他们在总体收入上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并可以以事业单位为参照,积极创造条件为社区工作者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在政治上关心他们,对表现突出的社区工作者,要在提拔、晋级、表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额分配上多向他们倾斜,以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二是要做好对社区工作者的监督约束工作,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出一整套有关社区干部聘用、考核、奖惩、辞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逐步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

加大对社区经济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改善社区服务条件。财政部门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社区建设作重点倾斜。二是发展社区经济,壮大社区经济实力。社区要充分利用自己作为城市一部分的有利条件,自办或联办社区有偿服务,如家政、社区物业管理、就业中介等经济实体,使社区在服务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地服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兴办社会企业,增加社区集体收入,壮大社区经济实力。三是落实优惠政策,扶持社区经济发展。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对社区发展集体经济要积极落实优惠措施,为社区经济发展提供便利、拓展空间。

四是

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主题,是社区建设的生命所在。因此,要把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作为丰富社区建设内涵的重要方面来抓。首先要找准社区服务的切入点,从社区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针对社区的实际,把解决群众生活特别是基本生活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作为突破口。其次要谋求社区服务的发展点,健全社区服务的各项制度,改善服务手段,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并加强动态管理。同时,要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化进程,健全社区重大事项的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居民评议社区工作者制度,为居民自治搭建更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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